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老虎的妻子 作者:蒂亚·奥布莱特 内容简介 要理解我外公这个人,必须知道两个故事:一个关于老虎的妻子,另一个关于不死人。这两个故事犹如秘密的河流贯穿外公的一生 第一个故事是他去世后我才得知的,关于外公如何成为一个男人;第二个故事是他亲口告诉我的,关于他如何变回一个孩子。 献词

献给

斯特凡·奥布莱特 楔子 在我最久远的记忆里,外公的头秃得像块石头,他总带我去看老虎。他戴上帽子,穿上大扣子的雨衣,我套上漆皮鞋和天鹅绒裙子。那是秋天,我四岁。每个环节都是一成不变的:外公的手,推车轮子的吱吱声,清晨的潮湿,通往城堡公园拥挤的上坡路。外公胸前的口袋里总是放着那本《丛林之书》,封面上有金叶子,每一页都黄黄旧旧的。他不允许我拿这本书,但整个下午都会把书摊放在他的膝头,背诵书里的片段给我听。即便外公没带听诊器,也不穿白大褂,门口售票亭里的女士也总是喊他“大夫”。 八 零 电 子 书 w w w . t x t 8 0. c c 然后,会出现一辆卖爆米花的小车,有阳伞的小摊,陈列明信片和照片的小卖部。楼梯到底,我们走过大鸟笼─耳朵尖尖的猫头鹰在里面睡觉,穿过和城堡外墙一样长、排列着兽笼的花园。那里曾经住着一个苏丹王,还有他的禁卫军。现在,正对着大街的大炮台被改造成了装满温水的封闭式水槽。笼子外的栅栏蜿蜒伸展,泛着橙红的锈迹。外公空闲的那只手里抱着外婆给我们预备的蓝色袋子,里面有:新长出来六天的洋白菜头是喂河马的,胡萝卜和芹菜是喂绵羊、小鹿和公麋鹿的─公麋鹿可稀罕呢!外公还会在衣袋里藏几块方糖,那是给在公园里拉车的小马吃的。我记着这些并非出于多愁善感,而是因为我视其为非凡之举。 几只老虎住在城堡外围的护城河里。我们要攀上城堡里的台阶,走过水鸟区、玻璃窗上淌着水汽的猴子馆,再走过一匹正在长毛预备过冬的狼;再看过胡兀鹫,然后是整天都在睡的一群熊,散发着湿土和死物的味道。外公会把我抱起来,让我的脚搭在扶手上站稳,那样我就能居高临下地看到护城河里的老虎。 外公从没有指名道姓地提及老虎的妻子。当他的胳膊环抱着我、我的双脚站在扶手上时,他会说:“很久以前我认识一个女孩,她很爱很爱老虎,差一点自己也变成了老虎。”因为我还很小,我对老虎的挚爱完全得来于他,我相信他就是在说我,编了一个童话故事,让我幻想自己身在其中─并且经年累月地如此幻梦,直到未来。 虎笼正对着大院,我们下了台阶,慢慢地从一个笼子走向另一个。还有美洲豹,油光光的毛皮上点缀着神秘的斑点;还有一只困倦、肿胀的非洲狮。但是,老虎们总是醒着的,怒气冲冲,仿佛有着深仇大恨。肩骨耸动,条纹也耸动,它们在垫高的狭窄石道上互相推搡,把另一只同类赶下去又推上来,它们的气息又酸又暖,填满了周遭的一切。那气味会跟随我一整天,甚至洗完澡上床后还时不时闻得到;无论在学校里,在朋友的生日派对上,甚至多年以后,在病理学实验室里,甚至从戈林纳开车回家的路上,那气味都会萦绕复现。 我也记得那次争吵。一小群游客挤在虎笼外。有个攥着鹦鹉形状气球的男孩,一个穿紫色外套的女人,还有一个蓄须的男人,他穿着动物园管理员的棕色制服,拿着扫帚和长手柄簸箕,正在清扫虎笼到游客区扶手栏之间的隔离带。他来回走动,把果汁盒、糖果纸和游人试图扔给老虎吃的爆米花扫进簸箕里。老虎们跟着他来来回回。紫衣女人笑眯眯地说了些什么,他也朝她笑笑。她一头褐发。管理员停下来,倚在立着的扫帚柄上,这时候,大老虎冲上前,爪子在栅栏间抓挠,嘴里发出低吼,管理员便把手伸到栅栏间,摸了摸它的侧腹。刚开始什么事也没发生,然后,突然一片大乱。 老虎猛然扑向他,女人尖叫起来,突然,管理员的肩膀夹在了栅栏间,他扭动着,想把头扭到另一边,想够到外围的栏杆以便抓牢什么东西。老虎咬着他的胳膊上端,就像狗叼着大骨头,那条胳膊就垂在两只前爪中间。刚才和小男孩站在一起的两个男人翻过扶手栏,抓住管理员的腰和胡乱挥舞的手臂,想把他拖出来。第三个男人把自己的伞伸进栅栏里,一下又一下戳着老虎的肋部。老虎一声怒吼,用后腿站起来,索性抱牢管理员的胳膊,并来回甩动它的脑袋,好像在拔河。老虎的耳朵贴着头,发出机车轰鸣般的响声。管理员脸色煞白,从头到尾没发出一丁点儿声响。 然后,好像觉得不好玩了,老虎突然松了口。三个男人都跌倒在地,还有一些血溅出来。老虎甩着尾巴,管理员爬到外圈扶手栏下,站了起来。紫衣女人已经不见了。外公没有走。我四岁,但他没有转身带我走。我目睹了一切,后来,事实证明他想让我看到这一幕。 管理员慌张地走向我们这边,被扯烂的衬衫碎片垂在胳膊上随风飘动。他急匆匆往医务室跑,脸涨得通红,怒不可遏。那时候的我以为这是恐惧,但后来我意识到那是尴尬、是羞耻。兴奋的老虎们在栅栏前走来走去。管理员身后的石子路上留下一道黑印。他走过我们身边时,外公说:“我的天哪,你是个白痴吗?”那人回了一句什么,是那种我知道不该重复的脏话。 但我可以说别的,套着漆皮靴的我觉得自己义正词严,也因为外公拉着我的手而感到勇敢,我说:“外公,他是个白痴,对吧?” 可外公已经拖着我去追管理员了。他让那个人停下来,好帮他疗伤。 1 海岸 从死后的清晨开始,灵魂会盘桓四十天。四十天开始的前夜,灵魂栖候在汗渍未消的枕上,静看生者帮死者叠放手臂、合拢眼帘,把烟雾和寂静闷在屋子里,以防新生的灵魂钻出门户和地板间的缝隙,像溪流一样泄出屋子。生者知道,灵魂会在破晓时分离开他们,飞到往昔之所在─年少时待过的学校和宿舍,军营和陋舍,夷为平地又再建起的房屋,让人追忆爱和愧疚、艰难和纵情之乐、乐观和狂喜的地方,对他人而言毫无意义但对死者本人来说无比美妙的回忆之所─有时候这段旅程太过漫长,灵魂会忘记回来。因此,生者特意停滞日常事件:为了迎接新获自由的灵魂,生者们将暂不做清洁,不洗、不晒、不收,在四十天里不挪动属于灵魂的物品,希望那份依恋和渴盼会把灵魂再次带回家,用一则讯息、一丝征兆,或是一份宽恕鼓舞游魂归来。 如果诱引得当,灵魂会在数日后回来,在抽屉间翻寻,从碗柜里朝外凝望,借着碗碟架、门铃和电话的触感寻求慰藉,提醒自己每样东西的功用,确认活着的时候自己是谁;灵魂触碰物品的时候总会发出声响,向居住在屋子里的生者们宣称自己的存在。 电话里,外婆轻声告诉我外公的死讯,又提醒我记住灵魂的这些事。对她来说,四十天是事实,是常识,是安葬了双亲、姐姐、众多表亲和乡亲之后得到的真知,也是安慰外公时的固定台词─每当外公格外费心治疗的病人不治而亡,她都会这样复述一遍─用他的话来讲,那纯粹是迷信,但年纪越大,她越是笃信不疑,他也渐渐不再抵牾,任她去说。 外婆处在震惊之中,也很愤怒,因为外公的四十天被剥夺了,因为他是那样死的,现在只给我们留下了三十七八天。死的时候,他是一个人,在远离家园的旅途中;前天,就在她熨烫他的衣服、在清晨洗碗碟时,根本不知道他已经死了,她无法承受这种后知后觉可能带给死灵的种种不妥。他是在边境那一边名叫“兹德拉夫克夫”的不明不白的小镇的诊所里死去的;她问过的每一个人都不知道兹德拉夫克夫在哪里,当她问我时,我说的是实话:我不知道他去那里干什么。 “你在撒谎。”她说。 “外婆,我没有。” “他对我们说,他是去见你了。” “那不可能是真的。”我说。 他对她说谎了,也对我说谎了,我恍然大悟。他利用我的跨国之旅为借口,偷偷溜走了,我和外婆都不知道他出行的真正原委─她说他是在一星期前坐汽车走的,就在我出发之后。外公去世后,兹德拉夫克夫诊所的员工花了整整三天才追查到他的家人在哪里,把死讯告诉我外婆和我母亲,再安排运送尸体。棺材是那天清早运抵市政停尸房的,而我已远在四百英里之外,站在境内最后一个服务站的公共卫生间里,拿投币电话压着耳朵,把裤腿卷了起来,手里提着凉鞋,光着脚踩在破裂的水池下的绿瓷砖地上。 有人在水龙头下接了一条软管,它垂在那里,喷口朝下,连着热水器,漏出一条细水流滴到地板上。肯定漏了几小时了,满地都是水,浸没了瓷砖缝,漫上了蹲式厕所的边沿,淹没了门阶,一路流进棚屋后头干涸的花园里。但这一切丝毫没有干扰到卫生间管理员─一位扎着橘色头巾的中年妇女,一开始她在角落的椅子里打盹,后来拿了一把钞票走了出去。我还没拿起听筒就开始害怕,不敢去想传呼机上七通外婆的呼叫意味着什么。 我感到十分生气,因为她竟然没有告诉我外公离家了。他对她和我妈妈说,我去布莱加维纳孤儿院打疫苗,而他对这次慈善医疗之旅有所担心,所以赶来帮忙。但我也不能责怪外婆,因为我不能说漏嘴,如果她知道他病了,她就肯定会提前通知我,但外公和我一致对她隐瞒了病情。所以,我只能让她说,绝口不提三个月前我曾陪他去军事医学院找他多年的同事─一位肿瘤专家。外公看完肿瘤医生拿出的扫描片子后,脱下帽子搁在膝头,说道:“该死的,你想找只小虫,结果发现了一头驴。” 我又塞了两枚硬币,电话里有呼呼的杂音。燕子从卫生间的砖檐上飞下来,落在我脚边的水塘里,抖了抖身上的水。外面阳光普照,烘烤着晌午的静谧,潮湿、酷热的空气和我闷在这间屋子里,通向大路的门道被照得晃眼,等候在边境检查站的车辆在晶晶亮的沥青路上排成一列紧凑的车队。我能看见我们的车,左侧的凹痕是最近和一辆牵引车撞的,佐拉坐在驾驶位上,车门没关,一条长腿伸出来,脚在地面上蹭,她时不时朝后面的卫生间瞥一眼,车子越来越靠近海关检查亭,她也越来越频繁地往后张望。 “他们昨晚打来电话,”外婆的声音越来越大,“可我想的是,他们准是搞错了。在得到确认之前我不想给你打电话,万一不是他呢,我不想让你担心。可你妈今儿一大早就去停尸房了。”她安静下来,接着又说:“我不明白,怎么也想不通。” “外婆,我也不明白。”我说。 “他是打算去找你。” “我不知道有这事。” 接着,她的语调变了。她,我的外婆,开始怀疑了,为什么我没有哭?为什么我没有歇斯底里?我们交谈的前十分钟里,她或许允许自己相信,我那么冷静只是因为身在外国医院里,有任务在身,身边还围着一群人,大概都是同事。如果她知道我藏在边境休息站的卫生间里,只是为了不让佐拉听到,她肯定早就质问我了。 她说:“你就没什么要说的吗?” “我真的不知道,外婆。为什么他要撒谎说来看我呢?” “你都没问这是不是一次意外,”她说,“为什么你不问问这个?为什么你没问他是怎么死的?” “我甚至不知道他出门了,”我说,“这事的前因后果我都不知道。” “你没在哭。”她说。 “你也没有。” “你妈的心都碎了,”她对我说,“他肯定一早就知道了。他们说他病得很严重,所以他肯定是知道的,他肯定对谁说过。是你吗?” “如果他知道自己病了,他哪里都不会去的。”我希望自己的话听起来是可信的,“他应该更清楚后果才是。”镜子上的金属架上叠放着几条白毛巾,我拿下一条来抹了抹脸和脖子,毛巾上留下一条条灰色污渍,于是我又扯下一条,直到把五条毛巾都用完为止。没有洗衣篮可以投放脏毛巾,我只好把它们留在水池里。“他们是在哪里找到他的?”我问,“他走了多远?” “我不知道,”她说,“他们没有告诉我们。反正是在那一边。” “也许是个专科诊所。”我说。 “他是去看你的。” “他没有留下什么信?” 他没有。我突然明白了,很可能,母亲和外婆都把他的这次离家归结为不愿意退休,比方说,他曾假装出城给卧床在家的新病人问诊─我俩就以这个莫须有的病人为由,去拜访他的老朋友肿瘤医生,他俩都参加每周一次的医生午餐会,肿瘤医生给他注射特殊配方、能够减轻病痛的针剂。五彩缤纷的配方,外公回到家就会这么说,好像他一直都知道那些配方不过是添加了食物色素的水,好像那也无所谓。一开始,他或多或少找回了健康体魄的派头,那倒是帮他轻易掩饰了病症;但是,只有一次,我亲眼看到他从会诊室里出来,就威胁他说要告诉我妈妈,可他说:“你敢。”所以,就这么着了。 我外婆在问:“你已经到布莱加维纳了?” “在过境,”我说,“我们刚搭渡轮过来。” 外面,车队又开始往前挪动了。我看到佐拉把烟头扔在地上,把腿伸进去,关上了车门。砾石路肩上有一群躁动不安的人,有的在活动筋骨,有的在抽烟,检查车胎,把水龙头里的水灌到瓶子里,不耐烦地朝车队最前方张望,要不然,就是在把本想偷偷带出境的点心和三明治扔掉,冲着卫生间外的墙壁撒尿,手忙脚乱地钻回自己的车。 外婆沉默了片刻。我听得到电话线路里咔嗒咔嗒的噪声,她又说道:“你妈想在后面几天把葬礼办了。佐拉不能一个人去吗?” 如果我跟佐拉讲明实情,她肯定让我立刻回家。说不定还会把车给我用,她会带上放疫苗的冷藏箱,随便搭辆车过境,把我们大学的慈善爱心速递到海岸线那头的布莱加维纳孤儿院。可是我说:“我们都快到了,外婆,很多孩子在等着接种呢。” 她没有问我第二遍。外婆只是告诉我葬礼的日期、时间、地点,其实我早就知道会在哪里举行,是在俯瞰本城的斯特米亚山顶,薇拉奶奶─我的外高祖母─就埋在那里。她挂了电话,我用手肘推开水龙头,灌满了水壶,刚才我就是以此为由下车的。走到门外的砂石地,我先抹干了脚,再穿上鞋;佐拉让引擎空转,跳下车,轮到她去厕所了,我爬进驾驶座,把座椅往前拉,因为我的腿没她长,再确认一遍我们的驾照和医药物资进口证明文件都以正确顺序排放在仪表板上。我们前头有两辆车,海关官员正在打开一对老夫妇的车的后备箱,他的绿色衬衫紧紧裹着胸膛,他俯身仔细检查,用戴了手套的手拉开皮箱的拉链。 佐拉回到车里,我没有把外公的事告诉她。对我俩来说,这一年已经够惨了。一月罢工,我失策地跟着一群护士走上大街;沃伊沃达诊所奖赏我的是无限期停职令,因此,我在家闲了几个月─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算得上因祸得福,因为外公的诊断书下来时我刚好在他身边。一开始他挺高兴的,但逮着机会就嘲笑我是天下最好骗的大笨蛋,竟然被勒令停职。后来,随着病情加重,他在家的时间反而越来越少,还建议我也这么做;他不希望我整日无所事事,闷闷不乐,更不愿半夜醒来没戴眼镜却发现我在他床边晃来晃去,把他吓得半死。他说,我举止反常,就等于把他的病况泄露给外婆,我俩默默不语或交头接耳,明明一个退休、一个停职,却反而比以前更忙活,这些表象都会让她起疑心。他还希望我考虑一下自己将选择什么专科,明确停职令解除后我将何去何从。据外公说,我以前的导师,生化工程学教授斯尔詹先生“从中斡旋”,却没法帮我在停职事务委员会那里说句好话,对此外公倒不惊讶。我听从了外公的建议,回校参加大学联合诊所项目担当志愿者,自从战争结束后我就没再做过这事了。 佐拉想借这次志愿医疗行动躲开军事医学院里的一场是非。她四年前就拿到了医师文凭,却仍然待在外科中心诊部,尽可能多地实践外科手术的各种步骤,希望经验帮她决定未来专攻哪个科。倒霉的是,她只能跟着绰号“铁手套”的外科导师耗费大把时间,此人在妇产科当主任时,有一次要给病人做骨盆检查,竟然怎么也摘不下套在手腕上的一串银镯,因此得了这个诨号,城中无人不知。佐拉是个讲求原则的女人,公开的无神论者。十三岁那年,有个牧师对她说,动物全都没有灵魂,她回了一句:“主教大人,去你妈的。”然后走出教堂。佐拉和铁手套死磕四年,终于在这场风波中闹得势不两立,国家公诉单位禁止佐拉谈论此事,她保持沉默,甚至对我也讳莫如深,但根据医院走廊里的风言风语,事情涉及到一个铁路工人、一次医疗事故,铁手套可能喝醉了、也可能没醉,他在一次截肢手术中说了这种混账话:“别担心,先生─要是你把食指先咬下来,看着中指掉下来就容易多了。” 毋庸置疑,诉讼已提上议程。佐拉作为控方证人得到传讯,出庭指认铁手套。别看他声名狼藉,在医学界却有不少关系。现在,佐拉左右为难,如果把责任定给那个她鄙视多年的男人,就可能眼睁睁看着刚刚起步的事业和名声付诸东流;头一回,没有人可以指点她怎么做才是万无一失的,我不行,她父亲也不行,新男朋友就更别提了。出发后,我们先到联合诊所总部完成简报和培训的工作,在那一星期里,无论是对我的好奇心还是公诉人没完没了的电话,她都以坚决而彻底的沉默作答。直到昨天她才破天荒地承认,等我们返城后,她想听听我外公的意见。过去的半个月里,她没在医院里看到他,也就没看到他的面孔日渐苍白、包着骨头的皮肉越来越松垮。 我们看着海关官员没收了那对老夫妻的两罐海滩砾石,招呼下一辆车上前;他站到我们的车边,用二十分钟检查了护照、身份证和大学开具的证明信。他打开医药冷藏箱,在沥青路面上一字排开,这时候,佐拉弯腰凑近他,手臂交叉在胸前。“你明白的吧,东西放在冷藏箱里,就是说那东西对温度非常敏感,难道他们在乡村教室里没教过你什么叫冷藏吗?”他知道一切按部就班,没什么可疑的,也知道他没权利动我们一根汗毛。这让他不爽,因而更费周章地搜查我们的车,又用了三十分钟查看有没有武器、偷渡客、贝类或是任何缺少证明文件的宠物。 十二年前,也就是战前,布莱加维纳的人就是我们的人。国境线形同虚设,你可以开车、飞行、步行,走森林、走水路、走平原,想怎么过境都行。以前你过边境时,给官员的是三明治或腌甜椒。没人问你叫什么─不过,事实终于证明,每个人显然都为自己的族姓家名焦虑过。我们在布莱加维纳的任务在于重建。我们大学希望和地方政府合作,帮几家孤儿院步入正轨,并逐步吸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跨境回归本城。从长远的外交意义上说,这才是我们此行的真正目的,但在外行人眼里,佐拉和我去那里无外乎是给孤儿们做些卫生工作,看看他们有没有得肺炎或肺结核、长没长虱子,战争中和战后数年的饥荒中很多人得了腮腺炎、麻疹、风疹或相关疾病,所以还要给孩子们打疫苗;事实上,他们成为孤儿恰是因为我们的士兵杀死了他们的双亲和家人。我们在布莱加维纳的联络人是安通神父,是名圣方济各会的修士,他总是热情周到地给我们的传呼机留言,向我们确保此行平安无碍,并保证他的父母正期盼着好好招待我们,不用担心给他们添麻烦。他的声音总是那么欢快,根本听不出来前三年里吃了多少苦头─他要筹措资金建起海岸边第一所官方孤儿院,与此同时,还在一座仅供二十名修士食宿的修道院里养活了六十个孤儿。 我和佐拉是二十多年形影不离的死党,在生活让我们分道扬镳之前,我们共赴这次慈善之旅。我们总是披着白大褂,甚至下班后也穿着,既让人信任,又惹人不安。我们带着四只装满MMR-II和IPV小瓶疫苗的冷藏箱,因而没人可以阻挡我们;还带了许多盒糖果,因为我们相信一旦开始接种,孩子们就会哭叫不止,那就是糖果大显身手的时候。我们有一张老地图,哪怕隔了这么多年已经完全不准确了,我们还是把它放在车里。不管开车去哪里,我们都用这张涂满记号的地图:用大叉画掉的部分是去某次医学会议时要绕行的地区;简笔画的小人标志着我们曾经很喜欢的山顶度假村,他怀抱的滑雪板画得相当粗糙,而那地方已经不再属于我们国家。 我在那张地图上找不到兹德拉夫克夫,外公去世的地方,也找不到布莱加维纳,但事前就知道地图上没有标,所以我们已经标上去了。那是新边境线以东四十公里的海边小村。我们在紧贴海边、满是红屋顶的小村子里穿行,驶过教堂和牧马场、因缀满紫色风铃草而亮丽的陡峭旷野,在阳光下闪耀的瀑布悬在山路上方的峭壁下。我们时不时地开进林区,参天松林里夹杂着橄榄树和柏树,森林沿着缓坡向下蔓延,海面在树的缝隙间频现,有如刀光一闪。有些路段是铺过的,有些只剩断残的辙道,砾石路面经年未修。 车轮在路肩和车辙里颠上颠下,我能听到冷藏箱里的小玻璃管震得叮当作响。离布莱加维纳还有三十公里时,我们看到救济站和餐馆逐渐多起来,近海小岛上的旅游景点也慢慢恢复营业。我们开始看到水果摊和特色食品店,出售农家自制的胡椒饼干、葡萄叶拉奇加[1]、本地蜂蜜、酸樱桃和无花果蜜饯。我的传呼机上显示出三通外婆来电,其实佐拉带着手机,但我不可能在车里当着佐拉的面给外婆回电。又到了一个有投币电话亭的休息站,我们停车小憩,路边有个烧烤摊,搭着蓝色遮篷,旁边的田地里还有一间简易厕所。 休息站的另一头停着一辆卡车,一群士兵正在烧烤摊前排成长队。他们都穿着迷彩服,用帽子扇着风,看我下车朝电话亭走去,他们朝我挥帽示意。当地的吉卜赛小孩正在派发布拉奇岛新开张的夜总会的宣传单,这时都挤到电话亭外面,隔着玻璃门冲我笑。后来,他们又跑到车子边,问佐拉讨香烟。 我站在电话亭里就能看到那辆灰蒙蒙的军用卡车,油布篷顶折叠着;“波罗烤牛肉店”里有个大块头男人用一把大刀当锅铲,翻动着烤炉上的汉堡肉饼、牛肩肉和香肠,大概那就是老板波罗吧。电话亭后头有一条小路通向田野,田里的木桩上拴着一头褐色的牛,表情很滑稽,我突然想到,波罗日复一日地用那把大刀喂牛、屠牛、翻烤牛肉汉堡,再去切面包,不知怎的,我竟有点替烧烤佐料区前的那个士兵感到遗憾,他正往三明治上铺厚厚一层洋葱丁。 开车的时候我没留意头在痛,但现在,电话铃声响了六下,外婆接起电话,我突然感到头痛得厉害。一开始,她没有摘下助听器,尖锐的啸音先声夺人,直冲我的天灵盖。她把助听器的音量调小时,我听得到机器发出的哔哔声。还能听到母亲在不远处和某位前来悼唁的朋友说话,她的声音很轻却很坚决。 外婆却是歇斯底里的。“他的东西不见了。” 我让她冷静一下,请求她解释给我听。 “他的东西呀!”她说,“你外公的东西都─你妈去了停尸间,他们存着他的西装、外套和鞋子,但他的那些东西,纳塔利娅─都不见了,都不在他身边。” “什么东西?” “噢,上帝啊─‘什么东西’!”我听到她拍了一巴掌,“你没听我说话吗?我跟你说了,他的东西都不见了─那个诊所里的混蛋们偷了你外公的东西,偷走了他的帽子和雨伞,还有钱包。想想啊─你能相信吗?偷死人的东西。” 我相信,在我们医院里就听说过。这样的事时常发生在无人认领的死尸上,通常也不太有人去斥责肇事人。但我说:“有时候是会忙中出错的。那不可能是个正规的大医院,外婆,大概会晚一点送到。也许他们只是忘了寄过来。” “他的手表,纳塔利娅。” “求求你,外婆。”我想到他外套口袋里的《丛林之书》,当然想问一问那本书还在吗,但我心里明白,外婆还没有哭,我害怕提起任何让她哭起来的事。在那个时刻,我准是想到了不死人;但这个念头太突兀了,后来我才反应过来。 “他的手表!” “你有没有那个诊所的电话号码?”我说,“你给他们打电话了吗?” “我打了一遍又一遍,”她说,“没人接。那儿没有人。他们拿走了他的东西。上帝,纳塔利娅,他的眼镜─也没了。” 他的眼镜,我立刻想起他擦眼镜的样子─几乎把整块镜片都放进嘴里,哈一口气,再用一直放在口袋里的小丝巾把它擦干净─这突然让我不寒而栗。 “那是个什么地方呀,他到底死在了什么鬼地方呀?”外婆在说话。她的嗓子都哑了,都快喊破了。 “我不知道,外婆,”我说,“我真希望我早点知道他走了。” “一切都不至于落到这个下场─可你们非要撒谎,你们两个,总是偷偷摸摸地说什么。他说谎,你也说谎。”我听到妈妈想从外婆手里接过电话,可外婆说:“不行。”我看着佐拉下了车。她慢吞吞地伸了个懒腰,再把车门锁好,冷藏箱都搁在乘客座的底板上。吉卜赛小孩们靠在车尾的保险杠上,把一支烟来来回回地递。“你肯定他没有留下一张字条?”外婆反问我什么样的字条,我说:“不管,随便什么样的留言。” “我跟你说了,我不知道。”她说。 “他走的时候说什么了?” “说他去找你。” 这回轮到我起疑了,我开始琢磨谁知道多少内情,又有多少事谁也不知道。多年来,我们家培养出了一套谎言模式,谈起家庭成员的身体状况时每个人都会习惯性地撒谎,以免别人担忧,甚或恐慌;比如我妈在维瑞莫夫湖区小屋的车库里摔断了腿,我们就对外公外婆说,房子被水淹了,所以要拖延归期;又比如,趁我和我妈无忧无虑地去威尼斯度假的时候,外婆在斯特拉克瓦克的一家诊所里做了体外循环心脏手术,外公非说他一时兴起,带着外婆去瑞士卢塞恩泡温泉了,那通电话讲得驴唇不对马嘴,我和我妈被幸福冲昏了头脑,光知道说自己,居然也信了他。这一次,外公也指望这种家族习惯能帮他隐瞒病情。 “把兹德拉夫克夫的电话号码给我。”我说。 “为什么?”外婆问,她依然很怀疑我。 “别问了,快告诉我。”我的外套口袋里有一张皱巴巴的发票,我就把它摊在玻璃门上。我只有一支铅笔,都快写秃了;外公的影响可见一斑,他总是把铅笔用到指头夹不住为止。我把号码记下来了。 佐拉在朝我挥手,指了指波罗和他的牛肉,还有柜台前的那群人,可我摇摇头,近乎绝望地看着她跨过泥泞中的车辙印,踏上路肩,排在一个蓝眼睛士兵的后面,那男孩顶多十九岁。我看到他大大咧咧地把她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然后,佐拉说了些什么,我听不到。但之后从蓝眼睛男孩身边爆发出一阵笑声,我在电话亭里都听得清楚,那孩子的脸都红到耳根了。佐拉得意洋洋地瞥了我一眼,继续抱着胳膊站在那里,看着黑板上写的菜单,菜单下面画着一头戴着紫帽子的牛,很像拴在地里的那头牛。 “你们现在到哪儿了?”外婆说。 “天黑前我们就能到布莱加维纳。”我说,“我们打完针就直接回家。我保证,尽量在后天赶回家。”她听着,一言不发。“我会给兹德拉夫克夫打电话的,外婆。如果回家的时候顺路,我会过去一趟,把他的东西拿回来。” “我还是不明白,”她到底还是开口了,“怎么会谁也不知道。”她是在等我承认我早就知道。“你没对我讲实话。” “我什么也不知道,外婆。” 她想听到我说我早就看出他有症状但没去管,或是我和他谈论过病况,或是别的能安慰她的话,能让她不再害怕─因为他完全孤单地面对死亡的预兆,哪怕一直和我们生活在一起。 “那就对我发誓。”她说,“对我郑重发誓,你真的不知情。” 我沉默了。她等着听到我的誓言,但没有等到,又说道:“那儿应该很热了。你们两个姑娘有没有喝很多水?” “我们挺好的。” 沉默了片刻。“如果你们要吃肉,千万别吃夹生的。” 我告诉她我爱她,她挂上电话,什么都没说。我把无声的听筒抵在前额足有几分钟,再拨通了兹德拉夫克夫的电话。你很容易分辨出那里偏僻闭塞,因为电话要过很久很久才接通,接通后的铃声也显得遥不可及、含糊不清。 我让电话铃响到线路自动中断,如此两次、三次,才不得不挂上电话,去和佐拉一起排队。她已经和波罗起了争执,只为要一个多加洋葱的汉堡肉饼,那被我们本城的人称之为“超强汉堡”。波罗跟她说,这是在布莱加维纳,如果她喜欢加料的,可以来一个双层汉堡,可他听都没听说过什么“超强汉堡”,那是什么玩意儿?烤肉摊旁堆满了装着生肉的冷冻箱,铸铁汤锅里浮着一层褐色的油腻物质。波罗站在柜台后面,没废话,不找零,也许是为了“超强汉堡”故意找我们的茬儿。佐拉一手抓着她的三明治,另一只手揪住我的手─我正想从她的外套口袋里掏出她的钱包。 “你听说过一个地方叫兹德拉夫克夫吗?”我倾身靠在柜台上,捏着红红蓝蓝的小纸条问他,“你知道兹德拉夫克夫在哪儿吗?” 他不知道。 七点半,夕阳沉入天边的蓝色云层,我们已能眺望到布莱加维纳,便下了高速路,上了海边公路。这个镇子比我想象中的小,车道两边挤满了商店和餐馆,咖啡店的户外桌椅、明信片售卖亭甚至摆到了车道当中,骑着单车的孩子们摊开巴掌拍打汽车屁股;木板人行道就挤在海岸和这些店家之间,紧挨着路边的棕榈树。时节还早,旅游旺季尚未开始,但是,我们慢慢地驶过便利店、邮局、修道院广场─我们可以在那儿为孤儿们搭建一个免费诊所,其间我一直能听到敞开的门窗里传出波兰语和意大利语。 安通神父早就告诉我们,他父母家在小镇最边远的位置,掩映在白色夹竹桃园里。那是一栋朴素的海滨小屋,百叶窗是蓝色的,屋顶的木瓦褪色了,坐落在山丘陡坡的最上端,从海边走过去大约五十码。门外有一棵高大的橄榄树,前面似乎挂着一只轮胎做的秋千。鸡舍显然在前几年坍塌过至少一次,再被随意地码起来,突兀地支棱在墙根,那道低矮的石墙围住了整片南向的地界。几只母鸡在门外走来走去,一只公鸡坐在底楼窗台外的花盆里。这地方看似搁置不用,但没有荒废。蓝漆耷拉在百叶窗上、门上,装满薰衣草的破篮子倚在屋侧一角,但处处都透着某种不可动摇的况味。安通神父的父亲是本地的渔夫,名叫巴尔巴·伊万。我们拾级而上,从路边走到山顶的时候,他急忙忙走过花园来迎接。他穿着棕色背带裤,脚着拖鞋,还套着一件亮红色马甲─那肯定是花了他太太不少钱从流动摊贩手里淘来的。一条白狗围着他转,黑脑袋四四方方的,那是一条指示犬,但它此刻瞪着圆滚滚的大眼睛,一脸兴奋,看来好像不比熊猫更有用。 “你们好,两位大夫!欢迎,欢迎!”巴尔巴·伊万一边招呼,一边走向我们,似乎想把车里所有的行李都一人扛下。我们连连劝阻,最后只让他提着佐拉的拖杆箱,在灌木和玫瑰花丛间的卵石路上拖着走。巴尔巴·伊万的太太,纳达,正抽着烟在门口等我们。她的白发稀细,脖颈和裸露的手臂上露出淡青色的血管。她毫不敷衍地吻了吻我们的脸颊,又为花园疏于打理的状况而道歉,然后熄了烟头,带我们进屋。 尽管夜色已降,屋子里却很明亮,安静而温暖。我们在门口脱下鞋子,顺着走廊走进小小的起居室,看到几把蓝布靠垫椅子、沙发和一把扶手椅,从布料的模样来看,房子的装饰都有好些年头了。这栋小屋里肯定有一个画家:画架靠窗支立,没画完的画看上去像是一条猎狗;画架下的地板上丢弃着揉成一团、沾染颜料的旧报纸。墙上挂着一溜儿仔细装裱在画框里的水彩画,过了好一会儿我才看出来,那些画画的全都是猎狗─正是门外那条漂亮的、傻头傻脑的黑头白狗。窗户全都敞着,夏蝉电音般的无休止重唱混着户外的热气传进屋内。纳达还在说抱歉,因为到处都很乱,她带我们走过厨房时,巴尔巴·伊万总算逮到了机会,抓起我们那些行李─佐拉的拖杆箱、我的露营用品、我俩的背包─飞快地走上门厅尽头的楼梯。纳达把我俩推进厨房,告诉我们杯盏碗盘放在哪里,面包盒在哪里,打开冰箱给我们看牛奶、果汁、梨子和培根,还不忘叮嘱我们,不管什么,哪怕可乐,都可以随时取用,想吃多少就拿多少。 在厨房窗户和一幅挂歪了的黑头猎狗水彩画之间,有一只红黄两色的鹦鹉坐在罐头做的鸟笼里。自打我们走进厨房,这只鹦鹉一直疑神疑鬼地盯着佐拉看,现在,抓紧时机尖叫了一嗓子:“啊!我的上帝!看那奇迹!”乍一听到这怪声,我俩都以为是佐拉裸露的手臂和锁骨招引它念出了淫词艳曲。纳达再三道歉,顺手拿起一块洗碗布盖住了鸟笼。 “它喜欢背诗,”纳达说,我们这才反应过来,鹦鹉念了一句英雄史诗的开场白,“我一直想教它说些日常用语,像是‘早上好’、‘我喜欢面包和黄油’什么的,可就是教不会。” 她带我们上楼。佐拉和我同屋,一人一张小床,都铺着佩斯利涡纹花呢图案的被子。屋子里有一张擦得亮亮的木制梳妆台,但几只抽屉坏了不能用;小小的卫生间里有老式浴盆,冲马桶要拉绳链,但也不一定冲得下去,要看时辰对不对。更多的速写画,除了一张画的是狗在楼下沙发里瞌睡,其余的狗都在无花果树下。窗外,能看到整个后院,再往后能看到橘子树和柠檬树在风中轻摇,其上方是山脚下的一块缓坡,种着一排又一排低矮的葡萄藤,被风吹起如涟漪翻动。一些男人在藤蔓地中掘地;隔着这么远,我们也能听到铲子发出的声响,还有他们互相喊叫的声音。 “那是我们的葡萄园,”纳达说,“别理他们。”她说的是那些正在挖地的男人,还关上了一扇百叶窗。 等我们把车里的冷藏箱和盒子都搬进屋,摞在我们房间的墙角,晚餐也准备好了。纳达煎了几条沙丁鱼、两条鲈鱼,还烤了一些和男人手掌一般大的鱼。恭敬不如从命,我们只能接受这种热情款待,在厨房里的方形餐桌旁落座,巴尔巴·伊万给我们倒了两大杯自家酿的红酒,那只鹦鹉还被罩在洗碗布下,兀自念念有词,冷不丁喊一嗓子:“哦!听到雷鸣了吗?是大地在震颤吗?”通常,它会自问自答:“不!不是雷鸣!也不是大地在震颤!” 纳达为我们准备了黑面包、碎青椒、煮土豆配莙荙菜和大蒜。她花了一番心思,把每一份食物精心摆设在蓝色瓷盘里,盘子缺了口,但十分漂亮,很可能在地下室里藏了许多年,逃过了劫匪,再被翻出来彻彻底底擦拭干净。清凉的夜风从海上吹来,穿过小阳台飘进屋里,抹过盐巴的沙丁鱼在桌上堆得高高的,两条煎得焦黄的鲈鱼浸在橄榄油里。“我们自己种的橄榄树压榨的油。”巴尔巴·伊万说着,拔下瓶盖,让我闻闻味道。我想象得出来,那天早些时候,他肯定坐在小船里、漂在海湾急流里,用骨节粗大、晒成褐色的双手拉住细薄的渔网,把那条鱼挑拣了出来。 巴尔巴·伊万和纳达没有问我们路上可好,也没有问工作或家庭情况。为了避免任何可能引起政治或宗教分歧的话题,我们转而谈论收成。这年春天很糟:大雨如注,沟渠泛滥,洪水冲走了海岸周边的田土,毁了莴苣地和洋葱地。西红柿晚熟,随便哪里都找不到菠菜;我还记得外公有一天从菜市场带回了一些蒲公英叶,有个农夫把它装成菠菜来卖;外婆要做菠菜派,已经给纸一样薄的面团抹好了黄油,就等菠菜了,她从购物袋里扯出外公买回来的那些粗糙的叶子,大叫起来:“这是什么玩意儿?”过去的几小时里,这是我第一次想起外公,突如其来的记忆把我逼到沉默里去。我坐在那里听他们说话,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巴尔巴·伊万正在强调今年夏天的收成好得出乎意料,简直让人不敢相信,橘子和柠檬都结了好多果子,哪儿哪儿都有草莓,熟透的无花果个头很大。佐拉应声说道,我们那边也一样,其实我从没见她吃过无花果。 我俩几乎把各自盘中的鱼肉全刮干净了,莽撞地灌下杯中的红酒,还想帮鹦鹉记起后面的诗句,结果,它的记忆力显然比我俩都好。就在这时,那个孩子出现了。她是那么娇小,要是她没有突然咳嗽起来─深沉的、带着黏稠痰液的一声响亮的咳嗽,我猜想谁都不会注意到她站在小阳台里,突然间,我们都发现了她,小小的身形,圆滚滚的肚子,左右两脚的鞋子不是一对儿,顶着一头微褐色的小鬈发,就那样站在过道里。 那孩子顶多五六岁,一手扳着门框,另一只手塞在黄色夏裙的衣袋里。她有点脏,眼神有点疲惫,她的出现打断了餐桌上的谈话,所以,当她又咳起来时,我们都看着她。接着,她伸出一根手指头塞住了自己的耳朵。 “你好,”我说,“你是谁呀?” “天知道,”纳达说着,起身清理餐盘,“她是他们家的小孩─葡萄园里的那些人。”起先我还没懂,现在明白了,他们也住在这里。纳达弯下腰凑近小女孩,提高嗓门问道:“你妈妈在哪儿?”小女孩一言不发。纳达又说:“进来吃块饼干吧。” 巴尔巴·伊万靠在椅背上,转身去够身后的碗橱,拿到了甜椒饼干罐,启开盖子,递给小姑娘。她一动不动。纳达从洗碗池边走回来,还想塞给她一杯柠檬水,小女孩却不肯走进屋来;一条褪色的丝带绑着一只紫色小袋子挂在她脖子上,她用空闲的那只手扯着它从左肩头荡到右肩头,有时还会撞到自己的下巴;黄绿色的鼻涕流出来,她就用力吸回去。我们听得到外面那些人从葡萄园里回来了,嘶哑的嗓音,铲子和铁锹搁在地上的铿锵声,院子里的脚步声。他们忙乎起来是为了在屋外吃晚饭,把桌子支在大大的橄榄树下。“我们最好把这里收拾一下。”纳达边说边收起盘碟。佐拉想起身帮忙,却被纳达摁回了座椅。外面的骚动引起了毕斯的兴趣,毕斯就是那条狗,它甩着耳朵、滑稽地跑了几步,稍有好奇地闻了闻门廊上的小女孩,又被花园里的什么事情吸引着跑开了。 有个瘦巴巴的年轻女人一阵风似的跑到门口,一把抱起小女孩走了,那时,巴尔巴·伊万仍然拿着饼干罐。纳达走到门口朝外看。等她转回身,她说:“他们真不应该在这里。” “甜食对孩子没好处。”巴尔巴·伊万对佐拉说道,很有把握的样子,“吃饭前吃零食是坏习惯,还会长蛀牙。可我们还能怎么办呢?我们自己又吃不完。” “让他们待在这里实在太荒唐了。”纳达说着,把脏碟子摞在了桌子边。 巴尔巴·伊万把手里的饼干罐递向我。“想当年,我能吃光一整个栗子蛋糕呢,就我自个儿,坐一下午就消灭光了。可我的医生们嘱咐我,小心啊!他说我上了年纪,应该小心点。” “我早说会这样的─我说过的,不是吗?”纳达把剩下的土豆和莙荙菜拨到盘子里,再把盘子搁到地板上。“说是两三天─这都一星期了。整夜走进走出,不管是几点,还冲着我的床单咳嗽。” “他们现在给我定规矩了,”巴尔巴·伊万说,“不能吃黄油,不能喝啤酒。每天要吃这么多水果。”他把双手分开,比画出一只小桶的大小。“还得吃蔬菜。” “一个比一个病得凶。”这句话,纳达说得很大声。她靠着门,接着说道:“那些孩子该去学校,或是医院,再不然,就该跟着能负担他们上学和看病的人。” “我跟他说,听着,我吃我的蔬菜,别跟我摆蔬菜的道理,你去菜市场买你的菜,我吃我自家种的菜。”巴尔巴·伊万摊开手,扳着指头开始数:西红柿、甜椒、莴苣、绿洋葱和韭葱。“我是懂蔬菜的人─但也每天吃面包。我的父亲也一样,他每顿饭都要喝红酒。你知道我的大夫怎么说?”我摇摇头,扮出一个微笑。 纳达说:“我跟你说过,也跟安通说过,我不想让他们待在这里─现在,医生们都来了,他们还赖在这儿,天知道在那里忙什么,把整个葡萄园翻了个底儿朝上。这太不合情理了。” “他说那会让我延年益寿。瞧瞧,上帝啊─我干吗要活那么久?” “告诉我,那没有危险,”纳达说着,碰了碰佐拉的肩膀,“大夫,请你告诉我。他们十个人住在两间屋里─五个人挤一张床,所有人都病得像癞狗,每一个人都病了。” “长命百岁图个啥?如果只能吃米饭和那个什么─他们怎么说来着?梅干!─我为什么还要多活几年?” “倒不是说你们那边的人都那样睡。五个人挤一张床─我真的不是说那个,大夫。” “梅干才要命呢。” “你听说过这种事吗?”纳达问我们俩,在她的围裙上擦干双手,“听说过吗?” “没有。”佐拉顺从地答了一句。 “这是不对的,”她又说了一遍,“而且,还戴着那些臭气熏天的小袋子。这种事闻所未闻啊,我们天主教徒没有那种东西;穆斯林也没有。” “可是,这些人有,这不关我们的事。”巴尔巴·伊万突然变得严肃,在椅子上转过身,正视着她,“他们待在这里─但这不是我顾虑的事。” “这是我家,”纳达说,“我的葡萄园。” “真正的难题是那些孩子。”巴尔巴·伊万对我说,现在的他十分严肃,“他们病得很厉害。越来越严重。”他扣上饼干罐的盖子,把它放回了碗橱里。“我听说,他们没去看医生─当然,我不知道有没有。”他扮了个鬼脸,用拳头在脖子上轻轻敲了几下,“那些小袋子显然没有用,而且很臭。” “臭死了。”纳达说。 你一言我一语地,要不是一个掘地的人进来讨牛奶,他们大概会一路说下去。进来的是个头发褐色、皮肤晒伤、约莫十三岁的男孩,羞涩得不好意思开口,他的出现顿时夺走了纳达的所有火气,甚至等他离开,她都没法再回到那种论调。 晚餐后,巴尔巴·伊万拿出他的手风琴,为我们拉了几首他祖父教给他的老民谣。他拉间奏的时候,我们问他上一次做体检是什么时候,并提出为他做一次检查,可以在他上床前帮他听诊、量体温、测血压。 后来,到了楼上,更为紧迫的问题出现了:马桶冲不了,水槽里的水是冷的。他们的热水器坏了。没人能保证洗澡时有热水,但佐拉决定试试运气。当她在哗哗流水下尖叫的时候,我站在窗前往外看,现在已经看不到葡萄园了,但仍可听到铁铲又开始掘地,尖锐的声音听来像是孩子在喊叫。窗下的夹竹桃树丛里,许多蝉在颤颤地鸣叫;几只燕子高高飞翔,屋子里的灯光刚好照不到它们。一只带有斑点的灰蛾畏缩在蚊帐外的角落里。佐拉从卫生间里走出来,有点小得意地告诉我:浴缸里那把生锈的钳子是用来夹开关的,朝上扳就能放水了。她把湿发扎成马尾辫,站到窗边来。“他们要挖一整夜吗?”她问。 我不知道。“他们应该是工人,”我说,“巴尔巴一家让他们在这里过一季,大概是某个慈善项目吧。” 佐拉去冲澡的时候,公诉人呼了她两次。 “你应该给他们回电。”我说。 她抽起睡前烟,一手托着烟灰缸,另一只手夹着烟,点燃的烟头在烟灰里划来划去。“就我而言,除非我和你外公谈过,否则没什么好说的。”佐拉说着,朝我笑笑,体贴地把烟吹出窗口,还用手拂开散在我面前的烟雾。 眼看着她马上要问我出了什么事,我抢先开口:“我们明天让他们全都去诊所吧。”说完就爬上床去。佐拉抽完烟后,又在窗台上趴了一会儿,眺望外面的夜色。然后,她检查了卧室的门锁。 “你觉得他们会把楼下的门窗锁上吗?” “大概不锁吧。”我说,“说不定,门都大敞着,让准军事部队强奸犯的气息吹进来。” 她不情不愿地熄了灯,之后很久只有沉默。但她醒着,盯着我看,我想等她渐渐入睡,那样就不用绞尽脑汁想些可以说的话题。 楼下的鹦鹉在说话,声音隔着笼子上的布罩有点含糊,它说:“洗净骸骨,带回尸身,把心留下。” 【注释】 [1]一种蒸馏酒饮料,水果白兰地。 2 战争

迦沃·盖乐 要理解我外公这个人,必须知道两个故事:一个关于老虎的妻子,另一个关于不死人。这两个故事犹如秘密的河流贯穿外公的一生─他在军队里的岁月;他对外婆至死不渝的爱情;身为外科手术医生在大学里扮演的暴君教授。第一个故事是他去世后我才得知的,关于外公如何成长为一个男人;第二个故事是他亲口告诉我的,关于他如何变回一个孩子。 战争开始得不动声色,起初的十几年我们只是如临深渊地等,等得战事也仿佛被削弱了。孩子们在学校里口口声声说“现在哪一天都可能开战”,其实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他们只是在重复多年来听惯的家常话。先是选举,再是暴乱,一位部长被暗杀,三角洲地带的大屠杀,然后是萨若波城事件,之后呢,就好像有什么东西松弛下来,释然了。 开战前,我从四岁开始就每周和外公走路去城堡看老虎。总是只有我们俩。总是攀上斯特米亚山,从山脚到山顶,沿着古老的马车小道,穿过西城公园里的林荫谷道,跨过十几条清澈的小溪,溪水在矮树丛里潺潺流过,还是个小女孩的我就在那里度过了无数欢乐时光,手拿树枝,把湿漉漉的秋叶从布满苔藓的石头上扒下来,指望这样就能找到小蝌蚪。外公总是弓着肩背,双臂甩前甩后─划船,每当外婆目送我俩出门,总会在阳台上喊一声,大夫,您又要去划船啦!─大步流星往前走,一手抱着我们自家菜园出品、即将奉献给动物们的美食。他总是穿背心和宽松长裤,雪白的硬领长袖衬衫,在医院里穿的工作鞋擦得很亮,即便是夏季去爬山也是这番穿戴。我比他矮了一英尺半,穿着磨破了的运动鞋,三步并作两步,唯一的任务就是跟上他。过了铁路就是大斜坡,我七岁时曾骑着自行车在这里加速下滑,跌破了膝盖,要用浸了拉奇加的布条包扎,那让我哭号了半小时之久。下了斜坡,就是陡直的上坡路。 外公见我落后了,就会停下来,抹一把额头,说:“这是怎么回事呀?怎么回事?我只是个老头子呀─快跟上来,你的心脏是块海绵还是个小拳头?” 等我快走几步,气喘吁吁地爬到山顶,他又会幸灾乐祸地嘲笑我,看他那乐滋滋的样子简直气死人,他还说,如果我像土豆袋里的黄鼠狼那样喘粗气,如果我胆敢毁掉他愉快的户外时光,他就再也不带我出来玩了。站在斯特米亚山顶,刚才走过的羊肠小道蜿蜒地掩映在草地和点点花丛里,一路向东望下去就能眺望到残破的罗马古墙,昔日的加农炮声已消逝,击下的碎石却还在原地;越过古镇的鹅卵石大道,能看到阳光照耀下的灰蒙蒙的玻璃窗,淡橘色的屋顶,咖啡馆和纪念品商店的亮色遮阳篷下飘荡出烧烤食物的烟雾。鸽子,从山顶上都能看到,它们聚成密集的一团,像戴头巾的女人们在街上走来走去;街道,弯弯曲曲通向码头,大河小溪日日夜夜在那里汇聚,冲撞着半岛的尖头。等我们走到城堡庭园就看不到远处的景致了,到了动物园门口先买票─不是周末的话就不用排队,就我们俩,整个城市沉浸在午餐后的慵懒休憩中。我们总是先走过嘴巴嚼个不停的骆驼、和带着斑点的白鹭关在一起的大河马,径直走向老虎园,看它们不知疲倦地在古老的隔栅门里来回踱步。 等我到了十三岁,看老虎的这套程式变得有点烦人了。从动物园回家的一路上,总会接二连三碰到相熟的朋友,那些与我同龄的孩子早就不跟大人一起玩了。我看到他们坐在咖啡馆里,或是在议会大楼门前的马路牙子上抽烟。他们不但看到了我,并且记得很牢,好在学校里拿这件事取笑我。其实他们没有存着坏心,只是开开玩笑;但他们的讥讽提醒了我:我是一套仪式的囚徒,而我不再感到仪式有必要维持下去了。当时的我不知道,这仪式并不仅仅是为了我好。 战争开始没多久,行政部门就决定关闭动物园。这显然是为了防范类似佐伯夫事件的意外发生─南方地区的一个大学生在动物园商铺引爆自制炸弹,导致六人死亡,那里不久后就成了我们的南部邻国。未雨绸缪,这是行政部为了保护本城和市民的预警安保措施之一,而其前提是酝酿足够的惊慌,并故意高估敌人的力量。除了动物园,他们还关闭了公交系统和刚刚命名落成的国家图书馆。 我已有点迫不及待想甩掉童年时代的仪式,动物园被关闭并没有引起太多紧张。我们在内心深处都知道─行政部门也知道─战争发生在七百英里之遥,本城沦陷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我们已经发现敌军心不在焉。我们知道绝不会发生空袭,因为我们的军队在六个月前已接管了飞机制造厂和马尔汉机场,但行政部依然执行宵禁,以防万一,晚上十点后强制性熄灯。政府颁发公告,警告市民任何地方的任何人都可能是敌方间谍,因此,在常去的咖啡馆重遇你的亲朋友邻前,记住他们的族姓家名是相当重要的,因为,万一有人真的是叛徒,你却没有上报,你也会受牵连。 另一方面,生活一切照旧。我们班上有六七个孩子突然消失了─没有提前通知,没有道别,算是难民们惯有的做法,但我依然每天清晨带着午饭盒走很远的路去上学。当坦克开在林荫大道上,向边境线挺进时,我坐在窗边做算术作业。因为这场战争前所未有,遥不可及,因为我的家人不想让战争影响到我,而我也不是特别在意,所以我依然去上艺术课,约佐拉喝咖啡,庆祝生日,逛街买东西。我的外公仍在大学里教书,在医院里忙碌,照样每天早上去集市,削苹果前依然先用肥皂洗一遍。他也曾在救济品发放点排队六个小时,但我后来才知道这件事。母亲依然带着幻灯片去大学教授艺术史,外婆依然掐准时间把电视调到经典电影频道,看克拉克·盖博对着费雯·丽傻笑。 遥远的战斗制造出幻象般的常态,但新规则导致某种态度的扭转─那和行政部的安保计划并不匹配。他们想表现得有组织、有控制力,想要人们惊慌失措并因此顺从,然而,他们得到的却是整个社会的松散和疯狂。痛恨宵禁的青少年在大道上停车,以此泄愤,有时会把十辆车停成一列,然后坐在引擎盖上通宵喝酒。人们会把自家店铺的门一关,去吃午餐、去酒吧玩,直到三天后才回来开张。你去看牙医,结果发现他只穿着汗衫坐在别人家的门阶上,手里握着红酒瓶,你要么陪他一起喝,要么扭头回家。几年后,劫掠出现,准军事组织夺权,但在那之前,这种情形无伤大雅,因为人们濒于灾难时确实会这样俨如节假般荒废度日,且不自觉。 我们这一代孩子还要过几年才会面临严重的通货膨胀─把父母的钱堆在独轮手推车里,推着钱车去买面包;逼得我们不得不在学校过道里买卖衬衫。战争的头十六个月里,战争本身缺乏真实感,看不见摸不着的,不可相信也不可抗拒,因为那些可怕的事正在别处发生,并同时给了我们时间,让我们在混乱中侥幸存活。我们不用去说,三百英里之外的七岁小女孩们坐在防空洞里挨过例假期。在本城,我们不只是受到战争的影响,还大模大样地摆出“战争中”的矫情姿态。当你父母说“快点去上学”,你大可应付一句“在打仗呢”,然后跑到河边玩。你头发上沾染了浓浓的香烟味半夜三点悄悄溜回家,明明被他们逮个正着,却不会被痛扁一顿,只是因为有一场战争。当他们听邻居说你和一群狐朋狗友在大马路上把车飙到时速一百二,你甚至斯文扫地地把半个身子探出车顶窗,你只需要说“在打仗呢,不管怎样都可能死掉”,他们就没办法抢白你。大人们感到自己有责任,我们却利用了他们的愧疚感,因为我们不知道有更好的做法。 教育机构努力维持原貌,虽然战争还很遥远,但也避免不了战情渗透到学习环境中:有些同学不来了,有些书没有了,就连猪的胚胎也得不到了(我和佐拉甚至在那种时候都渴望有东西让我们捣鼓捣鼓)─我们在这一切缺失中看得到,战争越来越近了。我们本该进行化学反应实验、操练最基本的解剖手术,但我们没有化学品,也不知道猪的胚胎被扣押在哪个国家的哪个实验室,因为国境线天天都在变。没有实验可做,我们就用电线和小灯泡造了无数电路。我们把没用了的旧硬币泡在雨水里,让它们生锈,再煮开水,加进盐和苏打粉,洗清锈迹。我们只有几张青蛙解剖图解,必须记得滚瓜烂熟。让人费解的是,我们还有一块马蹄横截切片标本,保存在灌满福尔马林溶液的长方形玻璃盒里,我们照着它一遍又一遍地画素描,到最后,似乎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在马身上动刀,只要毛病出在马蹄上就行。大多数日子里,我们只是高声朗读教科书,从早上八点到下午四点。 更糟的是,时局所需,校方做出硬性规定,年级越高,教室楼层也越高,这未免失之偏颇了;换言之,年龄和安全系数成反比,你的年纪越大,距离防空洞就越远。所以,我和佐拉十四岁那年坐到了水泥屋顶下的教室里,那里能够俯瞰城河,方形角塔上安了数不清的窗户,是以前的幼儿园。这个特殊空间的每一处都是凑合出来的急就章:墙上贴着印有小公主水彩画的墙纸,窗台上码放着装满泥土的泡沫塑料杯,据说豌豆迟早会从里面钻出芽来,有些杯子里当真长出过小苗呢;还曾贴过一些树形家谱图,好歹有人识时务,把它们都揭了下来,在黑板下留出一块光秃秃的白墙。我们就坐在这个教室里描画马蹄的构造,完全超然、冷漠地说着这类闲话:“这不还在打仗嘛,如果他们现在空投炸弹,我们至少比小屁孩们死得快。”那个教室里的角塔瞭望窗拥有三百六十度全景视角,本城风光尽收眼底:往南能望见大山,往北能眺望到河对岸的城堡,再远处只见林木迷蒙,绿色的天际线此起彼伏。你会看到远处的大烟囱喷出浓重如焦油的黑烟,也能看到老区民宅的砖石轮廓。你会看到大学山上的基督教堂圆顶,以及山顶那座明亮而巨大的方正十字架。你看得到铁桥─那时还挺立在本城,凌于两条河流和水中的碎石之上。你会看到河岸边停着些废置的小游艇,生满铁锈;更远处能望见上流的卡顿城,吉卜赛人居住区,也是两河汇合之处,那里的纸板墙湿漉漉的,燃烧动物粪便的黑烟缭绕。 那一年,我们的老师是个娇小的女人,我们叫她冬布拉瓦卡夫人。她有一双神经质的手,眼镜总是滑下来,于是她养成了耸动鼻头的习惯,好让镜架自动归位。后来我们才知道,冬布拉瓦卡夫人曾是个政治艺术家,等我们毕业后,她为了躲避迫害移居他处。几年后,她鼓动一群高中生印制大量反政府传单,这不仅让那些学生们入狱,也令她某天晚上在公寓到街角报亭的那段路上人间蒸发了。可是当年我们完全不知道她的政治立场,也不理解她的失意─因为她得不到必要的教具,更不用说,那是一门她自己都不熟悉的课程,我们只是觉得她很滑稽。然后,她给我们带来了一份厚礼。 那个五月天出奇的热,俨然是炎夏,我们一到学校就脱下鞋子、袜子和毛衣。角塔就像一个温室。我们把大门敞开,还是热得汗流浃背,不期然的怪天气也引发了一种躁狂的气氛。冬布拉瓦卡夫人迟到了一会儿,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她的胳膊底下夹着一个用铝箔包的大包裹,她亲自打开,里面竟然是两对硕大的、粉红色的肺,像绸缎一样湿滑柔软。在肉类定量配给的战时,这意味着某种违法行为。走私禁品。我们没有问她从哪里弄到了这些肺。 “在外面的桌子上铺些报纸。”她一开口,眼镜就滑下来了。十分钟后,我们的脸上滴着汗水,俯身围拢她,她试图用自己带来的厨刀实施蝶形刀法切开一对肺叶。肺的表皮张力抗拒着刀刃,切口的另一边鼓胀得像个橡皮球。肺肉已经有点发臭了,我们不停地赶走飞来飞去的苍蝇。 “大概应该把它们冷冻一下吧。”有人插嘴道。 可是冬布拉瓦卡夫人是个执拗的女人。她决意要让自己担的风险有所回报,决意向我们展示肺叶的结构和功能,要像掀开衣服一样把它们剖开,指出肺泡、瘪塌的气囊、支气管上的白色厚软骨。她从肺的边角开始动刀,切着切着,她的动作幅度变得越来越大,我们都退后一步,看着她戳穿一侧的肺肉。她鼻梁上的眼镜一会儿上、一会儿下,她用单臂去压眼镜,另一条手臂努力捣鼓,活像是在修水箱。 突然,那只肺从她手里跳脱,滑过铝箔纸,越过桌边,掉到了地上。它停在那里,沉重而确凿。冬布拉瓦卡夫人低头凝视了片刻,与此同时,苍蝇立刻找到了目标,小心翼翼地在气管切口边沿走动起来。然后,她弯下腰,把它捡起来,重新放在报纸上。 “你,”她对着我说话,只因我碰巧站在她身边,“到咖啡柜里拿些麦管回来,把这对肺吹起来。赶紧的,快去!” 之后,冬布拉瓦卡夫人成了备受尊崇的人物,尤其在我眼中。她为了我们偷偷带来那些肺,当我们轮流往里面吹气的时候她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们,她让我越发坚定地渴望成为医生。 也是因为冬布拉瓦卡夫人,我们接触到了走私贩,其实那时整个城市都被黑市控制了。对她而言,黑市能提供教学用品。对我们来说,指导思想虽然一致,但涉及的物资种类却不同。突然之间,我们想要那些从未想过要渴求的东西,那些让我们有资格炫耀的东西─假冒名牌包、中国珠宝、美国香烟、意大利香水─只因以前没法获得,只因它们昂贵又很难买到。佐拉开始涂她妈妈的口红,继而找门道自己买。战后六个月,她培养出对法国香烟的独特爱好,从此拒绝抽别国的香烟。实足十五岁那年,她会流连在革命广场上我们常去的咖啡屋,倚着小桌,朝那些独具本地特色、可能合她口味的男孩们挤眉弄眼。在一个舞会上─我都不记得自己去过了─她和二十一岁的布兰科好上了,据说,他是个军火走私商。我不赞同她和他好,可那是战时啊,管他呢。更何况,后来我们发现他只是个朋克小混混,闯过最大的祸不过是偷收音机。 大多数周末,我和佐拉都会一路走到老城尽头和码头公园。那是黑市走私买卖的中心区域、大学生们的课外巢穴。身材瘦高、耸着肩膀的男孩们坐在铁轨边练摊儿,排成一长溜儿的桌子和盒子上展示着录影带、太阳眼镜和T恤衫。佐拉会穿上她衣橱里最短的短裙,所到之处必定响起好色的口哨声,她就那样径直走到布兰科的摊位前。他跷着二郎腿,拉着手风琴,喝着啤酒,夜色渐深时他会停止叫卖,小歇片刻,顺便把她拉到垃圾箱后面尽情抚摸。那种时候,我就待在车里,把车窗都摇下来,腿跷到挡风玻璃上,享受着低迷萦绕在车里的斯普林斯廷1[1]的《我着火了》,贝司的乐段真迷人啊。 奥里就是这么发现我的。奥里,出售假冒的设计师品牌标签,保证可以无缝拼接到你的衣服、行李箱及其他男装饰品上。他十七岁,瘦得皮包骨头,坏笑的时候有点腼腆,和那些练摊儿的家伙一样,要不是在打仗,他绝不可能有吸引力,不过,只有他够鲁莽,胆敢把脑袋伸进我们的车,留意到我听什么歌,并且问我:“你喜欢这种?要不要再来点?” 奥里刚好瞄准了我唯一的软肋,让我根本无从拒绝。政府勒令关闭电台,只剩下两个频道不厌其烦地轮播乡村老歌,即便用我外婆的标准看也过时了。战后第二年,我实在腻味透了那些尽用树木和水桶之类比喻的老情歌。我想听鲍勃·迪伦、保罗·西蒙和约翰尼·卡什,甚至没有意识到我是如此想念他们。奥里第一次让我下车就带我穿过码头,走向那条三条腿的杂种狗,它看守着一只倒扣下来的板条箱,他让我尽情浏览深藏不露的好货色,全部按照字母顺序排列,翻译得牛头不对马嘴的歌词抄写在信纸上,仔细地折叠好,塞进卡带盒里。不知道他有什么法术,竟然还有一个随声听,就凭这个,和他约会也算值了,所以,我们坐在他家桌子底下的地板上,一人戴一只耳塞,他让我欣赏他的藏品,并把他的手搁在我的大腿上。 我攒了好几个星期的钱,打算买一盒保罗·西蒙的《恩赐之地》,他说:“在打仗呢,你的钱没用了。”然后就吻了我。我记得那个吻让我吃了一惊,惊讶于他嘴唇的干燥和嘴里的湿润竟是如此不同,他吻我的时候我在想这个,之后还在想。 我们吻了三个多月,其间,我的音乐收藏品扩增三倍,可奥里就像那个年纪的很多男孩一样,突然消失了。我借了他的随声听,一连三个晚上都跑去我们常去的咖啡店,想把它还给他,最终,有人对我说他走了,他们也不知道他是被征入伍了,还是逃脱兵役了。我随身带着随声听,睡觉时也抱着,那或许能代表我想念他,但在其他物事接二连三地消失之前,他消失的事实是不可能被遗忘的。 那些年,我放任自己沉沦在无法无天却无伤大雅的战时世界里,外公却始终相信战争很快就会结束,假装什么都没有被改变。现在我知道了,对他来说,和战局相比,失去老虎才是真正的打击;但我不知道的是,他的乐观与我的表现、与他拒绝承认他已经失去了我─至少有一阵子是─有没有太大关系呢?我们很少看到对方,后来许多年里都对此避而不谈,但我知道他的日常规矩都照旧进行,没有受战争影响,没有丝毫动摇:早餐时看报纸,喝我外婆煮的土耳其咖啡;私人通信都按照他的地址簿里的字母顺序排列;步行去市场买新鲜水果─随着战事推进,能买到什么就是什么,只要别空手回家就行;每周一和周三下午,他在大学里做一次讲座;午餐后要午睡;少许运动;在厨房餐桌旁吃点心,通常都是葵花籽;然后,在起居室里陪我妈和外婆待一两个钟头,有时聊天,有时不说话,只是坐着;晚餐,之后阅读一小时;上床睡觉。 我们有交流,但总是缺乏互相怜悯,总是没有意识到很多事情已是今非昔比。有一次,他强迫我留在家里,和大家一起过圣诞家庭聚会,我灌了一晚上干邑,因为我太清楚他不会当着客人的面训斥我。还有一次,我和奥里在一台破自动售货机后面亲热良久,回到家已是凌晨四点,眼线晕了,头发乱了,却发现外公在屋外的人行道上,刚刚看完急诊归来,正以儒雅风度推挡一个长腿金发美女的迫近,我很快反应过来,那是一个妓女。 “你瞧,我的外孙女来了。”我走近时听到他这么说,那口气真像个溺水的绝望人。他眼角的皱纹立刻舒展开来,显然松了一口气,在此之前我决不指望夜半归家时会有这样的待遇。我迈上人行道,站到他身旁,他立刻抓牢我的胳膊。“就是她,”他欢快地说道,“你瞧,她来了。” “滚开。”我对妓女说,并且极其清醒地发觉自己的胸罩岌岌可危,只剩下一只背钩勉强搭住搭扣,随时都有可能松开,让这个场景更为尴尬。 外公给了风尘女五十第纳尔[2],然后去开底楼的门锁,我在他身后,看着她扭着火柴棍般的细腿走远了,高跟鞋的跟一只高、一只低。 “你为什么要给她钱?”我们上楼时,我问他。 “你不应该那么粗鲁,”他说,“这不是我们对你的教养。”我们走向房门时,他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因为可耻。” 那几年,我们的关系大致如此。外公和我陷入冷战僵局,但竟不自觉。他把我的零花钱扣到史上最低,我开始习惯把自己的房门锁上,猫在被窝里抽烟。 那个春天的下午门铃响起的时候,我正躲在房里吞云吐雾。过了一会儿,门铃又响了,而且响个不停。我大概是喊了一嗓子,想让谁去开门,可没人应答,我只好把香烟搭在卧室窗户的外沿,自己去开门。 我记得那顶窄檐黑帽的形状,它几乎占满了猫眼,我没有看到那个男人的脸,但我着急回自己房间,也很恼怒竟然没有人来应门。 我开了门,那人说他来见医生。他的嗓音尖尖细细,一张肥脸像面团,简直让人诧异他是如何把它塞进帽子里去的,难怪他进门都没有脱下帽子。我觉得以前在哪里见过他,大概是医院里的什么职员吧,我带他走进屋,让他在门厅里等一会儿。母亲去大学备课了;外公外婆在厨房里吃午餐,尽管有点迟了。外公用一只手吃饭,另一只手伸在桌上,握着外婆的手腕。她正微笑着说什么,一看到我进去,她就指了指煨在灶上的一锅夹馅儿甜椒。 “过来吃点东西。”她说。 “过会儿,”我说,“有人上门找你。”我对外公说。 “谁啊?”外公问。 “我不知道。”我说。 外公吃了几勺夹馅儿甜椒,琢磨了片刻。“这算什么事儿?让他等着吧。我在和太太吃饭呢。”外婆把面包递给他。 我把黑帽人领进客厅,他在那里差不多坐等了二十分钟,只能东看西看。我不想让任何人指摘我待客不周,就去给他倒了杯水,可等我回来却看到他从手提箱里拿出一本笔记本,眯着眼睛打量我家墙壁上的画,还飞快地做记录。他的视线掠过外公外婆的结婚照、外婆保留的老式咖啡餐具和玻璃酒柜里的古董酒瓶。 他写啊写,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我怎么能让他进屋来呢?我吓坏了,而他吞下两口水,盯着玻璃杯,好像在检查它是否干净,我的恐惧顿时化为一股怒气。我冲进自己的房间,把保罗·西蒙的磁带放进随声听里,戴着耳机回到客厅里,假装打扫房间。我把随声听别在口袋里,故意让他看到我胆敢使用走私品,塑料小窗口里一圈圈轮转的正是我的怨愤,当我用一块湿抹布抹过电视机、咖啡桌和我外公外婆婚礼上的照片时,他朝我眨了眨眼睛。我认为自己在挑衅他,可他似乎没有被触怒,依然在他的笔记本上写写画画,直到我外公走出了厨房。 “您需要我的帮助吗?”外公说完,黑帽人才起身和他握手。 黑帽人说下午好,他代表征兵处来拜访。他把证件给外公看了看。我把耳机音量调小,开始一本一本地擦书上的灰。 “噢?”外公应了一声,没有让黑帽人落座。 “我来确认您的出生日期和兵役记录,”黑帽人继续说,“代表征兵处。”外公站在咖啡桌的另一侧,双臂交叉抱在胸前,上上下下地打量他。“这是标准程序,大夫。” “那就走程序吧。” 黑帽人戴上眼镜,把手上那本账簿翻到刚才做笔记的那一页,用一只肥大苍白的手指点着字句,没有抬头,问我外公:“您是否出生于1932年?” 外公点了一下头。 “出生地是哪里?” “戈林纳。” “戈林纳在哪里?”我也不知道。 “我估计,从这儿往西北四百英里的地方。” “有无兄弟姐妹?” “没有。” “您在1947年到1956年间曾在国家军队服役?” “没错。” “为什么又离开了军队?” “为了去大学工作。” 黑帽人记下一笔,抬头看了看外公,微微一笑。外公面无表情,黑帽人自找没趣,微笑也很快消退。 “有孩子吗?” “一个女儿。” “她住在哪里?” “这里。” “孙辈呢?” “一个外孙女。” “这所房子里有没有居住十八岁到四十五岁的壮年男性?或是户籍所在地在这里的?” “没有。” “您的女婿呢?” 看得出来,外公正用舌头抵着牙根。“没有其他男性住在这里。” “另外─大夫,我很抱歉,这是标准程序─您的妻子呢?” “她怎么了?” “她也出生于戈林纳吗?” “为什么问这个,你们也要征她入伍吗?” 黑帽人没有作答。他正低头在纸面上查找,好像在数数。 “您妻子的完整姓名?大夫?请您回答。” “大夫夫人。”外公这么说,他的语气迫使黑帽人抬起头来。 “大夫,我刚才说过了,这是征兵处要求执行的标准程序。” “我不相信你,也不喜欢你那些问题。你兜着圈子想打探什么,还不如直截了当地问我,省得浪费我的时间。” “您妻子出生在哪里?” “萨若波。” “我明白了。”黑帽人说。我早就停下抹灰的假动作了,此时正捏着湿布站在那里,目光在外公和黑帽人之间摇摆。我可以想象,外婆正坐在一门相隔的厨房里,也默默聆听这段问答。我们都听说过,这种事曾发生在别人家里;是我把这厄运迎进了家门。 “那么,您妻子的家人住在─” “我妻子的家人就住在这栋房子里。” “您妻子和萨若波的亲朋好友有联系吗?” “当然没有。”外公说。多年后我才会明白,他为什么又补充了一句:“就算她想联系,我想也很难办到吧,毕竟那里已被夷为平地了。” “我只是执行公务。”黑帽人故作亲切地笑了笑。现在,他显然想附和外公,以便顺利完成自己的分内事,他用一只手划过空气,示意这个房间。“您的家产颇为殷实,如果您妻子在萨若波还有兄弟姐妹……” “滚出去。”外公打断他的话,他却愚蠢地眨巴眨巴眼睛。我的脖子都僵硬了,抹布里挤出来的冷水顺着我的大腿滴下来。 “大夫─”黑帽人再开口,外公再次打断他。 “你给我滚出去。”他背着双手,脚后跟前后摇摆,肩膀压向前,仿佛按捺不住要往前冲了,他一脸厌恶鄙夷地喊道:“滚出我家。滚!” 黑帽人合上了笔记本,收好,再拾起手提箱,把它搁在咖啡桌的边角。“这样的误解毫无必要。” “你听到我的话了吗?”外公说着,毫无先兆地突然弯下身子,抓住手提箱的拎手往外拽。黑帽人没有松手,拎着箱子一个趔趄,咖啡桌被撞翻了,桌上的花瓶、夹层里的旧报纸杂志都震落在地板上,手提箱也松开了,里面的东西散落出来。黑帽人蹲下身去,脸涨得通红─该死的,瞧这乱的,先生,真的没必要这样─他不停地把文件、纸张归拢回手提箱里去,外公呢,就像突然变成了卡通片里的人物,竟然一脚踩到纸堆里,把那些掉落的报纸、信件、杂志和促销单踢飞,扬起一团团纸云。他看起来很滑稽,穿着套装,一双长腿显得怪别扭的,胳膊也疯狂地左右挥舞,嘴里一个劲儿地念叨着,语调也甚至没有变化:“滚出去,滚,滚,给我滚,滚出去。”等黑帽人把自个儿的东西都塞回了手提箱,外公已经把门大开,握着门把手站在门边了。 三个月后,针对名医的政府禁令出台。显然,除了外公,还有很多人和旧体制、其他省份,以及那里的家属有牵连。年过五十、有反对国家统一之嫌疑的大夫们被勒令停止行医,并得到书面通告,他们在大学里的授课将被严密监控。 我们国家的人常常义愤填膺,并自以为是,不了解内情的人总觉得这傻里傻气的;尽管外公发自内心地想要保护我们,他也被这种国民性格所困。外公请来一个锁匠在前门安了防盗锁,锁匠是他以前的病人,曾患有胆结石,被外公治好了。我从没见过那么复杂的套锁。从门内看,前门像是个巨大的表芯,你得用三套钥匙才能从外面打开门锁。机关转动的声音能把死人吵醒。虽然外公的行为并未触及底线,不至于遭到停课处置,但他还是主动提交了辞呈。随后,他给每一个病人打电话,在我看来,那些电话简直无休无止。有关部门不让他行医,他偏要排出一套紧凑的上门就诊计划,包括各种各样的病人:得了哮喘的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失眠症患者,最近刚戒烟的教书匠,背伤尚未痊愈的建筑工人,得了臆想症的截瘫患者,得了肺结核的饲马员,处于戒酒期的知名演员。 我坐在他桌边的扶手椅里听他打电话,偶尔翻翻白眼。我搞不清楚,他这个决定是出于对患者负责,还是某种回光返照的青春期固执─我在自己、佐拉和码头边的孩子们身上能发现类似的冥顽不化。后一种可能性更大,那可把我吓坏了,但我没胆量直截了当地去问他:这种劲头搁在我们身上是极度叛逆,在他那里就意味着不可理喻的愚蠢,而他真的可能冒这样大的风险、为此搭上一切?这个不敢问,但我假设了各种可能出现的可怕后果─万一哪个患者走漏风声呢?万一你上门就诊时被人跟踪呢?你亲自拿着一沓大病小病的处方去药房抓药,却明显没有得病,药师追问起来怎么办?如果哪个患者不幸中风、大出血、动脉瘤爆发而不治而亡,因为你的患者不去医院,患者家属归咎于你怎么办?如果你因谋杀罪入狱怎么办?我们该怎么办?─面对我的追问,他却是一副兵来将挡、水来土淹的气势。那几个月里,我还是第一次和他说了那么多话。 “为什么我非得扮演大人的角色?”坐在常去的咖啡座里,等着布兰科低吼的声音从麦克风里传出来时,我这样问佐拉。“他干疯狂的事,为什么非要我去指出来呢?” “我懂,”佐拉会这么附和一句,对着她粉盒里的小镜子撅起嘴,“真的。” 外公肯定发觉了,相比过去的两年,现在我们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多了。他也肯定看到了,早餐后的咖啡是由我来煮,而不是外婆;早餐时关于新闻的争论也不会以我胡乱挥扬一只手、念叨一句“你还能指望什么,这不是在打仗吗?”收场,相反,我会追着他去集市采购,从楼梯到大街,一路不停地和他争辩下去;外婆打理铺床、费劲地切割硬邦邦的老菜梗、不再打盹而是习惯看电视时,我会义正严词地评点时局。他肯定注意到了,每天晚上他出门就诊后,我就在厨房里做作业,然后熬夜填字谜,一直等到他回家。他把一切都看在眼里,但对我的新日程不置一词,也从未邀请我分享他的新生活。或许,这是一种惩罚,那时候我认为这是为了惩罚我学坏了,或是因为我让黑帽人走进了我家;但现在我明白了,那是在惩罚我过于轻易地放弃了老虎。 不过,我最终还是赚回了一点什么,因为他对我讲起了不死人的故事。 那年夏天我刚满十六岁。有个肺炎患者─我不知道是谁─久治不愈,外公增加了看诊次数,每星期都要去一到三次。我填字谜填到打瞌睡,硬撑着不去睡,决意等他回家,不知道几小时后,我迷迷糊糊醒来,发现外公正站在门厅里,把台灯开了又关,关了又开。他看我坐起来了,就不再捣腾灯了,有那么几秒钟,我呆坐在彻底的黑暗里。 “纳塔利娅。”我听到他在叫我,这才意识到他在招呼我从沙发上下来。现在我能看到他了。他仍然戴着帽子,穿着雨衣,困极了的时候看到他回家,我先是舒了一口气,转而有点不耐烦。 “干吗?”我睡意蒙眬地说道,“什么事?” 他指了指门,说:“轻点。快来。”他的手臂里搭着我的雨衣,右手拎着我的跑鞋。显然,没有让我换衣服的时间了。“出什么事了?”我接着问,把脚硬塞进已经绑好鞋带的跑鞋里。“有什么事吗?” “你会明白的。”他举起雨衣,让我把手臂伸进袖子。“快点,利索点。” 我心想:没错,终于到了这一天─他肯定害死谁了。 电梯的动静太大,所以我们走楼梯下去。外面,雨已经停了,但积水从市场街那儿流下来,仍在滴滴答答地流进沟渠,带来一股卷心菜和凋谢的花的气味。街对面的咖啡店早早关门了,户外座位区围上了铁链,被雨淋湿的椅子反摞在桌子上。一只大肥猫坐在药房外的雨篷下,眨了眨眼睛,没好气地看我们从街角的路灯下走过。这时,我已不想费事去扣外衣纽扣了。 “我们去哪儿?”我问,“出什么事儿了?” 可外公一言不发,只顾快步往前走,我几乎要小跑才能跟上他。我心想,要是我放声大哭,他会放我回家吧,可还是亦步亦趋地跟着他。我们走过面包店、银行、歇业的玩具店─我在那儿买过好多贴纸,可那本《森林星人彩图集》到底是没拼完;接着是卖炸面包圈的小摊,甜腻的气味仿佛渗到周遭的空气里了;再走过文具店、下个街角的报摊。走了三个街区,我才发现,这是何等安静啊。我们走过的两家咖啡店都打烊了,还有一家开到深夜的烧烤店如常营业,可今晚只有一个服务生对着一张八人餐桌转硬币玩。 “到底是什么事?”我问外公。 我在想,万一我妈半夜醒来发现我俩不在家,她会怎么办?我们已经快到小巷的尽头了,再往前就是林荫大道,我猜想,大马路电车轨道两旁的嘈杂必会打破穿街走巷时的静默。可当我们走到那里,竟是一辆车都没看到,空无一物。从林荫大道的这头到那头,每扇窗里都是黑黢黢的,一轮晕黄的月亮正慢慢爬上山顶老教堂圆顶的弧尖。月亮渐渐升高,仿佛也在聚拢宁静,变成围绕我们的一只茧。万籁俱寂,没有警车铃声,街边地沟里没有老鼠窸窣,甚至外公停下脚步时也没有声响。他对着街巷远眺近望,再朝左拐,沿着林荫大道往东,穿过了骑士广场。 “不远了。”我紧紧跟着他,近到可以看清他的侧脸。他在微笑。 “去哪儿不远了?”我气喘吁吁地问,还很生气,“你要带我去哪里?”我挺了挺身子,停下来,“要是你不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我就不再跟着你了。” 他转身看着我,气恼地说:“轻点,你个傻瓜,别捣乱。”他嘘了一声。“难道你没感受到吗?”突然,他用双臂在头顶搭出穹顶的样子。“这不是很可爱吗?全世界除了我们,没别人醒着。”接着他又迈步向前走。我呆立片刻,眼睁睁看着他走远,那是个又高又瘦、悄无声息的人影。我的心头突然一热,恍然大悟:他不需要我陪他去,而是希望我在那里。不知不觉间,他已邀请我再次走进他的世界了。 我们走过一家家早已停业的商店空荡荡的橱窗;漆黑无光的建筑物上,只有鸽群簇拥在防火梯上;一个乞丐睡得很香,要不是我意识到万事万物都被寂静笼罩着,我几乎认为他是死了。 等我总算赶上外公,我说:“嘿,我不知道我们去干吗,反正要算我一个。” 就在这时,他突然在我前面停下来,我的下巴磕在他的手肘上。我被撞得后退了一步,他也转过身,抓住我的肩膀,等我稳住脚步。我揉了揉下巴,轻轻的咔嗒一声。 外公站在路边,指着远处空荡荡的大街。“那儿,看哪!”他的手激动得微微颤动。 “我什么都没看到。”我对他说。 “你看得到,”他说,“纳塔利娅,你看得到。好好看。” 我凝视远方,悠长的电车轨道顺滑延伸,微微闪光。对面的路边有一棵树,一杆路灯的灯泡不亮了,一只被掏空的垃圾桶横躺在路上。我刚想张口说“什么”,就在那个瞬间,我看到了。 半个街区之外,有一团巨大的阴影在街上移动,沿着革命大道非常迟缓地移动着。一开始,我以为那是辆巴士,但那形状更像是有机体,更笨拙,更何况,巴士不会走那么慢,而且几乎悄无声息。并且,这阴影在摇摆,摇晃,随之稳住,再冲出另一次摇晃,像一个负重的大浪渐渐离我们而去,每次它向前涌一点,就会在铁轨上留下一种轻柔的拖曳声。就在我们观望的时候,那东西吸进了空气,又低沉地呼出一声叹息。 “天哪,”我说,“那是一头大象。” 外公没有说什么,但当我仰视他时,他在微笑。走了这段长路,他的眼镜蒙上了水汽,但他没有摘下来去擦。 “快来。”他说着,拉起我的手。我们在人行道上飞快地走,直到和它并排,再超过它,我们停在一百米开外,那样就能看着它朝我们走来。 从这个距离看,大象简直占据了整条街─它的声音和气味;大耳朵贴着圆滚滚、巨石般的脑袋;大大的眼帘;一直隐没到股臀间的弧形脊骨;挪动巨大身躯时垂荡在肩膀和膝头的干燥皮肤的褶皱。拖到地上的鼻头微微卷曲,像一只拳头扫着地面。就在它前面十几码,一个年轻人面朝它、慢慢地倒退行走,手里抱着一袋东西,不管里面是什么,肯定对它有莫大的吸引,他吹出轻轻的口哨,引它向前。 “我回家时,在火车站看到他们,”外公说道,“他肯定要把它带进动物园。” 年轻人一步一寸沿着铁轨往后走,他看到我们就点了点头,微笑,还摘下帽子鞠了一躬。他时不时地从袋子里拿出什么递出去,大象就会从地面抬起象鼻,取走那份奖赏,慢吞吞地卷进黄色长刀般的象牙间。 日后我们会在报纸上看到:几个士兵发现这头象在一个废弃的马戏团旧址奄奄一息;我们的动物园园长不惜一切要它过来,哪怕动物园闭馆了、破产了,他仍希望孩子们有朝一日见到它。一连几个月,报纸上都会刊登它在动物园新象馆里的照片,它瘦骨嶙峋地站着,肋骨清晰可见;那是寓意未来的图像,是动物园对未来的承诺,是不可辩驳的战争结束的象征。 外公和我站在公交车站,大象缓慢地、优雅地走过去,被那个年轻人手中的食物诱惑得如同走在梦里。月亮投下一片光,依稀照亮象鼻里、下巴上那些又长又软的细毛。大象的嘴张着,舌头像一条湿漉漉的手臂弯在里面。 “没人会相信的。”我说。 外公说:“什么?” “我的朋友们,谁都不会相信。” 外公看着我,就好像从来没有见过我,好像不相信我是他的亲骨肉。即便是我们疏远的那段日子里,他都不曾这样看过我,之后也没有过。 “你开什么玩笑,”他说,“看看你四周。想一想。这是夜半时分,哪儿都没有人。在这个城市,这个时间里。地沟里连条狗都没有。空的!除了这头大象─而你打算把这一幕讲给你那些傻瓜朋友们听吗?为什么?你以为他们会懂吗?你以为他们在乎吗?” 他把我留在身后,跟着大象走。我的双手插在衣袋里,傻傻立在原地。我感到自己的声音渐渐落空,彻底地落出我的身外,我没办法发出一点点声音,去向他、或向我自己讲说任何言语。大象正在大街上慢慢地走。我跟着它。一条街区以外,外公在一条破长凳旁停下脚步,他在等待大象。我紧走几步跟上他,然后,我俩一起并肩站着,沉默着,我的脸滚烫滚烫的,他的呼吸声几乎听不见。年轻人没有再看我们。 最终,外公说话了:“你得明白,这就是那种时刻。” “什么时刻?” “那种你留给自己的时刻。” “什么意思?”我说,“为什么?” “我们身在战局,”他说,“这场战争─相关的日期、姓名、谁挑起的、为了什么─属于每个人。不只是卷入战情的人,还有写新闻报道的记者、千里之外的政客、从没来过这里甚至没有听说过这地方的人。但是,眼前这样的事是属于你的。只属于你一个人。还有我。只有我们。”他背着手慢慢踱起步来,每走一步都把鞋尖跷起,拖延每一个动作,放慢脚步。没有转身、掉头或回家的念头。就这样沿着大街走下去,只要大象和年轻人还能容忍我们。外公又说:“在讲出去之前,你必须考虑清楚,在什么场合,对谁讲。谁应该听这个故事?你外婆?佐拉?显然,和你在码头上混的那个蠢货是不配的。” 这话很刺耳。“他走了。”我轻轻地说。 “但愿我能说我感到很遗憾。”外公说。 “反正,我很遗憾,”我说,“他被征用了。”我这么说是为了让他有所负疚,其实我根本不能确定他去当兵了。 随后片刻,我俩都没有说话。大象的呼吸沉坠在我们身旁。仿佛身处轮机舱内。每隔几分钟,它就会发出一声高频的、执拗又空洞的轻啸,那是在明示它的不耐烦,年轻人就会迅速给出一把食物。 我又问外公:“你有没有这样的事,只属于自己的?” “现在我有了。” “不,我是说以前。” 我看到他在思索。我们伴在大象身边走了许久,他一直在思索。也许,在些许不同的环境里,他会把老虎的妻子的故事告诉我吧。但是,他对我说起了不死人。

外公背着手,走在我们的大象的阴影里,说道: 那是1954年的夏天。不,是1955年,因为那年我遇到了你外婆。我是军营里的首席伤员鉴定助理,我的学徒─用你们的话来说就是实习生,愿他安息─叫作多米尼克·拉兹洛,很聪明的匈牙利小伙子,付了一大笔学费来我们大学进修,可是一句南斯拉夫语都不会说。天知道他为什么没去巴黎或伦敦。他很擅长外科手术,不过,别的事情就没那么擅长了。无论如何,我们接到一个村子打来的一通电话,说那儿有种怪病。有些人已经死了,活着的人很害怕;得病的人会剧烈咳嗽,早晨醒来枕头上有血迹。在我看来,说这种病很神秘,就好比房间里有一只大肥猫,猫的胡须上沾了几滴牛奶,结果每个人都在问,牛奶碟怎么空了。 那就去呗。我们跳上一辆运货马车直奔那个村子。迎接我们的人叫马雷克,是村里某个大人物的儿子,还上过大学。就是他发电报让我们去的。他很矮,但很壮,负责带我们穿过村子去他父亲家。马雷克的姐姐是个长相端好的胖女人,和你猜想的村妇模样差不离。她给我们端来咖啡和涂了奶酪的面包,我们在军营里成天到晚喝粥,能换个口味倒不错。吃完东西,马雷克说:“先生们,咱们这儿有了新状况。”我以为他会说:感染怪病的人越来越多了,死的人也多了,人们都吓疯了。至少我猜对了一半儿,人们确实是吓疯了。 简而言之,事情是这样的:有个男人死了,并且举办了葬礼。就在葬礼上,这个名叫迦沃的男人从棺材里坐起来讨水喝。大家都吓坏了。那是下午三点,送葬队列在教堂墓地外的小山坡上,正朝墓地走去。一开始,从棺材里传出尸体移动的声音,当棺材盖滑动起来,他便露出脸来,这个叫迦沃的男人面色苍白发青,正如人们发现他肚皮朝上、浮在村野荒郊的水塘里时那个样。迦沃一身皱巴巴的西装坐起身来,手里拿着帽子,口袋里插着折好的紫色手帕。人们都惊呆了。他挺着身子,坐在自己的棺材里就像坐在船里,四下看看丧着脸、红着眼的送葬队列,说道:“水。”就这样。抬棺人反应过来,立马抛下棺椁,和送葬的人一起跑,像群疯子似的跑进教堂里,这时候,迦沃已经跌回了棺材里。 这就是马雷克所说的新状况。 从马雷克的家,也就是我们当时坐着听他说话的地方,我能看到敞开的前门和门前的小路,小路穿过田野,一直通到教堂墓地。我只是注意到村子里空空荡荡的,还有,小教堂的门外有一个拿着手枪的男人,马雷克告诉我们,那是殡葬人,名叫阿郎·达里奇,他已经六天六夜没睡觉了。我心里已在琢磨,还不如先治疗阿郎·达里奇呢,肯定更能见效。 这时候,马雷克还在讲故事的下文,这个段落里,名叫迦沃的男人没再从棺材里坐起身。抬棺人抛下棺材后,迦沃试图再次坐起来,送葬队列里的某人开了枪,把两颗子弹射进迦沃的后脑勺,总算没让他爬出来。且不去说葬礼上为何有枪弹随取随用,这不是我们要关心的。马雷克喝了两三杯梅子白兰地后才讲完这一段。 整个听的过程中我都在做笔记,也在思忖迦沃和怪病有什么关系,我来这儿本该是治传染病的。当他提及那两颗子弹时,我把铅笔放下来,问道:“也就是说,那个人本来没有死?” “不是的,不是的,”马雷克说,“千真万确,迦沃是死了。” “开枪之前就死了?”我问他,因为在我看来,事态已经发生了转变,现在他们似乎是在掩盖一宗谋杀案。 马雷克耸耸肩,说:“是难以置信,我知道。” 我继续做笔记,但写下来的东西却没有意义,坐在桌子对面的马雷克饶有兴趣地一个劲儿瞟。我估计多米尼克根本没明白这其中的起承转合,正眼巴巴地瞅着我,好像在等我给出某种合理的解释。 我说:“我们要看看尸体。” 马雷克的两只手放在桌面上,我发现他是那种一紧张就咬指甲的人。最近他可没少咬。他对我说:“你确定这是必须的吗?” “我们必须看一下。” “这事,不大好说,大夫。” 我已写了一份清单,列出了我想谈话的对象─所有不舒服的村民;这个名叫迦沃、起死回生的人的家庭成员;牧师和殡葬人,他们尤其重要,因为他们应该最清楚在迦沃受枪伤之前病到什么地步。于是,我说:“马雷克先生,这儿有许多人有生命危险。如果这个人病了─” “他没病。” “什么?” “他很健康。” 多米尼克看看马雷克,又看看我,茫然到了极点。他跟我行医有一段日子了,能判断出来我此刻的表情恐怕不能称之为高兴,但他显然被这种场面搞糊涂了。马雷克的脸色也好不到哪儿去。我说:“非常好,那么,马雷克先生,我会告诉你我怎么看待此事。根据目前村子里的情况,包括那位迦沃先生,我可以有把握地说,之后的检查将验证我的推断─肺结核,符合你先前向我描述的症状——带血的咳嗽之类的。我想让所有感染的村民到你们的村诊所集合,越快越好,另外,我会要求将本村隔离,直到我们对疾病扩散的程度做出全面评估为止。” 就在这时,他趁我没留神,冷不丁问道:“你这话什么意思?肺结核?”他看起来是那么忧心如焚。我以为他是因为肺结核而忧心,但也意识到那种忧虑非同一般─他看我的眼神让我觉得这个诊断不合他的心意,好像不够充分,也不够精准。 马雷克说:“难道不会是别的吗?” 我告诉他不太会是别的病,出现咳血的枕头,接二连三地有人死去,有这些症状就不会有别的结论。我告诉他,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会四处派药,找来护士和别的城镇的医生来帮助我。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可是他说:“好的,但如果那样也没用呢?” “会有用的。” “如果是肺结核的话,”他说,“但愿你是对的。” “你的言下之意,我不是很明白。” “万一你弄错了呢─如果是别的什么怎么办?”马雷克说道。这时候,他已变得焦躁不安。“我觉得你没有弄明白,先生─我真的怀疑你有没有明白。” “那好,你直说无妨。”我说。 “这个嘛,”马雷克说,“我们的枕头上有血迹。而且……迦沃的外套领子上也有血迹。” “因为你开枪射中了他。” 马雷克差点跌到座位下面去。“不是我开的枪,大夫,他已经死了呀!” 我又开始在本子上速记,其实只是为了看起来像那么回事儿。多米尼克慌得都流汗了。我说:“我要和他的家人谈谈。” “他没有家人。他不是这儿的人。” “那为什么他要葬在这里?” “他从很远的地方来,是那种游街串巷的小贩,我们对他一点不了解。只是希望让他入土为安。” 依我看,这事越来越让人摸不着头脑了,但转念一想:或许他就是病源,所以他们才会接连感染肺结核而亡,或许就是因为他被感染了,并传染给了这里的人,哪怕他看起来很健康。可事情发生时,他在这里只待了很短的时间,显然不够导致整个村子的人染病─不过,显然足以让他们击中他的后脑勺。“我要掘墓验尸,需要得到谁的批准?” “你不用那么干。”马雷克绞着手指头,“我们用钉子把棺材封上了,放在教堂里。他还在那儿。” 我又朝门外看了一眼,怪不得阿郎·达里奇要守在教堂门口,手里拿着枪。以防万一。“我明白了。” “不。”马雷克说。他都快哭了,抓着帽子的手使劲拧着帽檐。多米尼克完全没主意了。马雷克说:“不,你没明白。衣服上有血的人从棺材里坐起来,第二天早上我们的枕头上有血。我觉得您根本没明白。” 于是,我和多米尼克就站在了毕斯特纳村的石头小教堂里,名叫迦沃的男人的棺材放在和大门成直线的位置,似乎是被匆忙推进来的。木头棺材上落了些尘埃。教堂是石材造的,非常安静。檀香、蜡烛的气味隐约缭绕,大门上方有圣母像。教堂的玻璃窗是蓝色的。挺漂亮的教堂,但显然已有很久没人去过了─蜡烛都燃尽了,以钟塔为家的鸽群在迦沃的棺材盖上留下了几摊白色污迹。这是凄凉的一幕,因为据我所知,这个名叫迦沃的男人没有做错任何事,绝不至于在自己葬礼上让别人对着他的后脑勺开枪。两枪。 我们前脚刚进来,阿郎·达里奇后脚就飞快地关上大门,之后很长时间里,小教堂里寂然无声。我们带来了医药用品包,还有一根用来开棺的撬棒,那时我们才意识到,只带一根撬棒大概是不够的,比方说,可能还要一群牛,因为那棺材不仅上了钉子,还用木板纵横交叉地压住了棺盖,再用铁链一圈又一圈地缠起来,看起来像是自行车链。还有人在棺盖上扔了一串大蒜,大概觉得马后炮也是好的吧,蒜瓣紧裹在纸屑般的蒜皮里。 过了好半天,多米尼克才开口:“丢人,太丢人了。”他吐了一口唾沫,又说:“这些农民。” 然后,我们就听到了某种难以置信的声音,一开始你甚至不会察觉到,如果你没有听过自己在如此安静的教堂里轻声细语,你就不会相信这种事真的会发生。那是衣衫摩擦的声音,接着,突如其来地,那个声音从棺材里传出来,一个直截了当、彬彬有礼、稍显含糊的声音说道:“水。” 不用说,我们从头到脚完全僵住了。多米尼克·拉兹洛站在我身边,握着撬棒的拳头都发白了。他的呼吸声又慢又浅,胡子渐渐被冷汗濡湿,然后一声又一声用匈牙利语骂了起来。我刚想说点什么,那个声音又开始说话了─同样的语调、同样的消极口吻,仅仅在问:“对不起,请给我水。” 快啊!快点,他还活着,打开棺材!多米尼克·拉兹洛猛地把撬棒一端插进棺盖下,我呢,已经跪在地上,使劲地去扯自行车链。我们使出吃奶的劲道对着棺材一通狠砸硬拽,像是要把整口棺材扯成碎片,多米尼克抬脚踩住棺材侧壁,像个疯子一样把撬棒奋力往下压,我喊着用力、用力,却也帮不上他。棺盖像骨头碎裂一样嘎吱作响,然后,啪的一声启开了,便看到那个男人,迦沃,背靠软垫躺着,紫色手帕叠在衣袋里,看起来有些蒙尘,但是毫发无伤。 我们抓着他的胳膊,把他拉成坐姿,回想起来,如果有人后脑勺中弹,我是不会建议任何人这么做的,因为天知道他为什么还活着。可当时我满脑子都在想,这是何等离奇啊。我本以为这个男人上了岁数,有白发,或许还留胡子。 然而,迦沃是个年轻男子,顶多三十岁,一头乌黑的头发,脸上还挂着令人愉悦的表情。明明刚从棺材里被拖起来,而且,他在这口棺材里待了好多天,看起来却丝毫没有缺乏生气,这实在难以置信;但真正离奇的是,他坐在棺材里面,双手搭在大腿上,看起来竟是那么高兴。 “你知道自己的名字吗?”我问他。我依然有紧迫感,不由得用手指撑开他的眼睛看眼底的情况。他颇为好奇地看着我。 “噢,知道,”他说,“迦沃。”我摸了摸他的前额,把了把脉搏,这期间他很有耐心地坐着。然后他才说:“我很抱歉,但我真的想要喝水。” 不出半分钟,多米尼克就跑到村子里的水井边打水去了,据他说路上还碰到马雷克,他追着多米尼克吼了一嗓子:“我跟你们说过的,是不是?”这当口,我打开自己的医药包,拿出各种用品,先用听诊器检查了迦沃的心脏─在他瘦巴巴的胸膛里、隔着薄薄的肋骨有力地跳动着。他问我是谁,我告诉他,我是从什么什么军营来的里恩多大夫,还让他不要担心。多米尼克带着水罐回来了,迦沃拔开盖子就喝,我注意到棺材里的枕头上有几滴血迹,就和多米尼克一起察看了迦沃的头部。千真万确,有两个弹孔,像一对金属眼睛似的埋在迦沃的头发里。问题来了,我们该冒险移动他呢,还是冒险在这里进行取弹手术?还有,我们到底应不应该实行这个手术?万一我们取出了子弹,导致子弹后的脑浆像破壳的鸡蛋一样流淌出来,那该怎么办?那样的话,又要举行葬礼,并控告该村村民犯下谋杀罪?我们甚至也可能被牵连进去,难道这件事会让每个人都大祸临头? 于是,我问他:“迦沃,你感觉怎样?” 他一口气喝光罐子里的水,把罐子搁在膝盖上。他好像焕然一新了,说:“好多了,谢谢你。”接着,他扭头看着多米尼克,用匈牙利语谢过他,还称赞他使用撬棒的手法挺地道的。 我很谨慎地说出后面的话:“你的头部遭受了两次枪击。我要把你送进医院才能决定采取怎样的治疗手法最妥当。” 可是迦沃兴高采烈的。“不用了,谢谢你,”他说,“已经太晚了,我该上路了。”说完就抓着棺材板,挺起身子,跨了出来。就那么利落。一小团灰尘随之落地,他站在小教堂里,抬头望了望彩色玻璃,以及水中倒影般晃动在玻璃间的光线。 我站起来,又把他按回棺材里,并对他说:“请别再这么干了,你的情况很严重,非常危险。” “并不太严重。”他说着,微笑起来,把手绕到脑后,去摸后脑勺的子弹,整个过程里他都在冲我微笑,像头好脾气的母牛。我可以想象出来,他的指尖在绕着两颗子弹打转,我试图抓住他的手,阻止他那么做,我还能想象到他的眼睛在头脑里骨碌碌转,转出来又转出去,就像那两颗子弹在他的脑子里骨碌碌转。当然,那不是真实发生的事,但依然像是你亲眼看到似的。然后,他说:“我知道,在你看来这大概非常吓人,大夫,但这种事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你说什么?”我问。 他这样回答我:“有一次在普洛维吉,我被人开枪击中了眼睛,在一次战役里。” “去年?”我反问道,因为去年在普洛维吉发生过一次小规模的政治冲突,死了不少人;但我不太相信他的眼睛被枪击过,因为两只眼睛都好端端的在眼眶里。 “不,不,不,”他说,“是大战役。” 普洛维吉的另一场大战是十五年前的事,说起来,倒也不是不可能。但既然他两只眼睛都是好的,我认定只能忽略他的话,除此之外别无他法,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是的,这是真的,子弹已经把他的脑子搞坏了。我对他说,我知道他在忍受巨大的、几乎无法承受的痛苦。可他依然笑呵呵的,坚持让我停下治疗并好好看看他。或许这是大脑损伤,或许是因为受到了惊吓,或许他失血过多。不如这么说吧,他用那种深邃的冷静看着我们,以至于多米尼克用匈牙利语悄悄问了他一句什么。连我都听得懂,他问他是不是吸血鬼。迦沃只是一笑而过─开开心心,斯斯文文,一如之前。多米尼克呢,我看他真的快哭了。 “你误会了,”迦沃说,“这不是超自然事件。我死不了。” 我惊得目瞪口呆。“你是什么意思?” “我不可以死。”他说。 “什么?” “我不可以死。”他重复了一遍。好像在说,考虑到我的身体状况,我不可以跳科洛舞,也不能和胖女人结婚。 出于某种原因,我又问道:“那你怎么会淹死的?” “我没有淹死。你看到了。” “村子里的人可以发誓,当他们把你从水里拉出来、送进那口棺材里时,你已经死了。” “他们都是好人。你见过马雷克了?他姐姐很可爱。”他用双臂比画出可爱的、圆形的姿态。 “如果像你说的,你没有淹死,那怎么会有二十个人误以为你死了呢?” “当时,我在和某位先生谈话,我不得已说了些让他不太高兴的话,所以他把我摁到了水里。”迦沃说,“我大概是晕过去了。有时候会这样的,紧张过度的话,我很容易疲倦。这种事会发生的。” “有人把你摁到了水里?”我说,他点点头。“什么人?” “一个村里人,不是什么特别重要的人。” 这事越来越复杂了,也可能就快水落石出了,所以我紧接着问:“是不是那个人对你开枪的?” 可是,迦沃说:“我真的不知道─我是后脑勺中弹的。”他察觉到我注视他的眼神,便接着说:“我觉得,大夫,你和我本该互相了解,但没有。你看,并非是我不肯接受死亡,也不是我假装这事没有发生,所以我还活着。我很简单地告诉你了,我死不了。这就和你现在站在这间小教堂、站在上帝和你的匈牙利伙伴面前一样真切,说到他,他还攥着撬棒不放,因为他依然认为我是个吸血鬼。” “为什么死不了?” “我叔叔禁止我死。” “你叔叔。你叔叔又是谁?” “我不太愿意说。尤其是因为我觉得你听了会嘲笑我的。好了,”他又开始拍打身上的灰尘,“太晚了,毫无疑问,你们有些村里的伙伴在外面急得坐立不安,想知道你们进行得怎样了。请让我起身,让我去赶自己的路。” “不要起来。” “请不要拉我的外套。” “我禁止你乱动。现在,你的大脑里塞了两颗子弹,只要有一颗松动了,那个部位就会崩塌,脑浆会像布丁一样流出来。我要是让你起身,那我真是疯了。” “我要是待在这里,我才是疯了呢。”他气恼地对我说,“眼下,你的匈牙利伙伴随时都可能冲出去,把别人叫进来,那又会上演一出大蒜啊、木桩啊什么的闹剧。就算我死不了,我还是必须告诉你,我不喜欢肋骨间插一根帐篷桩。我以前受过那个罪,可不想再来一次了。” “如果我保证不让村里人插手,而且为你安排地道的医生,转移到医院,给你一张干净的病床,没有木桩、没有喊叫,你会不会安定下来,让我完成自己的分内事?” 他朝我笑,我说我想把他送到十二公里以外的战地医院,以确保他能得到妥善的照料。我还告诉他,我会派多米尼克步行去叫人开车来,我们会把他抬出棺材,让他一路上舒服一点。我甚至和他开玩笑,如果他不打算死,至少应该用可以接受的安全方式离开这座教堂,至少不用再被人枪击。我这样说,多少是因为我觉得他有点害怕朝他开枪的人,可是他一直用同情的眼神看着我─强烈的同情,仿佛那才是让他心满意足的,仿佛我的姿态、我执意要把他脑子里的子弹取出的信念令他十分感动。他说,那好吧,他会待在这里,等医护人员到达;于是,我吩咐多米尼克走到战地医院,让他们派车来,带一副担架,再找一个外科医生同行。多米尼克得知我要和一个吸血鬼留在教堂里,变得更加紧张,我看得出来,他根本不想在黑夜里单独步行十二公里,尤其是在他目睹了这种事之后,但他好歹同意了。他将立刻启程,路上会给最近的哨兵下达指令,隔离最近的一座桥,以防这个村里的病患离开,同时也避免旅人过桥、进入本村停留。迦沃和多米尼克握手告别,多米尼克给了他一个虚弱的笑容,出发了。 之后,我就和迦沃独处了。我把教堂里的几盏灯点亮,钟楼里的鸽子咕咕直叫,在我们头顶的黑暗里拍着翅膀飞东飞西。我把自己的外套卷起来当枕头垫在棺材里,又取出绷带,开始包扎迦沃的头部,那是为了防止子弹移位或滑落。他很配合地静静坐着,又用那种敦厚的牛一般的笑容看着我,我头一回想到,他会不会是想让我放松下来,安心得足以困顿睡去,等我醒来就会发现他高高在上盯着我,像头野兽一样咆哮,像疯狗一样两只红眼睛鼓凸出来。你知道我是不信邪的,纳塔利娅,但在那个瞬间,我顿觉自己为可怜的多米尼克感到遗憾,因为他是信的。 我问迦沃溺水的事。 “把你摁到水里的人是谁?”我问。 “无所谓。”迦沃说,“真的无所谓。” “我认为这很有所谓。我认为他很可能就是朝你开枪的人。” “这要紧吗?”迦沃问,“他又没有杀死我。” “还没死而已。”我说。 他耐心十足地看着我。我正把绷带缠上一只眼睛,现在他就像恐怖电影里的木乃伊。“根本不会死。”他说。 我不想绕回不死的话题,所以又问他:“他为什么要淹死你?” 他的回答犹如晴天霹雳:“因为我告诉他,他就要死了。” 我开始琢磨:上帝啊,我在给一个凶手包扎,他来这里是为了杀死某人,人家为了自卫才把他摁到水里,再朝他开枪,这才是真相。多米尼克刚走了半小时,我还要和这个男人单独相处一整夜。谁知道会出什么乱子?我对自己说,如果他逼近我,我会砸他的后脑勺,再掀翻棺材,然后拼命逃跑。 “你是来杀他的吗?”我问。 “当然不是,”迦沃说,“他染上了肺结核,所以会死。我相信你也知道村子里的人在谈论什么。我只是来告诉他,想帮他,在他死的时候在这里陪他。大夫,这不是明摆着的吗─枕头上的血迹,剧烈咳嗽。你没来之前做出的诊断是什么呢?” 听了这话,我非常惊诧:“你是医生?” “以前,是的。” “现在呢?当牧师了?” “不能说是牧师,不是,”他说,“但我已经把这视为我的职责─垂死之人和死者需要我的时候,我就该出现。” “你的职责?” “因为我叔叔,”他说,“为了还我欠叔叔的债。” “你叔叔是个牧师?” 迦沃笑了,说:“不是,但他为牧师们做了很多事。”我已经包扎完毕,但他还是不肯说他叔叔是谁。我开始怀疑他可能是某个激进政党的成员,专门煽动北方人民发动小规模冲突。如果是这样,我宁可不知道他叔叔是谁。 “你或许应该指认想杀死你的人,”我说,“说不定他还会伤害其他人。” “对此我深表怀疑。我怀疑,不会再有人跟他说他马上要死了。” “那好吧,我想知道他是谁,我可以给他药。” “他已是无药可救了,”迦沃说,“他很愤怒,这是人之常情。我不怨他想淹死我。”他看着我把医药用具收拾起来,合上我的医药包。“人们会变得非常气恼,”迦沃说,“当他们发现自己马上要死了的时候。你必须了解这一点,大夫,你要永远记住。” “应该是吧。”我说。 “他们的行为举止会变得很奇怪,”他说,“突然充满了生命力。突然想争得一切,不断提问。他们想把热水泼到你脸上,或是用雨伞把你打到不省人事,或是拿块石头砸你的头。突然间,他们记起所有他们必须做的事、曾经忘记的人。拒绝到那种程度,抵抗到那种程度。多么难得的志趣啊。” 我量了他的体温,很正常,但在我听来,那种语气说明他越来越激动了。 “你为什么不躺一会儿呢?”我对他说。 可他说:“请你再给我一些水。”还拿出一只小杯子,天知道从哪儿来的,大概是原先放在棺材里的,要不就是他放在外套口袋里的。那是一只镶金边的白色小杯,他把它递给我。 我告诉他,我不会去村里的水井,不能把他一个人留在这里,他便指了指教堂的门厅,告诉我圣水也可以。你是知道我的,纳塔利娅,你知道我不信那套神神怪怪的东西,但如果我走进教堂,出于对信徒们的尊重,我也会画十字,这你是知道的。给一个在教堂里的垂死之人盛一些圣水,我不觉得有什么问题。所以我把杯子盛满,接着是第二杯,我问他有多久没排尿了,他说他也不确定,但现在肯定不想撒尿。我测了他的血压,又把了把脉。我又给他盛了水喝,最终他同意躺下来,我也靠着教堂条凳坐了下来。我解开鞋带,想起可怜的多米尼克。我没有瞌睡的感觉,反而陷入沉思─我在想那些得了传染病的人,我在想附近小河上的桥上会亮起标志隔离的警示灯。我在想,为什么我们愿意在深夜赶到这偏僻荒凉的小村,把自己隔离起来。就这样过了一个小时,顶多一个半小时,迦沃悄无声息地躺在自己的棺材里,所以我走过去,俯身去看。看到棺材里的人睁大眼睛看着你,那感觉实在让人心神不宁。他有一双很大、很圆的眼睛,而且瞪得很大。他对我笑着说:“别担心,大夫,我还是死不了。”我回到条凳上,从我坐着的地方能看到他伸出双臂,稍微抻了一下,然后又收回了棺材里。 “你叔叔是谁?”我问。 “我认为你不是真的想知道。”他说。 “嗯,随口问问。” “告诉你也毫无意义,”迦沃说,“我信赖作为医师的你,但我看得出来,你不会相信我的,只要有一点不信任,这样谈下去就不会有结果。” 我很诚实,所以我说:“我对你叔叔是谁感兴趣,是因为你认为那能解释你为什么死不了。” “是能解释的。” “那么?” “如果你不相信我死不了─哪怕有人把我摁到水里十分钟、又在后脑勺上开了两枪─我觉得你也不会相信我叔叔是谁。我觉得你不会。”我听到他在棺材里挪动了一下身子,肩膀动了动,靴子蹭到了棺材底板。 “请不要乱动。”我说。 “我想喝点咖啡。”他说。 要我冲着他大笑,说他疯了吗?─照他这样的情形,我才不会让他喝咖啡呢。 “如果我们有咖啡喝,我就能向你证明,我不会死。”他说。 “怎么证明?” “等着瞧吧,”他说,“只要你有咖啡。”我看到他坐起来了,脑袋探出棺材,朝我的旅行包里瞟,索性拿出了咖啡盒和石蜡小炉。我让他躺倒,看在上帝的分上,可他只是说:“请吧,为我俩煮点咖啡吧,大夫,我会证明的。” 我没别的事可干,所以就煮起了咖啡。用的是圣水,石蜡燃烧的味道弥漫在教堂里。他盘腿坐着,靠在自己棺材里的天鹅绒软垫上,看我煮咖啡。我发现,自己不再执意让他躺下了。我用一根干净的压舌棒搅动咖啡,棕色的咖啡细粒像一团浓云浮腾在水面上,他观望着,始终在微笑。 咖啡做好了,他坚持我们都用那只金边白杯喝。他说,那就是他证明自己不死的方法,这时候我的好奇心已被勾起来,就让他从棺材里伸出手,为我倒了一杯咖啡。他叫我双手捧着杯子,不要吹,坐等它变凉,然后喝一口。我捧着杯子的时候,在心里自念,我可真是疯了。我在教堂里坐着,和一个脑袋里有两颗子弹的人一起喝咖啡。 “好了,喝吧。”他说了,我就喝了。还是很烫,我的舌头被烫着了,喝完后还呛了一下。但他已经从我手里拿过了杯子,凝视杯中物。他微微倾斜杯子,杯口对着我,让我看个分明。杯底结了些咖啡渣。我这才明白过来。 “你用咖啡渣占卜?”我惊呆了。这是吉卜赛人、马戏团魔术师的把戏。 “不,不,”他说,“不过确实和咖啡渣有点关系。在这个图案里,我可以看到你的死亡。” “你开什么玩笑。” “不,我真的看得到。”他说,“明摆着呢。关键是,你有咖啡渣,这是千真万确的。” “当然是有的,”我说,“这是咖啡。每个人喝完都有咖啡渣。有渣是肯定的。” “死亡也是。”说着,他抬手给自己倒了一杯。他双手捧着杯子,我气得话都说不出来了,气的是我竟然允许他说服我煮咖啡,只落得被嘲讽的下场。几分钟后,他喝完了,咖啡的细流顺着他的喉头流下肚了,我登时想到那两颗子弹还在他的头颅里颤动,不禁祈祷它们别掉出来─说不定我现在巴不得它们快点掉出来呢。 迦沃把杯子给我看,空了。我看得到雪白的杯底,杯子内壁光滑干燥,好像他用布抹过一样。 “满意了?”那口吻,好像他刚刚完成了什么美妙的事。 “什么?”我问。 “我没有咖啡渣。”他说。 “开什么玩笑。”我说。 “当然不是玩笑,你看!”他用手指刮了刮杯底。 “你的咖啡杯里没有留渣,这就能证明你不会死?” “当然能啦。”好像刚刚证出了一道数学题,他就有那种神色,好像我一直在为一件显而易见的事为难。 “这只是逗人开心的小把戏。” “不是把戏。这只杯子很特殊,这是实话,但这不是一只玩把戏的道具杯。这是我叔叔给我的。” “和你叔叔去死吧。”我喊起来,“你给我躺下,不许说话,一直等到救护车过来。” “我不打算去医院,大夫,”他用平淡的口吻说道,“我的名字是迦沃·盖乐,我是个不死人。” 我摇了摇头,关掉石蜡炉,收好咖啡盒。我想拿走他的杯子,但又不想激怒他。他一直在微笑。 “要怎样才能向你证明我说的是实话呢?”我以为从他的语气里听出了一丝顺从之意,但马上意识到那只是厌倦,他已经对我厌倦了。 “你不能。” “怎样才能让你满意呢?” “你的配合─我请求你了。” “真是越来越荒唐了。”他竟说出这样厚颜无耻的话,把我惊得哑口无言。他像乖巧的羊羔,瞪着温顺的双眼坐在那口棺材里。“让我起来,我保证向你证明我是死不了的。” “根本不存在所谓死不了的人。你会把这事搞成彻头彻尾的灾难。你会死的,你这个顽固的混蛋,我要把你监禁起来。” “随便你,”他说,“开枪也好,用刀捅也好,把我点燃,只要你愿意。我甚至可以下赌注。我们可以用老式的赌法─等我赢了再拿钱。” 我告诉他我不想赌。 “你不喜欢打赌吗?”他说。 “恰恰相反,但我不想浪费时间去赌我有百分百把握的事。” “我看出来了,大夫,你生气了,”他说,“你不想用那些木板条砸我的脑袋吗?” “躺下。”我说。 “真够暴力的,”迦沃·盖乐说,“好吧,说点别的。”他还坐在棺材里,四下打量这个空间。“湖怎么样?”终于,他说,“干吗不把我扔进湖里去呢?脚上再绑些重物?” 纳塔利娅,现在的你知道我很容易发火。你知道我对傻瓜蛋们没好脾气。我对那只杯子和咖啡渣的小把戏十分恼火─且不说我放松警惕给他煮咖啡,就说那咖啡,那可是极其有限的个人配给品─所以我已经无所谓了,他爱干啥就干啥,上吊都没关系。夜深了,天黑了,我在路上颠簸了好几个小时。我独自一人和这家伙在一起,他先是让我用木板抽他,现在又让我把他扔进湖里去。我没同意,但也没有不同意,或许这事儿终究有点幻觉感─我不清楚。他见我不再坚持让他躺下,就突然要爬出棺材,还对我说:“太好了,之后你会很高兴的。”我回了一句,说我对此毫不怀疑。 教堂边有一个湖,我们分头去找够重的东西。我在圣坛下面找到了两块大煤块,就让他自己爬上梯子,把它们搬下来。私心里,我期望他会晕倒,但他没有。我把村民们缠在迦沃的棺材外的自行车链解下来,那时候,他在自己动手整理头上的绷带,然后来帮我收拾带来的东西,他一直在笑,在微笑。我先走出来,发现阿郎·达里奇已经不在了,大概是听了多米尼克的吩咐。夜色已深,整个村子里一星半点的灯光都没有。可我确信,他们都透过窗户默默观望着,但我不在乎。我让他也走出来,于是,我俩走在泥泞和苔草上,走过伸进池塘的栈道,村里的小孩大概在这地方钓鱼。迦沃对这件事相当兴奋。我让他把脚放在煤块间的缝隙里,亲手把铁链嵌在煤块豁口里,再紧紧绑到他脚踝上,绑得又复杂又牢靠,你简直看不到他双腿下面有一双脚。 我一边缠铁链,一边开始感到罪孽,害怕了。我没有站在医生的立场上想过这件事,而更像是个科学爱好者,仅仅想证实白痴就是白痴。我对自己说,无论如何,我不想让自己的双手沾上白痴的鲜血。 “好了。”绑完时,我说道。他抬了抬自己的脚,很轻微的动作,一只脚、再一只脚,像小孩子第一次穿上溜冰鞋。 “干得漂亮,大夫。”他说。 “我们必须有些预防措施。”我说。迦沃面露气恼之色。“没有预防措施就让你下湖,那就是我不负责任。”我正琢磨着有什么办法能把他拖上岸,刚好看到栈道的绑船柱下绕了一段绳索,便放开盘绳,把另一端绕在他的腰间。他带着极大的好奇心看着我做这件事。 “我要你保证,”我说,“保证你溺水时就拉扯这条绳子。” “我不会溺水而亡的,大夫,”他说,“但是,因为你一直对我这么好,我就向你保证吧。口说无凭,我要找个信物来起誓。”他思忖片刻,拉了拉系在腰间的绳索,确保结打得够结实。接着他说:“我对我的咖啡杯发誓,我今晚不会死,大夫。”说着,他从前胸口的衣袋里取出杯子,捧在十指之间,好像那是个蛋。 “我才不要你那该死的杯子。” “不要也罢。反正我对它起誓了。大夫,那你怎么发誓呢?” “为什么我也要发誓?”我问他,“我不打算下湖。” “一样的,我希望你也做些保证。我想让你许下诺言,以后不再怀疑我不会死,只有这样,等我们再次相逢时,就不用如此再来一遭了。” 这实在太荒谬了,但我当真环顾四周,看看有什么东西能让我起誓。他肯定会拉扯那条绳索的,我对自己说,很快就会的。我问他是否可以对着石蜡炉发誓,他笑着对我说:“如果你这么起誓,那等于是在嘲笑我。好了,大夫,你必须对一样对你来说有价值的东西起誓。” 我拿出那本老旧的《丛林之书》─你知道,就是我一直搁在衣兜里的那本旧书,我把它拿给他看。“我向它保证。”他带着莫大的兴趣看着书,还拖着煤块走上前来,闻了闻旧书。 “我明白了,这是你不想失去的东西。” 我突然想到,应该把话挑明,因为我们都对意义非凡的物品起誓了,所以我又说:“我可以对着它起誓,但要说的是你将会下沉并溺水。” “你赌的不是我死吗?” “不,因为你保证在那种情形发生之前就拉扯绳索。”我对他说,“这是你改主意的好机会。救护车恐怕已经在路上了。”这纯属睁眼说瞎话,多米尼克大概只走了一半路,现在根本到不了战地医院。但我尽力了。迦沃·盖乐笑了又笑。 他伸出手,当我要握住时,他突然把什么冷冰冰的、金属感的东西放进我掌心。子弹,我一下子就明白了。就在我为了来湖边做准备时,他已经把子弹取出来了。我低头去看那沾着血迹的、还挂着一缕头发的亮闪闪的子弹,就在这时,迦沃朝栈道边缘一步步退去,他对我说:“好了,大夫,我们很快就会再见的。”说完就倾身向前,落入了湖中。我不记得听到湖水溅起的声音。 我几乎能听到多米尼克在我耳边说:“我的上帝啊,导师,你让脑袋里有两颗子弹的人脚绑煤块跳进湖里去了。”我什么也没做,水泡荡漾的时候没有行动,等水泡消失了也没有动弹。那条绳子略微抻直了一点,但之后就静止了。 一开始,我在心里说,或许我应该把迦沃的手和脚踝捆在一起,因为他的手活动自如,完全可以解开脚上的绳结,再折一根芦苇杆或是推起一张荷叶,就能在我眼皮底下偷偷呼吸了,罗宾汉电影里不是有过这种场景嘛。接着,我突然想到:自己刚才根本没有想明白─如果他死在这池水里,脚上带着那么重的煤块,他根本浮不上来。我还想起来,之前他被下葬就是因为溺水,他肯定会憋气─而且喜欢用这种杂耍把戏骗老实人,让别人因为他的死而自责自怨,他就能带着愚弄众生后的病态的胜利感远走高飞。 “我哪儿也不去,”我自言自语道,“就等他爬上来,或是浮起来。”所以我坐在岸边,抓住绳子。我拿出自己的烟斗开始抽烟。我可以想象,村民们倚在黑夜中的窗口,恐惧地遥望我们─我,一个医生,让一个奇迹般生还的人去自溺。好不容易过去了五分钟……七分钟。十分钟。十二分钟。到了十五分钟时,我真的是把烟斗扔在一边,准备去拽绳子,可绳子僵硬得像块铁。他没有上来,也没有气泡。我开始想,自己大概错误估算了池水的深度,腰间的绳子会勒得越来越紧,有可能勒断他的肋骨。这时候,我开始用力拉绳子,但很慢,每隔几分钟拉一点,如果天赐奇迹让他活着,我也不至于伤到他,也能让他领悟到我在提醒他,他就可以拉拉绳子以示回复。但他没有动作,在这个时间点上,我已相信他肯定死了,我被诓骗进了一个天大的错误。我默想他的尸体摇曳着漂荡在水里,脚沉在下面,身体像个轻飘飘的气球浮在上面。人不是鼠海豚,我在想,人不可能像那种动物一样存活。人不可能只因他觉得应该那么做,就可以放慢心跳。 一个小时过去了,我哭了一会儿,主要是为自己而哭,而且烟草也抽光了。我不再拉绳子了。我已经看得到行刑队朝我举起了枪。我在想,也可能在希腊的某个小山洞里度过余生吧。我开始考虑:应该把自己的名字改掉,改成什么才好?夜晚一分一秒地流逝,直到小鸟醒来,还有一小时就要天亮了。 这时,最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我听到水里有声响,便抬头去看。水里的绳子在动,湿漉漉地浮上来了。东方渐渐露出鱼肚白,我能看到湖的对面,小树林长在芦苇荡上面。就在那儿,迦沃·盖乐─不死人─慢慢地从湖里爬上潮湿的对岸,外套完全湿透了,水草绕在他的肩头。他脚绑煤块,腰间缠着绳索,至此,已经整整几个小时了。我悄悄地站起来,动静很小。迦沃·盖乐的帽子在滴水,水顺着耳朵流下来,他摘下帽子,甩了甩水滴。接着,他弯下腰,解开脚踝上的铁链。他的动作稀松平常,好像不过是在解鞋带、脱鞋子,再解开腰间绳索的结,让绳子滑落回了水里。 他转过身,确实是他,是他的脸,和之前一样带着微笑,彬彬有礼,他对我说道:“记住你的誓言,大夫─为了下一次相见。”他朝我挥挥手,转身消失在树林里。 【注释】 [1] 布鲁斯·斯普林斯廷(1949——?),美国1970年代的摇滚乐巨星。 [2] 前南斯拉夫的货币单位。 3 掘地人 在巴尔巴·伊万和纳达家的第一晚,我只睡了三小时,之后的梦里充斥了蝉鸣,我便在闷热中醒来。我的床是朝窗的,看出去就是屋后的葡萄园,还能望到一弯橙色的半月沿着山脊慢慢滑落。佐拉趴在床上睡得正香,踢掉了被子,长腿伸出了床尾;急促而轻微的鼾声从手臂、头发和枕头间传出来。楼下的小女孩又咳嗽起来,听起来有黏痰,咳不干净;在这没完没了的咳嗽中,她睡也睡不踏实。在各种噪声中间,还能隐约听到海,在屋子的另一边,白沫翻卷着推上沙滩。 那四十天过后,甚至几个月后,当我已能重振心神时,我睡前依然希望他能找到通往我梦境的路,告诉我一些重要的事。当然,这份期许总是落空,因为即便我梦到他,他也总是不可避免地出现在一间我不认得的房间里,坐在不属于我们家的扶手椅里,说些诸如把报纸给我、我饿了之类的废话,就算在梦里我都知道那些话毫无意义。但是那天晚上,我还没有习惯把他当作死者去想,还不能够消化似乎遥不可及的死亡事件,他已经不在我们家里了─就算这样去想,也无法让死亡本身更真实。 我想起我家的食品柜。那是个很大的橱柜,嵌在厨房墙里,正对着水池,从地板到天花板的拉门是蛋青色的,一拉开门,挂在门把手上的“兹拉堂烘焙店”的塑料袋就飞舞起来。我记得外婆有只很大的面粉罐头,蓝白底色,正面画着一个欢快的面包师,戴着高高的厨师帽,笑得很开心。最下层的架子上放着塑料袋和麦片、盐罐、搅拌碗,以及街角小店里买来的橘色和棕色的咖啡包。再往上,在当中的搁板上放着四只玻璃碗,整整齐齐地从橱柜的这头排到那头。外公的零食储备专区里有杏仁、葵花籽、核桃和切成块的烘焙用苦味甜巧克力,永远预备充足。还有三十五天。 掘地的人们又回葡萄园了;我不能穿透黑暗看清他们,但他们确实在那里,长长的身影在一道微弱的手电筒光里移动,那束光线好像一刻不停地在晃动,手电偶尔也会被人放在地上,或是这里、或是那里,总归照得到葡萄藤,光线静止的几分钟里,原本手持电筒的人继续开挖,挖到把藤根拉出来为止。时不时地会有人咳嗽;就在我观望葡萄园里的动静时,楼下的小女孩一直在咳。 凌晨四点左右,我穿好衣服下楼去。哪儿都看不到毕斯,但它的仿造品从后门边的雨伞架上方的一幅肖像里低头看着我─面孔稍微有点歪斜,因为作画者的手稍有不稳。起居室桌上有一台老古董电话,圆形拨号盘上的数字都快磨得看不见了,铜骨听筒有点沉。我从衣兜里摸出那张写了兹德拉夫克夫诊所的号码、揉得烂烂的收据,拨了一通。一开始听到的是忙音,我觉得挺有希望了;我假想那里有个值夜班的护士,眼纹里填着蓝色眼影,金发凌乱,为了抵挡睡意不惜违反规定,和海外男友来一通撩人的长途电话。可当我拨通第二次,铃声响了又响,直到我不得不放下听筒时还是没人接。之后,灰白的天光流泻进百叶窗的缝隙,我枯坐在沙发里。 咳嗽声又起,听来是湿痰,而且离我很近。我突然发觉那个小女孩已经从她的房间里出来了,但她不在厨房或洗衣房,或是任何一间散发着新鲜颜料、塞满蒙着盖布的家具的底楼房间里。我抓着楼梯扶栏,贴着墙壁往下走,以免在黑暗中踏空。楼下,空气很阴凉。狭长走廊里的两扇门都开着,房里很空,只有几张床和一些胡乱堆放的东西:地板上堆着几条毯子,墙角叠放了几只铁坩埚,烟缸里埋着数不清的烟蒂。床边搁着些瓶子,有拉奇加和啤酒,还有几瓶草药酒,细长瓶颈里灌满了清澈的液体,泡着一束束扎紧的死草。男人们都不在,纳达提到过的那些男孩们也不在。但在第二间屋里,那个小女孩和少妇坐在窗边的扶手椅里。少妇睡着了,脑袋靠在靠垫上。她也挂着个薰衣草色的小袋子,怀中的小女孩把头倚在她胸前,裹在肩头和膝头的薄被单像一张湿漉漉的纸被撑起来。女孩没睡着,正盯着我看。 她的凝视里不带恐惧,也不显得乖顺。我不知不觉走进了那个房间,拖着脚后跟走了几步。走到这个位置,我就能闻到酒的味道,淡淡的,核桃拉奇加的辛辣气味。被单浸过酒了;他们想用这个办法帮高烧的她迅速降温。这个土办法是把死马当活马医,十分冒险,我们在紧急救援诊所里看过很多次─总有些初为人母的少妇会照搬老一辈妈妈们的偏方。 我凑到少妇跟前,把掌根搁在小女孩的额头。有点烫,但那是高烧退去后的湿热。没法知道她本来烧到什么程度,或是下一次复发是什么时候,但她本来略显紧张的眼神已经安定下来,此刻正倚在熟睡的母亲怀里,连头都没有抬一下,只是茫然地、毫不在意地看着我退出房间。 我等待着掘地人,但一个小时过去了,他们还是没回来。小女孩睡着了,鹦鹉跳到鸟笼的底部转了一会儿,闹了一会儿,然后也安静下来。静默之中,只有兹德拉夫克夫诊所的铃声不断空响,我终于烦了,抓起挂在吊钩上的白大褂,出门摸索通往葡萄园的小路。 没有现成的路通向巴尔巴·伊万和纳达的屋后小丘,所以我向北走向主广场,高高低低的屋顶中,能看到修道院的尖顶耸入天空。天色还早,餐馆和商店都没开门,烧烤摊也冷却了,空气中只有浓重的海风味道。走了五六百米,看到的尽是房屋:千篇一律的白石沙滩屋,铁栏杆,窗户敞着,嗡嗡响的霓虹灯用三四种语言打出“食宿”招牌。我走过拱廊商业街,红黄蓝三色灯泡在覆满松针的天篷下闪个不停。布莱加维纳的露营地是一片只有月光照耀的平整干草地,用铁丝网圈了起来。 一条泛绿的石头小路贯穿露营地,我打算走这条捷径。绿色百叶窗,窗内的花草木篮,零星有几处车库,里面停着一辆盖上油布的车,大概还有一些小鸡在车盖上挤成一团。独轮手推车里堆满碎砖、灰泥或肥料;有一两栋屋子旁有剖鱼用的水槽;晾衣绳从这家连到那家,沉甸甸的,挂满了床单和衬衫,夹了一长溜儿的袜子。一头嘴巴软绵绵的黑驴在轻轻喘息,它被拴在某户人家前院的树上。 小路走到底,我就找到了葡萄园的小门。门上没有任何标记,铁栅栏被空气中的海盐锈蚀了,另一边就是柏树坡,能看到石灰岩的山脊。太阳慢慢升起,山顶上的天空微明。我看到掘地的人在葡萄树藤间走来走去,时不时有人直起身、伸个懒腰、打个哈欠、点支香烟。共有七八个手持铁锹的男人散立在斜坡上,他们掘地的方式很不规律,好像完全是乱来,他们在柏树下挖几下,又在两棵树中间挖几下,葡萄园沿着斜坡往上,到了最高点就只是灌木丛了,他们也会在那里挖,把浸了露水的泥土翻起来。昨夜,这些铁锹发出的铿锵声一路传下小丘,现在听反而不觉得响了。丘顶上,有个男人在唱歌。 斜坡上的松土让我脚跟不稳,更何况到处都有土堆和浅洞。我的眼睛已经习惯了微明的光线,走在树木间的我看到离我最近的男人戴着帽子,很壮实,坐在几码开外的地上。他背对着我,靠在他的铁锹上,拔去一个看似长颈瓶的瓶塞,我刚想开口打招呼,一条腿却陷进地洞里,倒了下去。 当他瞥见我使劲地把自己拖出地洞时,他惊得屏住呼吸,向后一个趔趄,双眼瞪大,嘴唇发紫,脸颊在颤抖。“圣母啊!”他喊了一声,我这才发现他在画十字,一时间我竟以为他要挥动铁锹砸向我。我把双手举起来,高喊着我是医生,我是医生,别。 他足足用了一分钟才缓过神来,但还是喘着粗气。“你他妈的。”他骂骂咧咧的,还在画十字。我俩对峙的动静招来了其他人,他们从葡萄园的各个角落跑过来,渐渐显身,只能看到一些脑袋和铁锹的轮廓、这儿那儿地冒出一条胳膊,但面目都模糊不清。有些人举着手电筒走过来,光束刺入我的眼睛。 “你看到她了吗?”我那第一位壮实的受害人问其中一人,“迪雷,你看到她了吗?” 他是在对一个矮个子男人说话,那人刚刚从斜坡下的角落里显身出来,应了一句:“我还以为你找到什么了。”他瘦得像根树枝。耳朵很特别─像锅子把手一样横生出去的招风耳朵,汗水在脸上留下一道道灰白色的痕迹,表明他的眼眶和嘴边都结了一层厚厚的尘土。 “但是,迪雷,你看得到她吗?” “没事的,”迪雷说着,拍了拍壮汉的肩膀,“没事了。”又转身对我说道:“你到底在这里干什么?”我答不上来。“你不知道最好别在半夜偷偷摸摸爬上来吗?你有什么毛病?” “我是医生。”我觉得自己很傻。 他斜睨着我的白大褂─现在已溅上了尘土,还有点别的什么,我希望只是泥巴,接着,他摇了摇头。“天啊。” “对不起。”我对壮汉说,他回了我些很难懂的土话,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并不接受我的道歉。他捡起他的细长瓶子,摇摇晃晃地走到园子里去,一边嘟嘟哝哝,一边咳嗽,正是我从那栋房子里听到的那种咳嗽声。围在旁边的男人渐渐散开,回到葡萄树下他们原先的位置。迪雷在灰色连衣裤上抹了抹脏手,又点了一支烟。对于我为什么出现在那里、为什么还不离开,他似乎并不太感兴趣,最终只是转身走下了斜坡。我跟着他在树间走,直到他找到自己的铁锹,我站在他身后,看着他把铁锹撬进葡萄树下坚实的泥土里。 我的手在跌倒时擦破了,这时候才发现手上血糊糊的,泥土也蹭进了破皮里。 “有水吗?”我问迪雷。 他没有水,但有拉奇加。他看着我倒了一盖头拉奇加在掌心里,就告诉我说:“那是自家酿的。”闻起来像是杏子,却带来一阵刺痛。 “我是个医生。”我说。 “你都说了好几遍了,”迪雷把他的细长瓶拿回去,“我是个机修工。那儿的杜比是个焊接工。我叔叔为了糊口就要铲粪。”他把盖子拧紧,把瓶子放好。 “我住在巴尔巴·伊万家里。”我说,“我想和你们谈谈那个小女孩的事。” “她怎么了?” “她是你的女儿吗?” “我老婆是这么说的。”他把叼在唇间的香烟抽到最后一口,把烟头扔进一堆土上,就在他的运动鞋边,那堆土慢慢地越堆越高。 “她叫什么名字?” “这和你有什么关系?”他把拉奇加瓶子塞到灰色连身裤的后袋里,挥动搭在肩头的铁锹,铲起一锹土。 “那个小女孩病得很厉害。”我说。 “当真?”迪雷说,“你就为了告诉我这个特意跑到这儿来?那你觉得我在这儿忙活啥?锻炼身体吗?” 我把两只手塞进衣兜,眺望远处的阳光慢慢爬上山头。纳达在孩子的事儿上说得没错─两个顶多九岁的男孩正和别的男人一起挖地,两个孩子都是脸色苍白,眼窝深陷,眼圈发黑。他们传着一支烟。我暗想:外公准会把他们的耳朵揪下来的─那个瞬间我猛然意识到,我再也没法把这事告诉他了;我站在那儿,身边尘土飞扬,蝉鸣响彻柏树坡。 我问迪雷:“那边的孩子多大了?” “那是我的孩子。”他立刻接上话,没有一秒迟疑。 “他们在抽烟。”我说。一个男孩的鼻子下面结了绿色的鼻涕疙瘩,他挖地的时候会时不时用舌头把它推走。“他们也病了吗?” 迪雷把铁锹停下,刃头插在土里,他直起身来看着我。“那和你没关系。”他说。 “这不是普通的感冒。听起来很严重─女孩儿咳起来呼呼的,是支气管炎。再这样下去她会得肺炎的。” “不会的。” “她看过医生了吗?” “她不需要看医生。” “男孩们怎么办─他们也不需要去看病吗?” “他们会好的。”迪雷说。 “我听说你让他们下午就来这里干活,在酷热的天气里。你知道如果一个人发烧了,这样干活有什么后果吗?” “你听说了,是吗?”他边说边摇头,还咯咯地笑,笑得都快弯下腰了。“大夫,我们该干嘛就干嘛。不用您操这份闲心。” “我明白,农忙时节里你需要所有劳力都下地赶工。”我试图用一种善解人意的口吻去说,“但不用那两个男孩,你们也肯定忙得过来。” “农忙和这事没关系。”迪雷说。 “让他们下山来找我们。”我不管他说什么,想就此施加压力,“我们是从医学院来的─我们为圣帕斯卡的新孤儿院带了药。还会办一次免费诊疗。” “我的孩子们不是孤儿。” “我知道,”我说,“没关系的,这是免费诊疗。” “她就知道说没关系─你有什么毛病?”他又说,“你觉得我想让自己的孩子们和孤儿混在一处?” “可是,他们生病了,你还让他们干活。”我说得很响。葡萄园里有人吹了声口哨,几个男人爆发出一阵大笑。 迪雷面不改色。他已停了片刻,不再挖了。我看到他瘦削的肩胛骨在灰色连身裤里起伏。换作是外公,这场谈话说不定已经演变成互殴了。 “我会好好照顾他们的。”我说。 “这是我家的事。”迪雷对我说,“他们有人管。” 突然间,我变得不可理喻地光火。我拼命克制才没冲口而出,要是我叫一个朋友─联合诊所总部里的陆军中士─招呼一下他,他会有何感想?难道他想被一百五十公斤重、刚用六星期监督摧毁一所断了水的三等医院的男人训斥一顿?转而一想,我觉得那反而会惹恼迪雷,所以我只是站在那里,等他再一次点燃香烟,继续挖土。每每挖几下,他就要弯下腰,仔细察看那些泥土,用手指拨弄几下,再起身挖。终于,他忍不住咳起来,也是那种湿咳;不是因为香烟,也不是拉奇加,而是因为频频站起身的动作。 我说:“你以为靠拉奇加泡被单能熬多久?还是有别的什么疯癫的土办法?用毯子闷他们的头,往他们的袜子里塞土豆皮?”他不再听我说了。“他们得吃药。你妻子也一样。要说你也病得需要治疗,我可一点不奇怪。” 葡萄园另一边传来什么人的呼喊。有个男人找到了什么,这群人顿时凑拢过去,一秒也没耽搁。迪雷也跑过去了,说不定还觉得就这样把我抛下,我会掉头就走。这是不可能的。我跟着他走在葡萄树间,转了弯,走向一个瘦弱的年轻人,他正蹲在一个大地坑旁。一群男人围着一个坑。在他们身后不远的地方,我踮起脚尖想看清楚。 迪雷俯身去看,没有拿铁锹的那只手摩挲着泥土。葡萄园被晨光照亮了,泥土很白,有点湿。他站起来的时候,掌心里有什么东西─大约一指长的黄色碎片。我知道那是骨头。他把它捏在拳头里,低头再往土里瞧。 “你怎么说,医生?”迪雷转过身,把摊开的掌心给我看。我不知道他在问什么,便傻乎乎地盯着它。 “别想歪了,”说着,他把它扔回土里。“动物的。”他对找到碎骨的年轻人说道。 有个男孩就站在我手边,身子靠在他的铁锹上。他真是瘦得皮包骨头,沙色的头发,宽宽的脸庞,在打哈欠和干咽的间隙里还发出湿咳声。光是听到那声音,我的眼圈就要湿了。他转身要走时,我抓住时机,按住他的太阳穴。 “他发烧了。”我对迪雷说,他正回头朝葡萄园最低处走去。 天亮了,黄色的曙光已经升到布莱加维纳山顶,向我们漫射而来,漫向伊万家的房子、掩在夹竹桃树后面的二楼窗户,漫向屋顶后面莹莹闪耀、平展无边的大海。我觉得自己似乎很多天没有好好睡过觉了。在高低不平的园地上,我跟不上迪雷,只能低头冲他喊:“他病了,岁数也不够,你这样做是违法的。” “我在我的国家里。” 睁着眼说瞎话。他说话的腔调明显来自本城东部。我说:“你不是。” “你也不是,大夫。” “不管怎样,就算在这里也有组织可以毫不犹豫地─” 迪雷听够了。他回身冲我疾步而来,我们差点撞个满怀。他的脖子上暴出了青筋。我占据更高的地形,但他手里有铁锹,两只眼睛充着血丝。“你以为你是老几?第一个来告诉我这事?”说这话时,他的声音压得很低。我能闻到他嘴里的杏酒气。“居然要叫什么人来干涉我家的事,把我的孩子带走?简直闻所未闻。你倒是试试,看看你有多大能耐。” “他在这儿待了一整夜了─让他回家。” 我们所谈论的那个男孩一直在偷听,瘦削的肩膀往前探,站在我们上方的碎石斜坡上。迪雷把铁锹靠在大腿上,从口袋里拿出一副工作手套,戴在起了老茧、指尖发黑的手上。“马尔科,”迪雷喊了一嗓子,“大夫说让你回家。”他看都没有看一眼小男孩。“你自己决定吧。” 那孩子犹豫了一会儿,上上下下地看了看葡萄园。然后闷声不响地继续挖地。 迪雷带着笑意看着他,我说不清那笑容是什么意思。然后,他转身对我说:“我没时间跟你耗下去。有具尸骨埋在这儿,等着我把它挖出来,我的孩子们的病才会好。”他拖上铁锹,掉头就走。“大夫,这话你总能接受吧?孩子们会好起来的。” 他走下坡去了,试图找到刚才挖的地方,我能看到他稀疏的发际线,后脑勺都秃了。“我听不懂。”我说。 “我们有个表亲埋在这个葡萄园里,大夫。”他张开双臂,比画着这个园子,从这头到那头。“十二年前埋下的。战时。”他严肃极了,“他不想在这里,所以让我们都病了。等我们找到他,我们就能过自己的好日子了。” 我心想,我累坏了,而且感到自己要笑出来了。他实在没理由可掰,竟编出这种鬼话来唬我、打发我。但他们挖得很浅,很随意─我也发觉了,他们根本不是在种植什么。不是在播种,也没把田鼠的骨头弄碎。只是出于搞笑,我才问道:“你们挖过桥基了吗?” 迪雷盯着我看了几秒钟,十分严肃,眼睛都没眨过一下。然后他说:“当然,我们就是从那儿找起的。” 4 老虎 关于老虎的妻子,现在我所知的一切中,只有这些是有据可查的事实:1941年晚春,在没有声明或预警的情况下,德军轰炸了这座城,一连三天没有停过。 老虎不知道那些东西是炸弹。轰炸机在高空尖啸而过,炸弹滚滚落下,熊在地堡另一头咆哮,小鸟突然沉寂,它只知道这些。还有烟雾和难忍的剧热,灰蒙蒙的太阳升起又落下,短短的露面好像不过几分钟,老虎惊惶不安,口干舌燥,在锈蚀的铁栏圈里走来走去,像牛一样低吼。它寂寞又饥饿,伴随着雷鸣般的轰炸声,那饥饿令它焦灼,并感知到了自己的死亡─与生俱来,迫近眼前─它无法无视,又不愿屈服。它不知道该怎样面对死亡。水见底了,它在自己的石头水槽里滚来滚去,在虎笼角落里那些还没吃的骨头里滚来滚去,那只老虎发出悠长的悲伤之音。 困笼踱步整整两天后,它四肢无力,沦落到在自己的排泄物里四肢颤抖。它没法走动,没法发声,没法做出任何反应。一颗流弹击爆城堡南墙,它的心脏本该在那时停止跳动的,爆炸震起呛人的浓烟、粉尘和碎石,落进它的脑袋和肚腹的绒毛里,甚至过了几个星期,当它侧卧或抵在树干上蹭身子时,微小的颗粒依然会噬咬它的皮肤,最终令它习惯了那种碎小的微痛感。在色彩变幻的空气里、热气里,它感到自己毛发倒卷,之后数小时蹲伏在虎栏角落里,眼看着城堡围墙开裂坍塌。这一切,本该让它死的。然而,有某种动力─血液中摇摆不定的什么东西─强迫它站起来,一步步走出城墙的缺口。动力。(它不是唯一的:多年后他们会在报道里写到在街道上奔突的狼群、站在河里的北极熊。他们将描述,人们目睹一群鹦鹉如何在城市上空盘桓数周,一位知名的工程师和全家人如何靠一匹斑马的尸体存活了一整个月。) 那一夜,老虎穿越城市,那条路将它带向北方,前往城堡后方的海滨,炸裂的河堤碎石遍布昔日的商用码头和犹太人区,多瑙河水也漫上岸地。河着火了,水上的火被水冲回堤岸,也就是老虎所站立的地方。它考虑了一下能不能游泳过河,走运的话,确实有这种可能性,但尸体的气味随波浮动,这让老虎回心转意,扭头翻过城堡山,走进废墟之城。 城民肯定看到它了,但在轰炸过后,它在他们眼里无非只是老虎:一个玩笑,一次疯狂,一种宗教幻觉。它四处游荡,巨大而沉默,沿着老城万巷走下去,走过门面粉碎的咖啡店和面包房,走过被气浪掀进商店橱窗的汽车。它沿着有轨电车的轨道走,沿途迈过或绕过倾倒的手推车,头顶是穿行全城的电线,但现在已断损垂下,如同黑色的森林攀缘植物。 等它到达肯兹佩楚瓦时,抢东西的人已聚在林荫大道上。男人们走过它身边,超过它,并排走,他们抱着毛皮大衣和一袋袋面粉、糖;提着天花板装饰、水龙头;抱着桌子、椅子腿和家具装饰,全都是从在空袭中倒塌的土耳其老房子的古墙里拽出来的。它视若无睹。 日出前几小时,老虎发现自己站在荒弃无人的卡里尼亚集市里,距离我外祖父母十五年后购买的第一套公寓只隔两个街区。这儿,死亡的气息萦绕在北风里,贯穿鹅卵石集市广场的脏水塘也是臭气熏天的。它低头走,嗅着各种它分辨不出的味道─碎溅的西红柿,嵌在路面沟槽里的菠菜、碎鸡蛋、鱼块,凝结在屠夫的肉摊周围的脂肪,熏染了奶酪摊板的浓重奶味。它渴得发狂,凑到滴水的喷泉旁卷起舌头舔水喝,那本是卖花的女人给花瓶汲水的地方;然后,它把鼻子探向一张沉睡的孩子的脸孔,他已经死了,裹在毯子里,留在薄饼摊位下。 最后,老虎听着第二条河流的水声,穿过了警醒的下城区,沿着小径走进国王的森林。我愿意去假想它走过了我们那古老的马车道。我愿意去想,在我出生前多年,它就在我儿时走过的碎石小路上留下大猫的足迹,走得精疲力竭,肩骨僵硬;但事实上,它走灌木丛会更快些,被城市碎砖石磨烂的爪垫在苔藓上会更轻松。一步一步爬上山时,俯拢向它的树木带来冷静的气息,就这样,它攀到山顶,把烈焰燃烧的城市远远地抛在身后。 那一夜,它在墓园逗留了一会儿,在破晓时分离开了这座城。并不是没有人注意到它。先是一个掘墓人发现了它,那人都快瞎了,根本不相信自己的双眼看到了一只老虎,它正用后肢站起,在教堂墓园里的垃圾堆里翻寻,在晨光里嚼着蓟草。接着,一个小女孩看到了它,她坐在自己家的拉货马车里,看到它在树木间隐现,以为它是一个梦。它还被本城的坦克车指挥官看到了,他三天后饮弹自尽,在给未婚妻的最后一封信里写道─我从没见过这么古怪的场景:一只老虎在麦田里;哪怕,今天,我在玛丽亚修道院池子里捞起一个女人黑色的双乳和肚子。最后见到老虎的人是个农夫,在城南两英里的一小块地里,他正在花园里埋葬亲儿子,他看到老虎走近时,朝它丢了好些石头。 老虎漫无目的,只是依从发自心底的自卫本能,某种含糊的、天生的直觉告诉它要找什么、要往前走。许多个日夜,许多个星期,它所见的只是宽广却干涸的田野、板结了死尸的沼泽地。街边堆积着尸体,还有一些像爆开的豆荚一样悬在树枝上,日渐干枯。老虎守在下面,等它们掉下来再去吃腐肉,吃得它感染了疥癣、磕掉了两颗牙,这才继续跋涉。它循着逆流而上,走过被四月雨水淹没的山麓,当苍白的太阳在河面的蓝雾里越来越黯淡,它就在空无一人的船里睡觉。它绕开人类聚居地,避开小农场,尽管牲口的叫声吸引着它走出蕨草丛,但一望无垠的天空、人类的喧哗都让它害怕,所以它不会久留。 在河流转弯的一个地方,它看到一间废弃的教堂,疯长的常春藤吞噬了半边钟楼,里面挤满了叽叽咕咕拍着翅膀的鸽子。这间教堂帮它挡风遮雨足有几星期,但没有食物,教堂墓地里的所有尸骸都已腐朽,没什么可吃的,只有几窝水鸟蛋,偶尔有几条冲上岸的鲶鱼,最后它不得不走。进入早秋时,它已在沼泽地里过了四个月,啃噬腐烂的浮尸,在溪流边捉捉青蛙和蝾螈。它已变成水蛭的宿主,几十条水蛭聚在他的四肢和侧腹,就像突兀的眼睛。 一天清晨,趁着薄雾,它发现了一只野猪。棕色的肥猪聚精会神地吃着橡果。这只老虎有生以来第一次捕猎,极其笨拙,完全失算。它仰起头,发出雾笛般的吼叫,而那只猪头也没回就消失在秋日的灌木丛里,看都没看一眼谁在追捕自己。 老虎的捕猎没有成功,但很了不起,至少是一次创举。它生在吉卜赛马戏团里一只铺了干草的盒子里,平生只吃过丢进城堡虎笼里的肥白肉脊骨。生来头一回,曾让它舒展沉睡的虎爪、把肉骨拖到角落里独自享用的冲动变味了,也不只是挫败感。生存需要迫使它慢慢摆脱娇生惯养的愚钝。是需要,强化着它的天性,磨锐了它的懒散做派,灵活了猫科动物的身手;被长久遗忘在骨子里的西伯利亚本能敦促它向北,向寒冷的北方去。 外公从小在戈林纳长大,在地图上找不到这个村子。外公从没带我去过那里,很少谈及,也从未表现出怀念或好奇,或是重返故乡的渴望。关于戈林纳,母亲说不出什么;外婆从来没去过。当我终于找到戈林纳时,布莱加维纳的接种早已结束,外公的葬礼也过去多时,我独自一人,没有告诉任何人我去了哪里。 要去戈林纳,你必须天一亮就离开本城,向北而行,沿着高速公路,穿过满是企业老板建造的夏日小屋的近郊区。那些不带院子的高砖房好像永远也造不完,越过大门,能看到门窗框架里黑洞洞的;细腿儿的野猫从堆满尘土的独轮小推车里伸出大半身子。各处都显示着这个国家正在自愈的过程中:新刷好的商店海报、五金店的绿色宣传单页钉在树干上、卫浴产品的招贴广告、木匠工坊的横幅宣传画、家具仓库和电工服务所的广告。某个采石场里,悬崖从正面被开凿,无人驾驶的推土机等待新一天的开工;一张巨大的海报上印着烤全羊的彩照,羊肉在热气中滋滋冒油,为全世界最好的烧烤店吆喝。 相比我和佐拉开车去布莱加维纳的那一程,这一路完全不同,尽管路上也有葡萄园,向着东方闪耀着晶莹的绿黄光芒。这一路上,老人们赶着新剪过毛的羊群,从你的车前横穿马路,他们慢吞吞的,会停下脚步招呼一只肥羊过去,或是脱下鞋子倒出小石头,说不定他们的脚丫子已经痛了好几个钟头了。你在赶路,但他们或它们丝毫不感兴趣;在他们眼里,如果你着急赶路,说明你已经搞砸了这次旅行。 高速公路越来越窄,变成单行道,并开始爬坡─起初坡度很小,周围是一片森林围绕的牧场地,当你开始盘山,说不定转一个弯就会看到明爽的绿野豁然铺开。下山的车辆朝你面对面地开来,看起来小小的,车里满登登坐着一家人,慢慢挤入你的车道。你的收音机里已能收到国境另一边的新闻广播,但信号很弱,声音时不时被干扰。 看不到阳光了,突然间,你行驶在一片低沉的云下,阴云铺展,横跨你眼前的长路,笼罩高高在上的松林、山岩和山下广阔的牧草地,破烂的旧宅、失门的旅店、遥远的无名小溪零星散布。你意识到自己已在几英里内没有看到别的车了。你有一张地图,但没多大用。你路过的教堂灰蒙蒙、静悄悄的,停车场是空的。到了加油站,没人问你要去哪里,他们已好几周没有得到汽油补给了。 空荡荡的公路无尽延伸,只有一块路标会告诉你,你的方向正确无疑。那块木头标志牌很容易被忽略,上面用白粉笔潦草写上了“圣丹尼罗”四个字,还画了一只歪歪扭扭的箭头,指着通往山谷下面的石子路。这块标牌不会告诉你的是:一旦你转进那条小路,你将不可避免地耗上一整个晚上;你的车可能没法轻易掉头;你将蜷缩一团、背靠车门熬过八小时,手电筒一点儿用没有,因为在车里没必要用,下车才有用,但你决不会下车的。 这条小路陡峭下行,在围了篱笆的麦田、黑莓地、牧草地里穿插而过,森林再次出现,牧场的绿草地里有一片片白色小花。每走一点距离,你就会经过一只体型巨大、无人陪伴的猪,呆呆地站在路边的沟渠里。猪会抬头看看你,一脸的无动于衷。 二十分钟过后,小路拐弯,你转过这一弯就该等待从对面森林里射出的强烈光束,那里的松树密集高耸、静默无声;那道光是圣丹尼罗修道院仅存的玻璃窗反射出来的太阳光,那是修道院矗立原址的唯一证据,人们相信那是个神迹,因为,只要太阳升起来,无论晨昏午后什么钟点,你都可以在那个位置看到那道反光。 之后不久,房屋便会接二连三地出现:先见到铁皮屋顶的农舍,阁楼窗户敞开着,正对小路。没人住在那里,一株黑葡萄藤从花园里蔓延出来,吞没果园的上半部。接着,到了拐角,冷不丁出现的第二栋房子会让你吓一跳。那儿,会有一个白发老人坐在门廊里,一看到你的车就会起身,令人惊讶地快步进屋;你肯定明白,他已经坐听了五分钟,听到你的车轮碾过石子路,并希望你看到他用力地关上门。他的名字是马尔科·帕罗维奇─以后你会和他打交道的。 驶过几条潺潺细流,你就到了村子的中心,十栋、顶多十二栋灰红相间的房屋聚拢在圣丹尼罗的独臂黄铜雕塑和村井周围。村民们都在小酒馆里,坐在露天门廊的长凳上;每个人都看到你了,但谁也不会看你一眼。 外公小时候住在一栋石材造的小屋里,几乎被茂盛的常春藤和亮丽的紫花所覆盖。那栋屋已经不在了─它空立了二十年,然后,村民们一砖一瓦地将它掰走,拿去修补自家的畜舍、阁楼屋顶的洞,或是加固自家大门。 外公的母亲在分娩时死去,他的父亲也很早亡故,外公对他几乎没有印象。外公跟着自己的祖母过活,她是村里的接生婆,养大了六个孩子,其中三个孩子都是村里的亲朋好友留下的。村里人都很爱戴她,称她为薇拉奶奶。如今只剩下一张她的照片。照片上的薇拉奶奶是个严峻的中年女人,身后显然是石屋的一角,身前是硕果累累的果园,园子在缓坡上,一直延伸到画面外。她的双手交叉在胸前,那是一双劳动者的手;看她的表情,好像摄影师欠了她钱。 在那个年代,一栋屋里只有三间房。外公睡在木栏儿童床的干草床垫上,挨着壁炉。干净的厨房里有铁壶和煎锅,房梁上吊着一串串大蒜,整洁的食品柜里摆放着许多罐子,储藏着腌菜、阿维尔[1]、洋葱和野玫瑰酱、家制核桃拉奇加。冬季里,薇拉奶奶点起一炉火,从早到晚都不让火灭;夏季里,一对白鹳在烟囱顶熏黑的石块上筑巢安家,一折腾就是几个钟头。从花园里望出去,小村上方的绿山清影尽收眼底,一条明亮宽阔的山溪流过这片山谷,河面只在蜿蜒处收细,依傍着红尖顶教堂。石屋旁有一条土路,通向河边的椴树林和杏园。薇拉奶奶在花园里种了土豆、生菜、胡萝卜和一小丛玫瑰,尤其对玫瑰精心呵护。 他们说,在中世纪,这个小镇围绕着圣丹尼罗修道院而兴起。设计修道院的建筑师纵有高超的绘图技巧和艺术设计手法,却不曾料想修士们的隐世生活将被攻占东山、杀入河谷的军队屡次打乱。其结果便是,修道院的土地被越来越多的农夫家庭、牲口群和山民渐渐蚕食。那些山民忍得了和野熊、雪季、先祖和巫婆巴巴洛嘉[2]的拉锯战,却难挡土耳其部落的攻击,他们继而发现,与其躲在东山坡上的这个隔世之所,不如就近而居,一看到土耳其人来就能躲进修道院的围墙。最终,驻居此地的二十多户人家创建了一套自己的经济模式,各行各业都有,手艺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离群索居的态度也世世代代留传下来,修道院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就坍塌了,但他们依然齐心协力地保护这个村落不受外人干扰,甚至容不下一个翻山越岭嫁到这里的新娘子,只有偶尔一次的游贩夏季集市算是例外。 薇拉奶奶家一直都是牧羊人,她独自一人,为了这个行当倾注了一辈子心血,也自然而然地指引了外公的前程。他从小和羊群一起长大,听着咩咩叫、哼哼声,闻着浓重的膻味,看着泪涟涟的羊眼睛、羊在春季剪过羊毛后昏昏欲睡的呆样子。同样,羊的死亡也伴随着他的成长,他目睹过它们在春季被宰杀、出售。薇拉奶奶操刀时,手起刀落决不含糊,不管是做饭,还是给我外公打毛衣,她干每一样事情都是如此利落。生活的自然韵律深深烙印在薇拉奶奶的天性里,她希望外公也能继承这笔财富:天有四时,人有生死,流转不息,无需多余的感伤。 像所有母系家族的当家人一样,薇拉奶奶坚信我外公将是循规蹈矩的,因此也对他的能力有十足的把握─或许有点过分自信了,因为,他六岁那年,她塞给他一根削好的小牧杖,吩咐他去田里照看一群老羊,她以为老羊不会给小孩捣乱的。那是一次练习,外公发现自己担负了新职责,欢欣雀跃。但他实在太小了,后来只能想起些许片段:清晨的田野一片宁静,羊身两侧新长出来的绒毛,他突然跌入一个深洞,整整一夜,他只能抬头看着那些迷茫的羊,又过了好几个钟头,薇拉奶奶忧心忡忡的脸庞被晨光照亮,终于出现在洞口。 外公只讲过几段儿时往事,这就是其中之一。另一个更有外公的特色,算得上医事趣闻。他有一个童年玩伴叫米里察,两家人只隔几栋房子远,当他俩渐渐长大,不再迷恋互扯头发、互起绰号这样的小把戏,就开始扮家家─这显然更文明一点了。一天下午,我外公扮演伐木工,自言自语走在街上,怀抱一把玩具斧头;米里察扮演伐木工的妻子,通过耳濡目染,她已知道称职的妻子该做什么,便为他准备了一顿饭─井水泡夹竹桃叶,还在一截木桩上摆放好碗碟。扮家家游戏的精髓不在于提问,而在于实践:外公二话不说,把夹竹桃叶汤喝个净光,旋即呕吐不止,一阵又一阵地暴吐。 一小时后,村里的药师赶来,又催他狂吐了一番,还按了按外公的肚子,现在你会觉得这是很野蛮的做法,其实在当时也算不上是文明疗法。我听认识这个药师的村里人描述过:他有一双巨人般的大手,令人震惊的大眼,还戴着一盏矿工用的头顶灯;我猜想,外公在很小的时候受到了这种诱惑,从而对医疗专业顶礼膜拜。 之后数年,药师来得越来越勤。他来施吐根药、接断骨、拔破损的臼齿─因为外公偷偷向云游四方的吉卜赛小贩买了硬糖,哪怕家里人不允许他和他们有来往。有一次,孩子们一起玩“大战奥斯曼”,外公挥斧─游戏用的简陋小斧─太过激动,没了轻重,斧头钩起了一只边沿锋利的锡罐,刚巧甩到邻家男孩杜尚的额头上,割出见骨的伤口,药师就在杜尚的发际线下缝了几针。当然,外公从未提及某年冬季的大病灾,高烧席卷了整个村子,尽管药师倾尽一切努力,除了我外公之外,村里十二岁以下的孩子们都没能幸免,做夹竹桃叶汤的米里察也死了,一共六个孩子,外公的同龄人,全被埋在白雪下。 我想,童年回忆中必有些什么是永不磨灭的。外公终其一生都难忘那种感觉─站在药师温暖的店铺里,目不转睛地往药师的鸟笼里瞅,笼里的朱鹭安静而严肃。药铺蕴涵了某种意义重大的秩序性,就算你赶羊回家时一只羊也没少,也不会有那等赏心悦目的匀称感。站在柜台下,一只袜子高,一只袜子低,外公仰视一架又一架的罐子、凹底玻璃瓶子,因它们有节制地许诺康健而痴迷。金色小天平,各种粉末,草药和香料,让人宾至如归的药房气味,这些细节全都标志着另一个现实层面。药师,同时也是拔牙师傅、解梦人、药品测量师、珍稀朱鹭照看人,他就是值得信赖的魔法师,外公平生赞许的唯一一种魔法师。从某种角度说,这就是他的故事由他开始、由他终结的原因。 放羊对学者很有裨益,这或许让人惊讶,但确实可能促进了外公的自学。他独自一人放羊,有大把时间不受干扰。戈林纳山头的野草地绿油油、静悄悄,是蚂蚱和蝴蝶的家园、马鹿嬉耍的牧场。一个小男孩照看六十只羊,所有大树的荫庇都可以属于他。在野草地度过的第一个夏天,他教会了自己识字。 他读通字母书,就是我们最早接触到的那种初级儿童读物、第一本哲学书、最简单的语言文字教材,每个字母的读音都匹配它的图形。接着,他开始读《丛林之书》─药师给他的礼物。那几个星期里,外公坐在茎杆长扬的草丛里,凝视褐色书封里的柔软纸页。他读到了黑豹巴希拉、大熊巴卢、老狼阿克拉[3]。书的内封上有一个男孩的画像,瘦削的身子站得笔直,将火把扔向一只方头方脸的庞然大猫。 我听说,老虎第一次被人发现是在十二月底暴风雪起时,它在小镇之上的戈林纳山崖上。谁也不知道它已经在那儿待了多久,藏身于颓倒的树木形成的空洞里;但是,那一天,牧人弗拉迪沙的一只小牛犊在暴风雪里走失了,他爬上山去找牛,却在小树丛里撞见了老虎,黄色的眼睛亮闪闪的,像是一轮血月,那只牛犊已经死了,被它叼在嘴里,悬在它的下巴上。一只老虎。这对弗拉迪沙这样的人来说意味着什么?我知道老虎,是因为外公每个礼拜都带我去城堡,把老虎指给我看;因为我们时常在宁静的午后去动物标本博物馆,标签上写着老虎;因为老虎的身姿化作复杂曼妙的中国字,布满外公涂抹膝盖的药膏罐盖。老虎意味着印度,橙黄色的慵懒午后,在吉卜林的故事里,睁大眼睛的黑鹿折断了脖子,扭曲地倒在红树林里,丛林里的匍匐植物俯弯枝叶,指出杀鹿者的踪迹。但在外公童年的村落里,在那个年代,一只老虎该如何解释?一头熊,一匹狼,可以理解。可是,老虎?于是,恐惧降临。 人们不相信可怜的弗拉迪沙,他们看着他跑下山坡,脸色煞白活像鬼魂,双臂挥舞,没有牛犊,就算人们看到这些也不信他的话。他跑到村里的广场,瘫软倒地,连跑带吓的上气不接下气,磕磕巴巴地说,他们完蛋了,魔鬼已经来到戈林纳,快去叫神父。就算这样,村民也不相信他。不相信,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该信什么─这橘色的庞然大物的肩和背是被火烧过了吗?要是他说他遇到了森林里的绿面巫婆巴巴洛嘉,他们大概会当即领悟并开始防范,最好说得再详细点:她的小屋由骷髅和头骨盖成,靠一根鸡腿骨支撑,正追着他从山坡上跳下来。 弗拉迪沙的大呼小叫把村民们召集到广场上,外公和薇拉奶奶也在其中。老虎的妻子肯定也在,但他们当时不知道。外公一溜烟儿地跑出家门,连外套都没穿,薇拉奶奶抓着他的外套跟在后头,轻轻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逼着他把手臂塞进袖子。当铁匠、卖鱼的和卖扣子的小贩一起把弗拉迪沙从雪地里扶起来、给他水喝的时候,他俩就站在广场上。 弗拉迪沙在说:“魔鬼啊!你们听我说!魔鬼冲着我们来了!” 对外公而言,魔鬼意味着许多东西。魔鬼是小精怪雷士,你会在牧场碰到他,他会问你讨硬币─要是你不给他,他会让森林转向,上下颠倒,你就会永远迷失。魔鬼也是召唤黑暗的长角神,泽诺暴格[4]。你不听话,长辈就会把你送给魔鬼;你也可以把别人送给魔鬼,但你的岁数必须比别人大很多很多。巴巴洛嘉的次子,黑夜,也是魔鬼,他会骑着黑马穿过树林。有时候,魔鬼就是死神,站在十字路口或一些大人反复警告你不可以打开的门背后等着你。但是,当外公聆听弗拉迪沙哭诉魔鬼橘色毛皮上的条纹时,他的心里越来越清楚,森林里的那个异物不是魔鬼,不是任何一种魔鬼,而是别的什么,他多少知道一点,于是,他眼睛发亮,脱口而出:“可那是谢尔汗呀。” 外公是个瘦小孩,金发,大眼─我见过他小时候的黑白照片,边角都卷起来了,照片里的他严肃地面对镜头,上学穿的长袜拉到最高处,两只手塞在口袋里。他那冷静平缓的语调一定很奇特,鱼贩、铁匠和其他跑来的村民都瞅着他,糊涂了。 但是,药师也在。“你大概说对了。”他说,“我给你的那本书呢?”外公跑回家拿书,一边疯狂地翻页,一边奔出家门,等他回到蜷成一团的弗拉迪沙身边时,已经找到了他最喜欢的那页插图:画着男孩莫格利、老虎谢尔汗。他把书递给吓傻了的牧牛人。弗拉迪沙瞥了一眼就昏过去了。这个小山村就这样知道了老虎的事。 假如,那只老虎从小就是猎食的那种老虎,它大概早就下山,闯进山村里去了。它走出城市,漫长的旅程把它带到山崖,但是,它自己也无法确定为什么选择在此驻足。现在我敢说,暴风和深雪已不再是它前进的阻碍,它可以挺住每一个寒冬,抵达另一个山村,那里有别的教堂,那里的人或许不这么迷信,会有些真正的农夫射杀它,把它空如包袋的毛皮吊在壁炉墙上。但是这片山崖将它困住了─连同凹陷的小树林、交错倒下的大树干和陡峭山壁的石洞,连同需要机警甚而鲁莽捕食的饥馑冬季;一边是刚刚在野地里拓展的新鲜感官,一边是山下村庄似曾相识的人间气味,它身在其间,左右为难。 它整日沿着山崖徘徊,任凭那气息浮上来,飘向它,那不是从未闻到过的味道,这反而让它困惑。它还没有忘记在城堡里的生涯,但记忆模糊了,因为这场跋涉太艰辛了,肉掌里扎进了木头、石头、铜铁的毛屑和玻璃渣,肿胀的尸体发出浓烈的腐臭味道。在城里的最后几天,以及出城后的经历仿佛把过去的一切抹杀了。现在,它只有一种依稀的印象,仿佛在非现实的意识里,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人每天两次把鲜肉扔给它,天热难耐时还用水管给它浇身子。山下传来的气味,似乎和那种久远的印象有些许关联,也让它在林子里走动、看到兔子或松鼠便发自本能地快跑时感到焦躁不安。那气息遥远,令它愉悦,和另一些气味截然不同─绵羊和山羊群散发出浓重膻味;纸和铁的味道;不同人的体味;还有菜炖猪肉和牛肉的浓香,烘烤糕点的油香。那气味总是在提醒它,自己很饿,身为捕食者却没有业绩,从上一次大餐到现在已隔了太久─那场凄苦的暴风雪里,一只小牛犊愣头愣脑撞上它,之后,它看到那个男人转身就跑。小牛的味道很熟悉;那个人的样子也似乎很熟悉。 那天晚上它下山了,到了半山腰。它停在围拢冰冻的瀑布水池的树木后面,再往前就是悬崖了,它看了又看山谷里那些透出灯光的窗户、覆了雪的屋顶。 过了几夜,出现了新的气味。以前它也时不时地闻到过─带着盐味的木炭烟火气稍纵即逝,却有浓郁的血味。这气味钻进了它的胃袋,令它格外渴望牛犊,迫使它躺倒翻滚,把脑袋埋进雪里,闷声嚎叫,直到鸟儿纷纷飞出巢。这气味几乎每天都来诱惑它,在黑黢黢的夜里,它站在刚刚落下的新雪里轻轻呼吸,树枝低垂在它身边。有天夜里,距离它栖宿地半英里处,它看着一只孤独的牡鹿挨不住饥饿、年老和严寒,四肢发软瘫倒下来;几天前它就意识到这只鹿即将死去,此刻终于等到了,它看着老鹿跪下、倾身伏倒,仅剩的一只鹿角折断了。之后,它撕开鹿腹,就连内脏散发出的温暖余温都无法抹去村里飘来的气味。 一天晚上,它下山走进山谷,站在牧草场的围栏边。草场的另一边是寂静的村落,在谷仓和空猪圈、门廊积雪的农舍后头便是熏肉屋。闻得到那气味,已经够近了。老虎在围栏柱上蹭着下巴。之后两天没有来,再来时,它找到了肉。有人趁它不在时来过了。那人拔起一根围栏的木桩,在下面放了一块肉,熏干的、结实的肉,那美妙的气味几乎让它幸福得晕眩。它把肉干挖出来,叼回了森林,慢慢啃了很久。 又过了两晚,它必须冒险走得更近才能找到下一块肉;它藏在牧场里废弃的破木桶下等着它,距离熏肉屋门只有几码。又过了好几个晚上,它小心翼翼地回来,在同一个地点找到了更大的一块肉。接着是两块,三块,到最后,竟是一整块肩胛肉,就搁在熏肉屋的门槛上。 之后的那一夜,老虎走在熏肉屋外的斜坡上,探身进了门廊,那扇大门第一次敞开着。它听得到绵羊在不远处的羊圈里咩咩叫,被它的出现惊吓到了;还有几条关在狗栏里的狗凶猛地狂叫起来。老虎嗅了嗅空气:有肉味,还有里面的人,人的味道同样浓烈汹涌,之前它就在肉上、肉的周围闻到过那人的气味,现在它看到了,她坐在熏肉屋里,双手捧着一块肉。 与此同时,戈林纳村里紧张地忙碌起来。猛烈的暴风雪标志着年末迫近,齐膝深的雪像沙子一样被人们带进门廊内外。还有一种安静得近乎凝冻的气氛,来自人们恐慌的神经。大雪掩盖了山路,也阻断了所有战况消息。就在近旁的戈林纳山崖上,茂密的松树林里,橙红色的未知庞然大物正伺机上下走动。村民们发现过一次它的踪迹─有个伐木工不情不愿地在山脚下开路时,突然看到一只牡鹿的头,毛皮纠结着,眼珠变白了,灰色的脊骨像是用小骨头编的绳结,森森然散落在地上─这个,加上弗拉迪沙的遭遇,足以说服他们弃村逃走。 可那是严冬啊,他们已经宰杀了家畜,或要豢养到春天。冬季给了他们闭门不出的最好的理由,他们都清楚这是最安全的办法,也暗暗希望那只老虎挨不过这个冬天。不过,还有另一种可能性─他们纳闷的是,如果老虎属于那么遥远的国度,生活在长着象草地的丛林里,它是怎么到这儿来的呢?─或许老虎也意识到自己撑不过去,便会决定下山,索性进村来把他们吃掉。所以,人们在家里点旺炉火,希望把它吓走,最好不要让它轻易离开山崖。土地冻结了,他们已把所有葬礼推延到解冻之后─好在那年冬天只死了三个人,这么说起来他们还挺幸运的,非常幸运─他们用冰块填满殡葬人家的地下室,用布料填上窗户缝,作为额外防护,不让遗体的尸味蔓延。 有一阵子没了老虎的踪迹。他们几乎说服了自己,说一切只是个笑话,说弗拉迪沙撞鬼了,或是在山里发了羊痫风;那只鹿可能是熊或狼吃剩的。但是,村里所有的狗都知道─牧羊犬、大猎狗,还有那些不属于任何人家、但任何人都可以用的毛皮格外厚实的黄瞳猎犬─老虎来过,狗也叫过,提醒村民注意。狗可以闻到它,差点儿被那浓重的大猫味道逼疯了。它们狂躁不安,冲着它喊叫,拼命扯着拴住自己的铁链。空洞的狗吠时而响彻夜空,而村民们呢,裹着睡衣和羊毛袜,在床上摇摇头,一会儿醒,一会儿睡。 不过,外公每天清晨仍会走进村里,每天晚上仍会设好捕鹌鹑的陷阱。那是他的分内事,以确保他和薇拉奶奶有东西吃,此外,他也满心希望─无时无刻不希望─能瞥到一眼老虎。不管走到哪儿,他都带着有谢尔汗插图的褐色图书,兴奋得难以名状,那年冬天他并不会走太远,老虎一定就在附近,一定是真的,因为它把他引向了那个聋哑女孩。 她,十六七岁的模样,住在村子外圈的屠夫家里,帮着照看店铺。外公以前在集市上、节假日庆典上见过她几次,但他只是个小孩,观察力显然还不够,从没有怀着特殊的兴趣正眼看过她。那是一月圣诞庆典前的几天[5],一大清早,他正要去面包店,一边走一边把那本书从外套胸袋里取出来看─自从老虎来了之后,那本书就一直放在口袋里,她突然羞涩地挡住了他的路。 外公一辈子也忘不了那个女孩。他记得她的黑头发,一双会说话的、充满好奇心的大眼睛,也记得她打开那本书、翻到绘着谢尔汗的那一页时露出微笑,以及笑起来时的酒窝,那一页被翻得都卷角了。外公戴着遮住双耳的羊毛帽,说话时,他可以听到自己的声音也被罩起来似的,特别柔和。“老虎就是这个样子的。”他说着,指了指比村里冒烟的烟囱还要高的大山。 女孩没有说什么,只是细细打量那幅画。她只有一只手套,没戴手套的那只手被冻得手指发紫。她有点鼻涕,这提醒他用外套袖子抹了抹自己的鼻头,尽可能小心地抹。女孩还是没说话,他突然想到她大概有点尴尬,因为她不识字,于是,他主动说起谢尔汗的故事,说到谢尔汗和莫格利的复杂关系,还说到他的不解:在某个章节里,莫格利把老虎的皮剥了,用虎皮裹住会议岩,可是后来谢尔汗又完好无损地出现了。他讲得飞快,不假思索地吸入冰凉的空气;女孩依然一言不发,只是耐心地看着他,几分钟后,她把书递还给他,走了。 外公尤其记得自己有多么尴尬,他跟她讲了老虎的故事,问了她几个问题,她都没有回答,他困惑极了,回家就问薇拉奶奶她的事儿。她掴了他一巴掌,他记得耳朵火烧般的疼,薇拉奶奶说:“别招惹她,那是卢卡的老婆。那姑娘又聋又哑,还是个伊斯兰教徒─你离她远点。” 卢卡是村里的屠夫,拥有整片牧场和村尾的熏肉屋。他个子很高,褐色鬈发,一双厚实的手掌红彤彤的,围裙不离身─似乎总是浸着血,那条围裙多少让村里人发怵。其实不管他们以何谋生,村民们自己也会屠宰牲口,但他们不明白的是,如果卢卡必须在戈切沃肉铺里靠切肉卖肉赚钱,他为什么不好好整治一下铺子,为什么不尽力拾掇自己,宁可满身牛羊下水味?外公当年九岁,此前只见过卢卡一次,但他记得很清楚。两年前的冬天,有一场短暂但酷寒的暴风雪,薇拉奶奶差遣他去屠夫的肉铺买一条羊腿,因为她的手冻得生疼。屠夫家的前屋肉味冲天,外公站在那儿东看西看,熏火腿和香肠吊在房梁下,炖汤用的骨头、方正的培根肉片摆在冷冻玻璃柜里,剥了皮的羊带着尖尖的小牙齿平放在案板上,卢卡把腿肉割下来,脖子上还吊着他的眼镜。外公凑过身去看柜台后面的几只卤水罐子,里面塞满了一块块白花花的东西,这时,屠夫笑眯眯地对他说:“猪脚。美味啊。其实,真的挺像小孩的脚丫子。” 外公不记得那次去肉铺有没有看到那个女孩;大概那时她还没有嫁给卢卡吧。接下去要等到圣诞夜的前一天,他才能再次见到她。薇拉奶奶的手疼得太厉害,睡觉时都在呻吟,外公无能为力,又觉得过意不去,便出门打水,好给她洗漱。 外公穿着羊毛大衣、戴着羊毛帽,提着空水桶来到井边。和村里的大部分建筑一样,水井在奥斯曼帝国时代就挖好了。今天仍在那里,虽然已干涸多年。那天晚上,直立的井缘上蒙了雪,当外公穿过广场时,卷着雪花的大风围着井打转。他敏感地意识到,当晚没有月亮,非常冷,走过的窗户里发出微弱的炉火光,只听到他自己踏雪前行的脚步声。 他把水桶放下,抓住井绳,这时一抬头,便望见牧场尽头有一星灯光。外公想望穿黑暗,都忘了绳索在手中冻结了。他能看到屠夫家的轮廓,里面的壁炉火势渐熄,卢卡可能倒头就睡了,但灯光不是那个屋子里的,也不是屠夫用来搁置待宰牲畜的谷仓。灯光来自熏肉屋:门开着,灯光从里面漫射出来。 外公没想过去找麻烦;他想,大概是某些旅人或吉卜赛人摸到那里,想借宿过夜,大概惹恼了卢卡;也可能因为他们撞见了老虎。一想到老虎,他当即拾起水桶,奋力走过雪野,径直迈向熏肉屋,三分是因为他想提醒外来人小心老虎,七分是因为他一想到那些流浪汉竟抢先一步,目睹了他的老虎,心里就充满了疯狂的、无来由的嫉妒。他小心翼翼地穿过空荡荡的羊圈,走进牧场。 烟囱在冒烟,熏肉的味道盘桓在空气里。一时间他想到自己设下的陷阱,明天若捕到鹌鹑,能不能让卢卡熏一只来过圣诞节呢?接着,他连抓带爬地慢慢攀上土坡。提上水桶。他站在门廊上,朝里看。 灯光没有他预想的那么亮。他几乎看不清里面的事物,掏净内脏的猪和牛吊成一排,小小的前厅挤在屋角,搁着屠夫的大案板。那气味太诱人了,他突然感觉到了饥饿,但是,还有一种特别的味道是他以前没留意过的,一种浓重、暗沉的麝香味,就在这时,灯突然灭了。黑暗突然降临,他听到一声低沉的响动,好像一种气息将他彻底包围,仅仅那么一声深沉的低吼就让他血管收紧,五脏六腑都在颤抖。那声音在他的头颅里回响了片刻,冲荡出一片独属于它的空间。他不由缩进狭小的屠宰室里,猫在屋角一块油布下面,浑身抖得像只筛子,手里还攥着水桶。 那声响似乎在外公的感官里萦绕不去,如同他自己狂跳的心脏一样确凿、一样持久,淹没一切其他声响。那气味也是,无处不在,盘桓不去,那是野兽的气息,狐狸或獾,但更庞大,气势更汹涌,他可以在许多同类生物中指认那种气息,却无法将其归结为某一种。他想到书里的插画,书在家里,在床上,此刻显得无比遥远,不是一鼓作气奔跑二十秒钟、跑过所有他认识的人家就可以到达的地方。 黑暗中,有东西在移动,屠夫悬在房梁下的一排排吊钩叮叮当当地碰撞起来,外公知道,那就是老虎。老虎在走动。天鹅绒般的大爪子落地,一只紧接着一只,他无法听辨出老虎的每一步,只有化零为整的动静,砰然作响的柔软漫步。他拼命屏住呼吸,却发现自己办不到。他在油布下大口喘气,害得油布随之翕动,疯了般沙沙作响,出卖了他的藏身之处。他可以感觉到,老虎就在他身边,隔着木板就是那只大大的、红色的心脏,在肋骨下面一张一弛,稳稳跳动的重量震透了地板。外公的胸膛上下起伏,他已在幻想中看到老虎俯身向他冲来,但他想到了《丛林之书》─莫格利如何在会议岩上奚落了谢尔汗,他手持火炬,揪住瘸老虎的胸口,制服了它─于是,他把手伸出油布的笼罩,摸到了和自己擦身而过的粗砺皮毛。 就是那样,老虎走了。外公感到那只急促跳动、又大又烫的心脏一晃而过,消失了。他吓出一身冷汗,水桶夹在膝盖之间,就那样呆坐着。没过多久,他又听到了脚步声,聋哑女孩走到屠夫的案板桌旁,在他身边跪下身,把他从油布下面拉出来,捋开他前额的头发,她的眼神里有忧虑。她的双手抚过他的脸庞,带着馥郁的老虎、雪、松树和鲜血的气味。 就在那时,从遥远的地方传来薇拉奶奶的喊声:“我的孩子啊!魔鬼带走了我的孩子!” 外公后来才知道,薇拉奶奶发觉他出门很长时间,便亲自出来找,走出他们家小房子外的阶梯,一眼望到老虎走出熏肉屋,越过牧场而去。当方形广场周围的人家打开一扇又一扇门、男人们鱼贯拥入街道、奔向牧场时,薇拉奶奶还在高呼。先是响声,再是灯火,男人们陆续赶到这个门廊,就连屠夫卢卡也到了,他穿着睡衣和拖鞋,手提一把砍肉刀,一脸暴怒神情。聋哑女孩扶着外公站起来,领他走到门口。从熏肉屋外的小坡路望出去,他看到黑黢黢、空荡荡的牧场里有无数影子在晃动:村民,雪堆,篱笆,就是没有老虎。老虎已经走了。 “他在这儿,瞧,他在这儿呢!”外公听到有人这么说,话音刚落,薇拉奶奶就奔过来,用冰凉的双手紧紧抓住他,她跑得喘不上气来,话也说不顺溜。 屋外,雪地里,有足迹。又大又圆、轻巧陷进积雪里,正是一只大猫律动而平稳的脚印。就在外公痴看的当口,食杂店老板约沃单膝跪到雪地里,在一只足印上摊开手掌比画,就是这个约沃,曾经赤手空拳打死一只獾。老虎的脚印足有晚餐盘那么大,而且是跑的足印─毫无间隙,显而易见─笔直穿过牧场,从树林跑向熏肉屋,再跑回去。 “我听到熏肉屋里有动静。”外公跟大家解释,“我以为是哪只牲口逃出来了。但是,那是老虎。” 卢卡站在熏肉屋门口望出去,抓着聋哑女孩的手臂,被他抓紧的地方皮肤煞白。她朝外公看,并且微笑着。 他转向聋哑女孩说道:“你走出来是因为你也听到它了,是不是?” “这婊子是聋子,她什么也听不到。”卢卡对他说,然后拽着她横穿牧场回到自家,关上了房门。 很多年来,村里只有一杆枪,保存在铁匠家里。那是一杆奥斯曼时代的滑膛枪,枪口又长又锐利,像一支矛,枪管镀银,准星下雕着一个小小的土耳其骑兵伏在马鞍上。羊毛流苏早已褪色,垂在裹住枪柄的绣花绳索下。枪柄是深色红木制成的,油光发亮,一侧很毛糙,因为最早拥有这杆枪的土耳其士兵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上面,又被后来的人周到地磨掉了。 这杆枪数易其主,辗转来到这个小村,源头可以追溯到两个世纪前,几乎每一次有人讲起这段故事都会不一样。据说,这杆枪第一次出现是在拉斯提卡战役的战场上,有个苏丹禁卫军兵临阵叛逃,这杆枪跟着他骡背上的行李一起消失了。后来,那个苏丹兵成了流浪小贩,出售丝绸、炖锅和异域香油,翻山越岭的几十年里他一直带着这杆枪,直到被一个马札尔强盗偷走了。再后来,一群马贼在马札尔强盗的情妇家外面开枪,射中了他,鲜血染红了情妇的内衫,当马贼拖走她情人的尸身时,她都没来得及扣上扣子,她敞着怀央求马贼们把枪留给她。强盗的情妇从尸体下拽出这杆枪,郑重其事地挂在她日后经营的小酒馆的柜台上方。她一身缟素,养成了擦枪的习惯,好像它随时需要开火。又过了许多年,等她变成六十岁的老太太,又把它送给帮她把牛奶搬上楼的小男孩,好让他加入起义、骑马冲向土耳其州长的城堡,这杆枪本该保护他不受伤害,可惜,那次倒霉的暴动眨眼间就被平复了。男孩的脑袋被插在矛上,竖在城堡墙头,这杆枪就成了州长的所有物,他把它收进冬季行宫的战利品小房间里,悬挂在两只豹头中间,豹子的眼睛都是歪的。它在那里悬挂了差不多六十年,其间经历了三任州长,它最初正对着一只填塞了谷物的猞猁标本,时光荏苒,猞猁被撤下,逐次换上苏丹王最后一次战役的装备、俄罗斯女王的四轮座驾、这个或那个同盟军献上的银茶具,最后是一辆土耳其富人的御用汽车─就在他被处决前夕,他的一切财产都被这座城堡没收。 进入新世纪后不久,城堡坍塌了,这杆枪被一个科瓦奇人劫走,他背着它卖咖啡,从这个镇到那个村。其后,在农民和土耳其军队的几次冲突中,这杆滑膛枪又是几度易主,最后跟着一个幸存者回了家。那个年轻人正是铁匠的祖父,他的家就在这个小山村。那是1901年。从那以后,这杆枪一直挂在铁匠家的壁炉墙上。它只对一个强暴母羊的浑蛋开过火,但铁匠本人从没使过这杆枪。现在,外公得知,这杆老枪将用来打死老虎。 据大伙儿说,铁匠在用枪这件事上表现得很勇敢,丝毫没有显露出他根本不知道怎么使用枪支─他要是老实坦白就好了。对于应该怎样用火药粉、子弹、油纸填料、推弹杆,他只有个模糊的概念。他觉得自己对整个村子,以及祖父的回忆负有应尽的责任,虽然他从没见过祖父,但祖父毕竟是给苏丹的马钉过马掌的人啊。捕猎前一夜,铁匠坐在壁炉边,看着老婆把这杆枪取下来,用干净的布擦亮枪管,甚至带着爱意和耐心慢慢地、轻轻地加以爱抚。她把枪身擦亮,掸去流苏上的灰尘,再用浸了油的毛毡擦了擦枪管内壁。 第二天清早,天蒙蒙亮,外公目睹他们做好了猎捕前的准备。他不知道该如何理解熏肉屋里和老虎擦身而过这件事,但当他看到铁匠走出家门、胳膊下挟着那杆备受尊崇的长枪时,他只觉得喉头发紧。和铁匠一起出来的还有两个人:卢卡和约沃。他们还带了狗─一条矮小敦实的猎犬,耳朵软趴趴地垂下来;另一条是红毛牧羊犬,曾被马车压瞎了一只眼。 那是圣诞前的一天,整个村子的人都出来看猎虎队出发。人们在路边站成一长排,等到挟着长枪的铁匠路过,便纷纷伸出手去摸一摸那杆枪,想沾一点福气。外公心怀愧疚地站在薇拉奶奶身边,袖子拉到了手腕,轮到他的时候,他用拖在袖管下的指尖碰了碰枪管,只是转瞬即逝的一下触碰。 那天下午等待猎虎队归来时,外公用同一根手指在炉灰里画画写写,恨着山上的猎人们。他本来就讨厌卢卡,因为猪脚,也因为他管他老婆叫“婊子”,但现在他也恨其他人,还有那些狗,因为他相信,全心全意地相信,就算他早一刻或晚一点踏进熏肉屋,就算他一走进去就看到老虎在谷仓里头用炯炯烈烈的双眼瞪着他,老虎也不会伤害他的。他似乎已经看到那些人归来了,抬着一根木头,老虎四脚朝天绑在上面;或者,只带回老虎的头,装在他们背后的麻袋里;所以,他恨死他们了。 不难猜想:铁匠害怕了─要是外公知道这一点,也不至于那么痛恨他们。铁匠爬上戈林纳山,一步步踏进齐膝深的积雪,那杆枪、连同所有荣耀的历史,沉沉地压在他的胸前,不堪重负,这让他确信自己正走向末路。和所有村民一样,他对迷信的仪式笃信不疑。他会在旅行前施舍乞丐,在十字路口的圣母圣坛里留下钱币,在自己的孩子出生时朝婴儿吐唾沫。不过,和别的村民不同的是,他生来就没福,这事儿众所周知。他出生的那年庄稼欠收,枕头下连一个子儿都没有。据说,更糟的是有个远房姨妈把他从摇篮里抱起来,为这个宝宝如此漂亮,长着肥嘟嘟的、玫瑰色的小脸蛋而赞美天堂─这种话不能说,说了就会封死好命,所以他注定一生贫苦潦倒,会在不期然的时候被魔鬼制服、打残乃至带走,魔鬼的办法不一而足,但都十分吓人。 当然,魔鬼至今还没现身。但他想不出还有什么比老虎更吓人了。现在,他走到头了,三十九岁,婚姻幸福,五个子女,正走在拜见魔鬼的路上。他的所有努力─所有谨小慎微的预防和祈祷,扔给吉卜赛人、流浪马戏团和没了腿的士兵的无数钱币,孤身跋涉在孤零零的夜路上时画过的所有十字─如今全被这个简单的事实抵消了:这杆枪,就像霉运本身,是他带出娘胎的命,不管他的资历够不够,反正,注定是他举枪瞄准老虎。 和他的两个同伴一样,铁匠不知道将会面对什么。要是老虎只是长着大脚爪的狡猾小猫,撒旦─不管魔鬼长角、分蹄还是裹着黑披风─肯定会骑着老虎、绕着森林里喷火的山口飞旋,这都在他的意料之中。他当然希望他们压根儿别遇到老虎。他希望今晚能在家舒舒服服吃碗山羊炖菜,吃完了好和老婆做爱。 天气时阴时明。山坡在松树林间起起伏伏,他们爬坡时能听到马鹿踩断枯枝时传出的回响。前一晚下过一场冰雨,冰棱压弯了树枝,树林仿佛一夜之间化为纠缠的水晶。两条狗闷头往前,东跑西窜的,闻闻树干,不管在哪儿都能撒泡尿,它们似乎没有意识到此行的目的。爬山时,卢卡用他家的干草叉当手杖用,稳住自己的脚步,还在不停地说话:来年春天德国人要是杀过来,他就要涨肉价;在铁匠听来他实在有点吵。约沃在吃奶酪,还扯下几片喂狗,他骂卢卡是个龌龊奸商,就知道和敌人狼狈为奸。 山坡爬到一半高,两条狗兴奋起来了。它们急急忙忙地刨开雪地使劲闻,惊恐地呜咽叫唤。一摊摊黄色的液体融进雪地里,时不时还能看到东一堆西一堆的排泄物,更关键的是,小溪边冻成冰条的荆棘丛上钩着一些褐色的毛。约沃很有把握地对铁匠说,老虎肯定渡过这条溪。他们随着踪迹前进。他们跨过结了冰的水面,循着密集的松树林往上爬,穿过一条石头小径,阳光晒融了石头上的雪,之后遇到一处大石缝,他们不得不互相搭手,把哀号的狗绑在包袋上,才能越过去。铁匠想过劝他们掉头回村。他不能理解约沃的镇定和卢卡的坚定。 当他们在池塘边的平地上突然看到老虎时,天色已近黄昏,冰冻的池面明晃晃的,被阳光照了个真真切切。狗先看到它,或许,应该说感觉到了它,因为它大半个身子掩在树影里。铁匠看到老虎猛地蹿起来,耳朵贴紧脑袋,迎向两条狗而去,铁匠心想,自己很可能和老虎擦身而过却没发现。蛮勇的独眼牧羊犬率先冲向老虎时,铁匠胆战心惊,老虎一次又一次抽打狗,狗一次又一次地冲撞老虎,直到老虎如泰山压顶一般将狗摁倒在地。 约沃抓紧另一条狗,紧紧抱住它。他们站在池塘的另一边,看着老虎摧毁了无力反击的红毛犬。雪地上本来就有血迹,那是老虎先前在吃的东西,看起来像是猪肩胛,卢卡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块肉,抓紧干草叉的手攥得更紧了。 后来,卢卡和约沃会在村子里传颂铁匠的事迹,赞美他的勇气和决心。他们会谈起他如何英勇地抬起长枪,架在自己肩膀上。一遍又一遍地,卢卡和约沃对村民们说起铁匠如何开枪,子弹射进老虎的双眼之间,顿时鲜血飙溅。老虎的惨叫声就像参天大树轰然倒下。但老虎是无法匹敌的:他们眼睁睁看着它站起来,纵身一跃,跳过池面,将铁匠扑倒在血泊中。只听雷鸣般的一声脆响,之后,一切都没了,雪地上只有铁匠的枪,还有一条死狗躺在冰池的对岸。 事实上,铁匠呆若木鸡,瞪着蕨树丛里那黄色的庞然大物。黄色的庞然大物也用黄色的眼睛瞪着他。老虎蹲伏在池边,身下压着红毛犬的尸体,铁匠看着这一幕,突然觉得整片空地变得异常明亮,光明慢慢扩散,漫过池塘,向他蔓延过来。卢卡冲铁匠大喊一声:白痴!开枪啊!约沃吓得嘴巴都合不拢了,这时突然摘下帽子,胡乱地扇了自己几下,而那仅存的一条狗两腿发软,抖成了筛子,像狂风中的一根细芦苇。 呢喃了几句祷告之后,铁匠确实抬起长枪,架在肩头,也确实扣上扳机,瞄准,开枪。那杆枪确实开火了,爆出的气流震荡了池边空地,后坐力让铁匠的两膝痉挛生疼。可当硝烟散尽,回荡在他胸膛间的回响渐渐消却,铁匠举目四顾,发现老虎非但稳稳站立,还轻巧地走到冰池中央,丝毫没被冰面、猎人和枪声所吓到。他用余光瞥见卢卡甩掉了干草叉,想找个地方躲起来。铁匠膝头一软,跪倒在地。他的手掏进口袋里,在沉积在兜底的线团、纽扣、面包碎屑里摸索先前包好的子弹。找到了,他用颤抖的双手把子弹塞进枪管,可两只手都因纯粹的恐惧而不听使唤,然后,他又笨拙地操起推弹杆。老虎快要越过池塘了,庞然的躯体如弹簧般猛扑过来。它听到约沃绝望的嘟哝“这下死定了”,接着又听到约沃的脚步声,他跑了。铁匠把推弹杆捅进枪管,使劲、使劲、使劲地捅下去,他的手已经放在扳机上了,准备好开火了,老虎和他面对面,那么近,简直就快压到他头上了,这时候的他竟然离奇的冷静下来,发现老虎的胡须就在自己眼皮底下,竟是那么明亮、那么刚硬。终于,捅实了,他把推弹杆扔在一旁,朝枪管里瞅了瞅,不过是想确定一下,然后,只听霹雳般一声炸响,他轰掉了自己的脑袋。 谁也猜不到那杆枪走火了。谁也想不到卢卡和约沃慌慌张张爬上树后,透过枝丫看到老虎惊讶地后退几步,茫然四顾,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多年之后,即便人们发现了铁匠那些披裹衣衫的残骨散落四处,也没有人会猜到,树上的两个活人一直等到老虎扯下铁匠的两条腿并拖走了,等到天黑透了,他们才敢下树,从铁匠的残骸下面拖出那杆枪。谁也没想到,他们甚至没有掩埋倒霉的铁匠的尸首,四溅的脑浆最终被乌鸦们叼食,老虎也屡次往返取走余下的尸身,雪地里的新鲜人肉和炎夏时的腐尸有着天壤之别,它终于领悟到了人的真味。 【注释】 [1] 克罗地亚食品,类似甜椒酱。 [2] 克罗地亚民间传说里的巫婆。 [3] 本书中提到的《丛林之书》中的人物、地点名称均参照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年3月出版的中译本《丛林故事》,作者:吉卜林;译者:文美惠、任吉生。 [4] 前南斯拉夫民间传说中的黑神。 [5] 东正教圣诞节为公历1月7日。 5 孤儿院 毕斯躺在露台台阶上呼哧呼哧地打呼噜,被我的脚步声惊醒了,像麋鹿那样低吼起来,我走到它身边,它才停住叫声。我用膝盖蹭开它,它便跟着我走到二楼走廊里。我在正对马路的楼梯顶阶坐下来。毕斯在旁边转了一两圈,把湿乎乎的脸挤到我的臂弯里,兴奋得直哼哼,表示它很乐于和某人分享清晨时光;然后,它判断出我无精打采的,也不会陪它玩,便跑下楼梯冲到路上,消失在海滩边的棕榈树后。过了一阵子,我还能听到它嬉水的声音。天还没亮,但空中已有一层漂亮的、半透明的粉色光晕。兹沃乔纳的灯光依然倒映水中,明亮的倒影掠过整片海湾。 水面上的光影正在慢慢撤回,向路边收拢,这时,巴尔巴·伊万下楼来了。他走得很慢,一步一步踏在楼梯上。他看了我一眼─裤腿磨破了,外套沾着土,手上有血渍,说道:“我看到你去了葡萄园。” 我独自一人做了那番努力,这似乎令他信赖我。他问我想不想和他去钓鱼,我说不,但终究还是跟着他走向他的船。那是一条蓝色的摩托小快艇,船身上的油漆都掉皮了,黄黄绿绿的藤壶黏在船底,像是对船的回报。他穿着橡皮靴,抱着两只大木板箱、一只空桶,据他说,他在岸边布了一些龙虾笼,再远一点则撒了一张捕狗鲨的小网,还有一张大网布在海湾中央,那是安通神父不用照看孤儿院的时候帮他安置的。他跟我讲这些时,展开了双臂,用平摊的手掌把地平线切割成平行相距的几个长方形。 接着,他对我讲起了掘地人的事。上个星期,他们出现在他家门口,整整两车人,带着他们所有的盆盆罐罐─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乱七八糟的一堆破玩意儿,一开始,他以为他们是吉卜赛人。那时候,他不知道他们病得厉害;只有迪雷进了屋,站在巴尔巴·伊万的厨房里对这对夫妇说葡萄园里埋了具尸体,是迪雷在战时亲手埋下的;当时他把远方表亲的尸首背下山,却不得不留在那里。尸体被埋在山顶那片地的那几个月里,这栋房子没人住。现在,一大家人都病了,谁也帮不了他们,他们村里的巫婆告诉他们,是那具尸体害得他们生病,尸体在声张它的意愿,想得到最后的仪式,想要一处体面的葬身之地。年初,家里的一个婶婶得病死了,他们便下了狠心要掘地三尺、不惜一切代价把它找到。 “纳达不把他们当回事儿,”他对我说,一边解开缆绳,“可是,说到底,他们带着孩子,而且,难道我们想在葡萄园里埋个死人吗?” 上星期,他一直在观望他们,并且越来越不安。“你看到那些小袋子了,”他指了指自己的脖子,“为了除病去灾,他们在袋子里装了─我不清楚─什么死的东西,还有草。” 他们还带了很多瓶子,巴尔巴·伊万曾经怀疑他们想在这个国家倒卖什么,比如某种稀罕的私家混酿拉奇加。但是,那个少妇跟他说,瓶子里装的都是圣泉水─圣泉在国境那边,也就是在迪雷和我的国家里─还泡了一些对健康有益的药草。 “可他们还没挖到吗?”我问。 “哎呀,早没了吧,”巴尔巴·伊万咧嘴笑起来,“我一直跟他们这么说─早没了。那里的土很硬、很浅。它肯定不在原来埋下的地方了,洪水把它冲走了,野狗把它拖走了。天知道!” 巴尔巴把木板箱放到小船里,尽管他摆摆手不让我动手,我还是帮他把船推下了水。毕斯已经上船了,尾巴疯摇,带动屁股连着下半身左摇右晃。巴尔巴·伊万跨上船,好像他有千八百年的时间,慢条斯理地划向防波堤旁的摩托艇停泊处,再换上摩托艇,把毕斯从小船里抱出来,放进摩托艇里,那条狗便像桅顶的雕塑一样站在湿漉漉的船首,接着,巴尔巴和毕斯从海岸出发,快艇划开清晨的海面。每开几百码,毕斯就会往回跑,跳下船,咧着嘴,带着一脸狗特有的狂喜笑脸,消失在浪头下面;巴尔巴·伊万会关掉马达,任船漂荡,直到狗蹿出水面,要不然呢,他就掉转船头去接狗。 佐拉早上忙的第一件事是给检察官的助手打电话,相谈不到两分钟就骂起来了。在我们同去修道院的路上,我试图逗她开心,便讲起掘地人的事,讲到他们生病是因为死去的表亲,他的尸骨大概就埋在葡萄园里,按照我的理解,那些人只要找到尸体,就会立刻启程运走。 佐拉隔着墨镜瞟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她拖着一辆手推车,车一共两辆,都是纳达给的,为了方便我们把疫苗送到修道院孤儿院。刚才我们站在花园门口,看着纳达把纸箱和木箱推到一旁,这才找到它们─两辆生锈的手推车靠着后墙,轮子都快掉了,前面还有一台破洗衣机和一堆用废纸包的画布,我们心想,那毫无疑问都是狗的画像。 佐拉和我慢吞吞地走过小镇,推车被我们拉在身后,走过的纪念品小商店刚刚开张,走过一家农产品铺子,有个晒黑的瘦男人正在把手写的标价牌贴到装满甜瓜、西红柿、绿油油的青椒和柠檬的木箱上。缓坡下的田里空荡荡的,只有枯黄的死草、黑色的灌木,四处蔓延的杂草在山脚下、路面上投下一块块阴影,山坡谷底里有一群赤膊男人在砸墙,墙已经快倒了。到了渡轮码头,我们遇到一群排着队的孩子,估计是从孤儿院里出来的,他们走在我们前头,拽着一根磨秃了的红绳子,绳子的另一头绑在两个女老师腰间,她俩异口同声地在叮嘱孩子们不要走到马路中间,也不要黏在一起。 到了修道院,我们不得不使劲拽着推车爬上大门口的阶梯,再穿过一个凉亭,葡萄藤像蜘蛛网一样绕满亭顶的格子框。在庭院里的旅游柜台里工作的年轻女士告诉我们,安通神父在花园里。我们把推车留在她那儿,就去找他。要去花园,先要走过一条低矮的、朝向大海的石头隧道;花园的外墙完全掩映在古柏和薰衣草下。花园里有个金鱼池,纸莎草铺张地长在水面上,也遮掩了一块长满苔藓的石头,有人在石头上放了一只欢笑的乌龟烟灰缸。到处可见孩子们的踪迹:随手搁置的小水桶,蓝绿色的小沙车,停在小路中央的塑料火车首尾相连,没了头的洋娃娃只有一只鞋,还有一杆蝴蝶捕网。花园里头有一小片空地,密密麻麻种了些草药、西红柿和几棵生菜,都发出了新芽,我们就在这里找到了安通神父。他穿着僧侣长袍,手持剪刀正在剪草药,等他站起身,我们才看到他戴着眼镜,扎着马尾辫,两颗门牙有点交错。他微笑的样子让人很愉快,还问我们有没有见过塔姆辛─那只乌龟。他朗声大笑,我们也跟着笑起来。当他弯腰去捡他的工具时,佐拉撅起嘴,假装吹了声口哨,还在胸前画了个十字。 神父帮我们把两辆推车挪到修道院内院,一路上要先经过小礼拜堂外的几扇关闭的大门,再攀上钟塔下的阶梯,黄铜大钟正摇摇摆摆敲出震响,这钟声能飘上山顶。安通神父把修道院里的回廊称作“博物馆”,孩子们已经被叫出去了。白色长廊的上方有一排方形天窗,和教堂里的内堂平行。长廊两边的墙角整齐堆放着一些空睡袋。安通神父解释说,等新孤儿院建成,孩子们都搬过去住,这条走廊将用作陈列室,摆放老图书馆里的历史文物和当地艺术家的作品。 “本地艺术。”他颇为自豪地眨眨眼,带我们去看一面墙,更多的毕斯画像列成一排。这些画是用彩色蜡笔画的,有站着的狗,有细麻杆腿儿的狗,有三只眼的,有两条腿的,有的像蛤蟆,不乏各种奇形怪状的毕斯,有的画在纸巾上,有的画在报纸上或厕纸上,把这些画精心排布起来的人显然比艺术家们高出一截。长廊尽头的墙上嵌着一颗炮弹,周围的石灰和涂料都开裂了。 “那是颗炮弹。”佐拉不带任何情绪地说道。 “是的,”安通神父回答,“威尼斯的船打过来的。”然后,他指了指大海的方向。 孩子们正在一间没有窗户的房间里自习,看起来像是古老的厨房。空壁炉十分巨大,墙角的木箱上有一只转轮,木架上摆放着好些本世纪初的铁器具,活像是能把人夹死的刑具。好多石碗在多层壁炉台上堆放成几排。一张老旧的单层渔网挂在门上,兜着一只脏兮兮的长毛绒蓝鱼玩具。屋子中央,安通神父的孩子们猫着腰坐在长条木凳上。桌子上有几只装铅笔和蜡笔的玻璃杯,色彩胡乱纷呈在纸上,倒也很艳丽,有些纸在孩子笔下,有些在屁股底下,还有些纸是用来擤鼻涕、折纸飞机或纸小鸟的。奇怪的是,这里十分安静。我们站在走廊里,能听到庭院里响起的嘹亮钟声,但在这间厨房里只有吸鼻子的声音、纸张的摩擦声,偶尔还有孩子挠头所发出的有节奏的轻响。他们都很瘦小,小脸苍白,但都挺结实。看管自习的是另一名僧侣,叫作帕索神父。他剃了光头,留了胡子,是个意大利人。他没有朝我们微笑。 我们原来计划把糖果留到注射后分发,好让孩子们耐心配合,还能用糖果安抚哭啼娃,哄哄吓得大气都不敢出的胆小鬼,让昏过去的孩子醒过来,再收买几个活蹦乱跳要逃脱你的掌握并躺在地板上的小赖皮。然而,这间房是如此安静,小脑袋们都猫在纸头上,这情景触动了佐拉的某根神经,她把放在最上面的一盒糖果拆开,给大家看,并说道:“我们有糖。”话音一落,孩子们就簇拥过来,仍是静悄悄的,却把她拥在中间,眼巴巴朝冷藏箱里瞅着,走开的时候每人手里都有一袋奇波小糖果。开战之后他们大概就没再看到过这些小玩意儿,有些小孩甚至可能从没见过。佐拉在房间门口的楼梯上坐下来,分发糖果,我站在一边看,直到一个褐色头发、眼神镇定的小男孩走过来,拉住我的手,领我走进放满桌椅的厨房,让我看他的画。他有点苍白,但显然得到了细致的照料,当他凑近我、把他的画指给我看时,我闻到小脑袋上有股干净的味道。发现他也画了一张毕斯画像时,我一点儿也不惊讶,不过,他给那条狗画上了几只苹果绿的奶头。 “狗狗真好看。”我对他说。透过眼角的余光,我看到佐拉在看冷藏箱里还剩下多少糖果,又用眼光默数围拢她的孩子里有多少嘴里塞了糖、手里攥着糖纸,我猜得到她甚至妄想了片刻:要是能把一些糖果抢回来该多好啊。 “是阿罗的狗。”小男孩看也不看我就说道。 “阿罗是谁?”我问。 小男孩耸耸肩,又到那边要糖吃了。 这一整天,我不让自己去想我是多么思念外公。坐在那间闷热潮湿的大屋里,五颜六色、千奇百怪的狗画像摊在我眼前,却让我想到,外公在战争持续的那些年里搜集了许多我的旧玩意儿─洋娃娃,小衣服,书籍─送往下城区的孤儿院。他会乘电车去,但总是步行回家,我知道,他到家后最好不要打扰他。他们也失去过孩子,我是说外公和外婆,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相隔不到一年,都是因为流产。这也是一件他们闭口不谈的事,我虽然知道,却记不起来是从哪里得知的,反正都是陈年往事,而且被尘封在绝对的沉默中,以至于我会经常忘却这件事。但只要我想起来,就会震惊于他们竟能撑下来,并把这件事死守在他俩之间,不让任何外人插嘴,同时还能齐心协力培养我的母亲,经常旅行,欢笑不断,再把我养育成人。 我开始为注射做准备,过了一会儿,佐拉分够了糖果,便过来帮我。早自习的纪律已然瓦解,孩子们挤在门口,看我们在走廊尽头的一间空屋子里摆好各种用具。安通神父和几个僧侣从地窖里搬上来一些塑料折叠桌,我们把桌腿扳直,铺上桌布,把装有注射器、无菌血浆瓶的盒子堆在照不到阳光的墙角,支起磅秤,铺好毛巾,把除虱区的水管和一盒盒药膏摆放好,接着,佐拉和帕索神父因为避孕用具争执起来,那是我们带给大一些的女孩们的。一切都搞定后,我们把温度计、热水瓶、一盒抗生素、碘酒、咳嗽药水和阿司匹林递交给僧侣们,都是些必备的应急药用品。孩子们还等着吃糖果呢,佐拉却越来越焦躁,因为她已经明白我们带来的糖果快见底了。她还发现,这里没有病历表,僧侣们没有孩子们的病史记录,所以我们要在注射之前给每个孩子手写一份。 给狗画了绿乳头的小男孩叫伊沃,他一言不发地站到磅秤上,看到压舌板就乖乖地张大嘴巴,微微侧过脑袋让我们测耳温,我们让他深呼吸时他就照做。他不想知道听诊器是干什么用的。佐拉一向和孩子们处得很好,尽管她坚称自己不想生孩子,她戴着手套在他头发里翻查时对那孩子说,虱子就像战士,很擅长安营扎寨,那孩子却毫无反应,头上也没找到虱子。当我割掉玻璃小药瓶的盖子、用针头抽取药液时,伊沃稍微有点好奇地看着我。我用酒精棉花擦了擦他的胳膊,再把针头扎进去,他看着针尖在手臂上压出一个浅浅的圆坑,丝毫没有退缩,等我在另一条手臂上扎针时,他索性看也不看了,只是坐在绿色塑料椅子里,双手安放在膝头,目不转睛地瞪着我。我们带了特别定购的儿童邦迪,印着海豚图案,或是穿着黄色紧身衣的山寨蜘蛛侠,我问他想要哪一种,他又耸耸肩,我就一样给了一片,可以让两条手臂不一样,其实再给几片也无所谓。但我有一种恐怖的想法:所有孩子都会像他这样不痛不痒,早已练出无动于衷的表情,不像普通人家的小孩撒娇使性子。所以,当下一个孩子踢我小腿时,我总算放心了。 一个小孩痛得哭,六个小孩跟着哭,这种哭声有惊人的可怕的传染力,并被修道院长廊的传音效果扩增到了极致,眨眼工夫,整个修道院里都是恐惧和怨恨的哭声,我们连下一个孩子都还没摸到呢。当然,我们早就预料到他们有这种能耐了:打针就意味着生死搏斗,兔子急了还会咬人呢。那些僧侣在前面半小时里一直胆战心惊地站在一旁,后来,终于忍不住来支援我们了,他们帮我们摁住死命挣扎的小胳膊小腿儿,告诉他们不听话会受罚,听话的小孩有糖吃。有些孩子受到更多糖果的蛊惑,来来去去都没闹。但是,大部分糖果早就分掉了,我们犯了一个策略性的大错:眼下,能让我们顺利操作的唯一筹码就是糖果,我们却眼睁睁看着它们一颗一颗、一袋一袋地消失了,说不定下一秒就只剩一两颗了,我们简直要丧失信心了。 下午两点,住在伊万家的少妇出现了。我抬头看到她在门口徘徊,也不知道她那样子站在外面多久了。为了走进教堂,她用一块披巾裹住肩和头以示敬意,背上的小女儿倚着她肩头在睡觉。我示意她进屋来,她却转身走进院子了。等我把手头的孩子处理好,赶忙跑到外面想跟上她,却见安通神父已把她拦在了门口。我看不到她的脸,但我听得到她在说什么。他们找到遗骸了。 她把一只黄信封递给安通神父,朝他手边推了推,他却举起双手,拒绝去碰,他说:“回头再说吧。”等他注意到我站在走廊里,我指了指少妇臂弯里的孩子。他笑了,让少妇转身面对我,又扶着她的胳膊肘,让她跟着我进屋。但她摇摇头,扭头就走了,抛下我和神父目送她,走到凉亭时,阳光透过葡萄藤在她肩头留下斑驳的影子,很快她就走上大路了。 佐拉手拿一只空盒子走到我身边。“没糖了,”她把盒子递给我,“干不下去了。” 那时已到午餐的点儿,我们决定抓紧时间重振旗鼓,要发明一套新战略,行之有效的控制秩序。佐拉早就把传呼机关掉了,但那个上午检察官呼叫了她六次,她便先去修道院办公室里回电话,我留在现场整理病历表。贴着邦迪的孩子们慵懒地游荡在午后酷热的庭院里,我把他们赶到阴凉里去,等我回到屋里,看到安通神父已把孩子们的病历表按照字母顺序排好了。 他的目光落在我的血压计上,我笑着说,考虑到他在照管六十个小孩,血压肯定偏高。他捋起长袍的袖子,拍了拍手臂,我耸耸肩,指了指座椅。他坐下来,我把袖带套上他的拳头。他有一张瘦脸,显得很年轻。后来,我还从纳达那儿听说,他是那种喜欢把大黄蜂养在罐子里的小孩,他会用卡带里的磁条细心逗弄它们,所以,时常会看到他走在大马路上,黑色的磁条像疯狂的小气球一样飘飞在他身边,在阳光下泛出张扬刺眼的反光。 “我听说你今早在葡萄园里引发了一场骚动。”他说。 我想承认自己和迪雷说话时有些挑衅的意思,也想好了自己的辩护理由:我听他的小女孩咳了一整晚。可是,安通神父没等我回答就兀自说了下去,他说我摸黑进了葡萄园,“你把他们的魂儿都吓没了”。我正要把袖带扎紧在他的上臂,不知道该怎么理解他话里的“魂儿”。他在微笑:“想象一下:你正在掘尸。你已经挖了几天几夜了。天还没亮,你以为就快找到自己想掘出来的东西了,结果,突然冒出来一个女人,分明像是披着白色的裹尸布,你可不是要吓一大跳嘛。” “我掉进了一个土坑。”我说着,把听诊器戴上,把胸件推到他胸口。 “这事儿在镇上传开啦,”他说,“换作是你,你会怎么想?” “我会想:我为什么强迫亲儿子去挖一具我亲手埋下的尸体?” 他看着我,好像不知道该不该信任我,因为他不得不说些什么。他坐着,长袍垂在两膝之间;我站着,正给袖带充气。然后,我放开气门,看着指针回落,听着从他血管里发出的撞击声。 “你知道,我们这儿有一种说法。” 我不知道。 “说的是孤魂野鬼。”他说,“他们称之为‘魔罗’。幽灵。” “我们得再试一次。”我要从头再来。 “那具尸体的事儿震惊了每一个人,但他们忘了魔罗在我们这里已存在一百多年了。我们在死去的亲人墓前放上硬币和供品,因为要魔罗收下。村里人都说,你们那些掘地人村里的老巫婆知道我们有魔罗,所以她才叫他们过来,为这具遗体补办法事。” “她怎么会知道的?” “都是风言风语传的呗,”安通神父说,“我不想假装自己把这话当真。” 我也不把这当真;迪雷和他的家人住在本城郊外,我们那里也有不少魔罗之说,都是些子虚乌有的鬼魅游魂,没几个人亲眼见过,却要活人们在墓前上供,而那些供品最后都不可避免地被墓园管理者或吉卜赛流浪汉揣进腰包。 “那么今晚会有什么法事?” “我不太确定。”他说,“迪雷说,巫婆吩咐他‘洗净骸骨,带回尸身,把心留下’。”迪雷是私下里把这套仪式反复讲给巴尔巴·伊万听的,但没有不透风的墙,不出一星期就传得街头巷尾都知道,杂货店里的主妇们为此交头接耳,拱廊商场里游荡的小娃娃编出了邪门儿的打油诗,经过葡萄园回家的醉汉更是口无遮拦。 “就连你家的鹦鹉都知道,”我说,“当然,你肯定清楚,在那儿埋了十二年的尸体里面是不会有心脏的。” “这与我无关。”安通神父说着,笑容渐消,“他们请我去监督,我会去的,但是,除非魔鬼本人今晚从葡萄园里跳出来,否则,那具遗体会怎样并不是我要操心的事。” “我很惊讶你竟能容忍这样的事,”我说道,“听上去,这可不像是天主教的葬礼仪式。” “确实不是─甚至也不是东正教的,但我相信你都清楚的。”他仍在微笑,“万一事情办砸了,他们还能指望我。别的僧侣根本不愿考虑这件事。” “那你的妈妈─她知道你要去主持仪式吗?” “她知道。”他的笑容蒙上一丝愧疚,“当僧侣的好处之一就是,无需经过母亲的同意就能去执行神事。” “我听说,她对葡萄园的事不是很高兴。” “是的,这对她是有点难以接受。首先,葡萄园里埋了具尸体,现在有一群人从你们那边跑来─对不起,大夫,但他们确实是从国境那边来的─把果园挖了个底朝天。”他把鼻梁上的眼镜朝上推推,正视着我,“她希望他们挖地的时候我不要接近葡萄园。问题不只是尸体或是葡萄园被糟蹋了,这儿附近的田里会有各种各样的事故发生。”我不再折腾袖带,静下心来听他讲。“地雷。还有很多地雷,甚至这儿附近也有,以前的老村子在山头,那儿也有。大部分地雷都清除了,但还有些没发现,要等有人踩到它们才会被发现。牧羊人、农夫或是谁家的小孩为了抄近道会走进没排查的地带。然后,一声炸响,隐患终于消失。”他看着我把袖带和扎绳卷起来。“甚至就在上星期,有两个兹德拉夫克夫的男孩被炸死了。” 一开始我没留心听地名,也可能是没对上号,因为他的读法和我外婆的不一样。或许是因为我根本没料到他会说这些、会念出这个地名,所以才没把两件事联系起来─外公的死,安通神父坐在这个小房间里,阳光透过屋外的橘树闪耀地照进来─这两件事碰撞在一起,突如其来,意义不明,直到我理清了思路。 安通神父还在往下说,讲了山顶老村里的雷区,当他讲到邻家地里一颗哑弹时,我问道:“在哪里?” “就在隔壁。”他说着,指了指窗户。 “不,我是问那个地方,”我说,“你刚才说有个地方的男孩被炸死了?” “兹德拉夫克夫,”他说。他摘下眼镜,用袍子布擦了擦。“那里比这里还要闭塞,不过那里有个诊所。”他的眼睛有点失焦,抬头眨了眨眼。“那些地雷这些年来都静悄悄地在地里。这事是上星期发生的。两个十几岁的男孩去了洛基科瓦克镇,很晚了都没回家。没想到地雷就埋在他们自己家的生菜地里。”他误以为我的沉默代表惊讶,或恐惧,或犹疑该不该问那两个男孩是否安好。“战争结束都十二年了,那颗地雷一直在他家的生菜地里。”他站起来,掸了掸长袍。“所以说,挖地是个坏事情。” “有多近?”我问。 “兹德拉夫克夫?在半岛上,”他说,“开车的话大概一小时。” 我说我去弄点糖果来,佐拉信了我,我说大概一个小时左右就回来,她也信了。她想跟我一起去,但我说服她相信:要是我俩都走了会显得我们不靠谱,所以一个人去就够了;我还坚称一个人可以快一点;她问我为什么要车、为什么不步行去镇上的便利店买时,我假装没听到。 布莱加维纳以北的路都是新铺的,铺得很好,很坚实,灌木丛还没有长到上面来,耸立的山壁露出白色石面,荆棘星星点点。一团雷雨云被大风吹得扁平,浮在海面上,灰色的雨云团向外鼓凸,欲图冲破镀着阳光的云层的压制。先驶过科拉克村、格劳格村,向海的山坡上盖了不少新酒店,多是粉色多层建筑,窗户大敞,阳台外的晾衣绳上还挂着被单衣物。接着就看到通向半岛的岔路标志,十二公里,七公里,然后就上了半岛,岛的形状像船的尖头,插入海湾,隔开了海岸和外岛、拍浪的悬崖和松林带。安通神父已经告诉我不出一小时就能抵达兹德拉夫克夫村,可我还是被惊到了─半岛竟是这么近。 如此看来,外公真的是来找我的;但我和佐拉绕了远路,必须先到联合诊所总部报备,然后才能过境,外公却是长驱直入,坐汽车直达,到了兹德拉夫克夫附近,他就没法继续走了。也可能,他通过什么途径听说了两个男孩的事,就决定留下来帮忙。 这两天里,我仿佛被距离隔绝了事实,我不能理解他已经死了,还没有允许自己去假想他死在一个什么样的诊所、谁在保管他的遗物,但现在,这些念头都纷拥而至将我包围。 抵达兹德拉夫克夫前的最后六公里没有任何标志,只是一条乡间土路穿插在稀稀拉拉的角豆树田里,上坡之后,庄稼渐渐变成了柏树林,一旦土坡滑向海边,树林就会戛然而止。半岛衔接大陆的地方有一片潟湖,此刻被阳光照出一种玻璃瓶的绿色。车里的空调停了,两边的树丛甩下斑纹式律动的阳光,晃得我头晕眼花。翻过下一个山头,小路带我驶出森林,上了一条下坡的辅路,低矮的马樱丹草丛在荒弃的杏树园里泛滥。我能看到远处有下午新犁出的土堆,以及,笔直往前,小山村里的平屋顶。 即便隔着那么远,我也看得很明白,兹德拉夫克夫之所以不为人知,是因为那里的房屋大都是胶合板和金属板搭盖的简易棚屋,围着一棵大树分散开去。有些棚屋连窗户都没有,有些人家勉强凑合的砖头炉灶粗糙地竖着。家用废物堆溅在门廊里,倒在枯草丛里,我看到了铁架床、脏床垫、锈浴缸,旁边还有一台倾倒的售货机。一个水果摊上的甜瓜堆成金字塔形状,但没人照管铺子;隔了几扇门,有一个中年男子在自家的铁皮屋顶房外的旋转椅里打瞌睡。他把腿跷在一堆砖头上,我开车驶过时才发现他的右腿少了一截,膝盖下的紫色断肢截面触目惊心。 两层楼的诊所在村尾,很好找,因为那是目力所及范围内唯一的砖房。很多年前,大概也是栋体面的小楼,墙壁一定是干干净净的,庭院里铺着地砖,点缀着数不清的花朵,但如今,花盆都空了。荒废之后,红棕色的水流顺着雨水管道染污了墙壁。 庭院里空无一人,诊所的窗帘也垂着。我下了车。石阶走道上有落叶和香烟头,通向二楼的一扇门,门上画了一个绿色的方十字架,下面有一块“老兵之家”的门牌。我屈指敲门,然后换作拳头。没有人回应,就算我把耳朵贴到门板上,也听不到里面有丝毫动静。我试了试门把手,它纹丝不动,我再走到狭窄的边道里,想瞅瞅诊所屋内一角的光景。朝向山谷的窗户是紧闭的。 从二楼往下看,那条小路是条死胡同,尽头是一片被压扁的灰草地,两边各有一个没有网的射门框。一架滑滑梯和几只轮胎做的秋千支在麦田边,麦田完全暴露在午后阳光下,泛出刺眼的光芒。麦田之后就是墓园,白色的十字架面朝大海。风静了些,路上除了一只杂色山羊就没别的活物了,山羊被拴在篱笆桩上,背后好像是一只巨大的金属盒子,正对着诊所。凉棚下的废油桶身上写着“啤酒”二字,要是这也算是可信的标识,那么诊所对面的这个金属盒子就是酒吧间。 我过了街,朝里看。天花板非常低,唯一的光源来自打开的门,以及一台投币点唱机,机器里传出的乐声被一台黄色冰箱的噪声完全淹没,冰箱则像是从放射性物质废物堆里捡来的。四个男人坐在角落的高凳上,围着一只桶喝啤酒。明明只有四个人,屋里却显得很拥挤。我进屋时,有个男人站了起来,他很高,脸孔苍白而坚韧,灰白的头发很稀疏。他没有问我需要什么,也没有邀请我落座,但我没有离开,所以他也没有坐下。 终于,我先开口了:“诊所关门了吗?”这个问题让他绕开桶,朝我走过来。一段假肢轻飘飘地悬荡在他的胳膊肘下,关节部位是金属的。 “你是记者?”他问。 “是大夫。”我说。 “如果你是听说那两个孩子的事才来的,他们已经死了。” “我很抱歉。”我说。 酒吧老板面带惊讶地看了看另外三个人。“对我来说都一样,他们在这儿就难逃一死。” “我对那个不感兴趣。”我等他说更多,但没等到片言只语,只好继续问:“有人值班吗?” 我的话足以让他明白我不是本地人,现在,他试图用眼神得到另外三个人的认可。其中一人体型庞大,是个黑白混血,他戴了一只眼罩,脸上斑斑点点的是烧伤留下的疤痕;另外两人看起来没有伤残,但是金发男人有只眼睛是斜视的。看到他们盯着我的样子,我开始盘算─如果这里的某个人真的不想让我走─我该跑多快才能返回车里、车子能开到多大马力? “两天没人来了。”酒吧老板说着,把那只健全的手塞进口袋里。 “有谁能开门让我进去吗?” 他拿起自己的啤酒瓶,把剩下的酒一饮而尽,再放回到油桶盖上。“你想要什么?” “诊所里的人。”点唱机不唱歌了,换歌的空当里很安静,冰箱仍在发出剧烈的闷响。“我从布莱加维纳开车来的。”我对他说,然后,为了强调自己是光明正大的,又加了一句:“从孤儿院来。” 酒吧老板从兜里掏出一部手机,拨起号码来。在这种鬼地方,他竟然有手机,我还没呢。我只有传呼机,还有一两张当地纸币。我站在一边,听他给什么人留了言,很简单:“我们这儿有人找你。”然后就挂了,对我说:“他们会回电的。随便坐吧。” 我到酒吧另一头,找了个高凳坐下,点了一杯可乐,酒吧老板拉开可乐罐时,整个酒吧都仿佛在漏气。我付了钱。他拿了四瓶啤酒,回到原来的位置,另外三个人都在等他。喝可乐前,我先竖起白大褂里面的衣领,试图掩饰自己不情愿把嘴唇凑到杯口,试图不要惦记那通电话,对方可能是个护士,也可能是随便什么人,甚至根本没有人。我们这儿有人找你,不管怎样,他可以叫来自己的人。没人知道我在这里;安通神父在地图上指出了这个地方,但我没有告诉他自己要来,更何况说来就来,此刻正值中午,我本该在给他的孩子们打疫苗。 “你是从那边来的?”戴眼罩的人问我。 “我只是个医生。”我回答了,答得太快了,两只手按在膝头。 “我又没说你不是,我说了吗?你还会是什么人呢?” “闭嘴。”酒吧老板说。 “我没说她不是。”眼罩男又说了一遍。他把凳子往旁边一推,站了起来,用一只手拽了拽衬衫。他朝点唱机走去,满屋子只听到鞋子踩在地板上的声音。他在操控台上一个一个摁按钮,唱片盘嘎吱嘎吱地翻页,听起来,那机器内部的什么机关已经坏了。 “你喜欢超棒维嘉吗?”他对我说,“听说过她吗?” 常识告诉我,应该什么都不说,但我不想对他视若无睹,何况还有三个人坐在桶边呢。于是,我说:“我没听说过。” 他换了换左右脚的重心,清了清嗓子。“你喜欢鲍勃·迪伦?” “我更喜欢斯普林斯廷。”我真为自己的愚蠢感到震惊。 他又摁了好几下按钮,然后说:“没他的盘。” 点唱机又转起来了,是一首迪伦的快歌,我好像没听过。眼罩男慢吞吞地从点唱机边走开,挪向吧台中央,跟着节奏摇摆了几下。当他脚跟点地转圈时,我看到那些灼痕是绕着头皮的,在他右耳后面留下一块光溜溜的、扇贝形状的疤痕。别的人都在观望他。酒吧老板半坐在吧台后的凳子上,一条腿撑在凳子下的横档上,另一只脚踩在地上。金发的男人在微笑。 眼罩男跳得很慢,一圈又一圈,只有一条手臂和一只脚在舞动。接着,他停下来,双手伸向我。 “不,谢谢了。”我带着微笑摇了摇头,指了指我的可乐。 “来嘛,大夫。”他说。我又喝了一口可乐,又摇摇头。“来吧,来吧。”他笑着,比画着让我站起来,还作势用双手给自己扇风。“别让我一个人跳舞。”他拍了拍手,又向我摊开来。我没动弹。“知道吗,这是真家伙,”他在说他的眼罩,“可不是作秀用的。”他揪着眼罩一角,把它掀起来,露出下面汗湿的皮肉─缝合后留下的红红白白、发皱的伤疤。 “你给我坐下来,白痴。”酒吧老板说。 “我只是给她看看。” “坐下。”他又说了一遍,并站起来抓住眼罩男的胳膊肘,把他从我面前拖走了。 “我是独眼龙。” “我肯定她见识过比你更惨的。”老板把他推回桶边的座位。然后,他又给我拿了一罐可乐。 我的传呼机收不到信号,现在,佐拉恐怕已经呼我好几回了吧,她肯定在纳闷,我他妈的死哪儿去了,怎么还没回去。我能想象得出来,孩子们已经在修道院长廊里排好队了,衣服上有汤汁的痕迹,吃好午饭后眼睛睡意蒙眬。佐拉呢,一边生龙活虎,一边在脑子里列清单:她要私下里对我撂些什么狠话,该挑拣哪些恶毒的字眼。我会谎称遭遇了交通堵塞。路上有车祸。我迷路了。商店关门了,我必须等下午上班的人回来。 老板的手机响了。他把它拿到耳边,称呼电话那头的人“天使”。接着,他招呼我过去,并把手机递给我。 “大夫要到下星期才回来呢。”电话里的年轻女人立刻说道,“是急诊吗?” “我不需要大夫。”我告诉她,我感兴趣的是前些日子死在这个诊所、遗体已经送回城里的病人,我想要他的离院文件。桶边的四个男人都沉默着。 “哦,对。”她的语气很平淡,我以为她会说些什么,但她什么都没说─没说我外公是个好人,没说他的死是多么让人遗憾。 “我过来取他的衣物和私人物品。” “那些东西通常都跟遗体一起运回去的。”听起来,她不感兴趣。 “没有送到。”我说。护士的电话里传来一些远处的噪声,有音乐在演奏,弹球游戏机叮叮咚咚在响。她听上去有点感冒,每隔几秒就会对着听筒轻轻地吸鼻子。听上去,她应该是那种女孩─在酒吧里就像在家里一样自在,哪怕是类似这间屋子的酒吧。 “那样的话,我真的一无所知。”她说,“那天也不是我当班。你应该和德加纳谈。”我听到她点了支香烟,吸了一口。她的嘴巴听起来很干。“但是现在德加纳在土耳其呢。” “土耳其。” “休假。” 接着,我撒谎了。“家里办葬礼,需要他的东西。” “我要到礼拜天才去诊所。” “葬礼是在星期六。我是从城里开车过来的。” 她好像无动于衷。“我找不到人开车送我过去,只能等到礼拜天。而且,没有医生同意,我也不能给你验尸官的报告。” 我告诉她我不需要验尸报告,我知道他们会怎么写。我需要的是他的手表,他的结婚戒指,还有我这辈子天天看到他戴的眼镜。桶边的四个男人都在注视我,但我已经不在乎了。“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经历过这种状况,但这个人病了很久,然后他离家出走,想让自己死的时候远离家人。她们都快崩溃了。她们想要回他的遗物。” “死亡会让人做些怪事─我肯定你对他的家人也这么说过。你知道,他们有时候会出走,就像动物知道自己要死的时候那么做。” “我要他的东西。”我说。 她在喝什么饮料;我听到玻璃杯里的冰块轻轻撞上了她的牙齿。她说:“让博扬听电话。”酒吧老板又叫了她一声“天使”。他走向冰箱、打开冰箱、翻找一通时,她一直在说话,他走出门去时,她还在说。我在门口犹豫不前,看着他走过马路,攀上诊所外的小楼梯。 “你来吗?”他站在楼梯顶冲我说道,电话还搁在耳边。等我过了街,门已经被撞开了,灯还没亮。屋子里很闷,空气里有股霉味,地板上蒙着一层灰,等候室的椅子上、接待处的柜台上也都有灰。灰尘里的脚印显示出人们常走的路线,脚印都消失在一道绿色布帘下,这道布帘把诊所一分为二。 “就在这儿。”酒吧老板说着,扯着布帘,慢吞吞地从房间这头踱到那头,把布帘完全拉开。布帘里面就是诊疗室,墙面刷成了白色,掉了漆的铁架帆布床沿墙排开,床单干净平整,紧紧掖在床垫下。这间诊疗室只能说半完工,后面少了一堵墙,取而代之的是一大块不透光的油布,从天花板垂到地板上,把下午的阳光滤成昏黄的光影。外面,风又起来了,油布的边缘被风掀起来,啪啦作响。 “在这儿等着。”老板对我说。他打开房间另一边的一扇门,我听到他的下楼声,然后就听不到了。 头顶的电扇没在转,一只死苍蝇悬在一片风扇的边缘。我走进医疗室,掀起了油布,鞋底在瓷砖地上蹭出了声音,哪怕我的本意是维护这里极端的安静。酒吧老板刚走,却好像过了很久,我不禁开始回忆,外公死去的那天我在做什么,我怎么会到这里来的─外公就是在这间屋子里辞世的吗?这和我预想的场景天差地别,根本不像我们本城黄色的肿瘤科病房,我试图记起最后一次和他说话时他的声音,他怎样把我的行李箱递给我,但这也许不是最后一次道别时的场景,而是之前的某一次,也许,我的大脑企图用更远的回忆来取代真实。 然而,这间屋也好,这个村子也好,都有一种似曾相识的况味,各种难以言喻的悲伤慢慢浮上心头,好像过去也有过这种感觉,好像以前听过的某首歌,却怎么也想不起歌名。我也不知道在那里站了多久,才想起不死人。这个念头让我猛然领悟,外公过来是为了找他,而不是我。我开始琢磨,我们联手隐瞒他的病情是否出于另一种需要?因为他需要见到不死人?热浪仿佛突然袭来,我不由自主地在一张铁床边坐下来。 酒吧老板再次出现时,右臂下夹着一只淡蓝色塑料袋。我看到他先锁上楼梯井的门,再向我走来。他的胳膊上有一层鸡皮疙瘩。 “是这个吗?”他问我。袋子是对折起来的,用订书钉封了口。 “我不知道。”我站起来。 他把塑料袋递给我,看了看标签。“斯特凡诺维奇?” 我接下袋子,没想到是冰冷的,一失手就掉地上了。老板弯腰去捡,假臂荡来荡去,当他再次递交给我时,我把背包拉开,让他把塑料袋直接放进去。 他看着我拉上背包的拉链。终于,这个老板对我说道:“我只知道,他跌倒了。” “在哪儿?” “酒吧门外。他们把那两个孩子送来后的那几晚。在他们死之前。” “护士们在吗?他们花了很久去救他了吗?” 老板摇摇头。“也没太久,”他说,“没花太多时间。一开始他们大概以为他是喝醉了。但我告诉他们,他没喝酒,他只点水喝。” “水?他是一个人吗?” 酒吧老板抹了抹蒙在太阳穴的细密汗珠,说:“这个我说不好。应该是吧。” “高个子男人,”我问,“戴眼镜,戴帽子,穿外套。你记不记得他和什么人坐在一起吗?” “记不得了。” “是不是和一个年轻人?” 他摇摇头。 “他们有可能在争论。”我说。 “这个贫民窟里都是退伍老兵,你以为他们整天干什么?” 楼下的冰库里,有什么东西晃了一下,发出咣当一声。 “听着,”老板说,“拥来一大帮我不认识的人─护士、助手、两个医生,还有把孩子们从田里送来的乡民。自打战争结束后我就没见过这地方有那么多人。那天下午,好像整个村子的人都挤到酒吧来了。我只知道那个老人倒下了。我几乎没记住他,更别说他和什么人在一起了。”接着,他又说道:“大夫,我也不会挨家挨户去打听,去问有没有人见过他。不能用你们那边的口音。” 我背起背包。“你最好签个字。”他说着,到处寻摸纸笔。没有所谓的表格或文件,他把一张盐水溶剂的发票翻过来,递给我一支笔,看着我写下名字:纳塔利娅·斯特凡诺维奇。我写得很慢,希望他能从名字中了解我和死者的关系。但他的目光告诉我,他早就猜到了。 6 大火

迦沃·盖乐 每周日下午,哪怕是战争最惨烈的阶段,本城最伟大的医生们都会聚在巴涅维奇老城餐馆的露天座里,抽烟喝酒,谈古论今,谈资里还少不了耸人听闻的病患、匪夷所思的病例,然后是互相吹捧高明的诊断、高超的医术,午餐从下午三点开始,座位是预留的,这个铁定的规矩已保留了差不多六十年。 全是名医:教授,肾病专家,心脏病专家,医学院导师,肿瘤专家,整形外科医生,以及一群在医学界始终举足轻重的退休医生,哪怕他们的功绩已是几十年前的老账。转来转去就是那几个人,彼此知根知底,但就着核桃拉奇加、热面包、蒜香红辣椒和一盘盘烤肉,他们也会互相提醒要先忆苦,再思甜,反正功业都已确凿地留在历史里,谁也抹不掉,更何况还被口耳相传,越发神乎其神。 外公也常是其中一员。同桌的人里不乏他年轻时代在医学院千辛万苦才比肩同侪的前辈,虽然谦逊的他一贯在事业上保持低调,但我猜想,他也需要时不时地想起自己是谁、从哪里来。他没有开办癌症专家诊所,也没得什么国家级医学研究奖项;他获得赞誉是因为他恪尽职守,无论是诊断,还是在医学院里执行手术都不曾失误,并且极力推动穷苦农民享受医疗服务的维权活动,但要说他最出名的事迹,当属挽救了元帅的宝贵生命─堪比苏黎世某些著名外科医生才有的荣耀,且不说这是好是坏吧。 因为外公不愿提自己的陈年往事,更喜欢表扬我的成绩,所以在我上医学院之前对那件事只有依稀的印象。我知道元帅亲笔书写的感谢信就搁在外公写字台最上面的抽屉里;我也知道,元帅送来自家果园丰收后酿成的最上乘的榅桲拉奇加,自我有记忆以来就原封不动地藏在外公的酒柜最里头。 让我知道个中细节的人,其实是第一学期病理学课的导师助理,他特别崇拜我外公,尽管他所知的细节也是道听途说来的,连二手消息都算不上,七八手都有。据他说,三十年多前的夏天,外公和外婆在我们家波若夫湖的别墅里为军事医学院肿瘤科的头头举办了一场婚宴派对。 “维瑞莫夫。”我纠正了他的错误。 “正是。”助理说。 反正就是那场婚礼。夜里,派对高潮迭起时,邻村的一个酒馆老板突然绝望地从车道上跑下来。这一幕还真不好形容:在舞池里吹喇叭的村民喝高并跑调,医生们和夫人们照跳不误;实习生和实验室助理们在大屋后面的小树林里醉醺醺地接吻;彻底喝醉的皮肤病专家拦腰挂在门廊栏杆上;整个大学医疗部都挤在我家湖边老屋里、花园里;而外公呢,担任着眉头紧锁、怒气冲冲的哨兵,刚刚把一头栽进玫瑰丛的风湿病科主任拔出来。酒馆小老板跑到小路上,挥动双臂,说:我们需要大夫,大夫在哪里?─上帝啊,赐给我们一个大夫吧,有人快死啦!俨如奇迹,外公成了唯一可用的、清醒的大夫,他立刻披上外套,直奔村里,拦下只会捣鼓草药、业已吓傻的庸医─作为村里唯一有资历的医者,他把病况误诊为食物中毒,并用生薄荷作为解药让病人服用了。 病人,当然,也就是元帅本人。他正要去弗尔戈拉茨城开会,途中因过量食用枣椰壳大蒜汤得了病。因为此行没带私人医生,他不得不在三十个全副武装的警卫陪同下,冲到最近的医疗机构─两间屋的小平房。酒馆小老板吓坏了,因为枣椰壳是在他的店里料理的。等我外公赶到诊所时,病人已经半死不活了,外公凭本能就判断出,问题不在于食物中毒,和食物压根儿没关系。 外公看了看病人,脸色发绿,根本认不出是谁。“你个笨蛋龟儿子!”他这话倒不是针对谁说的(不过,据说在场的每个人都吓得尿裤子了)。“你干吗不索性给他脑壳一枪,还能早点腾出这张床。”十五分钟后,半昏迷的病人被抬到了手术台上,外公划开腹腔,把一寸又一寸受到感染的肠子拉出元帅的体外,在他肩头堆成一个血红色的大圆环。酒馆老板、五花八门的警卫员、大概还有一两个护士,都被外公的暴行吓得面无人色;但其中有几人在外公身边站成一列,轻轻拍打肠壁,尽量清除阑尾上的脓液,他们的外套和防风镜都溅到了血。 我记得那个助理闪着期待的眼神说完这个故事,等着我透露些更详实、更隐秘的细节回报他。 大学录取名单公布后,我和佐拉都几次三番确认,我们都进入了前五百名有奖学金的名单,外公问我为什么决定当医生。关于这个问题,他早就在名医午餐会上吹嘘过自己的想法了,也跟不少病人讲过,但我不知道他指望我说什么,于是我说:“因为这是正确的事,所以该去做。” 这是实话─启迪我的,很大程度上是我们这一代人特别清楚的愧疚感,愧疚同时化身为帮助他人的渴望,因为我们在新闻里知晓了他们的疾苦,早已习惯把他们的挣扎定义为我们奋斗的理由、争辩时必须涉及的议题,并使我们那些微不足道的叛逆充满正义感。 多年来,我们在战争面前努力伪装出漠不关心的姿态,现在终战了─甚至未曾伤及本城的我们就突然告终时,愤慨之感也油然而生。任何事情都能成为高尚的重负和理由。我们在生物学、有机化学和临床病理学的课堂里奋斗;沿袭医学院的一切惯例,无论是考试前的狂欢,还是吉卜赛女人的敲诈─她们总在大学校园里利用迷信的考生的恐惧心理威胁他们:不给钱,就挂科。我们为一切奋斗,而首要的原因是,我们要证明自己配得上医学院,要击败不断涌现的报纸专版─他们宣称本城的战后一代注定失败。当年,我们十七岁,对一切都义愤填膺,因为我们不知道面对战争结束这个事实还能怎么办。多年抗争不说,后面还有一辈子呢。这种矛盾我们不一定能理解─我们为之盛怒,反复思量,紧抓不放,视其为我们哪儿也去不成、什么也做不了、哪个伟人也当不了的根本原因,它却占据了一切的中心,并强迫我们做出选择,然而,选择的根基不再是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了,我们却念念不忘,当作是与生俱来、难以实现的特权,巴不得为之付出所有。 有一阵子,我想去帮助女性群体─被强暴的女性;男人们走在地雷阵里的时候,在地下室里生孩子的女人们;在战争中被殴打、毁容、重残的女性,而施暴的男人们通常是她们的同胞而非敌人。我不肯承认:等我成为合格的援助者时,这些特定的受害者已不再需要我的帮助。这样的决定会让十七岁的你自以为是。你尚且不知战争有多少后遗症,你一无所知。年少轻狂时,我们无法限制激情,以便从容地生活在战争的枷锁下;如今,我们却又无法割舍那种激情,无法自控。因此,所有重大的决定都基于一种假设:战争及其迅猛的余波将永远存在。希求整形手术的人被视为没出息的后进生,于是,你转而投奔整形外科手术中的截肢康复术。至于美容整形手术,想都甭想,除非你要专攻面部重造术。 期中考试前的一周,有天近黄昏的时候,外公问我是否考虑过选择哪个专科,好像这事儿已迫在眉睫了。我倒是已经想好了答案:“小儿外科。” 当时,我盘着腿坐在餐桌边,代替白色蕾丝桌布的厨房擦手巾上摊放着细胞生物学教科书,二手旧书。外公在嗑瓜子,瓜子是摊在小铁盘中烤好的,他直接从盘里捡着吃。这是雷打不动的程式,和他做的许多事一样。他会把铁盘从烤箱里取出来,搁在两块软木垫上,再摊开一张放瓜子壳的纸巾。嗑瓜子之前,他总要先细细地看一遍;没人知道他为什么非要这么做,连外婆也搞不懂他要找什么。细看的时候,他会皱皱鼻头把又方又大的眼镜顶上去,好让视线刚好对焦在瓜子上。那副模样活像是钻石专家,也让他显得很可疑。 “那样的话,上帝就不管你的事儿啦。”他说。 “这是什么意思?”我说。我不记得他上一次提及上帝是猴年马月。 但是他专心致志地审视瓜子去了。时不时地捡起一颗,用门牙嗑起来;他总能把瓜子全部嗑光,一颗不剩,反衬出审视的过程毫无必要。隔了很长时间,他才问我:“和孩子们混熟啦?” 他没有看着我,也就没看到我一耸肩。过了一会儿,我又耸了一下,用铅笔头敲了敲眼前的书。最后只能问:“为什么?” 他坐起身来,把椅子往后推了一下,抹了一下膝头。“人死之时,死于恐惧,”他说,“不管他们需要什么,都从你这里获得,作为医生,你的职责就是给予他们想要的,安抚他们,握住他们的手。但是,孩子死的时候和活的时候一样─他们死于希望。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因而无所祈求,他们不会要求你握住他们的手─但是到最后,是你需要他们拉住你的手。面对孩子,你是孤军奋战。你明白吗?” 在那一年所有的奋斗目标里,我们用了最多气力去挣得坏名声,那种特殊的名誉只能靠口耳相传增添传奇色彩,引来侧目和尊崇,而我们最希望得到“剁肉刀米恰”的认可,他负责预备尸体。就像你未来的丈夫、市政厅里掌管你护照的官员,在你不曾正眼瞧见他之前已把他纳入你的规划之中。 那是让人畏惧的至高使命。必须提前获得米恰的注意。如果你想让你的名字和一些令人敬佩、如雷贯耳的壮举挂钩,那么,他那嘶哑的赞语将是你能得到的最高奖赏。赶在第二学期的解剖课之前赢得他的注意是关键中的关键。其目的是为了让他在实验室地下室里第一次点名前就熟悉你,当用他那副烟嗓子喊出你的名字时,或许冲你挑挑眉毛,说:“你就是博格丹诺维奇?柯比拉克大撤退的时候躲在宿舍里抽大烟的那个家伙?好小子,等救火队来了,你还敢抓条毛巾盖在头上,声称淋浴后的热气引发了火警警报?”你就该点点头,然后,老天有眼,剁肉刀米恰就会冲你微笑,保证你每星期都有一具尸体,甚至在物资紧缺的时候也不例外,要知道战后这阶段,什么都紧缺。 得不到“每周一尸”就没法练习解剖,你在医学院的远大前程毫无疑问将被毁掉。在那些刷洗得一尘不染的房间里解剖不啻于一种特权,虽然预备好的尸体活像湿答答的炸肉排。你想赶超别的同学,领先一步─那一步就取决于你已经习惯面对死尸,大无畏,决不缩手缩脚、呕吐乃至晕倒。为了成功,你需要超越对尸体捐献者的尊重意识,当助教用尸体生前的名字称呼它时,你要克制住自己,千万不能昏过去。你必须超越那些凑合着给尸体画上绿色眼影膏的殡仪师。为此,你需要每周一尸。你需要让剁肉刀米恰记住你。这样你才能迈出第一步:面对死亡无动于衷。 “你有什么好操心的?”佐拉对我说,那时,几个高年级男生在说服我们把第一学年彻底奉献给每周一尸大计,其实是想让我们好好巴结他们。“难道元帅的肠子不算是你继承的荣耀吗?” 我们很快就明白了,想靠裙带关系和剁肉刀米恰搞热络是不可取的,还有很多不得法的蠢招呢。你不能因为成为某些医疗事故的肇事者或同谋犯而被他知道,不能因为自暴自弃被他知道,不能因为口误而出丑,因为那些事不会把你抬举成英雄,也就不会有稳定供应的尸体为你铺出锦绣前程。你也不会想让他知道你对长辈傲慢无礼,比如,佐拉在第一学年里的作为。为了给将来打下起码的基础,佐拉挫败了八百人的申请,勇夺备受觊觎的遗传系实习医师职位。说得再厚道,那个差事也很卑微;她的职责中也包含拖地板。上任第五天,一大清早,她从储藏室搬出一箱文件,路上偶遇一个骨头都快散架的糟老头儿蹒跚着走过大厅,他朝她而来,叫住她,建议她把漂亮的屁股装到裙子里去,因为裤子让她显得太风骚。佐拉比他高出一大截,大概考虑过要不要把怀里的整箱文档扣在他脑门上,但好歹只是说了句:“别他妈跟个乡巴佬似的。”无巧不成书,这个糟老头正是遗传系的系主任,剩下一整个学期里,佐拉只能在地下室里填表格、理文件,与此同时,她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逸事传遍了校园,还有个五年级的助教定制了一批印有“别他妈跟个乡巴佬似的!”字样的T恤衫,在十月份的筹款义卖中引发热销,犹如煽风点火,更让此事广为流传。 在剁肉刀米恰这件事上,我也好不到哪儿去。我在生物学实验室里打零工,每周两次。到了第三个星期,实验室助理让我帮他准备科研项目需要的脑样本。倒霉的是,脑子的主人是一整袋小老鼠。我劝说自己相信:我对动物的爱心没有扩展到小型哺乳动物,再考虑到实验室助理那迷人的眼神,我便去问他,我们该怎样处理这些老鼠。助理告诉我,有两种办法:把它们关在封闭的箱子里,等着它们闷死;或是,用指甲刀把它们的头剪下来。前一种方式是口述的,后一种是他实际操作来向我演示的。佐拉不在现场,没有亲眼见证,但不出两天,她就听到了几种绘声绘色的版本,等我们坐在牙医诊所里等候牙医帮我做牙套时,她就拿这事儿取笑我。那颗牙是我以狗啃泥的姿势跌倒在地板上时磕坏的。 第一学期在十二月结束,秋季就要初会米恰,躲也躲不掉,我们衷心希望各自的惨败记录能起到作用。那时,还要做春季解剖课的准备工作,必须等待很久才能找到头骨复制品。你肯定以为,既然是在战后,应该可以轻易获得足够的真正的头骨;但是,有些头骨布满了弹孔,还有更多头骨亟需下葬,它们都在地下等待被掘出、清洗、再被亲人安葬。 几乎不可能得到一颗头颅。贸易禁运尚未解除,起初,大学校方还试图用各种手段获取医药用品─还曾引发各界质疑─但相对而言,战后反而更困难了。前几届的学生散播小道消息给自己打广告,以高得离谱的价格出售四手乃至五手的头颅。我们一筹莫展。到最后,有个朋友的朋友提起一个叫奥古斯丁的人,擅长制造人体器官的塑料复制品,专门卖给牙医、整形外科医生和美容医生,当然,只能在黑市上交易。 我们对父母撒了谎,在积雪满地的高速路上开了四小时的车,反向车道上是排成长龙、慢速龟行的军用卡车;我们隔着两条海关检查车道朝六个满脸不情愿的官员微笑;就这样,到了罗马尼亚边境线上的小村,在奥古斯丁的办公室里见到了他本人。办公室的窗户能俯瞰码头和结冰的格拉瓦河。他是个矮个子的光头男人,脸庞方方正正,他要请我们吃午餐,我们拒绝了。我们凑得很近才听到他说,他有头颅给我们。两颗头颅显然是1940年代某个号称“了不起的费德里齐”的魔术师头骨的复制品。他说,这是颗典型的怪人头颅,他费了千辛万苦才搞到手的。笼统地来说算实话吧,因为他没有提及必须和守墓人讨价还价,也肯定等了足够长的时间,等坟墓里除了骨头没剩下别的了,才收买守墓人让他掘出“了不起的费德里齐”。生前的费德里齐是威尼斯舞台上耀眼的明星,魔法表演让人目眩神迷,但在1942年一名德国观众突然终止了他的生命,因为有证据显示“了不起的费德里齐”在一段时间内和他分享了同一个女人。 “唐璜的头颅。”奥古斯丁说道,朝佐拉挤挤眼睛。我们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跟我们说这些,直到他取出裹着泡泡塑料纸的复制品。两颗头颅非常相似,俨然是一对亲兄弟,我们也立刻发现,杀死费德里齐的德国人显然偏爱传统的决斗方式─用酒瓶、木棍砸死他,也可能是一盏灯或枪托。 “你就不能把这些凹痕补一补吗?”佐拉指着凹下去的左侧头盖骨说,塑料表面有明显的凹槽。 撇开凹槽不说,这两颗白色的头颅是高度仿真的,适用于临床实验,下颌骨可以打开闭合,而且不会发出一丁点吱吱嘎嘎的声音,总而言之,正是我们想要的。我们砍了价,让奥古斯丁给我们打了九折,他在我们临走前千叮咛万嘱咐,不能把头颅从它们现有的包装盒子里取出来─盒子上写着“鞋子”。但是,等我们开到本国的海关哨所前时又重新斟酌了一番;海关的人在搜查过关行人的后备箱,而我们有两只形状可疑的箱子,装着黑市货品。于是,我把我的“了不起的费德里齐”藏进双肩背包里,佐拉把她那颗藏在后座下的急救医药箱里。结果不太妙,但好歹是在我国海关处,总好过在罗马尼亚境内被抓个现行。海关官员搜查了我们的车,然后用枪口对着我们,搜查了我的双肩背包,于是,“了不起的费德里齐”离我而去。 后来,我们打趣说,能留在格拉瓦河谷和海关官员共事,他大概更快活吧。但是,当时从海关哨所给家里打电话可不是闹着玩的,一想到要对外公说什么我就害怕,但愿能说服他立刻搭火车前来解救我们。 “外婆,”我说,因为是外婆接的电话,“让外公听电话。” “出什么事了?”她很严厉。 “没什么,你就让他来听吧。” “他不在。你怎么了?” “他什么时候回家?” “我不知道,”她说,“他在动物园呢。” 外公搞定这个烂摊子之前,佐拉和我在海关哨所的审讯室里干坐了六小时,其间,我的脑海里不知怎的总是浮现出外公独自一人坐在动物园中的情景,挥之不去。我能看到他,戴着大眼镜,秃顶,坐在老虎馆前的绿长椅上,《丛林之书》搁在膝头。他肯定穿着外套,上身略微前倾,双脚踩在人行道上,双手十指相扣。每每看到有父母带着孩子游览,他便微笑。在他的口袋里有揉成一团的塑料袋,因为喂过小马和河马,袋子已经空了。想到他这样子,我便觉得羞愧。我居然没有想过动物园会重新开放,更没有顾念外公会继续前往,哪怕我已经没有时间陪他一起去了。我告诉自己,一定要问问他这件事,可最终也没找到合适的时机。要不然,就是因为我自觉尴尬,不敢触及任何可能触犯他的问题,毕竟,这套规矩是一个老人生活中最大的安慰。 当然,外公冲到海关哨所的时候可不是在动物园里那种样子,大学颁发的名誉退休勋章挂在胸前,一身白大褂,手里拿着帽子,来要求释放他的外孙女和她的朋友─“抽烟的那个”。 “头骨是医学必需品。”外公对扣押我们的海关官员说,“不过,这种事情不会再发生了。” “进口物品规章是针对国境那边的,大夫,就算她们要带进来六具死尸和一只酒柜,我也懒得管。”官员这么说,“但是我儿子真的马上就要过生日了。” 外公用钱打发了他,建议他多多投资亲儿子的道德教养,然后招呼我们坐进佐拉的车的后座,他一言不发地开车送我们回家。那种沉默是唯一比他暴怒、失望或担忧更可怕的事情,明摆着是给我充足的时间做好心理准备,以应对他回家后不得不对我说的话。我长大了,体罚不管用了。等待我的将是一场精心措词的演讲,讲到我发现自己竟是如此愚蠢、无能、不尊老不敬贤,并因此羞愧得无地自容。但我过不了动物园那道坎儿─他在那里,孤独一人─只有这件事能瞬间击垮我。 开了一小时左右,佐拉探身取出我们幸存的宝物:藏在医药箱里的头颅,她微笑着把它放在我俩之间的座位上,她是想安慰安慰我。外公从后视镜里看到了。 “这该死的家伙是谁?”他问。 “‘了不起的费德里齐’。”佐拉的回答直截了当。之后,我俩共用这颗头颅,而这个曲折的故事终于赢得了米恰的微笑。 战争改变了一切。故国的每一个部分都以各自的特点整合成一,如今却被瓦解,失去了昔日才有的特殊意义。我们不得不把曾经共享的那些─地标、作家、科学家和历史─拱手让给它们的新主人。诺贝尔奖得主不再是我们的国人,而是他们的;我们的机场以我国某个疯狂的发明家命名,和他们没关系了。然而,我们始终在对自己说,一切都将最终回复正常。 在我外公的生活里,战后的仪式就是重新协商的仪式。终其一生,他是作为整体的旧国的一部分─不是被动的,而是主动构成整体的一部分。他在这里出生,在那里受教育。他的姓名来自那里,口音却属于这里。战争爆发前,这些事都无关紧要;但随着战争愈演愈烈,医学院不再正式邀请他回到医疗第一线,事实摆在眼前,他已不可能回到专业医师的常规路线,只能私下接收病人,直到他主动退休的那一天。意识到这一点之后,重访失落之处的渴望汹涌而来,他需要重建被打破的仪式。动物园之行就是其中之一。 另一个仪式,就是去维瑞莫夫湖区小屋,在我十一岁之前,我们每年暑假都去那儿度假;而今,小屋已划归到国境那边。那是一栋漂亮的石头老屋,依湖而建,那是山谷里最大的湖区之一,连通萨若波和科密洛的高速公路跨行其上。在屋外鹅卵石小径上走几步,就能直接下水了,蓝绿色的、冰清玉洁的维瑞莫夫湖水来自阿莫瓦卡山河的哺育。差不多有七年了,谁也没有再去过,家里人都缄口不提─那屋子大概已经倒塌了吧,或是被洗劫一空,也可能在你推门而入的瞬间就会被炸飞,因为有个粗心的士兵留下了地雷,而且可能正是你们这边的士兵。与此同时,我们也心知肚明,必须去看看那栋屋子,估算损失,决定取舍。外婆和妈妈想知道我们的邻居斯拉夫科,是否信守诺言、帮我们照看老屋直到战争结束。然而对外公来说,这件事之所以当务之急,是因为他想把昔日欢度假期的劲道扩延到日常的每一天里,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要是车库阳台上依然爬满葡萄藤,那岂不是个大惊喜?”停火后第十四个月,南行火车线路重新开放后的第三天,外公这样说过。他收拾行李准备去维瑞莫夫,带组合锁的蓝色小箱子敞着口搁在床上,他把叠好的几条灰色棉布短裤、几件白衬衫装进去。我坐在床脚,我进屋来就是为了告诉他,别犯傻,直接把老屋卖了吧。可是他只是微笑,和我们去看老虎时的微笑一个样;我顿觉自己底气不足─我算老几,竟然告诉他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他如此迫切地想去追寻,我怎么可能留住他?于是,我反而提出和他一起去。他同意了,这真让我惊讶。现在回想起来才发觉,其实他是故意激我跟他走,好像以此证明战局已过,去外国也能无安全之虞。 和我们一起做的很多事情一样,预先就有计划。我们会去估算损失。假定房子没有倒,我们将去打开所有门窗,透气,看看有多少家具被偷走了,或是损坏了,再把新鲜食品填入储藏柜。我们要把多年夏季里攒下的、堆黏在阳台檐下的燕子窝摘下来,要把纠结蔓布在车库顶上的鲜绿色爬藤修剪得当,再去采摘熟透的无花果和橘子,为外婆准备好一切,因为她同意下星期也去湖边小屋。找到什么算什么,我们还打算让新加盟我家的小狗适应湖边的生活。 那只很小、但很胖的小白狗是外婆在本城周日集市里买的,确切地说是被宰了一刀。有个农夫带来一箱小狗,长满跳蚤,臭气烘烘,在彼此身上呕吐或撒尿,农夫从天亮就蹲在日头底下了,卖到只剩下最后这只小狗时,外婆刚好经过,听到他垂头丧气地把它举起来,说道:“看来我只能把你吃掉啦。”外婆就花了好些冤枉钱买下了它,然后把小狗装在她的帽子里,捧回了家;那个农夫大概用那些钱买了香酥猪肉,再也没想起过这只小狗。 小狗一直没有名字。它喜欢被人抱,我们坐火车穿过炎热的城乡时,它裹在一条粉色毛巾里,依偎在我膝上。火车依河而行,穿过了麦田,经过搭在河边的木板屋凑成的小村庄,就这样,我们慢慢靠近湖区了,矮灌木丛、刚刚萌芽的薰衣草丛点缀着耸入云霄的苍莽蓝山。我们占据了可以坐六个人的包厢,因为外公不想让任何乘客在过境时发现我们持有这个国家的护照。窗户拉下来后,松树和灌木林的气息迎面扑来,是那样浓郁而鲜明。 外公坐在我身边,一会儿睡一会儿醒。他会时不时惊醒过来,然后抬起搁在肚子上的右手摸摸小狗,它睡不着,一直神经兮兮地看着窗外。外公会拍拍小狗,好像儿童节目里的木偶那样说话:“你是只小狗!你是只小狗!你在哪儿呀?你是只小狗!”小狗的舌头就会耷拉出来,继而开始撒娇式的叫唤。 过了几个小时,我实在忍不住了:“天啊,外公,我知道了,它是小狗!”当时我还不知道,多年后但凡在路上碰到狗,我都会默念它是狗,并且问它身在何处。 出了火车站走五分钟就能到湖边老屋,但我们走得非常慢,都沉默着,而且腰酸背痛。下午的天气很热,还没走到车道,我的衬衫已经汗湿,贴在了皮肤上。都在那儿呢─车道、老屋、快被爬藤淹没的车库。栅栏上有锈疤了,我突然想起来,在湖边老屋里的东西都很容易生锈,也想起来,很久以前,外公每年都会漆一遍栅栏,耐心之至,一丝不苟,趿着木底拖鞋,穿着袜子,凸出的膝骨因为擦了防晒霜而显得特别白,那种场景有一种让人愉悦的雅致氛围。 我们的邻居斯拉夫科刚好在门廊里,一看到我俩便站起来,在裤子上抹了抹手。其实我不太记得他了,当年我们来湖边度假时我还很小;但妈妈经常谈起他,他和她多少算得上是发小儿。到了某个年纪,我妈妈开始穿牛仔,听约翰尼·卡什;据斯拉夫科和几个当地男孩说,由此她被划归为桀骜不驯的“异类”,也成了青春期少年趴在窗外偷窥的对象。现在,他带着些许愧疚注视着我们,我几乎能从那种眼神里看到当年的那个男孩。他的脸刮得很干净,但也很粗糙,蓬乱的灰色鬈发耷拉在前额。再加上一双大脚、溜肩儿、胸膛瘪下去、啤酒肚挺出来,他实在像个逗趣的超大企鹅。 斯拉夫科拿了些馅饼给我们当晚餐,他一直紧张地把双手在裤子上蹭,一刻不停。我以为外公会夸张地拥抱他,但他们只是握了握手,接着,斯拉夫科和我打招呼叫我“小纳迪娅”,并十分拘谨地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勉强挤出笑容作为回应。他带我们去看老屋。战争刚打响,当兵的就过来了,抢了好些值钱的东西:外婆的瓷器,某位远房姨妈的肖像,土耳其黄铜咖啡茶具,还有洗衣机。余下的大部分东西也都年久失修。有些门已被拆下了,厨房的台面上积了一层尘土和石灰─那是从天花板上掉下来的。起居室沙发里的黄色填充物钻出来了,后来我们发现那成了一群爱捣乱的蛾子的老巢。洗手间里的马桶不见了,铺在地上的蓝色小方瓷砖化成一堆粉碎的马赛克。 “山羊。”斯拉夫科说。 “我不懂。”外公说。 “要把地砖打碎,”斯拉夫科说,“否则他们的山羊会滑倒的。” 斯拉夫科领着我们把老屋走了一遍,我抱着小狗,一直在观察外公是否流露出失望、泄气或哪怕一丁点儿放弃的神色。但他一直面带微笑,笑了又笑,我却看透了自己的沮丧,再次感到那种让人不安的羞耻感,因为我千真万确地认识到自己无法分享他的积极态度。外公告诉斯拉夫科,他希望帮我们照顾老屋没有给他带来太多麻烦,斯拉夫科紧张地大笑起来,连声说不,当然不麻烦,尤其是为我外公这样一个好大夫照顾老屋更是不麻烦,要知道,镇上的每个人都记得他。 斯拉夫科走了之后,外公转而对我说:“这儿比我预料的好太多啦。”我们把行李打开,再去果园里走了走。外公的玫瑰死光了,但树上的橘子和无花果都个个饱满,外公一边走,一边踢踢泥土,到处闻闻。走几步就会看到一些不属于大地的人工制品:螺栓,子弹,可能是撬棒或铁架子损落的金属碎片。走到我家地界的尽头,昔日的马桶出现了,不知谁把它丢弃在那里,或许是因为没法扛着它攀上陡峭山坡,马桶边还有一只动物的尸骨。骨头都很碎小,尖锐得像玻璃片,外公捡起那只头骨看了看。头上有角─很可能是山羊─可外公只是把它慢慢扭转给我看,并说道:“不是‘了不起的费德里齐’。” 在外公把马桶搬回屋的时候,我在胳膊下夹了把扫帚,踩着梯子爬到车库顶上,把石头缝里的死藤蔓扫干净。那上面有啤酒瓶、香烟头,不像是战时留下的,大概就是最近,我还发现了几只用过的避孕套,就用扫帚尖儿挑起它们,偷偷甩过墙头,看着它们掉进邻居家的后院。黄昏时,我们在车库上的阳台上堆了几只木箱,在上面吃了晚餐,冷馅饼弄得手油乎乎的。湖水宁静,泛着金光,还有几只从海岸飞来的海鸥点缀其中。每隔几分钟,我们就能听到游艇飞驰而过,最后,只有一对夫妇坐在小船里,划着桨慢慢驶过。 外公告诉我有多少东西需要修葺、重装,还要去镇上买一些新的,比如说,要给外婆买一台空调、一台小电视机、新的百叶窗,当然,索性连窗户也买新的就更好了,还要换几扇更结实的门,给狗买些壁虱药,为玫瑰园买些花种……就在我们这样清谈时,山火烧了起来。那不是维瑞莫夫湖区的第一场火,但我们后来得知,和每次山火一样的是,火源来自一个醉鬼加一个烟头。我们看得到老矿区所在的山顶黑烟滚滚,又过了大约一小时,一条耀眼的火蛇沿着山坡蜿蜒而下,吞没一路上的干草和松果,循着山风迅速滑下。斯拉夫科也来车库顶上和我们一起观望。 “要是刮西风,明天早上我们就得从自家废墟里把瓷器捡出来。”他这样警告我们,“这火,你们最好盯紧点。” 外公一度确信,湖面上的风将把火势控制在山坡高层,蔓延不到那些低矮灌木─它们真的是危险因素,会像圣诞树一样烧得里外通明。他这个人,但凡相信什么,那信念就会坚如磐石,所以,他让我上床睡觉,他说他可以独自守夜,扫扫楼梯,在食品柜里捣鼓捣鼓,顺便出去看看火势;而那时候的我觉得他的信念不过是一种天真。 到了半夜,山火烧到了树林线下的岩石,外公把我赶下了床;为了追踪窗外的火情,我一直在床上不停地移动,狗也总是被迫挪窝;于是,我站到门厅里,看着外公穿鞋。他吩咐我拿好我们的护照,到屋外待着。他要去帮镇上的人扑火。这意味着,山火已经漫过树林下来了,他们要穿过田野,用外套和铲子扑灭低弱的火苗,以免火情蔓延到花园、草地和种着一排排杏树和柠檬树的果园─人们都指望水果能在市场上卖个好价钱呢;可我记得,他明知这一晚要耗在泥地和烟灰里,却照样把鞋子擦亮才出发。我还记得他的手势,捏着擦鞋布,在脚趾处的鞋面上来回擦拭,好像在拉小提琴。小狗凑在一边打转,外公还用擦鞋布点了点它的鼻子。然后,他把我带到户外,走到屋子后面,也就是露台后墙和死玫瑰园、橘子树和无花果树交界的斜坡处。 “拿着这个,”他说着,把花园里的橡皮水管塞到我手里,旋开水龙头,“开始放水。要不停地把水浇在房子上面。所有的墙壁和窗户都要保持湿度,不管你做什么,别把门打开。要是火势大了─纳塔利娅─要是火蹿上墙,烧到房子了,你就跑到湖边去。”说完,他又把平底深锅扣在我的脑袋上,转身走了。大概他觉得这能为我提供额外的保护吧,这口苹果红色的锅是意大利货,外婆找了好久都没找到,相隔十年,却在那天晚上外公在食品柜里捣鼓时突然冒了出来。我记得他的鞋子走在碎石路上的声音,记得大门打开时的声音,只有那次,他出门后把门大敞着。 我妈总说,恐惧和痛苦是一种即时感受,事后我们只能记住其概念,而非真实的记忆;否则,谁愿意一而再,再而三地生孩子?这就是她推导出的结论。回想那个山火之夜,我完全能理解她的意思。酷热的火舌扫荡而下,席卷老山村、斯拉夫科的农场和我们家的橘树,在无花果树和杏树间杀出一条火路,松果爆裂前如余烬般持续地嘶嘶尖叫,仿佛永无休止,让人忍无可忍;我知道会有巨大的痛楚,但要说那时候“难以呼吸”未免太委婉了;当火龙漫过松林、冲向砖墙的时候,我裸露的手臂上的汗毛已然被烤焦。我知道自己背对着山火,不断地朝墙壁、门户、窗页上浇水,也震惊地看到,有时候,水柱还没落到房子上就蒸发掉了,那么快地蒸发了!但我真正记住的是我自己,仿佛投射在记忆里的自己的影像,我看起来多滑稽啊:脚上是红色人字拖,印着《BORN TO RUN》专辑封面、边缘都磨花了的黑市款弹力抹胸,外婆最爱的深锅倒扣在脑袋上,两只把手好像叉着腰,还有一只歇斯底里、胖嘟嘟的小白狗夹在手臂下,它的心跳像只小板球,不停地冲撞我的手腕,水管里喷出来的水柱也不停地冲撞后墙,驱逐着火焰。 不过,我也记得隔壁的女人,记得十分清楚。夜里的某个时刻,我一转身发现她在看我,看着我把她家门口的火浇灭。我记得她穿着一件带扣子的碎花居家裙,白发从头顶的发髻里散出来,她走起来一瘸一拐的,火光映照出她满脸的汗珠。我不知道她在那里站了多久,但觉得好像认识她,也明白她打算来帮我,我准是朝她笑了,因为她突然说道:“笑什么笑,小混蛋!” 我转过身,继续浇我的水。 到最后,人们总能挤出些幽默感来,哪怕是在那样一个夜晚。人们总是这样。他们会笑谈一通,说斯拉夫科家开了一场烧烤派对─猪在猪圈里烤,鸡在鸡窝里烤,羊在羊栏里烤,夜色越浓,它们也越来越焦;但不会有人提及,在山火逼近前他们有五六个小时,足以把牲口们放出来,让它们别再尖叫,而最终,动物濒死的叫声却盖过了火烧山林那震耳欲聋的噪声。也不会有人提到,在那个时候,他们都坚信仗还没打完,与其去救,不如让家畜原地烧死更方便,总比让我们国家的士兵返回战场,把它们再次从他们身边全部夺走要好。 清晨,火灭了,或是流窜到别的地方去了。太阳升起来,无论在哪里都逃不出热浪。屋子里的家具都蒙上了白灰,我打开电扇,关上百叶窗,不想看到清晨屋后山坡上黑焦一片的死寂。 外公是天亮后回来的,喘着粗气。他从大门走进来,这次没忘在身后关上门。他没有来拥抱我,只是用一只手按住我的脑袋,那只手停留了好一会儿。灰烬嵌进了他脸上所有的纹路,描出眼周的鱼尾纹、嘴唇的轮廓。他去洗了一把脸,然后坐到厨房里的小桌旁,把指甲缝里的烟灰挑干净,再把小狗抱上膝头颠来颠去地玩,我做鸡蛋和吐司的时候,他在桌上铺了一块干净的手帕,把《丛林之书》摊在上面,我又切了几片西瓜,早餐就做好了。 接着,他又跟我讲起了不死人的故事。

外公用手帕抹了抹《丛林之书》的灰色边角,说道: 1971年那会儿,离这儿不远的海上,有个小村里出现了神迹。一群孩子总在瀑布边玩耍,这条细小的白色水流会注满悬崖下的深潭。有一天,孩子们像平常一样嬉闹时,在水里看到了圣母。圣母就站在那里,双臂展开,孩子们奔回家,把这事儿讲给父母听,于是,他们突然声称那是个神瀑。孩子们每天都去瀑布边看圣母,当地的小教堂也突然起了新名字─神瀑圣母教堂。四面八方的人都慕名而来,从西班牙、意大利、奥地利远道而来,只为了看看这个瀑布水潭,到教堂里坐坐;他们去看整天坐在那里的孩子们目不转睛地盯着水,念念有词:“是的,我们看到她了─她还在那里。”没多久就有些红衣主教前来祈福,仿佛就在一夜之间,不知从哪儿来的巴士源源不断地到来,人们从医院和疗养院里出来,只求来此看看瀑布、到水潭里游一游就能百病痊愈。我说的是那些真正的重病患者─得了脑瘫、心脏病和癌症的人们。好多人是从肺结核病院里出去的。再后来,就连那些没法走动的病人也来了,奄奄一息地躺在担架上被送来。还有一些病了多年、却无人能诊断病因的人。于是,神瀑圣母教堂开始给坐等在教堂里的病人们发放毯子,他们在花园里,在院子里,在人行道上,只是在等。那些病入膏肓的人们在炎热的天气里等待着,把脚浸在水里,把脸浸在水里,任由苍蝇绕着他们飞,还用瓶子装满神水带回家去。你是知道我的,纳塔利娅,在我看来,一个失去双腿的人把自己拖下悬崖,用这番苦修换来在游泳池里坐一坐,对自己说一切都会好起来,这纯粹是扯淡。 所以,医学院要我组织一支小队,尽快赶到那里。校方觉得那里不会太平的,因为那些都是垂死的病人,长期处在压力之下。他们希望我组建一个医疗站,或许还能免费发放一些药物。我带了十二个护士立刻动身,结果发现这个神瀑在极其偏僻的海岛上,山那边唯一的建筑物就是教堂,那里发生的所有事情都围绕着或索性在教堂里发生。没有医院,没有酒店─二十年后当然可能有了。神迹是刚刚显现的,还没人来得及从中获利。教堂为垂死的病人提供食宿,但只有地下墓室能让他们睡觉。圣坛下有一扇门,你要沿着楼梯一直走、走到底,才能到那个石头地穴,死者的棺椁就像砖石一样嵌进墙里,而你还能看到地上躺着即将死去的、裹着毯子的人,那种臭气会让你想自杀,不止是疾病的味道,还有教堂给病人吃的食物─海岛另一边的农场送来的苹果和橄榄,他们也吃面包,整个地窖里弥漫着一股酸气,会渗入你的衣服、你的头发,简直无孔不入。 更糟的是,除了重病患者在那里祈祷,还有很多健康的人从大陆搭渡轮来岛上欢庆,摆开盛宴,以歌颂圣母的名义大吃大喝。到了夜里,神甫们总能发现六七个醉汉倒在教堂里,他们会把醉汉拖到地穴里的一间小侧室里,让他们清醒宿醉。神甫们没有别的地方安置醉汉,为了不让他们四处游荡,只能把侧室的门锁上,但是到了大半夜,这些醉鬼会清醒过来,发现自己身处黑黢黢的石龛里,你想象得出来他们会怎么办:一刻不停地喧闹聒噪,整夜都能听到他们在那里连哭带叫。而那些垂死的人呢,围着立柱挤在一起,或是在洗礼池里安睡,他们隔着地穴的石墙也能听到醉鬼的号叫,在他们听来,那一定像是死魂灵在召唤自己回家吧。 用不了多久,你就会亲身体验到,会知道身在一屋子快死的病人中是什么感觉。他们一直在等,而最长的等待是在睡眠中。当你身在其中,你也在等,总是在测他们的呼吸,数他们的叹息。 我要跟你说的那个夜里,隔壁关醉鬼的小房间比平常安静。我给护士们放了周末假,让她们到大陆上好好吃顿晚餐,我也不指望她们天亮前回来。要睡觉是不可能的,但自己一个人待着也不算太糟。没人陪我值班,这让我想起那些奄奄一息的人。我有一盏小灯,隔一会儿就来回走一圈,到睡着的人身边俯下身子,看看他们的脸色。经常有人发高烧或是呕吐,我就拿药给他们,提着灯在他们身边站一会儿。灯光比药物更能让他们安逸。有个人咳嗽得很厉害,我觉得他的情况不容乐观,大限将至,我也清楚自己帮不了多少忙,但只要灯光靠近他一点,他就会咳得轻些。 就那样走来走去时,我突然听到有人说:“水。” 地下室里非常暗,我听不出声音是从哪里传出来的,所以我轻轻地问:“谁在说话?谁要水?” 没人应声,隔了好久我才听到他又低声说道:“请给我水。” 我把灯举高,看到四周只有盖着毯子睡觉的人的背或脸。没有人举手回应我,也没人睁开眼睛看我,问我讨水喝。 “谁?”我说。 “这儿,”那个声音说,“对不起,但是─水。” 那声音相当微弱,但好像传得很高远,似乎是从我的头顶发出来的,别人都听不到。我把灯举得高高的,四顾寻找这个说话人,而他却带着极大的耐心说:“大夫,我在这儿。请给我水。”我终于发现声音是从关醉汉的小房间里发出来的。一开始,我心想:有个醉鬼醒了,脑子一清楚就来给我找麻烦了。可是,房门关得很严实,我拽了拽,依然是锁着的,那个声音说:“我在这儿─大夫,就在这里。”我伸手在墙上摸索,在地面上方摸到石头间有些空隙,大概是原来的石头掉了或是被挖走了,总之是道缝隙,我用灯往里照,但什么也照不出,依然是一片漆黑。我凑近那个洞口说:“你在里面吗?” 那人说:“是的,大夫。”他就坐在缝隙旁边,对着外面的我说话,要喝水。缝隙那么窄小,我不知道怎么把水给他,但好歹要试试吧。谁知,还没等我开口,他先说道:“真是妙不可言的惊喜啊,大夫。” “什么?”我问。 “和您重逢真是太好了。”说话的人似乎很欣慰,并且等我回答。我被彻底搞糊涂了,想不出这声音该配哪张脸。我对自己说:我认识本城的什么人会到这么偏远的小岛来朝圣?结果还醉倒在小地牢里?我想,说不定是你妈妈那些白痴男朋友里的谁吧,如果真是,我才不给他喝水呢,就让他在小黑屋里熬去吧。可是,要水喝这件事、这种方式让我想起很多年前的什么人。在我的沉默中,那个人也耐心等待了一会儿,随后说道:“你一定记得我的。”可我还是没想起来。“大夫,过去十五年了,但你一定记得咖啡渣,绑在脚踝的煤块和那个湖。”我这才反应过来,是他─那个声称不死的人─可我依然沉默着,因为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一定觉得我不说话是因为我没想起来,所以他还在往下说,想提醒我更多细节:“你肯定记得我的,大夫,从棺材里出来─” “当然。”我打断了他,因为我已经够震惊的了,根本不想听他再提起湖和煤块。在我心里,那就像个可鄙的噩梦,是很多年前的一个年轻无知的蠢货、仿佛是另一个医生的所作所为,我连想都不敢去想,更别提说出口了。“迦沃·盖乐。” “噢,我真高兴,”他说,“你记得我,大夫,我真的太高兴了。” “确实,”我说,“不容易忘掉。”和迦沃·盖乐面对面在黑暗里,这真是顶顶古怪的事情,根本看不到他是不是真实存在。你肯定忘不了─明知这个人在大半个夜里沉在湖底却没有死。你也不想给自己一个解释,因为你知道你再也不会碰到这种事了,再也碰不到第二个像肺鱼一样在湖底存活的人。你不想对自己解释,而且,如我之前说过的,也绝对不想向别人交代,于是,你故意回避,它也越来越不像是真事,可就在你快把它忘个净光的节骨眼上,他竟然又出现了。 这个不死人问我要水喝,可是我的水瓶和勺子都塞不进那个小洞眼,我们只能坐在那里,我和不死人,一言不发。他渴得要命,但你知道,他没急脾气。他也不抱怨。他问我在这里做什么,我告诉他来帮助这些垂死的病人,他说:“真巧啊,我也是”。 我本不想揪着这句话刨根问底,可他问道:“他死了吗?” “谁?”我说。 “那个咳嗽的男人,他快死了。” “今晚没有人死,谢谢你,我也有把握地说,不会有人死。” “你错了,大夫。”他听来很有热情,“今晚会死三个男人。咳嗽的,肝癌的,还有一个看起来像是消化不良。” “别胡扯。”嘴上这么说,这种谈话却让我感觉虚脱,所以我站起来,举着提灯巡视了一圈,看看熟睡的病人们,没发现有什么异常情况。我走回去,对不死人说:“够了。今晚我没什么好跟你说的。我没兴趣和一个醉汉讨论医学问题。” “噢,不是的,大夫,”他赶忙否认,带着深切的歉意,“我没有喝醉。我已经四十年滴酒不沾了。他们把我带到这里,只是因为今天早上我有点脏乱,也不愿意走。”我没有问他干了什么事把自己弄得又脏又乱,但也没有毅然离去,他看我在徘徊,便告诉我:“我一直在卖咖啡,你知道的,今天我告诉那个咳嗽的男人他要死了。” 我恍然意识到,他一直在我眼皮底下,我却没能认出他来,过去的三四天里,一直有人在教堂边向那些到瀑布边做弥撒的信徒卖咖啡,穿着一身土耳其民族服装。我从未近看过他,现在想来,没错,他是可能有一张不死人的脸,事隔多年,那张脸肯定也变了,所以我才认不出。简直难以理喻,我在心里说,无法相信有人把自己假扮成卖咖啡的,只为了要开这等恶劣的玩笑。 “你不能那么做。”我对他说,“来这里的人都病得很重。你不能这样吓唬他们,他们是来祈祷的。” “可是,你也在这里,你肯定完全不相信他们祈祷了就会痊愈,你根本不信这套。” “但我依然会让他们祈祷。”我感到十分愤怒,“你不可以再那样做了。他们病入膏肓,需要平静。” “可这恰恰就是我给的啊。”不死人说,“给予平静和安详,这就是我的职责。” “你到底是什么人?”我问,“你来这里有何目的?” “我来这里修行。” “你为朝圣圣母而来?” “不,代表我叔叔而来。” “你叔叔。总要扯上你的叔叔。为了那个该死的叔叔,你还没赎够自己的罪?” “我欠他的,已经还了四十年了。” 又来了,我心想,转而对他说:“真是难以置信啊,你在偿还的这笔债。” 不死人沉默了,过了许久,他再开口:“这倒提醒我了,大夫。你自己也欠了一笔债。” 他这么说完,整间地下室一片死寂。我竟由着他直接提起那段回忆─多年前,我们在桥上的赌誓─但我也觉得他是在捉弄我,或许他只是诱导我自己去提那件事。我确信的是,他知道我没有忘记。又好像生怕我会忘记,他主动示好来提醒我:“那本书,大夫。你对那本书起了誓。” “我知道我起了什么誓。”我说。 “那是当然。”我听得出来,他并不怀疑我。 “但我没有承认你赢了。”我说,为他应得的奖赏而愤怒,也为自己感到羞愤。我撩起大衣去摸那本书,它还在口袋里。 “我确实赢了你,大夫。” “那场赌是关于证据的,迦沃,但是你什么也没有证实。”我说,“你的所作所为只能归结为一套戏法。” “你知道那不是什么戏法,大夫,”他说,“你说过,你愿赌服输。这么说很公平。” “那是在深夜,”我说,“我都快忘记那事儿了。你可以找到一千种戏法,让你在水下待那么久。” “这话也不属实。”他说,听上去,似乎头一回有点惊慌,“要不是我被关起来了。我允许你向我开枪,就现在。” 疯子,你就这么被关下去吧。我在考虑,第二天早上把他从小房间里放出来前,必须找个精神病院的人在此待命。我们得找个人给他治疗,不能让他继续这样到处瞎晃,宣布死讯,把别人吓掉半条命。人们会说,魔鬼已经来到神瀑,最终认定他就是魔鬼,然后便是一片恐慌。我发现自己希望看到他蒙羞,还想让他把后脑勺贴在墙上,让我从石头缝里摸摸那些弹孔─我们上一次见面时就有的弹孔,但我没有这么做。我内心里,同时也感到了羞耻,因为我没有忘记那次打赌起誓,也因为他让我向他开枪时表现出的那种自信─说起来也不是第一次了,这些,都让我开始怀疑自己。更何况,已经这么晚了,除了和他说说话,也没别的事好干了。 “好吧。”我说。 “什么?”不死人问。 “假设你说的是实话。” “真的吗?请往下说。” “告诉我那怎么可能。你不能证明,那至少可以跟我解释清楚。假设你是不会死的,这种事又是怎么发生的呢?你天生就这样?难道你生下来的时候,牧师说─瞧,这个人是死不掉的。怎么会?” “不是什么天生异禀,也不该生来如此。这是惩罚。” “我怀疑大多数人都不会这么说。” “那你肯定要大吃一惊了。”他说。 “这间地下室里的所有人都不会说这是惩罚。” “换作他们是我,他们也会这么说的。不死,并不意味着不会生病、不会落难。” “那么─怎么会死不掉呢?” “这个嘛,”他慢吞吞地说,“要从我叔叔说起。” “赞美上帝啊─叔叔。那就说吧,你叔叔。” “暂且假设,我的叔叔叫死神。”他的口气就好像在说,我叔叔叫张三,我叔叔叫李四。说完,他停顿了一会儿,听我没动静,他说:“这么假设行吗?” “行,”我好歹是应了一声,“没问题。我们假设你的叔叔叫死神。这怎么可能?” “他是我父亲的兄弟。”这话说得多自然啊。该隐是亚伯的兄弟;罗穆卢斯是雷穆斯的兄弟;睡眠是死神的兄弟;死神是我父亲的兄弟。 “可是,怎么可能?” “那不重要,”不死人说,“重点在于,我们现在这样假设。” “是,没错,就这样假设好了。身为死神的亲侄子,我猜想你生来就是长生不死喽?” “完全不是这样的。” “我觉得这不太讲得通。” “就算讲不通,事实也是这样。我并不是死神的第一个侄子,在我之前的那些侄子都不是不死人。” “随你说。” “好。我有这么个叔叔,假设他让我得到了某种特权。这么说吧,我十六岁那年,叔叔对我说:‘现在你成年了,我要给你一份厚礼。’” “我刚才听你说,这是惩罚。” “是的。但他要给我的礼物不是长生不死。那是后来的事。他对我说:‘随你要什么,我都给你。’于是我绞尽脑汁地想。想了三天三夜再去找我叔叔,说:‘我想成为一名伟大的医生。’” 请死神让自己成为医生,在我想来,这并不算特别值得称道。我对他实话实说:“你的心愿要是达成,他的生意就被毁了啊。” “我叔叔不在乎这个。”不死人说,“因为到最后,即便我治好了每个来找我看病的人,世上所有的结局都得归他。他对我说:‘很好。我会让你心满意足的─你将成为一名伟大的医生,你还可以立刻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即将死去,再施展你的医术。’” “那你岂不是开天辟地的医神啦,你可以理性预测自己是否会失去病人,我是说真的,在你之后,没哪个医生有这种把握。”我说这话时,多少有点自命不凡。 “如果你老是这样自作聪明地打岔,我们就谈不下去了。”不死人说,“是你要我把来龙去脉告诉你的,现在反来嘲笑我。” “抱歉。”我说,因为他有点不耐烦了,这是很稀罕的,“请你继续。” 我听到一点衣衫的摩擦声,显然他要坐得更舒服一点来讲自己的故事。“然后,叔叔给了我一只杯子。他说:‘就在这只杯子里,人类的生命来了又去。你用这只杯子请别人喝咖啡,等他喝完,你就会看到他生命的历程,看到他要走活路,还是走死路。如果他病了,但是不会病死,咖啡渣的纹路将是静止不动的。然后你必须让他把杯子打破,再让喝咖啡的人启程上路。但是,如果他要朝我走来,纹路就会离他而去,杯子就不能被打破,直到他走上属于我的死路。’” “但是我们都要死的呀。”我说,“早晚都会。” “我不会。”他笑了,“不过那时,只有对我,杯子不会显现任何迹象。” “但说真的─难道不应该是每个活人在咖啡杯里留下的纹路都朝向你的死亡叔叔吗?每个活人不都是将死之人吗?” “你就是铁了心要证明我一无是处,大夫,”他说,“杯子显出纹路,说明那个人马上就会走上死路。打个比方,就好像走进一间屋子,那个人找不到进来时的门路了,所以无法离去。他的病是毋庸置疑的;他的路,是定死的。” “但是,你怎么可能还有这只杯子呢?”我问,“如果病人不会死,你必须把杯子打破?” “啊,”他说,“我很高兴你问到这茬儿。每当有人打破了杯子,我的外衣口袋里就会有一只新的。” “真够方便的。”我没好气地说,“你是想告诉我,隔着这堵石墙,你没办法向我演示那只无休无止、源源再生的杯子吧。” “演示也不能证明什么,大夫,”他说,“你会说我只是个魔术师,又耍了一次戏法。我可以想象,你把杯子砸向地板,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只新杯子递给你,可以一直这么演示下去,最后你忍无可忍,甚至想不出更坏的字眼来骂我。满地都将是碎瓷片。不过,”迦沃·盖乐很和蔼地说完了这句话,“你凭什么就相信今晚你运气够好,还能打破杯子?” 尽管我不相信他,纳塔利娅,可我还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沉默了片刻,继续说道:“上帝作证,我太想喝水了。”我告诉他我对此无能为力,他说:“没关系,没关系。好,刚才说到我有了杯子,成了一名伟大的医生,能判定谁生谁死,我可以这么说,在那个年代,我俨然就是神医。一开始,来找我看病的都是村民农夫,有点小病小痛就吓得要死,因为他们不懂,所以才那么恐惧。有些人死了,有些人活下来;但让他们吃惊的是,经常有别的大夫说他们必死无疑,我却力排众议,坚称他们能活。他们大惊小怪、惶恐地对我说,我从没这么害怕过,怎么可能活得下去?最终他们都会安然无恙地来感谢我。我不会说错的,当然,只是在这个问题上;很快,那些人痊愈了,再也不怀疑了,相信自己能好好活下去,这也算是他们需要的一帖良药。” “那是肯定的。”我说。 “千真万确。”迦沃·盖乐说,“随着时间推移,就连那些命定要死的人也称我为‘妙手神医’,他们说,你救过我姐姐,你救过我父亲,如果你都帮不了我,我知道自己注定要死了。我虽然很年轻,却变得很出名,忽然之间,工匠们来找我了,艺术家也来了─画家、作家和音乐家都有,接着是商贾们,再后来就是地方官、大法官和执政官,乃至王公贵族,甚至国王也召唤过我,他说:‘如果你救不了我,我会清楚自己命该如此。’六天之后,国王下葬,死的时候还带着微笑。我明白─哪怕我还没有亲身体验─当他们沿着死路走到我叔叔面前时,人人都有同等的恐惧,所有人的恐惧都很可怕。” 睡觉的人中间有人咳嗽起来,过了一会儿才平息,慢慢地用嘴呼吸起来。 “但是,最可怕的恐惧是不确定感,”迦沃·盖乐说下去,“当然,他们不确定自己何时去见我叔叔。但在所有的不确定因素中最要命的是,他们不确定自己是否该死心:尽力了吗?是不是够及时地发现了病恙?是不是找对了医生?是不是吃对了药?有没有正确地祈祷?” 我说:“所以他们才到这个地方来。” 不死人没有理会我的插嘴。“长此以往,借由他们的恐惧,我成为一个受人尊崇的伟大医师,举国上下无人不知的治愈师,治不好就决不收钱。” “我从没听说过你。”我说。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他以处之泰然的语气说道。这有点不可思议。 “那么,医术既然如此完美,怎么会出错呢?” “当然是因为我犯了个错误。” “莫非是和女人有关?” “是的─你怎么猜到的?” “好像听说过这种事。” “但你肯定没听说过我这种故事。”他有点喜滋滋地说,“这次讲的是真事。这次,由我亲自讲给你听。是的,是和一位年轻的女士有关,她的父亲是个富有的丝绸商,她的病来势凶猛,一病不起,医生们都说她死定了,没救了。可怕的高烧不退,颈部和后脑勺剧痛不止。” “她的病是怎么回事儿?”我问。 “在那时候,疾病还没有五花八门的名称。”迦沃·盖乐说,“没有名称,病了就等于被死神带走了。那位女士本来马上就要成婚了。是她的父亲把我带去的,我明白,那意味着他可以安心了:他已经无所不试、尽力而为,他可以顺天意了。那位女士病得很重,非常害怕。但她没有放弃。哪怕她身边的所有人都想听到我说,放弃吧,这是宿命,但她不要,她不想从我这里得到任何预言,而是想让我明白,她不想死。” 我没有说话。 不死人继续说:“我给她喝了咖啡,看了看杯子里的纹路。很清楚:已然是向死的路了。每一粒咖啡渣都离她而去,她也真的是极其虚弱。但她不肯认命,即便我宣布了诊断,告诉她我从没有出错之后,她还是不认。她没有捶我,也没有喝斥我出去;相反,一连三个晚上都坚决不从死命,我只能尽我所能减轻她的痛楚。”他沉默了片刻,再接着说:“爱上她,我不需要用三天时间。一天就够了。但到了第三天,她靠愤怒勉强挺着一口气的时候,我还在那里,心中的绝望和爱意越来越强烈。她太虚弱了,当我让她把杯子打破时,我必须握着她的手腕去帮她,她得把杯子在床沿磕三下才能把杯子摔烂,可即便如此,那杯子碎得也很勉强。” 又沉默了片刻,他只是倚坐在墙角,无声无息地挪了挪身子。我说:“我估计,你叔叔肯定发火了。” “发火了,是的,”不死人答道,“但还没有像后来那样震怒。他警告我了,这你猜得到。他说:‘你做的事很卑鄙,你背叛了我。但看在你还年轻,而且深爱着她,这一次我就当没看到,下不为例。’” “好像挺宽容的。” “何止是宽容。当然,事实也明摆着,我爱的人不是病倒一次那么简单,而是真的重病缠身。我们私奔了,想开始新生活,但那病又发了,和上一次一模一样。她卧病不起。我给她喝咖啡。我又看到了那样的咖啡渣,昭然若揭,真切得像一张车票或银行票据。但我还是帮她打破了杯子。要是没有她,我活下去还有什么意义?果然,叔叔又来了。他说:‘你是个傻瓜,根本不是我大哥的孩子。我纵容了你一次,但不会有第二次。从今天起,我不再需要你了,也不想再见你。你的死期将永不来临,你终生都将苦苦寻觅而不得。’”说到这里,不死人笑起来,我觉得大脑里充满了一种让人惊骇的沉寂。“你知道,大夫,”他说,“就是在那个时刻,我叔叔二话不说带走了我的女人,之后多年,我四处漂泊,一直以为这就是他所说的,我再也找不到她了,也觅不到像她那样的爱人了。但这样过了六七年,我就发现自己的容貌、双手、头发再也没有变化过。我开始怀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于是,我验证了自己的猜测。” “怎么?”我缓缓地发问,“怎么能验证?” “我从那不勒斯的一座山崖上纵身跳下,”他的声音毫无起伏,“跌到了谷底,但没有死。” “那悬崖有多高?”我问,但他没有答。 “我的杯子一直都在,我用自己那套方法试验,想说服自己相信叔叔早晚会原谅我的。年复一年过去了,我突然发现我不再把杯子给那些我希望他们活下去的人们,而专给那些我认定他们会死的人。” “为什么会这样?” “我发现自己一直在寻找死者的陪伴,因为,在他们身边,我觉得迟早都会碰到我叔叔的。除非他永远不让我看到他。不过,我能看到刚刚死亡的人了,可以看到很多天。我用了很长时间才明白他们是什么,因为身为医生的我是看不到他们的,医生不可能看到死者。但我相信,这是叔叔故意让我看到的,我开始看到他们孤零零地站在田野里,在墓地旁,在十字路口,等待他们的四十天过去。” “为什么在十字路口?”我问。 他有点惊讶,似乎没想到我如此无知。“十字路口是生命交叉的地方,生死交界之处。对那些刚死的人而言,那就是由生通往死的临界口。四十天一到,我叔叔就会在十字路口等他们。” “墓地里的呢?” “他们经常犯糊涂,不确定该往哪儿去。自然而然地,他们会跟随自己的肉身。一旦他们开始这样徘徊,我就去领他们。” “怎么领?” “一次领几个,”他告诉我,“到他们经常聚众流连的地方,每次领几个走。去医院。去教堂。有时会去矿井,因为他们会跌落。我把他们聚集起来,让他们在我身边等满四十天,再把他们送到一个十字路口,等我叔叔来把他们接走。” “你现在也随身带了几个吗?”我问。 “我说的是真的,大夫。”听来,他有一丝失望。 我自己也觉得拿死者开玩笑挺可耻的,便又问:“既然他们最终会走向他,为什么你还要去领?” “因为这样做会让他更省力,”不死人答道,“知道他们很安全,知道他们会按时出现。当他们四处飘泊时,时常会找不到回家的路,一旦迷失就会错过四十天的期限。之后他们就会很难被找到,他们自己也会渐渐心生恶怨惊恐,这种怨怼也会蔓延到他们所爱的生者那里。”他说得十分悲凉,仿佛正在谈论一群失落的孩童。“然后,生者也会用自己的方式参与进来。他们挖出遗体,再加祭祷;他们埋下死者的遗物;他们为死魂灵送去钱财。有时候这么做是有用的,死者会跟随我来到十字路口,哪怕已是死后经年。”之后,他又说:“坦白地说,那么久以来,我始终期盼叔叔原谅我的那一天。” 我坐在那儿陷入了深思,如果这是真的─显然不可能─那他确实琢磨出了一个好故事,把自己说得慷慨仁慈、乐善好施,但事实上,这种对他人的帮助终究是为了他自己。当然,我没有把心里话说出来。 我反而去问他:“为什么你对那些人说他们快死了?” “那样,他们就可以早做准备。”他立刻回答我,“也势必会让大家省心省力。你知道,总会有一番挣扎的。但如果他们知道了─但凡他们动脑子想一想就能知道─有时候,就不用那么挣扎了。” “可是,”我说,“吓唬垂死的病人看似不太公平啊─你把他们挑出来,让他们承受死亡的惩罚。” “可是死亡不是惩罚啊。”他说。 “只对你是。”我突然恼火了,“就因为你已经不用死了。” “你和我无法彼此理解。”他以前也这么说过一次,但每一次都显得耐心十足。“死去的人得到赞颂。死去的人接受爱戴。他们让生者有所留恋,有所继承。一旦你把什么东西埋进土里,大夫,你就永远知道去哪里找。” 我想说,活着的人也被赞美和爱戴。但这番争论已经够漫长了,他似乎也这么觉得。 “好了,大夫,”不死人的口气就像是吃完饭起身告退,“我得请求你放我出去。” “我没办法。”我说。 “你必须。我需要水。” “这不可能,”我说,“如果我有钥匙能放你出来,为什么到现在都不给你水喝?”其实我自己在心里反问自己,如果我有钥匙,我会不会让他出来呢?没说出口的心里话是:我很高兴他出不来,也就拿不走我的书,尽管我无法相信自己赌输了。就算现在他拿走我的书,我还是认为他赢得不正当。我说:“我在想,假设我相信你─也就是说我不信─你到这里来领我的病人前往坟墓,我要是放你出来,岂不是显得我很不负责吗?” 听我这么说,不死人哈哈大笑。“不管我在不在这儿,他们都会死的。”他说,“我不改变生死的路径─只不过让事情变得简单一些罢了。记住,大夫:咳嗽的男人,得肝癌的男人,还有看起来像消化不良的那个人。” 这像在玩赌谁死的游戏。我对他这么说,指望他再一笑了之,可他只是说:“大夫,你还要记住,下一次你还是欠我一本书。” 我在门边干坐良久,相信他是睡过去了。我站起来,继续夜间巡视,但是纳塔利娅啊,我坦白地跟你说吧,那天晚上他们都死了,一个接一个:咳嗽的,肝癌的,消化不良的,就按这个顺序走的。最后一人咽气时,神甫们已经回来帮我了,他们念了祷文,合上他们的眼睛,画了十字。剩下的重病患者们无不悲恸、恐慌,仿佛死亡也已降临到他们头上,他们不断地问我:大夫,还没有轮到我吧,是不是? 等我腾出空来去见不死人,却发现神甫们早就打开地窖门,趁着清晨让醉汉们出去了,他也就踪影全无了。 7 屠夫 卢卡和约沃下山回村,也带回了惨死的铁匠的长枪─至于铁匠是怎么死的,他们守口如瓶;他们编造出铁匠的最后一刻是那样惊心动魄,以至于战后很多年,附近乡镇的村民依然对铁匠的枪法和毅力津津乐道。卢卡和约沃一回来,外公就得知他们没有捕到老虎,这才放下心来。三人上山猎虎的那个漫长的下午连晚上,他的脑海中一直在回放熏肉屋里偶遇老虎的场景。为什么那个女孩会在屋里?她一直都在吗?她在干什么? 有一点他是很清楚的,她绝对没有企图伤害老虎,当老虎安然逃脱之后,她对他会意的微笑表示了默契。外公在想,下次看到她的时候该对她说什么,该怎么问,虽然明知她无法回答,他还是想问她看到了什么,问她老虎什么样。现在,他和她可以分享老虎的秘密。 外公以为在追悼铁匠的葬礼上肯定会看到她的。礼拜日下午的教堂很拥挤,挂起了白色的绣帷,他站在后排,在人群中寻找,一一打量被冻红的脸庞,但他没有看到她。仪式之后,他走到教堂外面也没找到她,再后来的周三集市上也没看到她。 外公不知道卢卡拿回了枪,更不知道他还从山里拿回了别的东西:在林中空地和老虎短兵相接时,老虎正在啃的那块猪肩胛。外公不知道,那天下午卢卡迈进牧场尽头静悄悄的家门后,先把铁匠的长枪慢慢靠门边放好,再挥起猪肩胛,照着聋哑女孩的脸扇了过去,而她早已双臂抱紧身子跪缩在墙角。外公不知道,卢卡把女孩的胳膊扯得脱臼之后,又揪着头发把她拖到厨房里面,再把她的双手塞到炉膛里。 外公对此一无所知,但村里人都知道,不用开口说,大家都心知肚明:卢卡打老婆。她一连数天不见人影,出门后鼻梁上有新伤,眼里的血斑经久不退,这些足以让人们揣测卢卡家里发生了什么。 对我来说,前因后果是很容易推断出来的。笼统地说“卢卡打老婆,所以活该有那样的下场”,甚至算得上公平的定论。但是,我现在想搞清楚外公当时不知道的原委,所以,哪怕已经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 卢卡,和村里的每个人一样,生在戈林纳,长在家传的老屋里,也将死在那里。自打出生他就认得斧头、屠夫的案板,闻惯了秋季屠宰的血腥气味,到死也是这样。甚至在他心满意足、离家远行的那些年里,集市广场上的绵羊颈上的铃铛声仍会让他产生一种骇然的冲动,那情绪太复杂,根本不能以“乡愁”一词蔽之。 卢卡家有七个孩子,他排行老六,生来就缺少眷顾,他这辈子都只能眼巴巴看着幸运靠近却不降临于他。他的父亲叫科丘,有着巨人般的体魄,大胡子,大牙齿,似乎是这个家里唯一朗声大笑过的人,却总是笑得不合时宜。科丘年轻时曾在“军队”里待过大约十五年,每逢被问及此事,他总是笼统地说“军队”,因为他不想张扬自己和别人一起自愿报名打仗,却不在意谁是同盟、为何而战,只要看到跋涉的队伍最前方飘荡着土耳其军队的信号旗就好。多年下来,他攒下了一批惊人的奥斯曼帝国的战争用品,礼拜日早上,你可以在上坡路的小酒馆里找到他,一手握着咖啡杯,一手攥着拉奇加,和别的老兵神侃沙场逸事,他总是迫不及待地炫耀一些子弹、矛头或短剑的残片,一边吹嘘自己是如何奋力杀敌才得到这些奖赏的。在卢卡出生前很久,坊间传言科丘的战利品来历不明,其中有很多东西十分古老,诸如头盔、箭头、锁子甲的部件,谁也没见过,甚至想不起来那是什么朝代的东西;因此,人们风传屠夫科丘利用闲暇时节盗墓抢掠,在老战场里掘地三尺,搜刮死了好几个世纪的奥斯曼士兵的衣物和武器,以此扩充自己的收藏品。不管用什么信条去看,这么做都是作孽,天理不容,必会遭到恶咒。因而,他们后来才会说,科丘的后代就算活下来,也肯定断子绝孙。 村民们旁观屠夫家的事,暗地里做出判定,因此,大家都和科丘夫妇不太亲近。卢卡的母亲叫利迪娅,她很丰满,目光沉着,知书达理,言谈举止颇为文静;她出生在萨若波的一个商人家,但因为父亲的生意垮掉了,奢侈的富家小姐便沦落到了市井人家。她对儿女的爱无穷无尽,但总是格外偏爱最小的孩子─卢卡仅仅享受了三年就让位于小妹妹了,那是他们家第一个、也是唯一的女儿。他上头有五个哥哥,大哥比他大十岁;卢卡眼看着他们一个接一个在科丘的亲自调教下迈向成年,却发现自己更钟爱母亲的生活方式:她少女时代频频旅行,她坚持认为孩子要受教育、要懂历史,也坚信文字有神性。 因此,卢卡从小就觉得,有一个大世界在等着他,比他所知的这个乡村大得多。他越来越确信自己的理想,也同时发现父亲虽然让人又害怕又尊敬,却是个文盲,对那个更大的世界一无所知,因而也不曾为儿女们谋求走向大千世界的途径。他和哥哥们一起跟着父亲学习屠夫的手艺,他固然知道父亲懂得如何切肉,熟知刀刃的种类,谙熟剥皮的技巧,牲口一生病他就看得出蛛丝马迹,肉稍一变质他就闻得出来。然而,就算科丘有自己的业绩,卢卡只觉得他的无知很丑陋,他对战利品之外的更广博的生活毫无兴趣,令他庸俗不堪,当他不爱洗围裙,或是用指甲缝里带血渍的手吃面包时,卢卡就特别嫌恶他。几个哥哥抓到什么就当棍棒使,互打脑袋取乐,而那时候,卢卡总在忙于看历史书和文学书。 然而,不管卢卡如何反抗,屠夫家的规矩他依然逃不掉。十岁,他开始屠羊;十四岁,他的父亲给了他一把切面包的刀,依循祖祖辈辈的惯例,把他和一头小公牛锁进了谷仓,小牛的鼻孔里还塞满了辣椒。父亲指望卢卡和之前的兄长们一样,能制服公牛,将小刀插进牛头,利落地杀了它。从小到大,卢卡都痛恨这个仪式,恨其暴力,厌其无谓,但他发现,尽管他长得瘦小、手劲单薄,此时竟也期盼意想不到的成功,最好能突然爆发奇迹般的蛮力,让他挨过这一劫。但公牛一下子蹿出畜舍的后栏,当着屠夫和五个哥哥的面,冲杀过泥地,把卢卡撞得浑身污秽,还有二三十个村民围观看好戏。当年观战的某人告诉我,那就好像在看坦克车轧过电线杆。(我估摸着,起码要等人牛之战过去几十年,这位见证人才有机会看到第一辆坦克车,他才能想出这么精妙的比喻。)卢卡抱住了公牛头,胳肢窝夹住牛角。公牛大概觉得胜利在望,索性跪倒在卢卡身上,把他死死地压在地上,把他往泥里拱,人和牛一起在板条箱、饲料槽和干草垛之间冲撞。有个从戈切瓦远道而来的医生也在一旁观战,是他跳进谷仓,在牛背上砍了一斧子。卢卡脑震荡,断了三根肋骨。几天后,他的父亲在暴怒之下又折断了他的左臂。 那之后,卢卡向流浪的吉卜赛人买了一把古斯勒琴,有几户人家需要雇佣帮手放牧,他便去田里放羊了。这段往事恐怕已被人粉饰过了,人们说他我行我素,说他的声音太轻柔了,说他在宁静的夜里弹起新琴就变得无忧无虑,说他会过于迫不及待地脱光衣服,和别的年轻人一起跳进牧场山上的湖─但是,没人指责那一代年轻人迫不及待地和他裸泳洗澡,这或许是因为,口述这些传闻的人正是卢卡的同代人吧。 别的暂且不谈,人们都知道卢卡喜欢坐在夏树下谱写情歌。我不止一次听人说过,卢卡特别擅长写情歌,简直不像是屠夫家的孩子,哪怕他没有亲自谈过恋爱,哪怕作曲的技巧尚不足以匹配高超的作词天赋。好多人都说,只要听到卢卡弹起古斯勒琴,就算是没歌词的清曲,任何人都会感动得潸然泪下。有一年春天,一匹狼来牧场猎食,卢卡没有朝它扔石头,也没有唤来父亲的狗,而是用琴声降服了孤狼……这可能言过其实,但当传说的主角备受赏识时,故事就难免夸张些。 每当我假想年轻时的卢卡,总会看到一个颀长而苍白的男孩,大眼睛,厚嘴唇,就像田园风光画里常有的牧童,总是光脚坐着、手臂环绕小羊羔。听村民们说起他的歌,说他的音乐魅力无穷,浑然天成,你保准也会联想到那样的画面。在那段早期回忆里,卢卡是个惹人喜爱的戈林纳之子。村民们觉得让他在回忆里保持温柔可爱的男孩形象也挺好,哪怕在现实中他多少是个暴戾少年,因受制于这个贫瘠粗俗的小世界而饱受折磨,再后来,他就变成了扎着血色围裙、殴打聋哑老婆的男人。 有一点是确凿的:十六岁那年,卢卡在充沛的愤怒、决心和善良意愿的鼓动下离开了戈林纳,独自一人前往萨若波的河港,一心想成为古斯勒琴师。 那时候,萨若波的古斯勒琴师都是从邻省来的年轻人,他们挺有缘分地凑到一起,在格拉瓦河边整夜整夜地唱民谣。最早,卢卡听母亲说起过他们,她把他们描述成艺术家、哲学家、音乐家,所以,卢卡经年累月地说服自己要成为他们中的一员。父亲没有反对─公牛事件后,他就几乎没有跟卢卡说过一句话─卢卡步行了三百英里去找他们。在他的幻想里,那些男人应该表情肃穆地坐在堤岸上,脚浸在清澈的河水里,唱着关于爱情的歌谣,也唱饥荒,唱祖辈们漫长而悲伤的死亡─老人们很懂得如何欺骗死神,但死神总是更厉害,这个黑心肠的坏蛋能把所有人骗到手。卢卡曾经执信不疑,那就是唯一属于他的生活,必然可以指引他走向更远的世界,甚至还能让他抵达本城。 在萨若波的第一个星期,卢卡在东镇妓院楼上租了一间屋,天花板薄得像纸片,他还得知,河岸边的乐人团体里有着森严的帮派等级,表演不是随心所欲的。乐人们也不像他想象的那样活跃开朗、乐于分享并交换彼此的歌谣;甚至算不上是地道的古斯勒琴师。他没觅到哪个孤身隐士把玩他钟爱的单弦提琴,但找到了两个相对来说势均力敌的乐团,一个倾向于源自西方的铜管乐,另一个忠于奥斯曼时期定格的复杂弦乐。那两个乐团分据两岸,夜夜笙歌,固定成员大约维持在二十人,夜越深,越来越多的买醉人聚集过来,街上充盈着酒气、香水和河岸上潮湿夜气混合的气息,两个乐团便分据桥的两端。慢慢地,一首曲子连着一首曲子,一支舞连着一支舞,乐人们会在宽宽的圆石拱桥上慢慢往前移动,乐团推进的速度完全取决于观众的数量、跳舞者的风采,以及停下脚步来观赏的路人们的热情。歌曲也和卢卡曾经假想的不一样,不是庄重冥思爱情无常的感伤情歌,也不会唱起苏丹统治下民不聊生的实情,相反,他们唱酒歌,只唱纵情声色、不醉不归,诸如《我们最后一个孩子走了》、《既然暴风雨过去了(我们应该重建村庄吗?)》。 乐人们也比卢卡预料的更复杂,更像是贱民,邋遢、酗酒、无法无天,超出了他的想象力。他们大都是游民,流动性极高,因为每隔半年左右就会有人坠入爱河结婚去了,再有一个人死于肺炎或梅毒,还至少有一个人因犯了什么小罪、触怒了什么大人物而被捕,再被吊死在小镇广场上,杀鸡吓猴。 渐渐地,卢卡和他们混熟了,他夜复一夜地跻身于弦乐部,但手里的古斯勒琴大多时是沉默的,只在几首曲子里弹两三段;他和长年累月厮磨在桥上的老乐手们慢慢熟稔起来。有个打手鼓的土耳其人,头发总是抹得油光光的,据说在富家小姐们中间相当得宠。还有一个发色如枯草的小孩,谁也讲不出他到底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犯了什么过错,被人割去了舌头,但他打起铃鼓来却是得心应手。拉手风琴的乐手名叫格里格卡利卡·博基奇,只要有高大丰满的美妇人驻足聆听,他的牙齿就会不听使唤地打战,变成一种滑稽的伴奏。小提琴手没有真名,人称“和尚”,有人说他离开本笃会是因为上帝给他的使命是当乐人,而非保持缄默。实际上,这个绰号纯粹得名于他异乎寻常的发型:此人三十岁,但从前额到耳际寸草不生,眉毛也没有一根,因为某个可怕的狂醉之夜,壁炉里生不起火,有人爬到烟囱上往下浇油,而他正在下面生火。 这些人,都对历史或文学一窍不通。这些人,都没想过挣一份更好的生活。这些人,谁都不在乎古斯勒的传统技艺,也不理会它在史诗中的作用,但他们觉得古斯勒琴能给滥竽充数的乐团增添一些有趣的音色。卢卡跟着他们表演了几个月,就站在和尚的旁边,直到他们认定他哪儿也不会去,直到最主要的几个乐手都视他为一条心的好伙伴,忠贞的酒伴儿,推心置腹的知己,公认的词人墨客。人们会在自己家里背诵他写的歌曲,在集市里哼哼唱唱,为了听他本人再唱一遍,也会朝他的帽子里扔硬币。 日子就这样过去,卢卡没有放弃对古斯勒琴的挚爱,也没有停止过对出人头地、功成名就的渴望。某一天,他不得不承认:萨若波人开始厌烦他怀着极大热情谱写出的悲伤情歌了,但他依然坚信,在别处,总会还有人需要这些歌声。下午总是懒洋洋的,别的乐人都在小酒店地下室、在门廊纱窗下的阴影里、在他们叫不出名字的女人们的苍白臂弯里睡觉,卢卡却一门心思去寻找真正的古斯勒琴师。那都是些瘦骨嶙峋的老头子,已有很多年不弹琴了,他们一次又一次把找上门来的卢卡轰跑。但他锲而不舍地一次又一次去拜见,他们终于软下心肠。几杯拉奇加下肚,听着河水潺潺,远眺商船沿着绿油油的河堤入港,老人们就会忆起往昔,拿起卢卡的古斯勒琴拉起来。 那些时刻让他沉醉忘我,老琴师们娴熟的手法、轻踏拍子的双脚、沧桑的喉音震颤在唱词间─有时是他们想起了歌词,有时他们就临时编造。和他们相处的时间越长,他就越发确定,自己就想这样生活、这样死去;他们越是表扬他的技艺飞涨,他也越能看清自己,忍受自己出身的卑微,接受自己歌咏的爱情和现实之间的悬殊─女人无法让他产生爱的欲望,无论是在桥上蒙着面纱朝他含笑的女孩,还是他和别的乐手在小酒馆里演奏时投怀送抱的妓女们。 钱总是不够上路,所以他就留在了萨若波;一年,两年,眨眼就是三年,他在婚礼上演奏,谱写自己的小夜曲,在桥上争夺自己的一席之地。 身为古斯勒琴师的那十年里,他遇到了最终毁掉他一生的女人。她叫阿玛娜,天生爱热闹,又聪明又迷人,是富庶的土耳其丝绸商人哈桑老爷的宝贝千金。在这个小镇里,阿玛娜多少带些传奇色彩,因为她十岁时就宣誓一辈子做处女,将一生奉献给诗歌、音乐和油画(油画方面想必乏善可陈,但无关宏旨)。大家对她的生活知之甚详,主要因为哈桑老爷,他每天去茶馆都要抱怨─不如说是夸耀─阿玛娜又有了哪些新癖好,他本来就挺招人烦的,一说起女儿更是巨细无糜,没完没了。可想而知,阿玛娜就成了街头巷尾热议的八卦主题,无人不知她自负、机敏且妩媚;她喜欢精美菜肴;她意志坚定而且极富创见,每当父亲提议她见见某个追求者,她就会每隔一周以自杀要挟父亲作罢;她还会偷偷溜出父亲的豪宅,连面纱也不戴,公然加入桥头河畔的狂醉歌舞夜,这种夜游已成为她的固定仪式,除了哈桑老爷,人尽皆知。 卢卡时不时见到她,但总隔着一段距离,他眼中的她有一双亮闪闪的眼睛,扎着长辫子,笑起来烂漫无邪。要不是她对他的乐器产生了好奇,他可能永远不会和她说话。有天夜里,乐队刚刚演奏完热闹的一曲《那是你的血吗?》,卢卡的目光刚从古斯勒琴身上抬起来,就看到她站在自己面前,一手搭在腰上,一手捏着一枚金币,要往他脚边的旧帽子里放。 “男孩,这琴叫什么?”她大声地问道,还用穿着凉鞋的脚点了点琴身,其实她是明知故问。 “这琴叫古斯勒。”他情不自禁地笑起来。 “可怜的小琴,”阿玛娜的语气竟让别的来给钱的路人停下来,在她身后流连,“只有一根弦。” 卢卡说道:“明天他们大概会给我一把大一点的提琴,但我仍然不会舍弃我的单弦琴。” “为什么?它有什么了不起?” 就在那个瞬间,卢卡觉得自己脸红了。他说:“五十根弦奏一曲,但这把单弦琴能讲述一千个故事。” 阿玛娜把那枚金币投进了他的帽子,但她没有走开。“那好,古斯勒琴手,给我拉一曲吧。” 卢卡鞠了一躬,开始独奏,在那十分钟里,桥上仿佛鸦雀无声。别人告诉我,他演奏的曲子叫《绞刑吏的女儿》,但卢卡自己却根本不记得自己演奏了什么;多年后,他只记得琴弦在胸膛里撩拨出一阵阵脉动,记得自己发出奇怪的歌声,还记得阿玛娜的手一动不动搭在腰间所定格的轮廓。 风言风语出现了,人们说卢卡和阿玛娜在桥头相依而坐,直到天明;卢卡和阿玛娜在小酒馆里,猫在一张纸上头挨着头。 他们彼此相爱,这是肯定的。不过,那种爱的性质并不像人们猜想的那样简单。卢卡找到了欣赏他音乐的知己,他演奏的每首歌她都想听;她懂得诗歌、谈话的艺术,以及一切美好的事物,也就是他早已放弃和乐手们尝试交流的主题。阿玛娜发现卢卡不仅有迷人的志向,还有深沉的智慧,他设想并实现的旅程让人难以置信,还希望这旅程如此继续下去。但是,问题出在这里:她早已发誓和男人撇清关系;他也没有费神费力说服她改主意,因为他早就想明白了,自己不想和女人扯上关系。阿玛娜决意要以处女之身死去;而卢卡那时已经发现,每当看到镇上的年轻人在夏日里潜到河里游泳,自己都要忍耐高涨的性欲。这个世界已经处处和他作对了,若迈出最后的那一步,将意味着自找苦吃。虽然他对那段岁月绝口不提,也不管日后他会对老虎的妻子做出什么事,大家总是希望卢卡确实拥有过幸福。 那一年里,他和阿玛娜的友谊在歌声和哲学辩论中、在讲故事中、在针对诗歌和历史的无意义的争辩中日益深厚。温暖的夜里,他们并肩坐在桥上,不和老乐手们混在一起,卢卡怀抱单弦提琴弹唱歌谣,阿玛娜坐在他身旁断了椅背的破椅子里,将下巴抵在他肩头,随着他的乐声歌唱,令他的歌动人至深。他或她,都算不上是引人注意的歌手,但合唱起来却别有风韵,融汇出一种低沉又惊人的忧伤,哪怕最兴高采烈的人都会被他们离奇的歌声所吸引,不由自主地离开跺脚畅饮唱欢歌的传统桥头乐队。 在阿玛娜的帮助下,卢卡渐渐走上他多年前为自己设定的生活道路。他开始撰写自己的歌─经常是随兴所致,在桥头就写起来;也开始鼓动一些年轻的古斯勒琴师跟随他。但他仍然筹不到去本城的盘缠;而且,就算他攒够了钱,也不想把阿玛娜独自抛下,更不能两手空空就请她嫁给自己去闯天涯。就在那时候,有个说话慢条斯理、蓄着长胡须的学者出现在萨若波,他叫福克,据镇上好事者的传言,他在城乡间流浪十年,听到乡村歌谣和传说就会记下来。 “他是偷音乐的贼。”拒绝和他说话的桥头乐人们说,“如果他来找你,就让他下地狱。” 一天晚上,这位学者在小酒馆里偶遇卢卡,向他详细介绍了本城刚刚建起的音乐学校。为了获取外界的更多关注和支持,校方和政府联手,开始操作一个项目:本城外任何自治区的任何传统乐人只要同意录一首歌,就会得到一小笔报酬,任何歌曲都可以。学者还告诉卢卡,他希望由卢卡,以及他那位迷人的年轻女士代表萨若波唱一曲,哪怕女性通常不出现在传统古斯勒琴演唱中。 那年早春,卢卡才第一次见识了收音机,现在又在小酒馆里听学者说了此事,两者叠加便足以让他做起美梦。他不知道怎样去本城─他和阿玛娜─也不知道这算不算启程的充足理由。一星期后,答案不期而来,随着小妹妹的信送达卢卡的手里。她写信的借口是告知他:自己要出嫁了,未婚夫的父亲在柏林拥有一家汽车工厂。但她写信的真正目的是委婉地告诉他,母亲已经去世了,父亲吩咐她来探探口风,有什么办法能让他回戈林纳,因为他独自一人太孤单,也没个帮手。信里还提到,他已是他们家唯一幸存的儿子了,就在上一个冬天,大哥死于肺炎。二哥三哥参军后阵亡,早早地效忠皇帝去了。四哥前不久在两个镇外的小酒馆外头因为女人和人打架,也死了。没人知道五哥在哪里,但有人说他爱上了一个吉卜赛姑娘,多年前就私奔去法国了。她在信里说,父亲心力交瘁,只剩一口气了。尽管多年前和公牛的较量不尽如人意,尽管多年来都没人关心过卢卡,但现在要由他决定,是否愿意回村继承家业。找个好脾气的女人,他的小妹白纸黑字地写道,她会给你生养很多孩子。 卢卡一直拒绝承认自己的过去,现在,却突然发现自己在考虑返回戈林纳。父亲老了,被悲恸打垮了。他知道,即便回去,他和父亲之间也不会有亲人间的爱;但他也知道父亲活不长了,只要他死了,原本要在六个兄弟间分割的遗产就统统归他卢卡了。现在,他只要牺牲两年时间,就能用曾经让他痛不欲生的男人─父亲科丘─毕生的积蓄为自己打造美好的未来,更何况,在戈林纳等待老头死去的时间里,他还可以慢慢打磨自己的情歌。这种可能性如此迫切又如此逼真,真可谓是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好几天里,他几乎不和任何人说话。之后,天刚擦黑,他就爬上阿玛娜窗外的墙架,向她求婚。 “唉,我早知道你是个疯子,”她从床上坐起来,说道,“但以前没发现你是个傻子呀。” 于是,他把一切向她解释,说起他父亲,他的命运,又说到本城的音乐学校想要他们的歌,电台会在收音机里播放─他们要合唱,因为没有她,他凭自己很难追求到这一切。说完这些,他又说:“阿玛娜,我们这些年来都是好朋友啊。”他早就跪在她床前了,现在才站起来,坐在她身边的被子上。“你的父亲早晚会强迫你出嫁的,难道你愿意嫁一个陌生人,宁愿让他强占你的身子?我保证不会碰你,但会一直像现在这样爱你,直到生命终了。不会再有人像我这样,走进这间屋,向你求婚,并且保证以后信守诺言。” 这是第一次,他近乎忏悔地说出心里话,阿玛娜伸手抚摸了他的脸,其实,有些事她早就明白了。 他们开始准备结婚。阿玛娜同意闭门不出,也同意不捣乱;那两个月里,卢卡每天晚上都梳洗一新,去她家,陪哈森老爷吃吃喝喝,他俩一起抽水烟,玩音乐,直到天光渐亮。哈森老爷不用动脑子就推断出,求婚即将到来,他宁可妥协,让即将继承屠夫家业的卢卡当女婿,也不愿意守着一个顽固的处女女儿,于是,他带着极大的耐性,给卢卡尽量充裕的时间,就等着他能体面地求婚。 但凡卢卡稍微懂一点察言观色,但凡他发现哈森老爷在一个半月的时候就已默许这桩婚事,并且立刻向阿玛娜求婚,这个故事就要彻头彻尾地改写。可惜,那爷儿俩只顾着展示各自的社交风度,就当他们在哈森老爷家的阳台上撩拨琴弦、聆听彼此意见时,阿玛娜却被完全忽略了,他们把她留在孤独的闺房里,让她等。就在那漫长的等待中,她开始设想身为卢卡的妻子的未来,期待他们最终会移居本城,她想明白了,不管从哪个角度说,她这么多年来高调坚守的纯真将得到最妥善的保护。保住了。从小到大她一直在担惊受怕,怕有一个专横霸道、愚蠢痴呆的丈夫,怕新婚之夜那难免的折磨,怕单调无聊的婚后生活,怕生养小孩的可怕场面,但现在,她不用再怕了。只需一个简单的决定,所有那些可能出现的痛苦都会一笔勾销。她的未来,不存在折磨。一开始她是高兴的,但是随后她开始思忖,那是一段多么漫长的挣扎啊,假想自己置身于那些恐惧,及其引发的种种矛盾之中又是多么煎熬啊;她突然明白了,她所畏惧的挣扎并非那么可怕,自己如此固执地坚持到现在─这岂不是更可怕的挣扎吗?更何况,还有一种可能性,她从未说出口,但将来就未必了,那便是:她改主意了怎么办?忽然之间,她觉得自己的一生刚出现就落空了。 婚礼前两周,阿玛娜高烧不起。街巷里都在传闻她病得很重。人们说,她的窗帘都不能被拉开,说她紧紧揪着被单,冷汗淋淋,胡言乱语,还说她点点头都会引来剧痛。 卢卡不是家庭成员、至亲好友,甚至还不算是正式的未婚夫。他只能在集市、在桥头听人家说她是否安康,也是通过口耳相传,他才得知一个又一个大夫在哈森老爷家走马灯似的进进出出,但他的爱人还是没有康复。从哈森老爷口里,他只能听到充满希望的好消息─她很好,只是秋季咳嗽罢了,她很快就会好起来的;但在街头巷尾,他听到的消息却越来越让人绝望,草药大夫卡辛穆·阿迦已经给住在王国另一边的某个医生写了急件,据说那人是闻名遐迩的妙手神医。 镇上没有人看到妙手神医抵达;就算他走在大街上,也没人能认出他。但是大家都知道,妙手神医在阿玛娜的床前守了三天三夜,握着她的手腕,擦她额角的汗。很快,又传来确切的消息:有人瞥到过一两眼,妙手神医双手颤抖着用浸过冷水的海绵擦拭她的颈项,彻底终结了阿玛娜的处女宣言,也终结了她学究式的隐士独居、她终生的计划,以及对音乐和卢卡的挚爱。她刚有好转就偷偷溜出闺房,去见那位救了她命的神医,就像她当年溜出去和古斯勒琴师嬉闹一个样儿─只不过,现在的她流连于废弃的磨坊和谷仓,手腕和肚脐上还喷洒了香水。 得知她已康复,哪怕没有得到允许到她病床前探望,卢卡却没有一丝怀疑。他不知道,哈森老爷告诉阿玛娜他已同意让她嫁给卢卡,她却亲吻了父亲的双手,然后跳上床,用窗帘上吊。事情本可以就此了结的,但卢卡一无所知。他不知道老虎的妻子恰好出现,发现她的姐姐瘫倒在床上,沮丧地哀泣,因为她没法扯开厚重的窗帘,布条没法缠紧自己的脖子,也就没法吊死自己。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是老虎的妻子把阿玛娜的头揽在膝头,然后想出了一个妙计;也是老虎的妻子,在次日清晨把阿玛娜写满绝望的信送到神医手里。阿玛娜在第二天夜里爬下窗外的墙格时,也是老虎的妻子在一旁守护,确保没人看到她们;也是她,在阿玛娜的闺房里,在婚礼那天的清晨,将阿玛娜的告别信递给她们的母亲。 站在生命中仅剩的两个女人面前,哈森老爷破口大骂:“上帝诅咒她,这该死的婊子丢尽了我的脸!”他从未想象阿玛娜会把自己置于这种境地。就是那时候,在那里,他做出了决定,任他的妻子为此哭干了眼泪。他把又聋又哑的小女儿塞进她姐姐的婚裙里,取代了阿玛娜的位置。在此之前,他一直以为甩不掉这个包袱,要一辈子供养这个孩子呢。 于是,卢卡心满意足地举行了婚礼,幸福得近乎晕眩,幻想着他和阿玛娜在本城共度未来,根本没想到,就在他宣誓的那一瞬间,他独占父亲遗产的计划、唱尽自己歌谣的希望、本已向他敞开的自由自在的未来都已毁于一旦。 他听从司仪的指示,掀起婚纱,想要看第一眼自己的法定妻子,那一刻,他发现自己看到的是张陌生人的脸孔,他的表情愚蠢得近乎亵渎神灵,直到那时,他才发现中了哈森老爷的圈套。随后,众人向新郎敬酒时,哈森老爷只能说:“即便如此,她也是你的人了,大礼已成。她是你未婚妻的妹妹,我有权请求你收下她。现在你拒绝的话,只会让你自己丢脸。”就这样,卢卡莫名其妙娶了一个十三岁的聋哑女孩,婚宴上,她的母亲流着泪吻她的额头,她则用一双惊恐的大眼睛望着他,时不时茫然地朝他的方向微笑一下。 新婚之夜,卢卡看到她赤身裸体并惊慌失措,他脱衣服时让她扭过头去,有某种期待凝滞在他们之间。第二天,他带她上了马车,回了戈林纳。屠夫之子的童女新娘。没有欢笑,没有友情,未来也没有希望。这一路走了五天,到了第二天他才意识到,他或许听说过一两次她的名字,但根本没记住。 “他们叫你什么?”他对她说。她没有反应,他抓起她的手,摇了摇。“你的名字─你叫什么?”可她只是微笑。 家里静得可怕,好像事情还不够糟。在卢卡的印象里,这栋房子里挤满了兄弟,到处都是嘈杂的声音:奔跑的脚步声,哭泣的小孩,炉灶上总有两口滋滋作响的平底锅。眼前,卢卡的父亲已是驼背跛脚的老人,孤零零地坐在微弱的炉火前。当新娘迈进门槛,老父没有问候,只是冷眼看看,对自己仅存的儿子说:“你就不能有点出息,别找这么个穆斯林?”那时候的卢卡精疲力竭,没办法乐滋滋地告诉父亲,只要科丘一死,他就有办法弥补一切,他是想要有出息的。 遥不可及的希望又在卢卡心头茁壮起来,他顺从地开始这段过渡性的生活。就算没有阿玛娜,他也会找到办法发扬古斯勒琴曲,传播他的原创歌谣,去音乐学院。但眼下,他只有一个聋哑女孩、一个行动不便的老人、熏肉屋里无休止哀嚎的待宰的绵羊,以及他心头的忿恨,这一切对他是多么不公平啊。 最让他吃惊的是,他竟然很快就习惯了容忍自己的妻子。她有一双大眼睛,走起路来轻手轻脚,有时候他会在她身上依稀看到阿玛娜的影子,甚至还有一两次脱口而出地叫她阿玛娜。她需要教导─他不得不手把手地教她怎样让炉膛里的火不灭,带她去蓄水池,带她去村里转几次,告诉她怎样在集市购物─但他很快就发现,这姑娘一教就会,第二次就能独当一面,并且养成一套她自己的规矩。她什么活儿都能干:在熏肉屋里做帮手,帮他洗衣服,帮他父亲换下酸臭的裤子;她去井边提水,每天都会扶着老人走下门阶,让他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她没有抱怨,一声都不会吭。有时候,卢卡晚上回到家的感觉还挺愉快的,毕竟,有人笑眯眯地看着他。 等他从最初的震惊里恢复过来,就想可不可以把她和老人留在戈林纳。卢卡知道父亲把积蓄藏在护墙板下面,那么,可不可以拿一点父亲的钱,独自一人去本城,再找个人顶替阿玛娜?显然是可行的。他跟在聋哑女孩后头进村好几次,每一次都要把跟在她后头的臭小孩们轰跑,他们冲着她的背影做鬼脸、学她走路的样子、大喊从父母那儿听来的下流话,那之后,他意识到自己把她带回来是错上加错,因为乡亲们的嘴不饶人。人们在说:瞧那姑娘,他带回来的姑娘又聋又哑,他从哪儿弄到她的?莫非他有什么亏心事?乡亲们的好奇和关注都快把他逼疯了,比先前更迫切地想要远走高飞;但是,要想一走了之,他就会落入更深一重的窘境,因为他必须先想办法甩掉这个老婆。 接着有一天,他回家时发现她和科丘在阁楼里:他的老父戴着面具,好像要制造一点假面舞会的气氛,已经搬出一箱箱的战利品,卢卡上楼时刚好看到聋哑女孩盘腿坐着,一只箱子搁在膝头,而那位老父跪在她身后,一只手已经按在了她乳房上。 “她还是个孩子!”卢卡揪起科丘、摔向墙壁后,忍不住大声咆哮,“她是个孩子!孩子!” “她是个孩子!”科丘也不示弱,猥亵地咧嘴怪笑,“要是你闲着不干,我可以帮你生几个儿子。” 他明白了,不能把她留在戈林纳,因为,不管她是不是穆斯林、是不是童女新娘,科丘会强暴她的─但愿他还没有动手,因为趁卢卡不在家的时候,他完全可能强迫她─而她根本无力反抗。 于是,卢卡留了下来,他留的时间越长,美梦也越像泡影;科丘越是凌辱他,来肉铺的村民越频繁地问起他的妻子,他就越来越认定:她是牵绊他的原因。每当他想到这一点,她的沉默都让他害怕。他害怕,因为他清楚地知道,她可以看穿他脑子里的每一个念头。他觉得她是动物,像猫头鹰一样沉默、难以讨好。他是被骗婚的,而她想要什么呢?当他的人生被命运不公正地扭曲时,这个姑娘想从他这里获得什么?纵然他相信他有权利去争取自己想要的生活,他却发现自己很想跟她解释这一点,他想告诉她,沉默、结婚、科丘占她便宜─这一切都不是她的错;也不是他的错,但他很难说服自己,这让事情变得更糟。 终于,到了爆发的那天。那是个酷热的夏日,气温高得离谱,卢卡热得没处躲。她正在厨房角落里刷洗衣服,他父亲在某间空荡荡的卧室里浑身汗湿地打着呼噜。卢卡回来休息,想等最难熬的午后高温过去再回肉铺。院子里的杏子都熟透了,他摘了三个进屋来,打开收音机,在空桌子上把杏子切成片;突然,就在那时,他认出了和尚特有的鼻音唱腔,比原本的音调高了八度,尖锐地划破伴奏音,而那正是卢卡当年随手写着玩的一首歌。他顿时觉得灵魂出窍,身体仿佛不再属于自己。 那首歌是《女巫》,是他和阿玛娜一起写的,写的就是阿玛娜,缓慢的开场是专为古斯勒琴编排的,高潮部分歌颂的是放荡形骸。他还以为在做梦:宿醉一夜就会醒来,然而这不是梦,他也没有醉。旋律在歌词间游走的时候,他一直在厨房的椅子里坐着,坐着,直到歌曲放完,收音机里传出别的节目。就算没有他,他的歌也会继续游走,向音乐学院飘去了。 他抬起头,看到那个女孩站在他跟前,他的湿衬衫垂在她的肩头,好像她有了第二层皮肤。 “听啊─”他对她说,还碰了碰自己的耳朵,指指收音机,指尖在收音机桃花心木外盒上抚过。她站在那里,朝他微笑。那时他还能自持。接着,她做了一个手势,好像轻轻耸了耸肩,她弯下身,从他的小刀下面拿起一片杏子放进嘴里,转身向门外走去。还没等他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他已经跳起来,掀翻桌子撞向她,她脸朝下摔下去了,整张桌子压在她身上。她的身子倒在地板上的声响在他脑海里萦绕不去,他高高在上,踢向她的胸、她的头,踢到她的耳朵里流出了血。 第一次爆发惊到了他─那不可理喻的暴怒,自己的靴子在她身体上踢出的闷响,她一声不吭,张着嘴,闭着眼。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根本没想打她这么久,他曾指望她因害怕或疼痛而号啕哭叫。事后他才反应过来,也就是在他扶她起来的时候,他曾经很想知道她是否真的任何声响都发不出来,那份好奇心现在得到了彻底的解答;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更强烈的愤怒涌上心头─他对自己的行为怒不可遏,当他打来水,帮她擦去脸上的血迹时,又对她如此惊讶、凄凉且顺从而感到震怒。 他默默告诫自己,这种事再也不会发生了。但是,日后显然复发了。在他的体内,仿佛有扇门被撞开了,他再也关不上了。父亲下葬的那天晚上,他又爆发了。家里只有卢卡和那女孩,到处都是死一般的寂静。他想到:我死之后,这个家再无子嗣。他突然翻身压住她。他对自己说,要试试,试着去操她,可以试试。这一试就是几个月,他感受到她在自己身下,娇小而紧张,像死人一动不动,他真的做不到。他甚至无法用这种行为伤害到她。打她也没用─但那会让他觉得自己干成了什么事,起码,可以暂时中断她对他的判断。他知道她心里很明白,她很冤,但他没法不让她那么想。他既无法强迫她说出来,也无法迫使她忘掉。 最终,他一走进家门,她的眼里就只剩下了恐惧;擦地时感到他的脚步震动了木板,她的肩头只会退缩。事实就是这样,她把他看成可怕的人,那也确实是他的一个分身。这让他自己都惊诧。他经常朝她扔东西:水果、盘子、一锅开水─锅子砸到她的腰,开水浇透她的衣服,她只是大口地喘气,眼珠子惊恐地乱转。还有一次,他把她压在墙上,用前额一下下撞她的脸,直到他的眼睛被她的鲜血染模糊了。 现在,戈林纳的村民们可以编出无数理由来解释卢卡和老虎的妻子的婚姻。有人说,她是臭名远扬的赌徒的私生女,那赌徒欠了卢卡一大笔债,就用她来抵,那是卢卡在土耳其浪荡时的一桩见不得人的秘密交易。还有人说,他从伊斯坦布尔的小偷手里买下了她,那些贼在露天市场里贩卖女孩,在卢卡发现她以前,她一直安静地站在香料袋和堆成山的水果摊之间。 不管卢卡的理由是什么,村民们公认是因为卢卡的生活有隐情,所以才有那个女孩。毕竟,根据五花八门的猜测,在他离乡的十年光景里一定发生了什么:他赌钱,他嫖妓,他偏爱男人;而一个又聋又哑的人无法揭露任何真相。那些猜测可能有几分属实;或许,他有理由让自己相信:他找到了一个能把他和这个村子隔开的人─好让他自我隔绝,计划重返梦想中的生活,虽然那个梦再也无缘成真了;一个让人们不敢和他打交道的人─要么是容貌骇人,要么是有残疾;她还很容易让人们联想到上一次战争、父亲的恐惧,以及他们家两个儿子报效苏丹战死沙场的传言。聋哑不要紧,村民们觉得,反正他找到了一个决不会向他索取什么的老婆,就算他喝得烂醉也没法责怪他,更不会央求他给她钱。 但是,留着她,卢卡也因此陷入了始料未及的复杂局面。他低估了她那种疏离感的力量,村里人打心眼里对她感到好奇,现在更是无所顾忌地谈论起来了。她的神秘感原本对他有利,现在却将他的生活变成了公开的奇观。他听到人们交头接耳了,他们东拼西凑,捕风捉影,胡猜她的出身、他怎么碰到她的,他们互相追问她胳膊上的淤青是怎么回事儿,到处打听卢卡和他老婆为什么好些日子没一起露面了,为什么她还没给他生孩子……各种不靠谱的回答引出更多的问题,更多的羞辱。他们刚结婚的那年冬天,他带着她去教堂做圣诞礼拜,一群村民做完弥撒就开始窃窃私语:他把她带到教堂来是什么意思?第二年圣诞节,他没有带她去,他们又说:他把她留在家里是什么意思?可是现在的情况比那时候还要糟心。 现在,他们都在说熏肉屋的事。老虎在村子里出现后的两天里风言风语满天飞。人们在家门口嚼舌头:她和那只老虎在熏肉屋里做什么?他们都想知道:卢卡不让她和自己睡,这是什么意思? 一连好几个星期,他一直怀疑熏肉屋里少了肉,但一直不能相信最初的猜测─他根本不信她胆敢在他眼皮底下偷肉。可是后来他亲眼看到了老虎,大猫嘴里叼着一大块猪肉,他惊呆了─那个吉卜赛小东西,他在心里说,这个穆斯林婊子,竟然偷偷溜出家门,把他的肉送给了魔鬼。她让他活像个白痴。 捕猎回家后的那天晚上,他把她推出家门,捆在熏肉屋里。他对自己说,只是为了惩罚她,但当他吃好晚饭准备上床时,他明白心里还有另一个企图,他希望老虎找到她,在深夜里把她撕烂,那么,第二天早上醒来时,卢卡就能清净了。 如果你现在去戈林纳,问起卢卡失踪的事,人们给你的答案会各不相同。有一个版本出自村里的砍木工,那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到他老婆忘了把馅饼放进烤炉,竟然让他吃生的饼,他醒来后从窗口望出去,看到卢卡穿着睡袍在路上走,还有一条丝巾把他的下巴和脑袋绑在一起,那是为了不让死人的嘴巴张开,他那沾血的屠夫围裙搭在肩膀上。在这个版本里,卢卡的脸像木偶一样荡下来,但两眼放光,好像看到了一段旅程刚刚开始。砍木工站在窗帘拉开的窗前,因为惊恐和缺觉,两条腿僵硬得不听使唤,他目睹屠夫慢慢穿过雪堆,在雪地上留下死人的光脚印。 还有人会跟你讲面包师的长女的版本,她负责早起把炉子生旺,再开窗透透气,让自己凉快一点,就在那时,她看到一只老鹰站在她家花园里的雪地上,一动不动像什么古物。老鹰的肩膀上沾了黑乎乎的血迹,当它听到她打开窗户时扭动头部,用幽黄色的眼眸盯着她。她问老鹰:“兄弟,你好吗,还是不好?”老鹰回答:“不好。”说完就凭空消失了。 不管细节怎么说,乡亲们会众口一词地说,卢卡一死他们就发现了,并且归咎于老虎的妻子;但如今跟你讲这些的人在事发时多半还没出生,因此,显而易见,他们也都是道听途说的。 没人会告诉你,事发四五天后都没人起过疑心。大家都不喜欢卢卡,不去他家串门,不习惯看到他顺从地站在肉铺里,吊在脖子上的眼镜反出两片触目惊心的白光,双手搁在鲜肉上,这一切,都让大伙儿不舒坦。事实是这样的:面包师的长女去买肉,发现肉铺的窗页都垂下来,店门关着,灯也没亮,她空手而归,之后还有人吃了闭门羹,即便如此,多日之后乡亲们才觉察到:今年冬天恐怕是买不到现成的肉了。 基本上没有人认为卢卡走了,他不会为了仲冬盛宴,专门去林子里布陷阱捉兔子;也不会彻底放弃这座小村,义无反顾地走了,毕竟大雪掩埋了山路,德军刚开始入侵。事实上,大约两周后,聋哑女孩出现在村里,扬起一张明亮又精神的脸庞,笑容暗示了她生活中的某种新变化,而在此之前根本没人注意到卢卡的事,没人觉得出了什么意外。 外公早上搬完柴火,在门口把脚上的积雪跺掉的时候看到她顺着山路而下,披着卢卡的毛皮大衣。那是个晴朗无云的冬日晌午,村民们都靠在自家门廊上晒太阳。一开始,没几个人看到她,但等她走到广场时,村子里所有人都躲在门窗后偷偷看,盯着她走进布店。透过玻璃窗,他们看到她肆无忌惮地在店里逛,指中挂在墙上的土耳其绸布,店主把那匹布在柜台上展开,她的手指轻柔抚过丝滑的布面。几分钟后,外公看到她胳膊下夹着一包布料穿过广场,身后跟了一小群村妇,她们和她保持了一定距离,却克制不了好奇心,实在装不出无动于衷的模样。 谁给她起了这个名字?我说不上来─我始终没有找出这个问题的答案。卢卡消失前,她一直被称作“聋哑女孩”或“穆斯林”。但一夜之间,出于村民们都不确定的原因,卢卡已不再是影响他们如何看待这个姑娘的因素。她第一次买布,第一次用土耳其丝绸裹头遮面,并在布店对镜自赏,这是再明白不过的暗示了:卢卡不会回来了,她无须再怕他了。可是,即便如此,她还是没有变成“卢卡的寡妇”。他们给她起了新名字─“老虎的妻子”,并沿用至今。她就那么突兀地出现在村里,带着微笑,没有淤伤,让一种可能性昭然若揭:卢卡的结局一定是让人兴奋、却无可挽回的,足以让戈林纳人七十年后还在乐此不疲地揣测。 如果那年冬天的灾祸换一种顺序发生,变一种结果─比如,面包师没有在某天夜里坐在床上看到或是想象出他看到丈母娘的鬼魂站在门口,身躯在他的迷信眼光中变得扭曲;又比如,修鞋匠姨母的面饼团发酵得恰到好处,让她有了好心情─那么,关于老虎的妻子的谣言就不至于那样散播开来。人们或许会更理智、更宽容地谈论她,老虎的妻子也可能即刻被认为是“森林仙子”─对整个村子来说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她已然是拥有特殊庇护的独立个体,甚至无需村民的认可,因为她介于村民和橘红色山魔之间而被赋予了神圣的特权。然而,那个冬天如此漫长,超出了所有人的记忆,充斥了无数琐屑的烦恼、太多无谓的争执、数不清的羞耻的隐私,老虎的妻子便成为村民们所有不幸的替罪羊。 他们草率地对她品头论足,不负责任地持续八卦,而我外公呢,口袋里藏着《丛林之书》,耳听八方碎语。村里的每个角落、每户人家的门廊里都能听到她的闲话,每次他从薇拉奶奶家出门、回家的路上都能听到。他不想去偷听,但他们谈到的事实、半真半假的猜测、包括纯粹的妄想都像黑影飘荡在那些谈话中。 “今天我看到她了。”外公站在菜贩的柜台边等着腌菜用的粗盐时,伯克提奇家的寡妇这么说,她的双下巴活像一条细项链垂到脖子上。 “老虎的妻子?” “我看到她又出家门了,你猜得到,还是一个人。” “她把他赶跑了,是不是?卢卡再也不会回来了。” “把他赶跑!你好好想想吧,一个又聋又哑的小姑娘能把卢卡那样的家伙赶跑?我们村的卢卡?我看卢卡都能把羊头生吞下肚。” “那你说是咋回事?” “得了吧,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儿吗?老虎把他叼跑了。那只老虎解决了他,她现在落单了,除了老虎,没人去招惹她了。” “我不觉得这事让人惋惜哪,没那么惋惜,因为那是卢卡啊。” “这个嘛,我倒觉得挺可怜的。谁都不该遭那种毒手。” “哪种?” “啊呀,你怎么还不明白?这不明摆着嘛?她和老虎做了笔交易,不是吗?有可能是她亲手了结了卢卡,趁着夜深把他的头砍下来,把身子丢出去喂老虎。” “就那个小东西?她比小娃娃大不了多少啊!” “我跟你说,就是这么一回事。那个魔鬼给了她力量,她办到了,现在她就成了它的老婆。” 外公听归听,却是一个字都不信;警醒归警醒,却又好奇,他觉察到那种谈话中隐含了某种超出他想象力的、下流的预示。当然,他明白老虎和谢尔汗有部分重叠,如果谢尔汗是个屠夫,这只老虎的身体里也会有屠夫的影子。况且,他从一开始就对谢尔汗抱有同情心,这只老虎─既不瘸腿也没有复仇心─也没有下山进村吃人或牲畜。他在熏肉屋里撞见的东西是庞大的、缓慢的、气息热乎乎的,但在他看来,那是一个仁慈的造物,他和老虎的妻子分享的是村民们不曾感应到的领悟。他觉得,正因为他们不知道老虎是如此实在、孤独而特别,他就不该信他们的话─他们说老虎的妻子要为卢卡的死负责,还把老虎称作“魔鬼”;她去布店的几星期后,他们又说她的身体变样了。外公在店里、广场上听说,老虎的妻子身形变大了,更吓人了,因为她得到了力量或因愤怒而膨胀起来,他们甚至做出了裁决:不是她的灵魂在胀大,只是她的肚子,肚子大起来了,于是,他们都明白了。 “你不会觉得那是意外吧?”美丽的斯韦特兰娜在井边问姐妹们,“那个姑娘,她知道要出什么事儿。可是卢卡呀,他就没机灵过。不过呢,你要是在什么鬼地方娶了个穆斯林,你就免不了这种下场。那个姑娘跟吉卜赛人一样。有可能把他吊在他自家的肉钩子上,就那么晾在那儿等老虎来吃。” “那怎么可能啊。” “咳,不管你信不信。我就这么跟你说吧,不管卢卡出了什么事,肯定不是意外。至于那个娃儿─也不是意外。” “没有娃娃。她那是吃出来的─卢卡这些年从没让她吃饱过,现在她算是放开肚子吃了。” “你没看到她吗?你没看到她进村时走得那么慢,身前的袍子越来越鼓吗?那姑娘挺了个大肚子,你瞎了眼啦!” “哪儿来的大肚子。” “啊呀,就是有嘛─我还要告诉你,那个大肚子里的娃儿不是卢卡的。” 外公从头到尾都不相信乡亲们的论断,也就是说,那是老虎的宝宝。在外公看来,宝宝是次要的。他无需像我那样去推断─可能是卢卡喝醉后造的孽,或是村里某个男人强暴她的结果,或是在老虎来到戈林纳之前就怀上了。 不管怎样,谁也无法否认老虎的妻子在变化。不管谁导致了这种变化,不管人家说什么,外公意识到:唯一的见证者只可能是老虎。她眼中的老虎,正如老虎眼中的她:不带偏见、恐惧和愚蠢的行为,不知怎的,这两个生物不用出声就能彼此理解。那晚在熏肉屋,外公无意窥见了那种默契,现在的他更想加入其中。从最单纯的层面说,他这种渴望只是关乎老虎。在这个备受漫长严冬折磨的小山村里,他只是个小男孩,太想、太想、太想亲眼见见老虎。但也没那么简单。坐在薇拉奶奶家的壁炉前,我的外公在炉灰里勾勒老虎的形象,翻来覆去地考虑所见所知的一切:为什么?谁都没有亲眼看到,却一致公认卢卡死了?老虎是魔鬼?那女孩怀上了老虎的宝宝?他想不通,为什么没人想要去了解更多─至少可以像他一样,知道那只老虎不想伤害任何人,那间屋里发生的事和卢卡、和村里人、和那个宝宝都完全没关系:那天黄昏数小时的寂静中,老虎悄无声息地漫游下山,也带来了酸腐凝重的气味;雪花落满它的背脊和耳后,之后的几个小时里,它在炉火边享受舒适和温暖─女孩靠在它身上,梳理老虎毛皮上黏着的刺果和树脂,那只大猫摊手摊脚地趴着,打着轻呼噜,红色的舌头一下一下把冰凉的爪子舔暖。 外公知道这些,却希望亲眼见到。既然卢卡已不在了,他也不用继续躲得远远的。有一天,他看到老虎的妻子从杂货店出来,走在回家的路上,捧着沉甸甸的一堆果酱罐头和干果,他发现自己敢朝她笑了,还用一种讨人喜欢的方法拍了拍自己的肚皮,那应该是一种默契。他不敢确定自己在赞赏她挑对了果酱,还是向她表示他不介意宝宝的事。她远远看到他就笑了,一边笑一边穿过广场,当他停下脚步想和她招呼时─他大概是几个星期以来第一个试图这么做的人─她把四罐果酱摞在他的胳膊肘里,两人慢慢地继续走,走过草场,走过敞开在寒风中的大门,走过空无一人的熏肉屋。 在教堂里做蜡烛的妇人们凑在一起嚼舌头:“她有那么个娃儿,还有老虎当丈夫,她的麻烦大啦。我跟你说啊,想到这事我就直哆嗦。他们应该把她赶出去。再往后,她就得拿我们的孩子去喂老虎了。” “她不会对谁作恶的吧。” “作恶!你去问可怜的卢卡她会不会作恶!他会告诉你她有多大能耐─只要他还有口气!” “好吧,如果她能开口说话,我肯定在卢卡的事情上她会有话说。圣母啊,如果真是她杀了他,我倒高兴她成功了。他打断了她多少根骨头啊。我倒希望她拿他去喂老虎了,可口的美味呀,一口一口来。先吃脚。” “这是我听来的。我听说她把他分尸了,就在他自家的熏肉屋里,然后,老虎要吃晚饭了,她就把她男人一块块喂给它,好像在请客吃饭。” “真好。” “好什么呀,你怎么听不明白呢,她为什么那么做?她不是为自己。那是为了保护她的宝宝,对不对?” “你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她怀的是老虎的小崽。想象一下吧,等那孩子出生会是什么场面─卢卡要是还活着,瞧见他老婆生出虎崽,他一准儿杀死她,是不是?搞不好比杀死还惨。” “比杀死还惨?你这又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他会像狼那样。” “怎么又像狼了?” “你不知道吗?狼会杀死别的狼的崽儿,有时候,狼甚至把怀着狼崽的母狼也咬死。你怎么什么都不懂啊?” “我还真不知道这事。” “好吧,她就是因为这个才杀死他的,对不?等孩子生下来,他就不会像匹疯狼一样杀死她和魔鬼的孩子。” “这么一说,我有点明白了。她把他弄死,是为了给老虎腾出地方啊。就算是这样,卢卡还是活该,他就该被千刀万剐。你觉得那个孩子会长什么样儿?” “我不知道,但我肯定我不想知道。我希望他们把她赶跑。我这一辈子还没见过魔鬼呢─都活了五十年啦,从没见过。我可不想现在打破这个惯例。我只希望她起码懂点规矩,别让那孩子跑出家门,也别把它带出来,省得被我们的孩子看到。” “有件事我想说,那就是:我可不是薇拉。我决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围着魔鬼小崽子乱转。” 他从屠夫家回来那次,薇拉奶奶就知道了。她一直站在门廊里守望,等待他,看着他在暮色中归来,他穿过田野时也望见了她,不由得垂下脑袋,等着被奶奶责骂;那是第一次。可出乎他意料的是,她什么也没说,只是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再把他推进家门。听到村妇们的风言风语后,她亲自装了一篮子食物,里面有馅饼、酱菜和果酱,还有几件衣服和一束迷迭香。当天下午,她就让外公把篮子送给老虎的妻子,当着全村人的面,她在门廊里大声唤他快点去。外公把篮子挎在腰边,朝路过的乡亲露出亲切的笑容,在雪地里踏出了一条路。走过大半田野时,他听到薇拉奶奶喊了一嗓子:“看什么看?你们这群笨蛋!” 那一整个月,外公负责把食物和毯子捎给老虎的妻子。严冬继续盘踞在戈林纳山谷,静默而无情,就这样霸占整个世界时,外公会给她带去水和柴火,还量好了她的头围,因为薇拉奶奶要给她织一顶帽子─老太太故意在村民面前操持这项工作,她挑衅似的坐在门廊里织,好让全村人都看到她,为此,她不得不披盖六七层厚毯子,双手冻得发紫。她决不会走过整片牧草场去探望老虎的妻子,但时不时地让外公拿上织到一半的帽子─带着一团黑黄色的毛线─他像捧着鸟巢一样小心翼翼,跑过对街,跳上门口的台阶,把织针撇到一边去,把老虎的妻子那闪亮的头发塞到帽檐下,再望向街对面,等待坐在自家门廊里的薇拉奶奶点头称许。 因为大人们不允许外公在天黑后逗留在那个女孩家,所以也看不到老虎的踪影。但他没有放弃希望。差不多每天下午,他会在女孩家壁炉前的地板上铺好毯子,帮她坐下来,然后拿出自己的《丛林之书》。他花了好几天才断定她不晓得怎样读书;一开始,他把书摊放在自己膝头,坐在她身旁,相信两个人是在静默中共同阅读;但他很快发现,她会不耐烦地翻到插画页,他才明白她看不懂文字。于是,他开始画画,以炉灰为纸,为她画出莫格利和谢尔汗的故事,虽然画得很简陋很失真:老虎,黑豹,熊。他画出母狼,吮乳的狼仔,然后画豺─塔巴克─不妨这么说,他要先假想出塔巴克,因为作者吉卜林根本没有画到他。外公笔下的塔巴克像松鼠,长着大耳朵的奇怪的松鼠,机警地盘桓在兽穴的洞口,等待捕获谢尔汗。他画出狼群和会议岩,在层层灰画里指给她看,大熊巴卢怎样把“丛林法律”传授给了人娃娃[1]。他还画了一只青蛙,用来解释莫格利名字的由来,那只蛙看起来笨笨的,却很亲切。 故事的开头和结尾,他总是用谢尔汗的画像来表示,哪怕他下笔乏力,把老虎画成塌鼻子的大猫,身上的斑纹好像伤疤,却总能逗她笑,老虎的妻子时常伸出手,纠正或美化他的画,外公就会觉得他离老虎更近了。 外公坐在药铺门口的长椅里,等着拿薇拉奶奶的护手药膏。两个妇人─他不知道她们是谁家的媳妇─站在柜台旁,一边看着药师抓草药,一边说道:“牧师说魔鬼的孩子要是降临在这个村,咱们全都完蛋了。” “要是魔鬼已经在这儿了,多个孩子也没多大区别啊。” “你说什么?” “那只老虎。我看到它在月光下穿过牧场,和马一样大。老虎的脑袋上,有一双狂野的眼睛。我跟你说,那是人的眼睛。吓得我当场坐地上了。” “你那么晚在外面瞎晃什么?” “那无关紧要。要紧的是,老虎大老远走到卢卡的家门前,然后它站起来,抖掉外面的虎皮,把那皮留在台阶上,进屋去看它的大肚子老婆。” “想象一下啊。” “不用想。我都看见了。” “你当然是看到了。可我呢,我还在惦记那个娃儿。” 这时,外公说:“我认为她很可爱。” 两个妇人转身看着他。她们的脸都冻得红彤彤的,嘴唇皮都皴了,外公在长椅上挪了挪身子,又说:“那个女孩。我认为她很可爱。” 忙于捣杵的药师头也没抬地说:“没什么比怀孕的女人更可爱的了。” 两个妇人静默地站了片刻,脸孔慢慢红到了耳根,并转身用背对着外公。她们一言不发地付了草药钱,慢吞吞地戴好手套,她们走出店门后,药铺里好像突然变得空荡荡的,那是外公始料未及的一种失望。柜台上,笼子里的朱鹭单腿站立着在睡觉,脑袋埋在血红色的羽毛下。 药师从店铺后面的货架上取下香膏罐,拧开瓶瓶罐罐的盖子,在一只碗里将白色乳膏搅匀。他轻轻地说:“每个人都害怕谢尔汗。” “可是我没看到谢尔汗在我们村里─你呢?”外公说。药师瞥了他一眼,继续用那只有点扭曲的木勺搅动白色乳膏。外公又问:“你害怕吗?” “我害怕的不是谢尔汗。”药师说。 外公带着一篮子给老虎的妻子的面包走过广场时,听到有人说:“瞧他,又来了。” “谁?” “那个小男孩─薇拉的孙子。他又提着篮子去看那可恨的丫头了。瞧他吓成那样─浑身都在抖。让小孩去魔鬼家是不对的。” “我不明白的是─我们的药师怎么可以光坐在那里,眼看着那孩子来了又去、去了又来却一声不吭?他从不说,看看你,老太婆,别送你家小孩去魔鬼的家。” “他不懂,药师不是在这儿土生土长的。他不知道该怎么说。” “可那毕竟是他的地盘啊。他有资格发话。要是他不说,还有谁?” “我跟你说啊,等那孩子被吃了,我会有话说的,要说得一清二楚。” “我觉得你在瞎操心。那个女孩不会伤害他的。” “大概我和薇拉做事的方式不一样吧。你知道吗,这已经是这星期她送过去的第三篮了。她到底送了些什么呢?” “上帝保佑!当然是圣水啦。” “那为什么她要用篮子?” “也许她觉得抱歉吧。” “为什么抱歉?谁会对怀了魔鬼崽子的女孩感到抱歉?” “我不知道。薇拉是个接生婆。我估计她觉得自己必须帮忙,总不见得让那个女孩独自生养。她是在送吃的。小男孩摔过一两次跤,把东西放回篮子里的时候,我看到里面总是面包,还有汤。” “想想哪,给那个女孩吃的,我们却都没肉吃。没肉吃的时候她倒在喂养老虎的老婆。那丫头肯定把吃的都攒下来孝敬老虎了。” 外公把猴民和白海豹柯蒂克的故事讲给老虎的妻子听,可是,每当他快讲到谢尔汗故事的结局时,都很难鼓起勇气把真正的结尾告诉她。他发现自己总是峡谷深处,和拉玛率领的水牛群在一起,在莫格利的指挥下大力跺脚,在炉灰里留下一团模糊的印记,但无论如何就是无法揭示莫格利取了老虎的性命。他的手总是不听使唤,画不出谢尔汗的虎皮被揉成一团、搭在会议岩上,像一块没用的帆布一样死气沉沉。所以,他每天变着法儿画出不一样的结局。有时候,拉玛跺着跺着就放弃了,要不然就是水牛群大战谢尔汗;他会放任自己的手指在尘埃般的形象中随意刻划,掀起粉尘状的云团,制造混沌,直到他想出办法,让谢尔汗杀出一条活路,离开混战。有时候,拉玛的水牛群根本无需出场,因为莫格利用火把吓退了瘸腿的老虎,或是狼群伏击,赶跑了老虎。双方也经常陷入僵局,他们会下山,一起来到停战泉,黑豹巴希拉会对这种虚伪的短暂和平产生猜疑。 谁也不知道老虎的妻子是否真的明白外公讲的故事,是否明白那是他对她表达谦恭的方式。但也不难想到,她肯定猜得到,他屡次篡改故事的结局是为了掩藏某种悲剧的意味,他不想让她知道。也许,她对老虎的感激恰好匹配新生的谢意─这次是因为有人伸出援手来帮她,因为人间有关怀,因为这个仿佛从画里走出来的男孩坚持在炉灰里讲故事。不管真正的原因是什么,“大熊达里萨”到达前的几天,她给了外公一只小纸袋,比腰袋大不了多少,袋口用绳子扎紧了。他回到自己家,等到漆黑的夜里才打开它,手指探进去,什么也没摸到,再探深一点,终于出现短小而粗犷、略微扎手的毛发,指尖仿佛突然触到了遥远的熏肉屋之夜的活生生的气息。 【注释】 [1] 人娃娃,即莫格利。这里提到的情节是:莫格利刚到森林时,狼群决定收养他,遭到谢尔汗的反对,森林里的野兽便在会议岩上讨论怎样处置莫格利;最终,狼群接收了他,因为他没有毛皮,像青蛙,所以给他起名莫格利。 8 心 从兹德拉夫克夫回来的路上,我在寇拉克停了停,赶在加油站便利店收银员关门之前冲到柜台给孩子们买了糖果。我没剩多少当地纸币了,和她磨蹭了二十多分钟,最后她总算同意收我们国家的钱,明早再去兑换现钞,但我为此要多付一倍钱,算是对她个人的补助。她帮我把两箱本地产巧克力搬上车,然后开着她那辆仓式后车门老爷车拐上土路一溜烟儿地走了。 加油站里弃用的油泵边有一部投币电话,我用最后四个硬币给外婆打了电话。那只蓝色塑料袋就在我的双肩包里,仍是对折着。先前,停尸房里带来的冷气让我震惊,离开兹德拉夫克夫之后我就没再碰过它。 外婆为了葬礼的事忙了一整天,她问我是否准备赶回家时,我对她说起兹德拉夫克夫,说我去了老兵村里的小诊所,还说那里的人如何热情接待、如何体贴宽慰我。她一言不发地听我说,我这才意识到她不能理解这一程的状况,就像我当时无法立刻接受外公的死讯,听入耳的不过是有杂音的电话线路里一番支离破碎的言词。开车的话,很快就能到达兹德拉夫克夫,这个事实多少让她安慰了些,似乎应验了他是来看我的那套说辞。她可以容忍一次误解,但无法接受弥天大谎。驾车离开半岛的路上,我一直在想不死人,想到外公可能听说有男孩触雷。在那个村里,死者早逝,留下孤独无依的老兵苟延残喘。这些,我压根儿没跟她提起。 “他们是不是很失望?”她说,“他们还以为没人会过去取遗物吧?”她设想了一幕卑劣的场景:我到医院追讨,却发现外公的遗物被各种员工瓜分一空,他的帽子在守门人助手的头上,他的表扣在某个前台接待员的手腕上。 “他们那儿挺忙的,”我说,“他们道歉了,说是搞混了。”我没心思把那地方的真相告诉她,也没说我们实在很幸运,因为他们竟然找到了我们,外公也没有被随便埋在诊所面朝大海的后山坡。“你想知道袋子里都有什么吗?” 外婆沉默了很久。电话里有咔嗒咔嗒的噪声。终于,她说:“你打开了?” “还没有。” “别打开,”她对我说,“你敢!你怎么会有那种念头?”她又讲起四十天的规矩、打断灵魂的归途是何等不明智。那只袋子就意味着福气,不可触碰的福,她问我怎么会想要打开它?到最后,她几乎在冲我喊叫:“我还有多少余地为他祈福,纳塔利娅?我根本不知道他病了又怎么去应对?可你明明知道却不说?” 电话蜂鸣两声后断线了。传呼机几乎立刻响起来,我开车回布莱加维纳的一路上都响个不停,但我没钱回电了,天色也渐渐暗下来。我的外婆,她总算是放弃了。我把四扇车窗都摇下来,让穿堂风保持我的清醒。 等我回到修道院时,大门都关了。在路上就能看到西斜的日头映照在天窗上,但花园里空无一人。木板道两边的商店都黑黢黢的,都关了门窗,插着明信片的立柜、潜泳装备都塞在铁闸门后面。几百码开外就是运河弯道,布莱加维纳镇上的居民和游客挤在一起抽烟、靠在车边、慢悠悠地走在桉树林和葡萄园栏之间,个个都有晒黑的肤色,气氛欢快而热烈。我把车停靠在路边,背上背包,走上上坡路,蓝袋子还在包里放着。海面上泛着一股凝滞的热气,并好像蔓延到了陆地,将万物都静止了,包括葡萄园。我从大门口就能看到那些掘地人,和早上相比,他们在葡萄园里的身影更鲜明了。一看那双招风耳就知道迪雷在,像个稻草人一样,弯着腰,撅着屁股。早上那个虎背熊腰的壮汉也在,喝着一罐可乐,脖子被晒得黑红。那几个小男孩靠着葡萄树间一辆堆满土的独轮手推车坐在地上。看不到那个少妇,也不见小女孩。 安通神父在葡萄园门口望到了我,一言不发地来给我开门。我向他道歉,借口交通不畅、还要买糖果,但我肯定他知道我在撒谎。披着长袍的他出了很多汗,眼镜片模模糊糊的,头发打着卷黏在流汗的颈项间。 站在山坡上,我看到夕阳不疾不徐地下沉,在海面上投下蜿蜒的光影,离岛的渡轮在归航中,巴尔巴·伊万家的后院沉在阴影里。人们挨着葡萄园栏杆排开,一路延伸到屋后的野草丛。纳达站在楼下的露台上,和六七个女人一起抽着烟,穿着黑裙的寡妇们像驼背的鸟群,还有几个中年主妇刚从沙滩上回来,还披着鱼跃图案的大毛巾。纳达在橄榄树下的长桌上摆出食物,每隔几分钟就给聚在栏杆边的乡亲们端去一盘。 佐拉站在掘地人后面,靠着一只点起火的油桶,正皱着眉头低头看黏在鞋底的什么东西。她抬头的时候发现了我,便深深看了我一眼,那种眼神以前是专为铁手套和大学档案管理员预备的。她备好了消毒剂和几升水,对即将发生的事多少有些了解,打算先发制人,将可能出现的医务状况扼杀在摇篮中,换取他们对我们的信任。她不需要我的帮助。 葡萄园里,迪雷俯身在看什么东西,拿着一块湿布慢慢地从这头擦到那头,显然在克制自己不要太用力。那像是只手提箱,或是老式的旅行箱,皮革已开裂,提手磨成了灰色。我明白了,就是因为这个,迪雷才十分确信找得到尸体,才能忽略野狗或洪水的干扰。他早已为表亲做好了保全措施,把他塞进了一只箱子,并非如我所想的那样,被埋在浅浅草就的土坟里。迪雷在慢慢地擦拭箱子的立面,非常小心,箱子重见天日,从他的表情即可知,压在他心头的石头也终于卸下了。十二年了,因为他没能搬回遗体,不慎将至亲抛在异乡,他的忠诚遭到质疑,他一直要为自己辩护,但无论他说什么理由,他们肯定会猜忌─他是不是无情抛弃了垂死的表亲?他是不是杀了他并随意抛尸?还有那种怪病,当他的妻儿一个接一个病倒后,他怎么会直接联想到了这具死尸?当他四处求医不得,乃至寻到村里那个干瘪的老巫婆时,他肯定自咎难当,主动暗示这条线索,直到老太太终于领悟要讲一些他想听到的话,明确指出他鲁莽而不负责任地处置了尸体,正式宣判他罪责难逃。 晚上的仪式从祷告开始。他们在一张荧光绿的便笺纸上潦草抄写的祷文肯定不太好认;迪雷大声念读,一字一句读得相当慢,不仅是圣父圣子的名字,甚至有些祷词都让他看不懂,他只得去问另外几个掘地人。他们徒劳地破解手写纲领时,我在幻想差遣他们过来的老太婆,住在迪雷他们村里最偏僻的地方,孤身一人在又冷又小的屋子里,像只蟾蜍,眼生白翳,四肢柔软,把每一分气力都用在这份祷文上,虽然熟稔在心,她却从没把它写下来。她本想用文字激发掘地人恸哭落泪,但他们如此犹疑,反而显得那种努力不够全心全意。那老妇佝偻着,围着披肩,一心想让这个仪式充满神圣感,她刻意择选那些长音词汇,制造余音缭绕的空灵音效,本该随着朗朗诵读声飘荡到葡萄园栏杆边围观者的耳里。可惜,掘地人磕磕巴巴的高声喊叫只能让那些人齐声起哄:“洗净骸骨,带回尸身,把心留下。”一开始只是几个醉醺醺的男人在喊,可没过多久,上上下下的围观者们都喊起来了。 壮汉毫无畏惧地从火边转过身,对那些人喊了一嗓子:“操你妈的!” “别操来操去的。”迪雷对他说,转眼就找不到刚才读到哪一句了,“那不关我们的事。”又转身对安通神父说:“我要从头重念吗?” “我真的不知道。”神父回答。 安通神父带了线香,在迪雷诵读的时候,他只能在旅行箱上方无助地来回摆动香炉,身边的掘地人们咳嗽的咳嗽,画十字的画十字。 白昼的暑气,连同清晨在葡萄园的经历一起让我眩晕。我感到自己好像等待这具尸体出土已有多年,尽管我当天清晨才第一次听说此事。兹德拉夫克夫一行已然改变了一切,不知如何解释,我不再清楚自己在等待什么。我的背包搁在膝头,外公的遗物在对折的塑料袋里。我想知道,没有了他,它们看起来还是原样吗?他的表,他的钱包,他的帽子,因为他的缺席,你可能在跳蚤市场或任何人家的阁楼里发现它们。 打开旅行箱时要进行施洗仪式,用的是掘地人的草药瓶里藏着的圣水。由安通神父洒圣水,再由迪雷拉开拉链─不出意料,在地下埋了十几年后,拉链已经错位,卡住了。最后,他们一致同意用刀割开,有人跑去拿刀,纳达在露台上递给他一把餐刀。该从哪里下刀呢,掘地人好好思量了一番。迪雷举刀时,别人都屏住呼吸,然后,刀切进了皮革。仅仅一条裂缝,腐臭味几乎立刻扑面而来。尸体在呻吟。那种声音,好像压弦,在火堆和栏杆间紧张地延伸。我身后有人喊了一声上帝。无数手臂开始动作,沿着栏杆上下山坡的人们都开始画十字。 佐拉一直站在近旁观看,此刻,她的整个身体就像钢琴弦一样紧绷着。后来我才知道,在仪式开始前,她曾问过迪雷,他真的指望在箱子里找到一颗心脏吗,他的回答是:“你以为我是谁,白痴吗?”佐拉没有回答,这简直太稀罕了。现在,旅行箱里传出的呻吟声瞬间就让整个村子里的人陷入突发性的集体祈祷,她就再也忍不住了。“那只是压力减轻发出的声音。”她说得很响亮,也没有针对哪个人。 但掘地人都没有被唬住。念经声和祈祷声越来越响。安通神父拒绝触碰那只草药瓶,表明他不想用那圣水,而是继续耐心地在箱子上摇摆线香,香炉映照出渐沉的落日。佐拉等待下一个时机声张她的观点,但分分秒秒过去,并没有出现新的时机。她绕过葡萄园,朝我走来,攀上矮坡,在外套上蹭了蹭沾了泥土的手,然后站在我前方。我朝山石边挤了挤,给她腾出地方。 “我有一条口信给你。”她说。她把自己的外套递给我,再脱掉套衫。她把套衫叠起来垫在石头上,紧挨着我坐下来,拿回她的外套搭在膝盖上。“你外婆说:你要是打开那只袋子,连家都不用回了。”佐拉说的时候没有朝我看。她的脖子上有汗珠,刚才她离火堆太近了。“她特别强调了这一点。” 两个月前,佐拉开始用一种新牌子的香水,我到现在都没习惯那种味道,但是现在她坐在我身边,头发里有烟味,皮肤里透出这一整天的气息:酒精、肥皂和香烟的气息,还有她妈妈洗她的外套时用的洗衣粉的味道,金属耳钉浸了汗水的味道,这好像让她完全变回了我熟悉的那个佐拉。我以为她一定有话要说,但那些话默默消失在我们之间,我也不再记得曾经预备好的答案。 迪雷用草药瓶里的水沾湿了一块干净的抹布,正在把他的表亲搬出箱子,一块骨头一块骨头地搬,用布轻轻擦拭泛黄了的长长腿骨,再轻轻放在铺在地上的干净床单布上。别的掘地人聚拢在他身后,抽着烟,背对着栏杆。他们已经不去管什么仪式了,窃窃地交谈着,轻轻比画着,这或许仍是遵照村里老巫婆的指示,也可能归功于围观者们一连串的反应─他们猜想这个仪式最精彩的部分转瞬即逝,也就没多大兴趣继续旁观了。 “你会怎么办?”我问。 “看情况,”佐拉说,“你外公会怎么说?” “他会让我顺着外婆,不打开那只袋子,”想了一会儿,我说,“他还会让你作证。” “我们星期六之前绝对回不去。”佐拉告诉我,“你明明知道的。”她拉起我的手,搁在膝盖上,但是什么也没说。 那块湿布在他们的手里传递着,挤出的水淋在骨头上、有裂缝的头颅上,再流进空洞的眼窝、歪斜的齿缝。脊骨慢慢地在床单上拼接成形,一块块脊椎好像玩具。那么多双手探入箱子,很难说清谁在移动什么,但有人一丝不苟、有条不紊地在床单上把骨头分类放好,关节在这边,手指在那边,哪怕整个尸骨最终将包在床单里、一股脑儿地被带走。接着,他们开始用一把砍肉刀切断腿骨,那样,死者就不能继续行走,把病恙灾祸带给生者。然后,迪雷把那块湿布卷起来,紧紧裹住他的拳头,并称之为心脏;我顿时觉得自己好傻─竟然没想到可以用比喻化的心,还竟然怀疑那个老巫婆,不管她住在哪里。 迪雷再一次把布浸湿,在刚刚经过洗礼的心上─也就是他自己紧握成团的结实拳头─泼了三次水,这期间全体沉寂。壮汉取出一只小铜壶,迪雷把湿布放低,小心地放进壶里,再淋上油,点起火,小铜壶立在地上良久,凑在上方的这家人也看了良久,而我们等待仪式结束的时候,我只能去想不死人和他的咖啡杯。 他们往铜壶里倒了水,壶嘴里冒出烟来,他们再把它搁在油桶里的煤块上,迪雷用剩下的圣水给油桶里的火和骨头做了洗礼,最后将空瓶子扔到一旁。栏杆边那些看好戏的乡亲们渐作鸟兽散,期待太高就难免败兴。几个男孩在葡萄园栏杆边踢起了足球。 随后,那壶水沸腾了,迪雷把火桶上的铜壶提下来,让那些人默默地传递铜壶,没有人有任何表情,就像一群冷静稳重的饮酒者,尽量不晃洒了那壶骨灰水。有些人提壶时还摘下了帽子;还有些人却连香烟都懒得去掐。安通神父捧着他的香炉走到我们旁边,看着铜壶缓慢传递的仪式,看着那些人分饮了那份心。 “那个小姑娘呢?”我问他。 “在屋里,”安通神父说,“睡着呢。下午他们把她带来的时候她发着高烧,我母亲威胁说,要是他们再把她带出来,她就要去报警。” 天色黑下来了。太阳沉没在半岛的海平面下,西边的天空也仿佛慢慢被海水浸没。我们观望的那会儿,葬礼仪式上的一个男孩戴上帽子,从我们身边匆忙走过。佐拉伸出手,想给他饮用水和消毒剂,但他推开她,径直走过葡萄园的大门。他的行动仿佛宣告了仪式的终结,紧密聚在旅行箱周围的神秘人群终于散开了。有个男人抹了抹嘴,冲着什么东西大笑起来。 “现在怎样?”佐拉说。 “现在开始守灵。”安通神父告诉她。 “那孩子跑哪儿去了?”她问。 “去叫某个家族外的人把骨灰埋在山上。” “为什么他自己不去埋?” “家族成员,”安通神父说,“他不可以。” “那你呢?” “这个嘛,我不愿意。”他从眼镜片的上缘看我们,那模样就像只巨大的蜻蜓。“遗体出土后,他得费一番功夫才找到什么人去十字路口。” “十字路口?” “因为我们的魔罗,”安通神父笑着说,“会来领走死者的灵魂。” 还没等我充分领会他的意思,我就说道:“我愿意去。” “别傻了。”佐拉说着,看了我一眼。安通神父在咬手指甲,不管我俩讨论出什么结果来。 我说道:“告诉迪雷和他的家人,我愿意代表他们去十字路口,只要他们答应明天一早就把母亲和孩子们送到诊所来。” 9 大熊 戈林纳的村民不太情愿多谈老虎及其妻子,但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把这个故事的一段插曲讲给你听,关于一个半路杀出的次要人物。 只要你提到大熊达里萨的名字,戈林纳人都会从一段子虚乌有的传奇说起:达里萨是一群熊养大的孩子─要不然就是他只吃熊肉。在某些版本里,他用了二十年追捕一头黑熊,它躲开了无数精良猎手的追杀,就连曾猎杀克罗万克地区传说中的恶狼的伟大猎人武克·西维奇也痛失良机。最后,笃信这个版本的人们坚称,黑熊被达里萨追得走投无路,精疲力竭,终于有一夜主动走进他的帐篷,躺倒,死在他面前,达里萨对着在雪地里奄奄一息的黑熊说了很多话,一直聊到天光放亮的那个瞬间,它的灵魂转入他的体内。我个人最青睐的版本是这样说的:达里萨身为猎人的显赫战绩其实源于他的变身奇技,他真的可以变形为熊,他的猎杀不是身为人类的猎杀,不用枪不用毒饵不用短刀,而是用牙齿和利爪生生撕扯猎物的血肉,熊牙封喉,凄厉的声音堪比山崩地裂。 且不管有多少种离奇说法,有一点是真的:达里萨是老王国里最伟大的猎熊人。至少,这是铁打的事实。在老虎的妻子事件发生之前,有过一些达里萨的照片:他有浅色瞳仁,面如坚石,站在一堆熊皮上,身边总少不了一些细麻杆身材的贵族成员,他们笑得那么欢乐,不过是要掩饰猎捕后的腿软手抖。在这些照片里,达里萨显得很敦厚,不苟言笑,不比一堆黑煤更有魅力,很难理解他竟能引起戈林纳乡民矢志不渝的关注。这些照片里的熊也仿佛诉说了另一种实情─那么多熊被打死了─那时候,没人会多看它们一眼,更别说看出熊皮背后的真相了。 达里萨一年来一次戈林纳,总是在圣诞大餐的时节,尽享村民的盛情款待,之后是更寒苦的严冬,正好让他来卖兽皮。他的出现在意料之中,却又总是很突然:人们从没见到他进村,一觉醒来就高高兴兴地发现他已经在村里了,他的马拴好了,牛从车里放出来了,各色货品散放在褪了色的蓝地毯上。达里萨个头不高,留着胡子,要是不经意走过他身边,搞不好会当他是乞丐;他很低调,也愿意纵容孩子们那些变态的好奇心,所以,他好像带来了一个更狂野、更值得钦佩的大世界。他带来新闻和温暖,偶尔还有传奇故事,人们都爱听些野外风光和动物的趣闻,所以,戈林纳人把他的到来等同于好运和四季流转。 在那个特别的冬天之前,外公一直热切期待大熊达里萨一年一度的光临,就和村里其他人一样;但是这次不同,老虎和老虎的妻子占据了外公的心,他完全忘了达里萨会来。然而村里人都记得;在他们的集体意识里,达里萨的到来是雷打不动的,而且越来越迫近,所以他们宁可避而不谈,生怕张扬他们的信念反而会阻止他到来。所以,一月底的一天早上,他们陆续走出家门、看到他风尘仆仆地出现在村子里,好像承诺再次被应允,他们的心情立刻高涨起来。 要是以前,外公肯定冲在最前头,在褪色的蓝地毯边走来走去,盯着咧开大嘴的熊头、眼镜、宝石和所有七零八碎的宝贝看;但那一年,他透过玻璃窗看到达里萨时,恍然惊觉即将发生什么事,并为此恐慌。广场另一头,老虎的妻子大概也在眺望达里萨,但她不理解村里为什么会如此喧闹。她绝对猜不到牧师张开双臂迎向达里萨并不只是为了打招呼,他会说:“感谢上帝让你安全到达此地─你必须帮我们铲除那个穿火红睡袍的大魔鬼。”但外公猜到了。 外公一直在祈等奇迹出现,但也预料到了灾祸。他九岁,自从在熏肉屋和老虎擦肩而过,他已经知道自己和老虎、和老虎的妻子联手出现在一场必输的战局里。他不理解反对他们的人;他也不想去懂。薇拉奶奶的援助出乎意料,在他眼里不啻为一星希望的火苗,但他不知道希望指向何方。现在,猎人到来,外公立刻意识到局面对老虎极其不利。一直以来,大熊达里萨意味着某种值得钦佩、无可动摇的意象,但此刻,他已然成了叛徒,谋杀犯,老虎杀手,他将瞄准神圣之物,挥舞长刀,布下天罗地网,置其于死地,外公毫不怀疑,假以时日,达里萨必将得逞。 大熊达里萨和大多数猎人不一样,他的生活不是为了死亡的瞬间,而是意在其后。他欣然接受人们封授的头衔,为的是挣来与之匹配的快乐:他的捕猎是为了得到兽皮。对达里萨来说,剥皮、刮肉、煮油的气味,等同于在自己家里重塑狂野,并以此锁定捕猎的回忆。关于达里萨的真相是:他打骨子里是个动物标本剥制师。 为了理解这一点,你必须回溯到他的童年,那是村里没人知道的往事,发生在本城某高档住宅区:街灯通明的大街上有一栋红砖房子,能俯瞰精心修剪的国王公园,达里萨的父亲是个大名鼎鼎的奥地利工程师,两度结婚,两度丧妻,最好的年华都在国外度过,达里萨的姐姐玛格达莱娜一辈子都病怏怏的,这让他们姐弟俩无法跟随父亲离家出游。父亲一走就是好几年,监管在埃及的博物馆和宫殿工程,姐弟俩只能相依作伴,凭借父亲的家信遥想异国风光。 玛格达莱娜得的是癫痫症,行动范围很有限,快乐也就很微少。她不能去上学,只能尽可能跟着家教多学一点,并自学绘画。达里萨比她小七岁,但很爱这个姐姐,爱她所爱,近乎宠溺,从小到大,他一直视姐姐的福祉为己任。达里萨会站在他们家的过道里,看着脚夫把父亲的旅行箱搬上在外等候的马车,扯着工程师的大衣不肯放手,父亲则说:“你是个很小很小的男孩,但我打算让你成为绅士。你知道小男孩如何变成绅士吗?” “怎么变?”达里萨嘴上这么说,恐怕心里早已知道答案了。 “身负重责。”他的父亲说,“负责别人的事。我可以交给你一项任务吗?” “可以。” “帮我想出一个人选来。你认为,我不在家的时候谁最需要照料?假如家里只有你一个绅士?” “玛格达莱娜需要照料。” “那么,你愿意帮我照看她吗?” 其后的几个月里他忙得不可开交,为了她,他制定了一套小规模程序,但处处做到极致。他们有管家负责三餐和清扫,然而,是达里萨把早餐盘端进姐姐房间,帮她拆开头发里的缎带,也是他为她拿来连衣裙和袜子,并守在门外等她穿戴好,万一她头晕、叫他帮忙就能立刻进屋。达里萨帮她系鞋带,帮她跑腿寄信,帮她拎包袋,一起到公园散步时拉着她的手;她上钢琴课的时候有他坐陪,怒目而视,一旦老师太过严厉他就叫停;她要画静物,他就去准备水果篮、葡萄酒和三角奶酪块;到了夜里,他把她床头柜上的书搬来搬去,只为了能和她一起读睡前故事。反过来,玛格达莱娜也很宠他。他帮了她大忙,她也很快意识到,他照料她的同时也学会了照料自己。他的努力没有白费,玛格达莱娜在信中的第一句话就是:最亲爱的爸爸,您真该看看我们的小达里萨是如何照顾我的。 他八岁那年第一次看到她发病。他悄悄走进她的房间,想把自己刚刚做的噩梦告诉她,却发现她的身体在被子里扭曲起来,因痉挛而绷紧,脖子和肩膀汗淋淋的,还有一些又白又黏的东西。看着她这样,他突然感到后背发凉,透不过气来,似乎在他开门的时候,还有别的东西跟在他身后偷偷进来,埋伏起来,随时都可以出击。他把她留在床上,独自奔出家门,没有披外套,没有穿鞋子,一身睡衣跑到大街上,光脚在湿漉漉的人行道上跑得砰砰响,就那样一路跑过半座城,跑到医生家。一路上,他感到一种巨大的空白,像一艘轮船那样庞然而沉重。每个人都不在身边,街上没有行人,父亲不在家,等他回家后玛格达莱娜是不是还活着?就连这一点他也不确定。他只哭了几声,之后,坐在医生的马车里却是一丁点也没哭。 “我们不要告诉爸爸这事,好吗?”两天后,玛格达莱娜这么说,那时候他依然寸步不离她的床榻。“你真是个勇敢的小绅士,我最勇敢、最勇敢的小绅士啊─但是不要告诉他,不要让爸爸担忧。” 那之后,达里萨开始害怕黑夜,不仅是因为黑暗本身很吓人,也不是因为他害怕被某种丑恶的超自然之物掳走,只因他突然领悟到自己是何等无助无奈。死神,那寂然而飞速的死亡,已跟定他落户在这个家里。死神,盘桓在人与物之间,在他的床和台灯之间,在他的卧室和玛格达莱娜的卧室之间,永远都在;死神在不同的房间里飘移,特别是他走神或睡着的时候。他决定了,在和死亡的对峙里,他必须先发制人。他练出一套怪癖:睡两个小时就醒,灯也不开就在家里游荡,踮着脚尖走进玛格达莱娜的卧室,屏住呼吸,把他的手搁在她的肚腹上,等待她胸腔的起伏,好像她只是个婴孩。有时候,他会坐在她的房间里陪她一整夜,但大多数夜里他会让她的房门敞开,自己从她身边离开,走遍家里的每一个角落,一间屋连着一间屋,他是在寻找死神,指望把他从隐蔽的藏身地揪出来。他会察看门厅里的壁橱、瓷器柜和堆着纸箱和旧报纸的大衣橱。父亲的房间一直没人住,但他也会打开收着父亲以前的军装的衣橱看看,再去察看床底下、洗手间的门背后。他来来回回地在家里走,带着毫无用处的决心把窗户的插销拔起又拉下,时时刻刻都在期待,期待探向烤炉的时候发现死神蹲坐在里面─男人,只是一个男人,带着耐心十足的表情、贼一般无动于衷的眼神、背后有双翼的男人。 达里萨打算这样说:“我找到你了,现在你给我出来。”倘若死神拒绝出来,他还没想出来该采取什么行动。 当艾敏帕夏[1]的冬宫敞开大门时,达里萨已经这样巡夜几个月了。多年以来,帕夏冬宫何去何从始终是本城官邸里的热议话题。纵是奥斯曼帝国在本城的遗址之一,冬宫却已禁用多年。维也纳的地方官既不能将其占为己用,也不想拱手让给本城官府,便在那一年将其改称为博物馆,让艺术品赞助者们尽享皇家器物,那些人一向是国家歌剧院、皇家图书馆和国王花园里的常客。 达里萨居住的街区里,每根街灯杆上都贴着红金色的海报,上面写着:高贵奇观─野蛮世界惊炫一览。 冬宫楼上有一个绅士雪茄吧,包含棋牌室、酒吧和图书室,还有一个骑士博物馆,摆满了帕夏骑兵队里的精鞍良马:有戴着镀金马笼头的战马,有叮当作响的帝王仪仗马队用具,还有漆色闪亮、嘎吱嘎吱的大轮马车,以及一排排绣绘着新月和星星帝国标志的锦旗。楼下的中庭花园里有茉莉花苑和棕榈树,拱廊下面铺了坐垫,供人在户外阅读,还有一方小池,据说曾有刺客为了掩饰死者的身份,故意把头颅藏在池中睡莲叶下,据说现在有只罕见的白青蛙以那头骨为家。挂满肖像画的过道奢华瑰丽,布幔低垂,黄铜灯盏照耀着宫廷挂毯上逼真再现的盛宴和战争,还附带一间小图书室,专供淑女们静心阅读,茶屋里陈列着帕夏的瓷器、烹饪书籍和咖啡器具。 玛格达莱娜抓紧时机,立刻带她的弟弟去了博物馆。她十六岁了,对自己的病况一清二楚,深知自己哪儿也去不了,达里萨也因此画地为牢(他毫无怨尤)、无休无止地夜游(他决不放弃),这让她越来越痛苦。她在报纸上读到冬宫里面有一样新鲜物事叫作“帕夏镜厅”,便带达里萨一起去,因为她想让他明白,在他们家的四壁之外、他们常去的公园和大街之外还有一番广博天地。 要进入帕夏镜厅,你必须走过花园,下一段逼仄的楼梯,到达一个看似墓穴入口的平台。门楣上有腾龙雕刻,门口的小箱子上坐着一个吉卜赛人和一只幼狮,要是你不肯付钱请导游,他们就威胁要诅咒你。这当然是唬小孩用的,吉卜赛人和幼狮都在博物馆开支名单上。你可以把一枚硬币投进吉卜赛人的帽子里,她会说一句“多加小心”,然后引你入内,关上大门。考虑到玛格达莱娜的身体状况,家庭医生嘱咐她不要进去,所以只有达里萨一个人走了进去。 迷宫里的第一段路还挺单纯的,只有一排哈哈镜在逗你玩儿,一会儿把你吹上天,一会儿把你拦腰切断,让你的脑袋变得又扁又肥,好像齐柏林飞艇,但是,走过这面镜子后你会突然发现自己脚朝上、头朝下,前胸变成了后背。天花板和地板都铺着金砖,雕着棕榈叶王冠花纹,于是,你每走一步,都仿佛有九个、十个、两百个你和你一起走向幽深尽头。你会缓慢地一寸一寸挪步子,地砖的形状和花纹不断变化,各种角度的镜子将现实尽力倾斜、折叠、扭曲,当你伸手触摸,总是碰到镜面、镜面、更多镜面,终于在你完全没想到的地方出现了真正的空间。在隐形角落里绕来绕去时,你会偶尔撞见一幅绿洲画,或是一动不动的假孔雀,它看似应该在很远的前方,其实却在你的身后。接着,冒出木偶人、印度耍蛇人,木质的眼镜蛇慢悠悠钻出竹篮。达里萨走在迷宫里,觉得心脏随时都可能停止跳动,他觉得,不管走到哪里都看到他自己,反而已不清楚哪个才是真实的他。又迟疑又害怕,担心自己迷路,再也走不出这团迷景,这让他举步维艰,可叹玛格达莱娜用心良苦,他却开始感到虚无,和他在家里的黑夜中体验到的空白感一模一样。走上几步,他的脸就会撞到镜子,在镜面上留下一些模糊的痕迹。走到帕夏的绿洲时他都哭了,所谓绿洲就是用布幔围起天井,六七只真孔雀在绿喷泉旁走来走去,它们后头的那扇门通向战利品展厅。 战利品展厅布置在一条贴着蓝色墙纸的长走道里。一块带流苏的土耳其地毯完全展开,铺满了整个地面,南墙上装饰着闪亮的兽头,有羚羊和野山羊的头骨,还有宽大的水牛角和麋鹿角;玻璃标本盒里钉着甲虫和蝴蝶;老鹰和猫头鹰栖在木雕枝头上,用它们的死眼睛一动不动俯视下来;一对象牙交叉叠放,和交叠在玻璃柜旁的两把军刀相映成辉,那只玻璃柜里放着螺旋状的角鲸的独角;大天鹅静止不动,张开的双翼固定在一根细绳上;走廊尽头,是一只雌雄同体的山羊标本,还有很多照片记录了它生前在帕夏的私人动物园里的存活姿态,足以证明它真实存在过,而非死后捏造拼凑的赝品。 另一面墙被灯光照得通明,巨大的玻璃柜自下而上地排布,来自世界各地的野生动物在颤抖的静默中摆出固定的姿态。每只柜子代表地球上的一片区域,也是帕夏和他的儿子们远征猎捕过的每一个地方。有一只柜子的背景上画着黄色野草、平顶大树阶梯状的树冠,里面装着一只雄狮和小狮子,一只鸵鸟,一只紫色的疣猪,还有一只在荆棘中畏首畏尾的小瞪羚。还有一幅画着黑暗的森林、白色的瀑布,山洞口,一头熊僵硬地站立着,熊爪收起,眼睛向上,耳朵探向前方;熊的后面是一只红眼睛的小白兔,墙上还钉着一只展翅欲飞的野雉。河是彩色粉笔画出来的,斑马和非洲羚羊俯身喝水,低垂的前额挤挤挨挨,羊角斜斜上举,耳朵向四面八方支楞着,仿佛在聆听静寂。也搭出了夜景:竹林摇曳出盛夏的绿色,一只老虎仿佛沐浴在火光中,它站在灌木丛里,仰起脸庞,龇牙咆哮,直勾勾的眼神仿佛能射穿玻璃柜。 小男孩们都对动物着迷,但是对达里萨来说,这个歇斯底里的梦境般的金色迷宫、连同战利品展厅里那些死寂的圣堂,全都意味着一个更简明的结论:空白,孤零,更最彻底地说─千姿百态的死神坦荡而清晰地矗立在那个展厅里─死亡有尺寸、色彩和形态,也有质地和风度。这一点是确凿无误的。在那间屋子里,死神来过又走了,转瞬即逝,只留下生命的幻景;他明白了,这是可能的,你可以在死亡中找到生命。 达里萨不一定要弄懂笼罩心头的那种感受。他只知道:长久以来他害怕他人的缺席,然而现在,在这里,一切都在场。他也意识到了,这似乎关乎保存灵魂:要将你最爱的、或最怕的、或最景仰的对象保存下来。后来他常常去镜厅,独自一人,在战利品展厅里来回踱步,细细欣赏封蜡的兽鼻、固定的姿势、筋腱和肌肉的灵活、牡鹿和公羊面部的血管。 玛格达莱娜病亡之前,达里萨已师从波格丹·丹科夫先生多年了,此人正是“丹科夫和斯洛克奇”工作室里的一位大师。达里萨拜他为师,是因为在冬宫的一次偶遇,当时,这位上了年纪的大师来修复一座狐狸标本上的短毛。波格丹先生制作了城里最受崇敬的几座头骨标本,在十二岁的达里萨眼里,他就是技艺超群的艺术家。公爵和将军都是波格丹先生的主顾,也不乏住在达里萨父亲信中时常提到的那些地方的捕猎人。达里萨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波格丹先生位于城南的工坊里,他在清晨等待送货人,王公贵族的家仆们会送来毛皮、兽角和兽头。当然,这事儿不总是让人愉快的,南非绵羊皮送来时会有一股荒唐的、淡淡的怪味,兽皮总是堆叠在一起,毛发常常纠结成团。不过,这种打杂是值得的,他得到的奖赏就是观看波格丹先生绘制模型草图,隔个几周,搭好木质框架,雕刻石膏和石蜡,要把肌肉的感觉刻划出来,比如肤下肌肉束的线条,再择选眼珠,把兽皮抻展匀整,围在支架上缝好,标本就初具形态了,最后布置膝盖、耳朵、尾巴和其他细节,直到兽体重归完整形貌。接下来是绘画,画出粗犷的斑点,鼻翼的光泽,让鹿角光滑可鉴。 自己也要多练手,达里萨便在父亲的地窖里建起了自己的小型工坊。对于他无法睡觉的问题,这无异于一劳永逸且不受苛责的好办法,后来他的睡眠也一直很稀少。他依然是家宅里的警卫兵,他会一边看书一边等待玛格达莱娜和管家都睡着,然后下楼走到自己的工坊,从冰盒里取出兽皮,开始复原兽体的工作。从某种层面上看,他势必推断出一个结论:如果死神已经在这栋屋里了,必将被他所做的事吸引,对复原生命的魔法大感兴趣,或许,眼看着支离破碎的兽皮重新围拢成崭新的肩头、崭新的侧腹、崭新的颈项,死神也会有困惑。如果他能把死神留在这里,占据它的注意力,让它寸步难离,和他分享这个地窖并思索复活的问题,那么,死神就不会在这个家里游荡了。起初,他从垃圾堆里捡出害兽害鸟,把惨死在车轮下的野猫捡回来,接着是他在后花园里用简陋的盒子装诱饵捕到的松鼠。玛格达莱娜的翠鸟死掉后,他把自己做的标本拿给波格丹先生看,终于赢得大师的首肯,他可以带些狐狸、獾、松貂之类的小活儿回家做。他从没承认完工的成品带给他怎样的满足感,没有对自己说,也没有对那个安静而空荡荡的房间说过。 就这样,他做了很多年的标本,甚至在病魔夺去玛格达莱娜的生命后也没有停。那次发病是在意料之中的,发生在一个灿烂的三月午后,公园里,他刚刚松开她的手去系自己的鞋带,她就抽搐起来,跌倒的时候撞到了头,之后在医院里躺了很久,悄无声息地死去了,没有醒来片刻,没有再和他说过一句话。从那以后,他的世界逐片崩塌─先是帝国瓦解,连绵不断的争战让他的父亲破产,在许多横跨尼罗河上的桥梁里,他的父亲挑中一座桥上吊,死在了埃及。达里萨孑然一身,身无分文,再无重任可负,他搬到波格丹先生的地下室,继续当学徒,钻研死亡的生意。他对自己说:这好歹是我熟悉的事情,我知道该怎么做。镜厅,他去得更勤了,只求精进自己的手艺,到最后,他终于得到允许,润色帕夏藏品中的大野猪,再后来,这座野猪标本被安置在将军的办公室里,尽管达里萨本人对此一无所知。他制定了目标:要么自立门户,要么等大师退休后接管波格丹先生的生意。谁料想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一连数年面临贫困,不管他的手艺如何,富人们或是逃、或是死、或是倾家荡产,还有人改名换姓、投奔他国,可能有的生意也随着他们的金库和钱包消失了。 二十岁那年,达里萨安葬了波格丹先生,忠诚可嘉地将老先生的遗产分送给法定继承人和私生子女,几乎什么钱都没留下,他只求他们把地下室留给他。达里萨开始到处乞讨工作。他发现自己竟然可以为一直憎恶的酒馆老板打杂,那家伙脸色蜡黄,长得疙疙瘩瘩的,是个名叫卡兰的老吉卜赛人,死活要用旧货币付他工钱。小酒馆不过是一间简陋的小屋,坐都坐不了几个人,老主顾们会自动坐到广场上去吃喝,卡兰用纸箱和可以拖动的板条箱划出地界,把黄油搅拌器、破泡菜桶翻过来用,不管什么破烂儿他都能凑合着用作餐桌。 小酒馆的生意好,尤其让孩子们欢喜,完全归功于洛拉─这头跳舞的狗熊是卡兰的挚爱。洛拉是一头老母熊,鼻子和嘴巴软乎乎的,雌鹿般的眼眸,跟着主人巡游世界不知有多少年头了,它曾在街头表演,进过马戏团,上过剧院里的大舞台,在皇宫盛会上表演过,还曾为现已过世的大公本人表演过─卡兰有一幅配框的照片,骄傲地挂在烤肉架上方供人瞻仰,无疑就是此事最好的证明。它已经很老了,连锁链都不用绑了,垂暮之年能在酒馆外的橡树荫下被孩子们围绕,它已然很满足,住在附近的孩子们都喜欢爬到它身上,往它的鼻孔里瞅。在极其特殊的时候,它还会起身跳舞,笨重的身躯毫不费力地旋转摇摆,昔日风韵依旧。 达里萨以前从没见过活的熊,不用刷碗、也不用宰割早晨送来的鲜肉时,他总在外面陪着洛拉。岁月抹退了洛拉的视力和嗅觉,它唯一能做到的只是经常直立起来,从一片树荫挪到另一片树荫,只有表情的变化仍能透出骨子里的野性。当然,当它想得到不该得到的东西时─比如一块好肉,或偶尔有人宠它会给它一杯拉奇加─它会像小狗那样斜睨着暗示渴望;听到卡兰的声音时,它会露出心满意足的表情,很像是笑;但若听到远方的狗叫,它的面部肌肉也会突然上提;到了喂食时间,它也会显现出阴沉而专注的神态。 那年冬天洛拉死了,卡兰没了伴儿,悲痛欲绝。他把酒馆的门一关,用餐厅里的一条大毛毯把它包起来,整整四天闭门谢客,好不容易才肯让达里萨带走它。达里萨回到波格丹先生的地下室,用十万分的谨慎开工,每天只做一点儿,并且专注地去幻想洛拉身在金色迷宫里的样子,就这样,他让双手慢慢找回使用刀和针时的流畅感觉。约莫一个月后,他把洛拉带回去给卡兰看,那个吉卜赛人目瞪口呆。达里萨让它定格于直立姿态,身子略微扭转,耳朵是警觉的,似乎在跳舞,又似乎想好好眺望某个猎物;熊爪完全铺开,洁净的毛皮梳得光溜溜的,双眼圆睁,凝望远方。达里萨塑造出洛拉驯服温顺的一面,也恰到好处地展示出它遗失已久的野性的尊严;卡兰当即给他涨了薪水,再把洛拉搁在它生前最喜欢的树荫下的小土坡上,厚大的后脚掌抓着那条银色流苏舞熊头罩。 洛拉站在酒馆门外整整几个月,然后,在大山里完成春季捕猎的猎户们来了,他们对栩栩如生的洛拉赞不绝口,还要求见见鬼斧神工的剥制师。猎人们五官粗陋,不仅长相丑陋,举止言谈各方面都很粗鲁,但他们的酒喝得越多,人也好像越经看了。那天晚上,他们喝了很多,为达里萨买了一回又一回的醉。他们告诉他,本城的剥制业已经没钱好赚了,但是世上的森林无边无际,除了王公贵族的领地,还有太多山林没有归属,生活着许多熊、狼和猞猁,它们的毛皮现在可值钱了,城里人都巴不得用这些东西彰显自己的身份,要是搁在以前,凭他们的出身根本不可能这样显摆。猎人们告诉达里萨,在这个世界上,无所事事的贵族已经潦倒了,贵族颐指气使的时代过去了,谁也不能再指望从他们那儿捞到工作。他应当走出城镇,自己去找野兽,用自己的功夫和本事去诱捕野兽。如果有哪个富裕的白痴想随行,那就再好不过了;但有钱的白痴越来越难碰到了,哪怕他们声称自己很有兴趣捕猎也不足信,谁也不能为了等他们动身而耗上一辈子。 那年春夏两季,达里萨依然天天拖地板,但秋天一到,他就跟着猎人们进山了。他已说服自己,相信打猎是通向死亡事业的另一条阳关道,不管怎样,那将指出自力更生的途径,让他回到心仪的事业中去。他会亲手把兽皮带回家,重振波格丹先生的工坊;他要亲手杀死野熊,熊皮会让医生和政客们光顾他摆在集市里的货摊,谁也没见过的屠熊情节会让退役将军家的炉边故事更加精彩。 第一年,达里萨跟过一个又一个猎人,很快成长为一个独立猎户。老猎人们都说,他好像天生就是干这个的,一学就会;也许这是因为他又找到了目标,这让他充满干劲地投入新生活,心意已决,就有使不完的劲儿。他学会了布陷阱、修武器;机关一旦设好,他就一动不动坐守几小时;也学会了在夜里和雨里追踪猎物的行踪。他知道,牢记鹿群在山里的移动规律就能预料野熊会在哪里捕杀掉队的鹿。他学会如何在深秋捕猎,此时野熊长了膘,步态变得缓慢,但在冬眠前的一两个月里会变得最凶狠。不管别的猎人可以教他什么,他都如饥似渴地去学;他们教不了的事,他就自己摸索。他的武器是陷阱和猎枪,罗网和毒饵,并渐渐习惯野熊死去时的嘈杂和臭气,熟稔用正确的刀法和手感剥下熊皮,那沉重的、鲜血淋淋的兽皮会像裙子那样顺从地被剥离。他爱上了独处,没有干扰,除了偶尔遇到别的猎人,偶尔也会走进一些偏僻的农场─那里的男人总是不在家,女人们总是很乐于招待他,热情得让他始料未及。他明白了,七个月的捕猎能换来三个月在波格丹先生地下室里的美妙工作,将整个世界关在门外,把自己背回来的兽皮重塑成兽。 他还学到了忍耐和理解有钱的白痴,因为,有必要带领他们打猎,总有一些年轻人想继承父辈祖辈的贵族风范。在他捕猎的第三个年头,贵族遗少会跟着他走穿灌木林,像幼鹿那样笨拙而胆怯,他们会紧张地大叫、乱跑、让你捉摸不定。这类遗少的装备总是太多,心理准备却十分欠缺,到了关键时刻会牙齿打战,手臂僵硬。也经常会有某位遗少出人意料,在最恰当的时机、以最精确的角度成功出击;这样的大男孩少之又少,却也不能摆脱人生首次杀戮带来的那种震惊,他们的脸上会呈现出恍惚、麻木和别的意味,那种表情会持续好几个星期,并将永远保存在捕猎留念照片里。 世道越来越艰难,达里萨发觉自己越来越多地专注于捕捉一些特殊的、惹麻烦的熊。他的英雄事迹越传越广,信使们踏遍丛林只为了找到他,告诉他:有头黑熊掳走了兹拉提卡村的一个小男孩;没人亲眼见到过的魔鬼恶熊下山来到德列万诺村的一户农场人家,咬死了田里的几匹马;体形堪比一间屋的红母猪被叶赛尼卡的公熊叼走了幼崽,因为小猪全死在了玉米田里,愤恨的母猪在丰收时节伏击田里的农夫;还有一只灰色老野猪在佩莱力乌一处谷仓里给自己做了个窝,准备在那里冬眠。 一个接一个地找,他捕到了那些熊;屠熊之后,他得了它们的毛皮,再往下一个村庄去。村民们都很欢迎他,待他如贵宾,给他吃给他穿,买下他不打算自留的兽皮;随后,轮到他出手相帮,他们会面带敬畏之色排在街头直到村口,目送他离村上山打熊。达里萨有没有预先在森林里埋藏武器?这与捕熊传奇无关。太多传闻都确凿地说,他是一道奇特的风景,五英尺七英寸的汉子,不带任何武器,消失在丛林里,只有一堆大熊的生皮翻卷着垂下肩头。 大熊达里萨。金色迷宫的回忆被抛之脑后,也注定是他未来的终点。但此时此刻,只有熊,别无其他。 现在,有了一只老虎。当然,传言达里萨一听说村民们的疾苦就答应下来,愿意替戈林纳人除霸安良;其实呢,达里萨对严冬猎虎实在没有太大兴趣。那时,他已是奔五十的人了,不情愿去应付不熟悉的猎物,更何况,他一路走来听闻不少风传,知道战争已逼近此地。明知军队正在山脚下急行军,他本想一开春就上路,根本不想被迫在险要山区久留。他坚决婉拒了牧师的请求,但是,药师最终劝服他留了下来,恳求他发发善心,没有讲什么正义的大道理,没有哭诉绝望,甚至没提这次的猎物如何高贵稀有。 众所周知的是,达里萨留在村里的那些日子里,总是颇为知足地坐在广场上,一边磨刀,一边偷听井边农妇们激动不已的闲聊;要不然就在集市上,看到她们抱着胳膊站在自家货摊旁边,眼神警惕又坚决,他就会取笑她们。达里萨喜欢女人,也因此延伸出一种固执,无法容忍一切对女人不敬或伤害到她们的人或事或物:聒噪的男人,粗野的举动,肆意的妄为。这是不是早年照料玛格达莱娜留下的习惯?我说不好;但他走到哪里打到哪里,却是臭名远扬的事实,看到喝高了就动粗的男人,他就把他们打得胳膊脱臼,看到少年冲着从牧场回来的少女吹口哨,他就揪他们的耳朵。 一天拂晓时,药师带他去森林的边缘地带,借口说让他看看老虎的踪迹。 “至少过来看看我们这儿有怎样的猎物嘛,”他说,“请告诉我你的想法。” 于是,两人蹲在前夜的爪痕边探究起来,脚印的尺寸让达里萨惊叹,那坚定有力的步履踏进山林,消失在树木间。达里萨爬进蕨草丛里搜寻尿迹、钩在灌木低枝上的虎毛,等他回来后,两人又沿着老虎的行踪回到了村里,经过牧草地,越过了围栏。可想而知,足迹引导他们走到了屠夫的家,老虎的妻子迎出家门,看着他俩过门而不入。她的身孕已是非常显眼,或许是怀孕本身,也或许是卢卡不在的缘故,甚或完全不相干的什么原因,她渐渐有了一种风韵。 达里萨看到她便脱下帽子,老虎的妻子坦荡的眼神盯着他看时,那帽子一直捏在他手里。药师拉了拉达里萨的胳膊。“那只老虎好像有点喜欢她,”他说,“这让我担心。她一个人住。”他没有称她为老虎的妻子,也没有提及她也很喜欢老虎。 “那不是屠夫的老婆吗?”达里萨问。 “是寡妇啦。”药师对他说,“刚刚开始守寡。” 这段故事没有暗示达里萨对聋哑女孩有任何企图;但是,就在那天迟暮时分,他突然答应留一阵子,看看有什么办法对付老虎,所以,人们就说他有点爱上她了─他走在山脚下的树林里,循着老虎在雪地里的行踪逡巡时,他就有点爱上她了;他把捕熊用的大铁夹沿着围栏布设好,因为那是老虎的必经之地,他把弹簧活夹扳开时就已经有点爱上她了。第二天清晨,他跑去检查,发现弹簧铁夹全都闭合了,空空如也的机关显然是被捣翻在地,他又有点爱上她了;他对全村人宣告,必须得到每个人的配合,猎虎的事才能办成,也决不能让小孩再次靠近那些机关,因为下一次他们不一定这么走运,铁打的夹子搞不好会吞掉一条胳膊半条腿,那时候他又多爱了她几分。谣言再次席卷全村─这个新巫法又是谁在捣鬼?铁夹子怎么会自动弹回去?─没人胆敢把心里的想法告诉达里萨:是她,她亲自动的手,那个老虎的妻子。他们以为,既然有达里萨在,他们的恐惧就会缩小一圈,所以他们羞于向他坦诚,于是,女孩的巫法得以笼罩牧草地、整个村子,乃至整座山!没什么能破除那种法术。 那天黄昏,薇拉奶奶揪着外公的耳朵问道:“是不是你干的,你小子?你昨晚去弄那些机关了吧?” “我没有。”外公反驳道。 他确实没有。不过,他确实把达里萨的企图画在了炉灰里,给老虎的妻子看了;接着是一整夜的无眠,祈祷老虎千万不要踩到那些铁夹子,还跑到窗边眺望月光下空无一人的街道。薇拉奶奶严厉告诫他不要瞎搅和,但这阻止不了他利用达里萨对孩子的宽容大度,在他设置机关时尾随其后:当达里萨把小动物的尸体布置在机关里的时候,外公就坐在不远处的树桩上,一脸天真地问了一千个有关捕猎的问题;当达里萨穿过牧草地去检查收获时,薇拉奶奶的叮咛也无法阻挡外公潜行在后;日子一天天过去,达里萨每天都去树木耸起的森林边缘地带,每天都看到空空如也的机关,他百思不得其解。 当老虎的踪迹彻底消失在牧草地后,药师明白了,老虎的妻子一定在某种程度上对达里萨的失利负有责任。有了这样的想法,药师便竭尽全力地暗示大熊,不要向外公透露太多他的捕猎计划。 “当然啦,他不想让你杀死它。”有天晚上,他这么对大熊说。 “事情办成了,我会送给他一颗虎牙,”达里萨笑着说,“这招总是很管用的。” 老虎好像从这个村子里消失了。这迫使达里萨到丛林深处捕猎;之后的事情就很难解释了。他们说,他的陷阱里总是堆满了乌鸦─早就死了,翅膀僵硬地抵在身旁─而他预备的诱饵却是动也没动。达里萨的陷阱散得很广,藏得很隐蔽,她却能全都找出来,一夜又一夜,用死鸟去填满。她那么娇小,况且还挺着大肚子,怎么可能连夜跑遍山野、做成这种事?还能掩饰好她自己的乃至老虎的行踪?她怎么可能把达里萨留下的每一个毒饵都埋掉,以至于清晨找不到任何踪影?要知道,那些毒饵并非兔子或松鼠,而是鹿、羊或母猪。达里萨有点沮丧了,又在冻结的河床上挖了一个深坑陷阱,她又怎能不着痕迹地、安全地越过去?要知道,陷阱上面铺着细树枝和绳索,破旧的毛毯盖住下面锋利的箭头。她怎么可能做完这一切再回到村子里,毫发未伤,连块乌青都没有,带着无辜眼神看着乡亲们,假装不知道他们已认定是她干的? 我无法做出合理解释─但是,面包师的女儿认为她可以。一天晚上,她实在忍不住,索性半路拦下达里萨,抓着他的胳膊,把铁匠、卢卡和娃娃的事儿一股脑儿全告诉他了。 “有人看到过,”她说的时候眼里充满了泪水,“老虎就是她的男人。它每天晚上都去她家,脱掉它的皮。那个药师─他知道的,但他不肯把这档子事告诉你。他不是咱们这儿的人。” 我不能定论达里萨信了没有;但他是个讲求实际的人,他也意识到了,尽管他名声在外,但在这里,他也难逃戈林纳人的迷信。村里人杜撰了一套说法,越描越离奇,这并不让他感到奇怪。但那时,他明白了,药师利用了他,误导他去保护那个女孩,并享有某种优先权,但没说她可能不需要这种保护。已经有一阵子了,他怀疑有人从中作梗,破坏他的陷阱和机关,但他真傻,忽略了眼皮底下的迹象。那天晚上,达里萨发火了。“你对我撒谎,”他喊道,“你让我相信这事,但事情远远不止这么简单。” “为什么我要把乡里乡气的传言讲给你听呢?”药师反问道,他站在达里萨和笼中朱鹭之间,“除了迷信,他们还能说出什么来?听信这些谣言对你有什么帮助?”吵归吵,当夜,达里萨坐在药铺的窗边,药师被迫陪着他守夜,说不清这对他更好还是更糟。他俩不发一言地静坐了几个钟头,望着村里的小街巷、远处的小广场、屠夫家亮着灯的窗。这么多年来,身为猎人的达里萨不知守过多少夜,早已学会了忍住困顿,但那天夜里却不知不觉陷入了梦境,那个梦也似乎让他摸不清路数─梦里,他站在老虎的妻子的家门前,看到她的男人归来。他看得到宽阔肩胛的老虎,一身红皮在月光下闪亮,老虎穿过广场,走在小路上,掀起裙裾般将夜色推到两边。屠夫家的门打开了,透过窗户,达里萨看到老虎直立起来,拥抱那个女孩,两人一起在桌边坐下,开始吃饭─而且他们总是在吃头,牛头、羊头、鹿头,接着还会吃帕夏的战利品展厅里那只雌雄同体的山羊头。 次日清晨,村民们发现达里萨准备要走倒也不惊讶,他们站在雪地里,一声不吭,脸色苍白,看着他卷起地毯,把剩下的兽皮堆在他的牛车上,他看也不看他们一眼。他们不觉得奇怪,但是他们很生气;他曾是他们对抗老虎的最后一道稳固防线,最后一种信赖的武器,但那女孩的巫法太强悍了,甚至让他也弃战了。现在他们彻底孤立无援,这是第二次了,他们只能和老虎与老虎的妻子永远在一起了。 多日以来,老虎一直在废弃的修道院顶上的灌木丛里栖身,耳朵警醒地去听猎人安置陷阱时的窸窣轻响,那些陷阱沿着山脚沿线排开,它已能分辨那种气味和声响,它觉得是这样的。它没有凑近去看猎人们到底做了什么。是她把它带到这里的,她的手搭在它肩胛间的脊突,陪着它耐心地走,她带给它的鲜肉藏在外套里面。它有一个礼拜没去温暖的村庄了,一个礼拜没有在熏肉屋里感受她头发的气味,但它时不时地会在雪地里发现她留下的稀疏的印迹,几乎都是在夜里。还有一两次它决定跟着她,走下漆黑树影下的山坡,但她总是让它回去。于是,它只能躺在那里,在圣丹尼罗修道院的废墟里,看着大雪透过圣坛上方凹陷的天顶飘落下来,看着小鸟挤在精雕细刻的祭坛拱弧下。 它不害怕猎人,因为它不知道该怕什么、为什么要害怕。它只知道那个人裹挟的气味与众不同─各种味道杂糅一气:有泥土味和浓重的腐烂味,那是屡次沾染死物后得到的,深重得无法抹去,那气息无法怂恿它靠近,这一点它觉察到了。它站在山头空地上眺望他的时候,或是它发现他出没在它曾经的藏身地、几天前走过的山路时,它都觉得那气味很讨厌。那天,它偶尔发现一辆牛车藏在松树林里,并非是猎人的气味,而是獾的味道在招引它,循着那飘忽不定、带着冬季长眠的温暖气味,它走出了圣丹尼罗。 老虎出现在牛车背后,它在下风口,那庞然的形状迫使它腹部伏低匍匐前进。它蹲踞在牛车后面,透过蕨草丛能看到另一边的车轮深陷在雪地里,一群牛站在车前,眼睛覆在长长的毛发下几乎什么也看不见,它们紧贴彼此以取暖,呼吸在冰冷的空气中打着卷疏散开来。猎人的气息无处不在。 老虎在牛车后的灌木丛里待了很久,有所等待,但面对这种局面,它并不能理解等来的会是什么。接着,寒风转向了,牛一下子嗅到它的气味,无不紧张地挪动身躯,扣在它们颈身上的挽具碰撞得铿锵作响,将它们和木车锁在一起的牛轭震颤出金属的摩擦声。这让老虎又逼近了一步,只是一小步,略微探出了几株蕨草枝,牛群斜睨着瞥到它,不由自主地向前冲出去,木车也跟着向前踉跄。老虎发现自己野性骤燃,起身追跑,一个箭步冲过木车,冲向右侧那头牛的后臀时,它感到胸腔里分明有热血在奔腾。它咬到它了,并持续了片刻─虎爪将臀肉撕开,虎牙嵌入牛尾处厚厚的肌群─但那不只是一头牛,还有挽具、木车和更多牛,含糊不清的意识深处,似乎有什么冲撞进它的胸膛,它松了口,闪身撤离,眨眼间便独自站在原地,望着牛车摇摇摆摆地前行,直跑到空地另一头才停住。 哪儿都看不到猎人。 达里萨要走,外公本该感到庆幸。但那天夜里他突然惊醒,半梦半醒地只睡了个把钟头,黑夜中只觉得血脉贲张,涌动着疯狂。他从床上坐起身,无法遏制心中的直觉:有什么事情正在发生,正在剧变,他一直苦心孤诣地缩短抵在他自己、老虎和老虎的妻子之间的距离将再次变得难以逾越。他太想独自走去她家看看了,这念头把他折磨得坐立不安。 夜空无云,月亮在他床边投下光影。壁炉里的火熄了,只剩余烬在轻弱明灭。他下了床,套上靴子和外套,就这样穿着睡衣、光着脑袋溜了出去,奔跑着穿过小镇,任风刺痛他的脸和手指。 村子里没有一星半点的灯光。他放眼四周,只有泛着新雪银光的牧草地。身后很远的地方有一只狗在叫,另一只狗呼应起来,吠叫在黑暗中此起彼伏。下午落下的新雪在她家的斜屋顶上堆得厚厚的,篱笆也因雪重而摇摇欲坠,外公站在门口的第一级台阶上,抬头凝视漆黑一片的阁楼和窗户。这栋房子似乎突然变得奇怪,在他眼里陌生起来,甚至想不起来自己和老虎的妻子待在屋内的情景。他看出来了,有东西迈上了台阶、走进了门廊,留下被践踏的白雪。他试图让自己相信,或许是老虎回家时留下的印记,但足迹分明是小只的,跨度很短,两只脚印进了屋又出了屋。他想走上去,进屋去,在壁炉边等她回来。但是屋子里没有人,他只能一个人守着空虚。 外公一路跑下去,跨过牧草地的尽头,猫腰翻过围栏,紧跟那足迹,雪越来越深了,足迹也越来越显眼。整个冬天他都不曾跑这么远,可现在,积雪在靴底呻吟,他不顾一切地往前跑,被自己的呼吸化成的浓白气雾所围绕。他的眼里有泪,泪也是冰凉的。到了田野边,土地下沉到了昔日的河床,他在冰封的岩石中间愣了片刻,继而毅然登上陡峭的山坡,穿梭在森林边缘的蕨草丛中。 这儿的脚印来回折返,显示出极度的犹疑和徘徊:她的外套和头发被树枝钩住的地方脚印歪斜不稳,她必须绕回来才能解脱,还有些横生枝干挡住她的眉目,她必须匆忙闪躲。外公低着头,搜寻可以抓牢的幼株或大树干,他累得不行了,却仍然连抓带爬地往前赶。雪,在静默的松树上高高堆积,他走过时会冷不丁塌下,落了他一头一身。他的手冻得生疼,喘不上气来,因为恐惧,因为无法让自己跑得更快,因为他强迫自己不相信,这一切都逼得他几乎窒息。那个家或许会永远漆黑下去吧。或许她永远离开这里了。他摔倒了,一次,两次,每一次他都深埋到积雪里,才发觉雪比看起来的更深,等他站起来时,鼻孔里都是雪,眼睛也被冰得刺痛,他只能用手去抹。 他不知道还要走多远。老虎的妻子可能几个小时前就离开了。她可能已经和老虎碰头了,就在前方森林里的什么地方,她和它一起走了,消失在冬季,将他一人抛下。他本以为那些谣言荒诞得要命,但万一有几分是真实的呢?老虎可以用巫法变成男人,万一,反之也把她变成了老虎呢?万一外公跌跌撞撞赶上他俩,她却不记得他了呢?外公奋力挥臂在雪地里奔跑,心脏怦怦地撞击着胸膛,仿佛撞出了些许酸楚,他留意去听一种动静,老虎的动静,但除了他自己的脚步声和大口喘息的声音,万籁俱寂。似乎到了山脊下的山崖,树根交错汇成一道弧形的地槛,他不断地让自己迈出雪堆,向上攀,向上爬。接着,他就站定在一片空地上,看到了他们。 就在那儿,山坡缓缓向下,树木仿佛围拢出一个小山谷,老虎的妻子─依然是她,依然是人类,长发披散肩头─怀抱鲜肉跪坐着。哪儿都看不到老虎的踪影,但空地上还有一个人,站在她身后十五、至多二十英尺处,外公看到她后刚刚如释重负,又立刻意识到这个出乎意料的身影就是大熊达里萨,就在他眼前,那个人变成黑影又再次变回人,庞然的身躯昂首挺胸,踏过雪地向她走去,手持一杆枪。 外公想大喊一声,提醒她小心,但他没有喊,而是跌跌撞撞冲向前,屏住呼吸,高高举起双臂,迫使自己离开积雪的包围。老虎的妻子什么也听不到。她安静地跪在林中空地,挖着雪土。突然,大熊达里萨扑到她身上了。外公看到他一把攫住老虎的妻子,把她拉起来,她立刻浑身震颤扭摆,像一只被陷阱攫住脖子的小兽。达里萨从后面扳住了她的肩膀,她的身体拼命向前弓,想要摆脱他,没有被他揪住的手臂盲目挥动在头顶上,去抓他的脸和头发,整个过程里,她发出一种嘶哑如磋磨的声音,像是咳嗽,外公还能听到她的牙齿在剧烈打战。 她臃肿而笨拙,达里萨向前一个踉跄,把她推倒在雪地上,她一跌倒就消失了,外公在黑夜里看不到她了,但他依然在奔跑。接着,达里萨跪了下来,外公伸出手,大喊起来─仅仅一声,漫长得近乎无休止的嘶吼,注满了他的恐惧、憎恨和失望─并同时扑在了达里萨的肩头,咬住他的耳朵。 达里萨没有像你想象的那样立刻反击,或许是因为,哪怕只是恍惚的一秒里,他以为扑上来的是老虎。但顷刻之间他便反应过来了,那是一个小小的身躯,一个人咬住他的耳朵不放,他转过身,外公还是不肯松口,直到达里萨揪住了外公的外套,单手将他甩开,直接甩到雪地上。外公迷糊地躺在地上,只看到头顶尖锐陡峭的树木溶在黑暗中,只听到脑袋边的声响消融在白雪里。紧接着,出现了大熊达里萨暴怒的脸孔,脖子上沾染了深红血迹,他用膝盖或手肘将整个身子的重量压在外公的胸口。之后,外公的手触摸到近旁的雪地里有一样冰凉而坚硬的东西,他甚至没时间去想那是什么,接下去会发生什么,就直接将它攥起、竖起、对着达里萨的鼻子。之后是一声爆响,突然迸射的鲜血,之后,达里萨向前倾倒,压在外公身上,一动不动了。 外公没有起身。他躺在那儿,达里萨外套上粗硬的兽毛钻进了他的嘴里,他听到一声沉闷而迟钝的心跳声,但不清楚那来自达里萨还是他自己。后来,老虎的妻子推开了达里萨的身体,她的手染上了棕褐色的血迹,黏糊糊的,也是她把外公拉起来。她全无血色,眼睑紧绷,因惊惧而变成惨灰色,她的头扭来扭去,徒劳地抱住他,让他在自己外套里越裹越紧。 随后,外公又跑了起来。老虎的妻子在他身边,拉着他的手,好像她不拉就会跌倒似的。她的呼吸沉重而急促,细小的声响拥堵在她的喉头。外公希望她好歹唤来老虎,但他不知道那该怎么做,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牵着她的手,或是她应不应该抓牢他的手。他可以确信的是,他可以跑得更快,但老虎的妻子用另一只手护着肚腹,他要迁就她的步伐、她的身孕、她没穿鞋的光脚,于是,他紧紧抓住了她的手指。 【注释】 [1] “帕夏”是敬语,用于称呼奥斯曼帝国的总督、将军及高官。 10 十字路口 “不行,”迪雷对安通神父说,“不,我不想要她去,给我另找个人来。” 但栏杆边的人群已然散开,露营地亮起了灯,木板道两旁的餐馆陆陆续续都开张了,那个跑去找志愿者的男孩还没有回来。迪雷想等他回来,但暮色已深,他又等了几分钟,看不出有什么希望了,只能很无奈地展开那张写了重要事宜的荧光绿便笺查看,生怕上面有哪条规矩明文禁止我带着破布模拟的心去十字路口。 “看在上帝的分上,”他总算开口了,耷拉着一张脸,“你们家里起码供了一尊圣人吧?” “这条写在上面了?”我说着,打算偷看一眼那张绿纸。 “不相干的,”迪雷说,“你的守护圣徒是谁?” “拉撒路。”我有点心虚,使劲回想外婆缝纫抽屉把手上荡着的小圣人像。不过,这似乎足以应付迪雷了,他投降了。 “明天。”他说,“我会让男孩们明天去。” “就今晚,把他们都送过去。”佐拉在一旁说,“还有那个小女孩。” 还没等他把那只罐子递给我,我已在心中默认,自己想代表他的家族埋葬这罐心和善心信仰毫无关系,和提供治疗或任何形式的慷慨精神都没有关系。而是和魔罗有关,走出暗夜、挖出罐子的人应该就是魔罗,也可能只是村里哪个爱捉弄人的好事鬼,但是,按照这个逻辑来说,谁会在距离外公去世之地六十公里之外、距离萨若波三小时车程、从圣瀑小岛搭一班轮渡才能到达的十字路口召领死灵?这些事没什么好说的了,尤其在我思索了整个下午、在背包里装了外公的遗物之后。我准备好了去应付淘气鬼。或许会有尴尬的对峙,会遇到三个坏小子在罐子里摸索,把硬币从洞眼里掏出来,在这罐饱受爱戴的心灰里掐灭他们的香烟。也可能─很可能,事实上,是最有可能发生的─什么人都不会出现,我会在十字路口空等一整夜,望着风吹过不远处的葡萄园的绿色斜坡。要不然呢,考虑到我这一天精疲力竭,我可能会睡着,并开始有幻觉。再不然呢,不死人就会来,高高的个子,穿着外套,穿过田野里高高的野草,他会微笑,总是在微笑,然后我就会屏住呼吸坐在草丛里,或坐在树下,看着他挖出罐子,或许还自顾自地吹着口哨,等他得到罐子后,我才会钻出来,问问他我外公的事。 太阳落山了,把天空也拉低了,几片淡云寥寥散散在海平线上,只有那儿还有些许未灭的光芒。突然涨潮了,厚重巨大的灰浪翻打在下面的海岸上。安通神父自告奋勇送我去十字路口,我们绕过葡萄园朝上走,沿着山崖往南。穿过一块散布紫色和红色密集小花和矮草的田地时,叫个不停的黑色蚂蚱会像箭一样从田里蹦出来。我们一直走到镇子和山区之间的一片开阔的空地,安通神父走在我前头几步远,默不作声,或许在思忖如何提及我午后失踪的事。我跟着他走,口袋里有一把园艺小铁锹,双手捧着那只小陶罐,生怕失手打烂了它,也怕它倾斜,我不想有骨灰水溅到我身上。我用单肩背着自己的背包,包晃来晃去的,我能听到从兹德拉夫克夫带回的蓝色塑料袋在里面发出闷声闷气的摩擦声。我们和一个放羊归来的男孩擦身而过,他领着六只灰头土脸的绵羊下山来,事实上我们是先听到他们的,直到他们走到很远,还能听到公羊脖子上的铃铛很有规律的碰响。 “你这么做真是很仁慈。”安通神父突然说道,他扭头看着我,我摇了摇头。 “最起码,他们现在会来看病了。”我想到佐拉在山下的葡萄园里,耐心十足地等着帮别人擦嘴巴、递出饮用水。 “我肯定你还有更重要的事去做。”他说。有那么一会儿,我以为他是在批评我,但他又扭过头,对我微笑,我也笑了,继续走。 “你在照料六十个孩子,神父,”我终于接上话,“我只不过去埋一只罐子。”安通神父撩起长袍的下摆,我看到里面的拖鞋和褪色的牛仔裤。“这镇上有许多画,画的都是你的狗,”我说,“修道院里有,你母亲家也有。” “毕斯不是我的狗,”他说,“毕斯是阿罗的─我弟弟阿罗。” “纳达家里的画是你弟弟画的吗?” “有一些是,”他说,“但战后很多人都开始模仿着画。” “孩子们似乎很喜欢他,”我说,这应该是情理之中的推断吧,“阿罗会带狗过去陪他们玩吗?” “我弟弟已经死了。”他简略地答道。我们已经上了一条穿过草地的上坡路,但安通神父决定往田里走,黏黏的尖草叶挤叠在一起。我依然走在他后头,除了对不起,还想憋出几个话题来聊。这时候,他冷不丁停下脚步,转过身来。“对我母亲来说,那是很难接受的事。”我点点头。安通神父挠了挠脖子。“战争开始前,阿罗刚刚十五岁,他和几个男孩交上了朋友,他们度假时就住在我们家。有一天,他们一起爬山去博格莫里加露营,就是那五六个孩子,想逗留一两晚。结果,好几夜过去了,你知道,他才十五岁,我们以为他是耍性子,想逞强。那是战前几个月的事情。我们没有去找他。他走了有一星期。我父亲下楼去车道上把垃圾倒进垃圾桶里时,突然看到了他。” 我说:“对不起。”但立刻就后悔了,话就那么脱口而出,再多说也无益。所以我没有再表态。 “不管怎样,”他好像没听到我似的继续说,“他消失的那个星期里,毕斯就坐在垃圾桶边上不肯挪窝,我们都认为它是在等阿罗回来,守在路边等。但是我们错了─它是在等我们去找阿罗。”安通神父摘下眼镜,用袍子擦了擦。“于是─几年后我们才得知,他带去露营的那些男孩在边境线上的民兵队里做事。现在呢,大家画毕斯。” 他的手缩在长袍袖管里,又说了一遍,那对他的母亲来说太难承受了,我想说我明白,但我其实并不太明白。他本可以说你们的民兵队,但他没这么说。我等他说出这句话,但他依然没有,我只好让他一言不发,我也一言不发,后来,他对我说道:“到这儿就不远了。”我们继续走,肩并肩,走到上坡路的最高点,再往下朝田里的缓坡走,那儿的山壁上已蒙上一层低迷的夜雾。在我们下方,也就是斜坡的底部,有一条土路笔直插上斜坡最陡高的位置,那儿的灌木丛比别处更密集,颜色也更深,跨过这条路,便出现另一条直通到田埂外的小路,延伸进了葡萄园密如蛛网的枝叶下。 我们到达十字路口后,安通神父把圣女的圣坛指给我看。就在两条路交会的地方,圣女像立在凿刻在巨石中的搁台上,面朝大海,小草簇拥。木雕圣女像边缘发黑,已被水浸蚀,枯萎的鲜花一束束齐整地堆绕在基座上,像干花一样。几英尺之外,草地上的啤酒罐和烟蒂煞是扎眼,安通神父一刻不停地去捡,这时,我已跪坐下来,掏出小铁锹,一铲插进泥土里。土很硬,压得很实,本想一铲一铲地挖,结果只能一点一点把土刮擦下来。我时不时地转头去看安通神父,他把长袍前襟拉起来,做成一个兜儿,把易拉罐、空瓶子和被丢弃的包装纸全兜进去。垃圾收拾完了,他把圣坛上的蜡烛点亮,我把罐子埋进自己刚刚挖出的小坑里,一并投入三枚硬币。再把土填进去,照他吩咐我的那样做,把罐顶上的土拍实。做好这些后,我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泥土。我问他夜里摸黑回镇上是不是很难找,万一我天没亮就必须回去怎么办? 他面露讶异之色。“你不会真打算守一夜吧?” “我说了,我会守的。” “没人守一整夜的,”听上去,安通神父是很严肃的,“大夫,这儿有狐狸出没,被它们咬了会得狂犬病的,很显然还有喝酒的人来。我不能让你待在这里。” “我会没事的。”我说。 安通神父换了个方法来劝我。“大夫啊,这儿到处都有喝醉酒的男人。”看起来,他正琢磨着怎样强迫我跟他回去。“我坚决不能让你留下来。” “今天下午我在兹德拉夫克夫。”我说道。我的本意是让他同意我留在这里守夜,但他摘下眼镜,动作很慢地用手腕揉了揉双眼。 “大夫。”他再次开口。 “我会留在这里的。”我停顿一下,又说道,“也算是一种慈善事业吧。”这话倒也不假,他是无法反驳的。而我也不能把心里话告诉他。 他四下张望了一下,又说:“我必须请求你,站到葡萄园里去,而且,你必须保证,天没大亮就不要走。” “为什么?” “他们说,葡萄藤是有神性的,”他说,“是基督的血。”他紧张地把眼镜往上推推,又挽住我的胳膊,我们离开土路,走了二十多英尺就到了园里的第一排葡萄树。他是在拽着我走,我意识到了,尽可能地把我往葡萄园里塞。他抓住我的手,不停地抬头看山、低头看海,在葡萄树间找路,紧紧地把我拽在身后。“其实也没关系的,”他找到了一个好地方,便说道,“不会真的有人来的,大夫。你知道的,你一定明白的。”我使劲点点头。“只要你别待在路上,我就能安心一点,”他边说边笑了,“各有各的信念,我们都有权迷信。” 我看着他穿行在葡萄树间。他走出去后朝我挥了挥手,我几乎都看不到他了,但照样摆了摆手,然后留在原地,望着他慢慢走过田地,没有再回头,这反倒让我担心起来,因为现在开始我真的是一个人了。兜在他前襟里的易拉罐还在碰响,直到他翻过坡路、走在通向墓园的路上,我依然能听到。 已经很晚了,但日光最后一丝余晖仍浮落在海面上,悬停在近海小岛的山头上。到了深夜十一点,夜空万里无云,月亮从布莱加维纳山巅上露出脸来,放射出一团慢慢向上滑行的光明,也在地上造出新模样的阴影。没地方坐,所以我站在葡萄藤间,围着我的枝蔓窸窸窣窣地轻颤,站到腿脚累了,这才躺在泥地上蜷起身子,透过葡萄园木栏杆的缝隙,看着圣女像前的烛光一闪一闪。我放下肩头的背包,搁在身前,拉开拉链,以便看到那只蓝袋子,但是光线越发昏暗下来,它好像和别的东西一样,变成了灰色。 一开始的两个钟头里,我没发现有人出现,也可能我睡着了,因为我不记得时间是怎么过去的。之后,如我所预料的,夜已够深,夜行动物开始活动了,一只猫头鹰从我身后飞出来,落在田里,当它扭转脑袋、侧耳倾听时,白色羽毛颈圈会耸立起来,而我却是什么都听不到。它陪我坐了很长时间,眼睛瞪得大大的,静默无声,偶尔换换脚,后来,我站起来伸伸腿脚,它就飞走了。葡萄园里有田鼠,听得到它们小脚在快速地爬动。阵阵蝉鸣声从田间传来,时而起伏,时而沉缓,时而急促。大约两点半的时候,我好像听到了脚步声,便站起来,想看看圣坛那边的动静,但那只是一头驴子从山上走下来,棕色的大脑袋带着漠然于世的表情;它有一双羞怯的眼睛,它走进了葡萄园,但离我还有一段距离,我听得到它走路的时候身体擦到藤蔓枝叶,也听得到它一边走一边喷着干燥的鼻息。它离去后,留下一种温暖甜蜜的气味。 我突然想到,外公要是知道我留在这里守夜,准会大骂我一通。之前我没有想过,如果有人来,肯定也会径直穿过葡萄园,我们大概会被对方吓一跳,搞不好,对方会朝我开枪,用刀刺我,或许还有更糟的情况。 三点十五分,有只狐狸不知从哪儿蹿了出来。我坚守自己在葡萄园里的一席之地,没有动弹,它尖叫一声冲过来,真把我吓坏了,从脚底到头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它的叫声像小孩,我还没站稳就四顾找寻声音是从哪儿发出来的,接着便看到了狐狸,确切地说,先看到了狐狸铜铃般闪光的眼睛,接着只见银色尾巴一扫,消退在夜色中,我不由在心里骂:去他妈的。 我的腿脚都麻了。我等针扎般的感觉过去,才往葡萄园边走去,我看到,不知怎的,圣坛上的蜡烛已经灭了。 那儿,站着一个人。 从我站立的位置看出去,只见一个佝偻背影扣在巨石边的地上。我立刻退回葡萄园里,继续透过枝叶观望。我不知道那个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也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没听到他的脚步声。 他在挖地:慢慢地,很有章法,用两只手,把一捧捧土撒到旁边。接着,他找到了那罐子,我听到他的手指碰到硬币─一枚,两枚,三枚。我几乎都百分百确定不会出什么意外了,结果,竟出现了这样的场面。我发现自己竟然都快站不住了,更别说挺身而出、用确凿得必定获得相应答案的口吻去问那个人:你就是不死人吗?是你吗? 他得到了罐子,转身离开圣坛。但他没有朝布莱加维纳的下坡路走去,而是慢慢地爬上山坡。我等了很久,看着他的身影显现在最低处的山林中,然后,我开始跟踪他。 11 轰炸

迦沃·盖乐 外公去世前几年,本城经历了轰炸。那是最后的重创,开战多年后终于轮到了我们。炸弹不停地落下,落在政府大楼和银行上,落在关押战犯的建筑上,但也炸到了图书馆、公共汽车、跨越在两条河流上的大桥。轰炸带来的是惊讶,尤其是因为它开始的方式竟是如此乏味。先有公开预告,一小时后,空袭警报响起。一切都发生在户外,好像可以这么说吧,就算爆破声透过敞开的窗户传到室内,就算你走到外面,看到小汽车被掀到七十五英尺高的半空,砸向砖石建筑物的正面,你会告诉自己这更像是某种疯狂的建筑工程事故,更像是恶作剧。 炸弹在落下,整座城市都瘫痪了。前三天,城里的人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大多数人都变得很歇斯底里,想逃走,或是根本没法逃离,炸弹不断地落在两条河周围,走到哪里都逃不掉。留在本城的人都认为,轰炸顶多持续一星期,既不见效又很昂贵,所以敌方肯定会放弃并走掉,城里人除了撑到底,没有别的办法。轰炸进行到第四天,迫于某种不可阻挡的对自由的渴求,哪怕在这种状态下─或许恰恰是因为这种状态─人们又陆续去咖啡馆了,坐在门廊上,甚至听到警报拉响也常常留在家门外喝酒抽烟。很多人觉得户外更安全,他们的解释是:如果你在外面,你就瞬间变成了很小很小、移动着的目标,相比之下,你待在楼房里,可能在干等空军部队失手,他们没有击中预计目标就可能击中你。咖啡馆通宵开放,不开灯,电视机在后屋轻轻嘶响,人们拿着啤酒和冰茶,安安静静地坐望山头的防空高射炮发出一阵阵如瀑布般的、毫无用处的红色光影。 轰炸进行时,外公不看、不谈任何相关话题,甚至不和我妈妈聊,而我妈妈在头三天里变成那种对着电视机喊叫、睡觉也不关电视的人,好像开着电视就能让她和外面的轰鸣声隔离开来,好像我们本城的镜头出现在电视里,她就能或多或少容忍正在发生的事,轰炸似乎就能变得有情可原、瞬间遥远并且不再重要。 我二十二岁,在医学院的军事医学部实习。对我来说,外公坚持他那套规矩就意味着他没有被改变,他继续自己的纪律,保持自己的坚韧和淡泊。当时我没有注意到、也没有想到那套规矩本身在变化,安逸时期的习惯和人生将尽时的预防性习惯是不同的。他仍是每天出门,好像他的花名册上有很多病人等着他上门就诊,但是,和他终生相识的那些病人中有辞世的,有渐渐染上老年病的,不管他去不去问诊,情况都一样。他的日常锻炼没有中断,但已变成敷衍的例行公事,无外乎是让老身子骨动一动,他会在黯淡的晨曦中面朝起居室的窗户站好,运动裤松松垮垮地吊在他的短袜上面,两手在背后相握,煞有介事地踮起脚尖,再放下,脚后跟着地,有节奏地一上一下,脚后跟顿地板时的重响会回响在整间公寓里。他每天都做这种操,从未间断,哪怕隔壁街区的空袭警铃尖啸不已。 二十年来,我们全家总是一起收看下午四点的电视连续剧《法国小酒馆》。现在,改成了午睡。他坐着睡,脑袋垂下来。双腿笔直地伸在身前,整个身子的平衡点就在木拖鞋的跟上。他的双手交叉拢在肚子上,别的事暂且不说,他的肚子经常低沉地咕咕叫,因为他现在总是对外婆为我们做的饭皱眉头,顿顿都是,不管是奶酪肉饼、匈牙利甜辣椒粉烤鸡还是肉馅辣椒,我记得他以前总是大快朵颐,现在却会轻叹一声,然后默默地挨过整顿饭的时间。我不去看他的时候,他才会叹息,但外婆已经开始给他单独备餐了,因为她不忍心让我们每天两顿陪着他吃水煮蔬菜、水煮肉,那简直像是某种惩罚;但他只吃这个,严格遵守,没有怨尤。 轰炸迫使本城关闭动物园,但之前很久他就无法继续例行的散步了,动物园之行已成过去。得知动物园关门后众说纷纭,不仅是外公,所有人都很愤怒,觉得这是某种放弃抵挡的征兆,人们指责本城政府为了节省口粮,以轰炸为借口屠杀动物。政府也很气愤,便在周报上安排了一个专栏,每周刊登动物们的近照,报道它们如何康健安逸,记录幼崽的生日,公布轰炸结束后将实施的动物园改建计划。 外公开始剪报,搜集关于动物园的消息。我在医院值夜班,回家时就会看到他一边吃早餐,一边把报纸翻到副刊版面,愤愤地浏览。他会对我说,动物园里惨不忍睹啊。 “这件事对我们来说太恶劣了。”他仰起头,透过双光眼镜片看报纸,盘子里的瓜子和果仁吃掉了一半,水杯沾染了副刊报纸所用的橙色油墨。 老虎是报道的主要对象,它是唯一的焦点,别的动物不说,它总是有希望的。报上没有说母狮流产了,狼群转向自己的幼崽大开杀戒,一只又一只地吃,小狼痛苦地惨叫,却是逃不掉的。报上也没提及猫头鹰把没有孵好的蛋啄开,红色的蛋黄里已有成形的小鸟,它们却把这稀稀的蛋液推出蛋壳。也没有说到广受赞誉的北极狐将伴侣开膛剖腹,在夜晚空袭的弹光闪耀中,它裹住雌狐的尸身直到自己心跳停止。 然而,报上说的却是,老虎开始吃自己的腿脚,一条接一条,从肉到骨,有条不紊地吃。他们拍了一张老虎的照片,它趴在虎笼的石头地上,两条后腿僵硬如木棍,像火腿一样被绑在身后,它是我童年时看到的那些老虎所生的,如今也算是高龄了,它的名字叫“再见”。你能在照片上看到它的脚踝肉上有厚厚的黑色痕迹,那是浸过碘酒留下的,报纸上说他们试过镇静剂、锁链、浸过奎宁的绷带,但无计可施,没办法阻止这种特殊的强迫性举动。他们改装了一个小猫小狗用的伊丽莎白圈,扣在它脖子上,但它在某个空袭之夜先把伊丽莎白圈吃掉,再吃掉了自己的两个脚趾头。 关于老虎的图文报道刊出后的第三天,炸弹击中了南河上的桥、动物园后头废弃的汽车厂,桥身在两小时之内就坍了,动物园里的索妮亚也当场被炸死─它是动物园收养的非洲象,也是动物园的吉祥物,大家都很喜爱它,它是住在城堡里的动物们的眯眯眼女族长,最爱花生和小孩。 我们这个城市花了好几个星期去适应突如其来的战争,去习惯那真枪真炮的切实感,我们把战争当作偶尔的、暂时的事件去对待;但是,在那场空袭之后,事态发生了转变,自上一场战争延续而来的义愤自卫之情终于有了用武之地。之后的每一晚,人们都会肩并肩地在城堡门前站成数英里长的队列。与此同时,别的人会站在本城仅存的那座桥上,酩酊大醉地在石头拱桥礅上挤成一团。你必须喝醉才能去守卫残桥,因为你被击中的概率很高,就算侥幸逃过炮火,你死掉的概率也很高,因为不管站在断桥哪边,只要桥身中段被击中,你就免不了掉进水里。 佐拉比我认识的任何人都要勇敢,把她的卫城防御事业推进到更广的领域,她会连续几夜和数千人守在科尔丘拉东海岸,站在元帅战马雕像的石头膝盖下,戴一顶宽檐帽,声援守护动物园的志士们。她可以描述第一国家银行遭到轰炸的场景:她亲眼看着一枚导弹击中河对岸的砖石老建筑,导弹带着蓝光俯冲下来─笔直地从天而降,击穿楼顶,轰得门窗玻璃、木片百叶窗、铜字招牌和先辈石膏像四射弹飞─震耳欲聋,但等硝烟散尽,人们突然意识到,哪怕遭此重创,大楼却没倒,依然矗立在原地,像掉了下巴的头骨,于是,人们欢呼、亲吻─并像日后的报纸指出的那样─开始制造下一轮婴儿潮。 战争期间,我曾经央求外公取消夜间巡诊,这个老规矩让他觉得事半功倍;现在,却轮到我在夜班之余去动物园守夜,这也违背了他的期许,为此,他甩出五花八门的恶毒字眼,远远超出我十四岁叛逆期时所使用的词汇量。动物园里的守夜人群和别处的有些不同,年纪更大些。七点左右人们陆续到达,刚好赶上爆米花车的最后一轮热卖,之后我们会在人行道上分聚成小组,每组选定一种动物,做好各自的标志就开始沿着城堡围墙巡逻。扮演狮子的女人头顶一块黄色的拖把布,假装那是狮毛。有个男人在脖子上绑上铁丝衣架,架子上套上白袜子就当作是耳朵,代表体型庞大的威尔士长耳兔“尼克迪默斯”。几个人聚成狼群,用厕纸卷绑在口鼻上代表狼嘴。还有个女人生平只去过动物园一次,便装扮成她见过的第一头、也是唯一一头长颈鹿:一身黄色,头顶短小的角。我没忍心告诉她,她忘记长颈鹿身上有斑点了。不用说,我选的肯定是老虎,但倾尽一切努力后,我只能从地下室的旧衣服箱里找到一顶戴维·克罗克特风格的猎人帽,用颜料涂成橙黑两色条纹,再让帽尾的假浣熊尾垂在我背后。扮演狐狸的男人穿了一身红西装,戴了领结和眼镜。动物园里从来没有过熊猫,但我们在城堡大门口有了六七只熊猫守卫,丝瓜筋做的短尾巴从他们的裤子里翘出来。河马人套着紫色毛衣,毛衣下面塞了一只枕头。 人们还用粉笔和喷漆在动物园墙上涂鸦,不出几周,他们来巡夜的时候就带上了海报和告示牌举在头顶,桥上桥下都看得到,除了标准的“操你”口号之外,他们也偏爱温和友善的标语。有天晚上,动物园门口出现了一个灰衣男子,头上裹着粉红毛巾,手中的告示牌上写着:我在这儿呢,我是一头大象。还有一个从下游的德拉安叶地区上来的人很出名,那儿的水塔被炸毁了,他一开始扮作一只鸭子,等到棉花厂也被炸了之后,他出现在人行道上时举着这么一块牌子:现在我没有干净内衣了。后来,报纸连篇累牍地追踪报道他:他的红色手写标语,他紧握牌子的磨秃了的灰色手套。一两个星期后他再次出现,举起的标语是:完全没有内衣了。还有人举起牌子呼应:我也没了。 在诊所里,我们要包扎头部、手臂和腿部,帮伤患者找到容身之地,协助妇产科室,监督发放镇静药,我和佐拉还要趁着当班的空隙交换彼此的见闻。从圣耶莫医院三楼办公室的窗户望出去,你能看到卡车从轰炸现场开出来,油布铺在中庭石地,上面堆放着死者的残肢。那和我们在解剖室看到的肢体不一样,解剖用的遗体是洁净的,连着周围的身体组织,你能看出那部分肢体的用意所在。然而,那些尸块毫无意义,只是堆叠起来的红色团块,边缘焦黑,你只能模糊地去猜那曾经属于什么部分─是腿,是手,还是头?那是人们从沟渠里、树林里、建筑的废墟里捡出来的,都是被炸弹轰碎的,捡出来是为了辨认身份,但你甚至几乎无法区分那是什么,更遑论是身、是脸,还是哪个曾被爱过的人。 有一天,我回家时发现外公站在门口,穿好了大扣子外套,戴好了帽子。我进门的时候他刚好在仔细地系腰带,再把《丛林之书》放回外套的内袋里。狗坐在门边的脚凳上,他用那种语气和狗说着话,狗已被拴上皮带,等着他呢。 我亲了他一下,问道:“你要去哪儿?” “我们一直在等,”他说的是他和狗,“我们今晚要和你一起去。” 这是我们最后一次一起去城堡,一路走着去。那是个明亮清澈的秋夜,我们出了家门沿着小街走到了革命大道,再拐弯下行走上了铁轨旁的鹅卵石人行道。下午有过一场雨,铁轨显得光滑油润;有轨电车驶过,安静而苍老,车上和街上一样空荡荡的。革命大道上,一阵轻柔的冷风吹向我们,扬起的落叶和报纸打在我们腿上、狗的脸上,它是张着嘴跑的,肥嘟嘟的小短腿迈着大步,小跑在我俩之间。我在小狗身上扣了一把橘黄色的小弓,为了向老虎表达敬意,还想把我那顶假浣熊尾巴帽给外公,他看了看我,说:“求你了。给我留点尊严吧。” 根据预测,那晚不会有空袭,所以动物园外的人行道上没什么人。狮子女在,靠着一根灯柱,我和她打了声招呼,她低头接着看报纸。还有个男人坐在动物园的围墙上,我见过他一两次,他在调整便携收音机的旋钮。我们在公车站旁的长椅上坐下,外公把狗抱起来,让它的小胖腿站在他腿上,差不多有二十分钟,我们只是望着十字路口混乱的交通,红绿灯坏了快一个月了都没人去修。后来,响彻全城的警报声停止了,紧接着跟上另一种警铃声,离我们更近,两分钟后我们便看到西南方向出现了第一阵爆炸声,那是河对岸的财政部所在地,那就是今晚的目标。看到小狗不动声色地坐在原位,我不禁很惊讶,这时,救护车亮着灯冲出圣帕弗洛医院的车库,开到了大街上。我一直在安慰外公不要太担心老虎,我跟他讲起美国人如何对待瘸腿的小猫小狗,有时候他们还会特制小轮椅,安在动物身上,小猫小狗的腰身一旦放进这种宠物轮椅里就能如常生活,在房子里面兜多少个圈子都没问题。 “它们会自我调整的。”我说。 外公沉默了很久。他把口袋里的零食掏出来喂狗,眨眼就被一扫而光,小狗嚼得咯咯响,还不停地闻外公的手,想要更多。 战争持续的这些年里,外公始终活在希望里。轰炸发生前的一年里,佐拉又是威胁又是哀求,总算说服他修书递交全国医师委员会,恳请重新缔结以前的医护交流事业,敦促新国境两边的医院再次联手合作。可是现在,国家走到了最后关头,他已经看清了事态,我也认了,停火只能带来和平的假象,绝不会带来真正的和平。当你为切实的目标而战─为了解放,为了帮无辜者讨回公道─你会有希望看到事情的终结。但当你为国家解体而战─纠缠于你的姓氏、血脉的根源在哪里─你只会看到憎恨,互憎的进程漫长而缓慢,人们饮恨为生,乃至代代相传这无微不及的恨意。于是,争战无休无止,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却总是保有能量,谁期盼与之反抗,谁就会震惊于那股庞大的惯性之力。 要等动物园夜巡之后的一年多,我们才发现他病了,再去秘密会诊肿瘤科专家,那是我俩最后一次结盟。但身体自有知觉,那时,当他转向我,最后一次跟我讲起不死人的故事时,他的心里一定已经感觉到了疾病的端倪。

外公摩挲着膝头,说道: 萨若波城被围困。我们从不谈论这件事。那时,局势变得不容乐观了,但还有一线生机:他们可以抓紧时间,不会全部立即死去。我去海边出席一个会议,刚想开车回家时,接到一通电话说马尔汉有些人受伤了。 我去了马尔汉,到处都是帐篷和男人,有些人在路边几英里之上的小规模冲突中遭到枪击,我帮他们包扎伤口、等待医疗援助时,他们告诉我,去那里是想抢占马尔汉山谷里的飞机制造厂,先是用大炮轰,再派士兵上。他们说,夺取飞机厂之后他们就要向萨若波进发。萨若波─你能想象吗?萨若波─你外婆的出生地啊。于是,我找到将军,问他:这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猜他怎么回答我的? 他说:“穆斯林想得到入海权,那我们就送他们去,顺河而下,一个接一个。” 我该怎么跟你说呢?还能说什么呢?我和你外婆是在教堂里结婚的,但是,假使她娘家人要求阿訇主持婚礼,我也愿意在清真寺里娶她。一年一度对她说“尔德节快乐”又有什么不可以呢?更何况,她很乐意为我的死亡在教堂里点一支蜡烛。我从小信奉东正教;理论上,我应该让你妈妈在天主教堂里受洗,也就是把她放在洗礼堂的那盆脏水里。但事实上,我根本没有让她受洗。我的名字,你的名字,她的名字。到最后,到了入土的时候,你要的无非是有人想念你。 我离开了马尔汉,但没有回家。你在家,你妈妈和外婆都在家,但我没回去。来了个年轻的医生,能让我卸下重担了。我记不清他长什么样了。他来了,我就道别,走了,然后我走上大路,走了整整一下午,一直走到萨若波。到了阿莫瓦卡山谷,气温足有五十摄氏度,每一样东西都干巴巴的,绿叶都蔫了,而且十分安静,只有炮击声传来,马尔汉已经开打了。那是十三年前的事了,你要知道,那场仗还没有变成大规模战争。就是那时候,他们在城的山上种了一大片橄榄树林。你大概记不得城区那时什么样了,你还小,还没开战,他们还没对附近的穆斯林开火,还没把老桥像截断木一样炸到河里去,好像那根本不算什么。 我直接去了萨若波,那里几乎完全荒废了。夜色降临。在土耳其区上上下下地走,你能听到我们的人在炮轰马尔汉山谷里的工厂,你能看到山头火光冲天。你猜得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你知道得一清二楚。每个人都知道,所以没人逗留在户外,窗户里也看不到一星半点的灯光。但闻得到家家户户做饭的味道,人们坐在黑暗里吃晚饭。晚餐的香味很浓,以至于我去想,那种冲动的渴望是大限将至时的表现─他们没有因为沦陷而勒紧裤腰带,恰恰相反,他们在河边的房子里大摆宴席,大吃大喝,餐桌上摆满了羊肉、土豆和酸奶。我闻得到薄荷和橄榄的味道,有时路过一些窗口时我还能听到煎炸的滋滋声。这让我想起我们住在萨若波时你外婆煮饭时的模样,她站在窗口,窗外是一棵高大的垂柳。 土耳其区的街道很窄,沿着河,城区的这一半都住着穆斯林,现在,土耳其咖啡馆关门了,你可以买到世界上最美味的奶酪夹饼的餐馆、水烟筒的小店、玻璃工坊、甚至花园,都没了,土被挖开,准备当作新墓地。你沿着那条窄街走到河岸下游,一路上都能抬头眺望远方的老桥,桥头的圆形瞭望塔有光芒闪烁。走上几步就会有个土耳其喷泉。那些喷泉啊─那就是萨若波的声音,萨若波听起来总像是流水,美妙而洁净的活水,从河里流到蓄水池里。接着就是老清真寺,孤零零的礼拜塔耸立着,好像一颗炮弹。 我走过老桥,一路走向阿莫瓦卡酒店,我和你外婆在找到常住的公寓前就是在那里度蜜月的。国外贵宾和大使来萨若波时都下榻在阿莫瓦卡酒店。马尔汉飞机制造厂─也就是此刻我们的军队正在炮轰的地方─的总负责人经常来,一住就是几个月。酒店坐落在河边的石头基台上,被橄榄树和棕榈树围绕着,能眺望到河瀑的源头。酒店里有三扇垂着白帘的大窗户,加上一个露台,看起来很像是女士的裙摆,所有圆形的石褶都雕成外凸样式,悬在水面上。露台上垂着黄铜土耳其吊灯。你站在石桥上就能看到那个露台,如果你晚上从酒店散步出来,可以站在桥上,低头俯瞰小瀑布和露台餐厅,还有四人交响乐队逐桌表演,演奏情歌。 酒店里有木制屏风和漆成红白两色的拱门。大厅的每一面墙上都挂着帕夏的织锦挂毯,还有一把复古的扶手靠背椅和一个壁炉。我走进去,大厅里没有人,彻底空空荡荡的。我走过大厅却连一个人、一个鬼都没见到,就连前台也不见人影。我走过长长的过道,发现自己站在露台餐厅的门口。 那儿有一个侍应生,只有一个人。他的头发稀少,全都白了,整齐地向后梳,他的前额上还有一大块淤青,非常明显,一看就知道,那是虔诚的穆斯林才有的祷告淤青。他一身制服,系了领带,胳膊上搭着餐布。看到我走进来,他的脸立刻亮堂起来。好像我的出现振奋了他的心,好像我来用餐是他今天得到的最好的新闻。他问我是否用餐,那口吻像是在力邀、在鼓励我,哪怕没有别的顾客在用餐,我说是的,我想要吃饭,当然,要用晚餐。我在回想我的蜜月,想到他们这儿有龙虾,各种鱼都是他们的内河船到海上捕的鲜货。 “先生想要什么样的位置?”他对我说着,挥手示意整个房间。餐厅的天花板很高,刷成黄色,画了一幅古战场的壁画,黄铜吊灯和红色窗帘都从天花板上垂下来,而整间屋子就像酒店的余下部分一样,没有人。 “我要坐露台座,谢谢。”我说。他引我走出房间,来到露台,让我在最好的餐桌位旁落座,那是个双人座,他收走了我对面的刀叉、餐巾和盘子。 “先生,请接受我们的歉意。”他说。他有一副磨砂般的沙嗓子,虽然我能从他的手指和牙齿判断他这辈子都没抽过烟。“今晚我们只有招牌红酒。” “那也不错。”我说。 “而且只能整瓶供应,先生。”他说。我告诉他把一瓶酒都拿来好了,而且,如果他还能帮忙找到前台工作人员,我还想留下来过夜。我知道你在想,这可不是好主意。我知道你在想,那些人正在炮轰邻近的山头,次日清晨就会冲下山坡到萨若波。但我当时的计划就是想留一夜,所以我原原本本告诉他了,可能也相当慷慨吧。他的年纪很大了。你可不知道我们以前的侍应生是什么派头,要经过怎样的训练才能在老派餐厅里当侍应。他们要上专门学校,最好的餐桌礼仪学校,就在本城受训。他们要学好手艺,懂得礼仪。他们简直堪比厨师。蒙上眼睛,他们也能辨得出某一种红酒;拿上刀叉,他们能把烹饪好的鸟兽禽鱼分得美观大方;他们可以告诉你什么鱼在哪里游,它们吃什么长大的;他们得在草药园里栽培品尝多年,然后才被允许侍服客人。他就是那种老派的侍应生,而且是个穆斯林,这一切都让我想起你外婆,看着他去给我拿酒,我突然感到有点伤感。 我靠着椅背,听着他们的炮弹落在马尔汉。每隔几分钟,蓝色火光就会照亮山顶,好像给山谷戴上皇冠,几秒钟后就会传来大炮的快速出击声。山谷里飘来的南风拂面而来,也带来了硝烟味。我可以看到老桥的轮廓,在高于酒店的河岸上,有个男人正从另一边的瞭望塔走上桥身,用我们那个年代的老式方法点亮街灯。河水在酒店楼身下的河岸上拍出美妙的声响。我向前倾了一点,透过露台下垂着的花束去看夜色中的河水抚过河床上的白石头。我把身子往回靠的时候,闻到身旁飘来一丝烟味,于是我环顾四周,惊讶地发现还有一位客人,坐在对面角落里的那张桌,肘部撑在露台的石头栏杆上。他穿西装打领带,举着一本书在看,书举得很高,我看不到他的脸。他面前的桌上只放着一只咖啡杯,我心想,他准是吃完晚餐了,一想到他马上就会走,我就很开心,他喝完咖啡就会走的吧。他似乎完全无视照亮夜空的炮火─仿佛那只是一场庆典,对面山头在放烟花,庆典正在慢慢靠近这里。转念又一想:也许对他来说确实是庆典,也许他今晚会过河,到穆斯林的老宫殿里幸灾乐祸。也许,在他看来,这一切荒唐可笑,足以成为经久不衰的谈资,从今往后,只要亲朋好友问起他们如何把穆斯林扔到河里,他就可以津津乐道地描述。 我正想着,老侍应生回来了,带着我点的那瓶酒。现在我都能记得,那是1988年的萨利马奇,产自著名葡萄园─那儿很快就将被划入我们的版图。他给我开瓶倒酒的样子,好像它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我也领会到了他的决心:他要用服务我的手法展示自己对这种高品质负有责任,哪怕出品这瓶酒的酒庄老板此刻正举起刺刀冲向他在飞机厂的亲生儿子,都对他侍酒这件事没有丝毫影响。他把封口的箔片撕掉,拔除木塞,准备斟酒。他轻巧地在我面前的玻璃酒杯中倒了一点儿,在我赏酒的时候朝我亲切地眨眨眼。然后才正式地倒酒,把酒瓶留在餐桌上。他转身离去片刻,回来时推着小餐车,车上铺垫了阔大的生菜叶、一堆葡萄和很多柠檬片,烘托出搁在当中的鱼。鱼很新鲜,很结实,也有点像是从马戏团里出来的。 侍者对我说:“先生,今晚我们有鳎鱼、鳗鱼、墨鱼和海鲂。请允许我推荐海鲂吧?是今天早上捕上来的,很新鲜。” 货色并不多,没有太多鱼─大概五六条,但排列得一丝不苟,干干净净,两条鳗鱼围在餐盘的外围。海鲂就在鳗鱼旁边,像带穗儿的纸,鱼尾上的斑点像眼睛一样瞪着你。餐车上的所有鲜鱼里,海鲂是唯一看起来像鱼的,也是唯一没有略微腥臭味的。我当然喜欢海鲂,但今晚特别想吃龙虾,我便问老侍者有没有龙虾供应。他向我一鞠躬,道歉,说龙虾卖完了。 我对他说,请给我一些时间考虑,他便把菜单留给我,消失了。没有龙虾,老实告诉你,我坐在那儿看他们的鱼类菜谱时,这真让我失望透顶。当然,他们配鲜鱼的辅菜不出你所料:多种方式烹饪的土豆,蒜味沙拉,四五种专为鱼调制的酱料,但我满脑子都是龙虾,琢磨着龙虾怎么会卖完呢。接着我就想到:老天爷啊,如果是这个人点了最后的龙虾那就太让人郁闷了,你瞧他沾沾自喜的满足劲儿,坐在这儿捧读小说呢,肯定刚刚吃了最后一只龙虾,那该是属于我的呀,我可不是来这儿生闷气的。 就在我瞎琢磨的时候,老侍者又出现了,在那个人的餐桌前略略欠了欠身。 “先生,现在可以打扰一下吗?”他对那个人说,“我可以给您拿点什么喝的吗?您有什么吩咐?” “是的,”那人说,“请给我水。” 我放下了菜单,朝他看去。为了和侍者说话,他已经放下了手中的书本,我一眼就认出他来了。侍者去给他拿水了,迦沃·盖乐没有再把书举起来,而是放眼望出去,看了看河,又环顾露台,视线最终落在我身上,就和当年从棺材里凝视我的眼神一模一样,同样的双眸,同样的脸庞,一丝未变,肯定也和他在神瀑圣母教堂地下室关醉汉的小房间里时一个样儿,哪怕那时我没机会看到他的眼睛。 不死人对我微笑,我说:“是你。” 他称呼我为大夫,继而站起身,掸了掸外套,过来和我握手。我站起来,手里还抓着餐巾,我俩默默握手的当口,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他为什么在这里?但我不能自欺欺人地说看到他我很惊讶。不,我很清楚,我一点儿都不惊讶。他在这里出现只可能有一个原因,和我们所有人一样,他知道将要发生什么。他是来领引死灵的,这个不死人。 “真奇妙啊,”他对我说,“多么离奇的巧遇啊!” “你来这儿多久了?”我说。 “有几天了。”他说。 那些套路,我一想就累,于是我说:“毫无疑问,你已经卖了不少咖啡给大家了。” 听了这话,他没有笑,但也没有反驳我。他没有肯定,也没有否认。他就那副样子。这让我去想,他从来没有乏累的模样,好像从来都不会累坏自己。我对他说,我执意邀请他和我一起用餐,他很高兴地答应了。他把自己的书和咖啡杯挪过来,侍者立刻给他置备了另一套餐具。 “先生们现在想点菜了吗?”侍者问。 “再等一会儿,”我的朋友对他说,“但我们想先来点水烟。” 侍者去准备水烟筒了,等他走远了我才说:“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一餐,就是在这里享用的。”不死人赞许地颔首。“是我度蜜月的时候,”我接着说,“你没有见过我太太。我们─我和我太太─就是在这里度的蜜月,当时我们点了龙虾。那是在我和你第一次碰面之后的第二年,你还记得吗,在一个小山村里。” “我记得。” “那时我很年轻,”我说,“蜜月美好极了。整整一星期,我只吃龙虾。现在也可以。” “那你现在也该吃龙虾。” “今晚这里不供应龙虾。” “真可惜。” “你是不是刚好要了最后一只?”我问。 “你都看见了,”他对我说,“我还没有吃饭呢。” 我俩静默地坐了一会儿,他没有问我在这里干什么。想到这里,我又突然意识到,也许有些事我不知道,但他知道─也许他来这里不为见别人,恰是来见我的,只为和我碰面─这想法简直挥之不去。这么和你说吧,这是一件难以置信的事,但闲来无事想一想也挺有意思的,未必没有那种可能嘛;我不知道是因为炮火、夜色,还是河上的老桥,总之,我就坐在那里,膝盖上铺着餐巾,脑子里琢磨这种可能性,就当是消遣。 “你最近忙吗?”我问他。 “还行吧。”他说,他想多说几句的,但老侍者刚好带着水烟筒过来了。他帮我们把一切置备好,清洗了吸烟口,在碗里放好了图巴克烟草。一切妥当了,水烟筒里飘出一股甜丝丝的烟熏味,混着蜂蜜和玫瑰的香气。最后,侍者拿出纸笔,记下我们点的东西。 “你要点什么鱼?”不死人问我。 “我特别钟爱海鲂,”我说,“在没有龙虾的情况下。” “那我们点海鲂?” “我们就点海鲂。” “我们要海鲂。”不死人抬起头,微笑着对老侍者说道。侍者略微倾了下上身,好像我们做出了非常明智的选择。确实如此,我们的选择非常英明。这可能是这家酒店售出的最后一条海鲂。 “我可以向两位先生推荐一些开胃菜吗?”老侍者说道,“我们有很棒的大蒜味辣椒茄子酱,还有墨鱼沙拉。我们有味道一流的萨马肉馅包菜,还有橄榄配奶酪。” “我觉得有必要放纵一下。”不死人说,“今晚,奢侈是必要的。我们全都要。另外,请用煮土豆和莙荙菜配鱼。” “非常好,先生。”侍者用短小的铅笔把我们的要求都记下来了。 “还有,当然是用欧芹酱汁。” “当然了,先生。”侍者应声答道。 他给我们添了点酒就去下单了,我开始端详不死人那沉静而微笑的脸,默默问自己,为什么今晚应该允许自己奢侈一把?不死人拿起水烟筒,慢悠悠地吞云吐雾,看起来十分享受,他就那样安坐着,背景是震撼马尔汉山谷的隆隆炮响。 看着这幅光景的我肯定有点恍惚,因为他问我:“有什么问题吗?”我摇头,他微笑。“别担心价钱,大夫。这顿我请。这很重要─非常要紧─奢侈地享受这美好的一切。” 我的上帝啊,我在心里说,终于步入正题了。我的最后一餐,和不死人一起享用,就是这么回事儿。 “我人生中最好的一餐,”他冷不丁地说起来,好像刚才的话还没完,“是在‘大野猪’,大约六十年前。”我不知道他怎么突然说起这个,但也不至于傻乎乎地问出口:怎么可能?就算所言当真,你怎么会六十年前吃大餐,现在看起来却顶多三十岁?他自顾自地说下去:“‘大野猪’是一家很棒的饭店,在国王的狩猎公园里,你要自己去打猎,厨师会用他的特殊方法来料理。我跟你说过的那个女人─死掉的那个─我和她私奔的时候去那里吃过饭。我们就是从那里开始私奔的。” “我不知道她原来是萨若波人。”我说。 “每个人都有来处,大夫。她以前常在那儿演奏古斯勒琴─”说着,他指了指老桥,“就在那儿。” 辣椒茄子酱和墨鱼沙拉来了,侍者摆好餐盘,不死人立刻动起刀叉。每道菜都很香,他夹了些卷心菜叶和红辣椒到自己的盘子里,各种烹饪油交融滴淋在一起,粉紫色的墨鱼须像油脂般闪亮,我也夹了几块给自己,和他一样吃起来。但我吃得很慢,因为,天知道,这可能被下了毒,也许老侍者想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替乡亲父老报仇,也许这正是不死人在这里的原因。不过,马尔汉的火光暂歇下来,此刻,迦沃·盖乐对这顿饭赞不绝口,我想不吃也太难了。每当侍者近前,迦沃都会提高声量,赞这道菜多么美味,夸那些橄榄油是多么新鲜─这倒不是违心的,菜肴十分可口,但我却有种感觉: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刻意强调这是我的最后一餐,我也就不可遏止地去想:我的上帝啊,我干吗非得到这儿来呀? 侍者端上了海鲂,味道好极了。整条鱼烤得外焦里嫩,鱼皮脆脆的。他用切鱼刀慢慢剔除鱼骨,将绵软如羽翅的鱼肉摆放到我俩的餐盘里,再舀出混合了莙荙菜的土豆。金灿灿的土豆冒着热气,绿得稠密的莙荙菜盖在土豆上。不死人一边吃一边赞叹这顿晚餐丰盛极了─真心真意地说,确实如此,哪怕你听得到马尔汉山头的枪炮声,还是可以在依傍老桥流水的露台上吃顿大餐的。 我必须知道详情,所以找了个时机问道:“你来这里是要告诉我,我快死了吗?” 他惊讶地抬头看着我,说:“你说什么?” “这顿饭,”我说,“奢侈一把。如果你是来让我享受最后一餐的奢侈,我希望知道真相。我要打电话给我的太太,我女儿,还有外孙女。” “我明白了,考虑到你提问的时候无意挑衅,也就是说你承认了我是什么人─这是不是意味着,大夫,你愿赌服输了?” “当然不是。”我说。 “还需要更多证据?” “我们连咖啡都还没喝呢。” 迦沃·盖乐拿起餐巾的一角,抹了抹嘴角。 “我可以看看吗?” “看什么?” “你起誓时用的东西,大夫。那本书。让我看看。” “不行。”我回答,但心里七上八下。 “行了,大夫。我只是要求看一下。” “我没有要求看你的杯子。”我说。但是他不依不饶,不肯动刀叉,只是干坐着。过了一会儿,我只能掏出《丛林之书》,递给他。他擦了擦手指再接过书,用手掌抚摩着封面。 “啊,就是它。”他说着,仿佛记得一清二楚,不仅是这本书,连这个故事也记得。他翻开书页,看着插图和诗歌。我担心他真的会把它拿走,但同样担心万一让他发现我不信任他,他就会生气。 “里基-蒂基-塔维[1],”他说着,把书递给我,“我记得他,我最喜欢他了。” “真让人惊讶啊,”我说,“你竟然喜欢黄鼠狼。”他没有反驳我或指责我,尽管我们都清楚我出言不逊(黄鼠狼,还可以理解为狡猾卑劣的人),而且还有点离谱:里基-蒂基明明是只猫鼬。 迦沃·盖乐看着我把书放回口袋里。他对我微笑着,身体前倾着靠上来,轻轻地说:“我是为他来的。”他朝那侍者点了点头。他没说为我而来,我却照样有一种虚脱感,也突然为那位老侍者感到深深的难过。 “他知道吗?” “他怎么会知道?” “要是在过去,你早就告诉他了。” “是啊,我也学了一两招,不是吗?大夫,我吸取经验的时候,你也曾在场啊。如果我告诉他,他会举起烤肉棒戳死我,我又要痛苦地起死回生,那可不行,因为─你知道的─我马上就会忙得不可开交的。”他靠回椅背,用餐巾抹了抹嘴。“何况,让他知道又有什么好处呢?他现在很快乐,战争即将打响的前夜,他在侍奉两位和蔼的先生享用豪华大餐。就让他高兴一下吧。” “高兴?”我都有点懵了,“他可以回家去─可以和家人待在一起。” “我们纵容自己奢侈,也就是在纵容他享乐。”不死人说道,“这位侍者为自己的手艺感到骄傲,而且,他端上了一桌美味又美妙的大餐,值得纪念的一餐。今晚,等他回到家,他会把阿莫瓦卡酒店的最后一餐描述给家里人听,明天,等他走了,活着的人就会继续谈论今晚,直到战争结束还会津津乐道。你明白了吗?” 侍者过来收走了我们的餐盘和盛放海鲂的大盘子,剔透的鱼骨头上的肉都被挑干净了。他把盘子叠放在一只臂弯里,另一只手臂上仍旧搭着一条洁净的白餐布。我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这是值得缅怀的一餐,我享受到了,没有恐慌。 “请允许我向两位提议,要来一杯餐后酒吗?”老侍者在问,“或是甜品?” “全要。”我突然开口说道,“我们要蜜浸面酥、果仁蜜馅酥和核桃苹果饼,噢,对了,还要奶油细面酥皮饼。” “再来点榅桲拉奇加。”不死人点了饮料,等侍者离开,他对我说,他很高兴我能和他同声共气。 我们没有交谈,因为我在琢磨怎样说服不死人把实情告诉侍者,或者,也可以趁他不注意的时候由我去说,接着,侍者托着一只巨大的银盘子回来了。他把盘子放下,蜜浸面酥金灿灿的,酥软可口,香油欲滴;果仁蜜馅酥让唇齿香甜,烘烤好的苹果和核桃可爱极了,绵软得只要叉子一切就仿佛溶化了那般;再有拉奇加烈酒助兴,火辣送服这一切甜蜜。这时候,我已有些微醺,望着马尔汉山火光冲天,我开始想念你外婆煮的家常菜,因为酒店的甜品再棒也没有她做得好吃。 吃也吃了,喝也喝了,迦沃·盖乐把椅子往后推了推,说:“真地道。”他把双手交叠搁在肚子上,隐约有些伤感,这令我也感到悲哀。 “你明天也要死了,对不对?”我说,“所以你来这里?”这问题挺傻的,一问出口我就觉察到了。 “当然不对。”他对我说,手指尖拍打着肚皮,像小男孩那样不安分,然后问道:“那你呢?” 虽然明知他是在开我玩笑,我却没有大笑一番。“即便经过这一切─就在明天,城镇将被夷为平地─你还是认定他不允许你死吗?”我说。 “他当然不会。”迦沃用餐布抹了抹嘴,扬手唤来侍者。侍者很快过来,拿走了甜品盘,他尚未发问,不死人就说道:“现在,我们想来点咖啡。” 现在,我开始觉得这事是当真的了。他又拿起水烟筒吸起来,吸上几口就给我,我总是拒绝。他的烟草闻起来有木头和苦蔷薇的味道。烟雾缭绕着融入低垂的夜雾,弥漫在桥上的灯光也因这缭绕而迷蒙起来。侍者端着我们的咖啡来了。他开始布置餐桌,把咖啡杯放好,但不死人说:“不,我们用这只杯子就可以了。”于是,他掏出他那只镶着金边的小杯子。 我想做最后的努力,便趁着侍者还在跟前,赶紧说道:“既然如此,我猜想你会邀请这位先生分享我们的咖啡?”我的口气有点粗鲁,所以侍者肯定会走开,不会用他的杯子喝咖啡。 可是,不死人说:“不,不,就我们俩,我们今天下午喝过咖啡了─是不是?”老侍者微笑着一点头,我突然觉得万分悲凉,为这位老人感到难受。“不,我的朋友,这壶咖啡是给你和我的。”不死人说道。侍者离开了,迦沃把热滚滚的咖啡倒进小杯子里,递给我,然后坐进椅子里,等着咖啡变凉。这花了很长时间,但最终我还是一口气喝光了咖啡,我的朋友一直在对我微笑。 “好了。”他说着,把杯子从我手中拿过去。露台上很暗,他低头凝视着杯里,我也凑上前去看,他面无表情。 “看这儿,”他突然开口了,“为什么你要来萨若波?你是另一边的人。” “我请求你不要这么说,”我对他说,“我求求你别再这么嚷嚷了。你想让那位老人听见吗?”迦沃仍然握着我喝过的杯子,我又说:“我不是另一边的人。我不属于哪一边。哪一边都属于我。” “不能看姓氏。”他说。 “我太太是在这里出生的,”我把这一点告诉他,手指敲着桌面,“我女儿也是。在我女儿六岁前,我们一直住在这里。” “但你似乎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我问的是,为什么你要来?没人请你来。你也不是来抢救什么值钱的东西。你来这里吃晚饭─为什么?” “对我来说,这就是有价值的东西,”我说,“显然,对那位老人来说也是,可你甚至不给他机会,让他回家和家人待着。” “今晚他会和家人在一起的,大夫,他会回家的。”不死人说,他依然耐心十足。我实在搞不懂他怎么能有那么好的耐性。“为什么要我告诉他明天就要死了?就让他回家和家人共处最后一夜,兀自哀伤?” “那你为什么要费神警告别人?” “别的什么人?” “那些人─要淹死你的人,还有在神瀑圣母教堂里咳嗽的人。为什么你不去警告他们?那些人病入膏肓,真的快死了。而这个人还可以自救,他可以走。” “你也可以。”他说。 “我正有此打算。” “是吗?”他说。 “我会走的,”我说,“把杯子给我,你个笑面虎─杯子里没什么我的命运。” 但他不肯给我,而是说:“你没有回答我,大夫,我问你为什么来萨若波。” 我猛灌了几口酒,说:“因为我一辈子都钟爱这个地方。我最好的回忆都在这里─我的太太,孩子。这里,这一切,明天都会沦为人间地狱。” “你来,就说明你知道要冒这个险。他们可能现在就发颗导弹过来,击中这栋楼。” “这种事可能发生吗?”我说。现在的我太气愤了,甚至都不去担忧了。 “可能会,也可能不会。” “所以,你也不打算警告我了,对吗?” “不,大夫─我说的是另一件事。”他很有耐心地说下去,“我说的不是疾病,不是漫长的沉沦和衰弱。我说的是突发性的意外。我可以向你解释一下。我不打算警告那个人,因为他的生命将意外地戛然而止。他不需要知情,因为不知情反而不会痛苦。” “突发?”我说。 “突发的意外。”他说,“他拥有的人生─有爱,有亲朋好友─将会突然终止。相信我,大夫,你会乐于人生突然终止,如果死亡是拖沓的,你反而巴不得突然死掉。大夫,你会想要突兀的死亡的。” “我不要。”我说,“用你的话来说,我从不突如其来地做任何事。我会有预备,我要想个明白,我要解释。” “是的,”他说,“那些事你都可以有条有理地去做─但这事不行。”他指着杯里的什么,我心想,没错了,他也是为我来的。“突如其来,”他说,“你没法预备,没法解释,也没法道歉。突然地,你就走了。你走的瞬间也会带走你所有的规划,关于你自己辞世的所有设想。所有痛楚都在你离去后出现,而那已经与你无关了。”他在注视我,我也瞪着他,侍者带着账单过来了。侍者准以为我们之间发生了什么非常可怕并且私密的状况,因为他离去时非常匆忙。 “你为什么哭,大夫?”不死人问。 我擦了擦眼睛,告诉他我都没发现自己流泪了。 “大夫,将会出现很多意外离世的人,在未来的几年里。”迦沃·盖乐说,“要有很多很多年─你无法怀疑这一点。但那些年都会过去,最终一切都会结束的。所以,你必须告诉我为什么来萨若波,大夫,即便你知道终有一天这一切都会结束,你还是愿意坐在这里,每一分钟都冒着死的风险?” “这场战争永远不会结束,”我说,“从我还是个小孩的时候,一直到我的孩子的孩子的年代,战争都会存在。我来萨若波是因为我想再看它一眼,在它死亡之前,因为我不想眼看着它消失,用你的话来说,突如其来地消失。”我的手一直在揉餐布,于是我再把它抚平。不死人在托盘里放下支票和簇新的纸币,明天清晨这些钱都将一文不值了。我说:“告诉我,迦沃·盖乐,杯子是不是显示我将加入你的行列,就在今晚遭遇不测?” 他耸耸肩,用笑容回答我。在他的微笑里,没有愤慨,也没有任何意义。真正的回答来了,他说:“大夫,你想要我说什么吗?” “不需要。” “那就打碎你的杯子,”他对我说,“然后走吧。”

几个月后,每次一连数周的轮番轰炸结束了,名叫“再见”的老虎还在吃它自己的腿。它很驯服,对饲养员们很温顺,却对自己很野蛮,饲养员们会坐在虎笼里陪它,在它啃噬自己的残肢时,抚摩它方方正正的大脑袋。伤口溃烂了,肿大了,黑糊糊的。 最后,他们开枪打死了没有腿的老虎,就在它那铺着石地的虎笼里,这事没有在报纸上刊登报道。扣动扳机的人正是亲手把他养大的人─他喂它奶吃,给它称重,帮它洗澡,把它放在背包里带它在动物园里散步,老虎还是幼崽时的每张照片里都能看到他的双手。他们说,第二年春天,老虎的伴侣咬死了一只幼崽。对那只母老虎来说,这个季节意味着火红光影和热浪,还有一种高低起伏如尖啸的锐响;于是,饲养员们把剩下的几只小老虎从它身边带走,带回自己家养育,和他们的宠物和孩子们一起抚养。那些家里一连几星期没有电,没有自来水。那些老虎之家。 【注释】 [1] 《丛林之书》中的一只獴,即猫鼬。 12 药师 发现大熊达里萨丧命的人至今仍生活在戈林纳。他的名字是马尔科·帕罗维奇,今年七十七岁,家中四代同堂。他的曾孙们最近为他新买了一台割草机,并让他操纵这个丑陋的庞然大物,这个戴着帽子的小个子老头伸着晒成褐色的手臂,无师自通地驾驶那台橘红色的机器,竟也可以在自家草坪上驶出笔直的轨迹。他从不在夜晚谈论大熊达里萨,没有几杯拉奇加下肚壮胆,他也不敢。 当他开口了,故事就是这样的: 第一道曙光出现前的一个钟头,大熊达里萨在血泊中的雪地上醒来,他的旅途已被打断。他坐起来,上下打量自己,发现老虎在吃他的心。金色瞳仁的魔鬼就坐在戈林纳的黑树林里,利齿深深陷进湿润的达里萨之心。一开始,达里萨吓坏了,摸摸自己的胸腔只觉得内里空荡荡的,他攒起仅剩的气力,这要多亏那么多年他攒下了那么多野熊的心。人心没了,达里萨四肢着地,背拱得像座小山,双眼漆黑一片。他的牙齿像玻璃一样从下颌骨上纷纷掉落,又在原位长出蜡黄色的熊的獠牙。他在老虎的身后直立起来,黑漆漆的身影挡住了月光,他的咆哮撼动了整座森林。 直到今天,在这样月黑风高的夜晚,东风冲荡在戈林纳丛林的树梢间,你仍能听到他们争斗时的轰鸣声。大熊达里萨用熊一般的庞然身躯压向老虎,金色瞳仁的魔鬼伸出利爪攫住达里萨的双肩,他们两个翻滚在雪地里,撞倒了大树,掀起了石头,谁也不肯松口。 到了清晨,这场恶斗只剩下大熊达里萨的空皮囊,沾染血迹的那片山地上至今都开不出花。 天亮后的几小时,外公醒来,他本来以为自己决不可能睡着的,但不知怎的,就在第一道曙光降临的时候轰然睡去,因为身体筋疲力尽,因为严寒,也因为他把老虎的妻子安全地送回家而感到释怀,醒来时,全世界都知道大熊达里萨死了。马尔科·帕罗维奇去检查设在山脚下的捕鹌鹑的陷阱时,一不小心发现了血迹斑斑的皮囊,他把它拖在身后跑遍了全村,大声呼唤上帝。 等我外公下床,走到门口时,广场上已聚集了一大批人,头上裹着大花帕子的女人们尖叫着大喊: “达里萨死了。上帝把我们抛弃了。” 外公站在薇拉奶奶的身边,立在门口台阶的最底层,看着广场上的人越来越多。他看到了食杂店老板约沃,看到了修犁的内文先生,看到了穿着脏兮兮的黑袍的牧师,还有纺纱姐妹,她们是隔着两户的街坊,穿着拖鞋就出来了。还有六七个人故意背对着他。马尔科·帕罗维奇带来的噩耗先是让大家惊惶得不知所措,现在,外公看着从小就相识的男人和女人转而露出不信的表情:不苟言笑的红脸面包师,一辈子捏面团的手指都麻木了;面包师的女儿抖成了筛子,大口喘着粗气,手里揪着头发,活像在葬礼上哀恸的送葬人。和这些人稍稍有一点距离的是安静的药师,大衣松松垮垮地垂在肩头,低头凝视那块浸染鲜血、已被揉烂的兽皮,这就是大熊达里萨唯一留下的东西,此刻摊放在他们脚边,好像达里萨从来没有生存过。 药师蹲下身,捡起兽皮的一角。这么半掀半摊的,兽皮看似一片湿透的、毛茸茸的羽翼。 “可怜的人。”外公听到一个妇人这样说。 “太过分了。” “我们必须给他荣耀。我们必须为他办个体面的葬礼。” “可是,上帝啊─我们该下葬什么呢?” “那个,”外公听到药师说,“我说,你肯定没有他本人的踪迹吗?” “先生,”马尔科·帕罗维奇说着,摊开双手,“雪地上只有打斗的痕迹。” 人群中响起一阵惊叹和恐惧的低呼,人们开始画十字。村民们都对达里萨感到失望,因为他抛下他们于不顾而愤慨,事实上,在他们心目中,达里萨已不再是两小时前的伟岸形象,村民们已经诋毁了他的名声,随着死讯传来,他的昔日功名就已崩塌。 村里的一条猎狗瞄准这个时机,凑上去研究摊开的兽皮,并瞄准它抬起一条腿;这立刻引来什么人愤怒的吼叫,六七只手伸出来抢救兽皮,还有一个人抬起靴子把那条狗踢跑了,弗拉迪沙登时吓晕了,虽然他上次遭遇老虎后的紧张症状早已恢复了。 “上帝开眼,让我们把这个带进教堂吧。”牧师说道。就在几个吓呆了的村民抬起兽皮往教堂的方向走去的时候,药师扶起弗拉迪沙,让他靠在门口的台阶上,并第一次正眼注视立在门口的外公。 “拿点水来。”药师一吩咐,外公立刻跑向厨房水缸,取来了水。跑回门口的时候,他意识到自己已被仔细揣测过了,村妇们的眼神像阴影一样扫在他身上。但外公只是直视着药师,他的身上有一股香皂味,还有一种暖意,把水盆递给他时,外公看到他在对自己微笑。 接着,妇人们七嘴八舌地嚷嚷起来。 “都是因为你,对不对?”面包师的女儿气势汹汹地冲他吼了一句。外公退上一级台阶,低头瞪着她。“看你敢回屋去!你就站在这儿,好好露个脸。看啊。看看发生了什么。”薇拉奶奶走出来,挺身站在外公身后。面包师的女儿又说:“你难道不害臊吗?给了你多大好处,你竟然和魔鬼的婊子交朋友?让她在这儿安逸过活?你们难道不知羞耻吗?” “管好你自个儿的事吧。”薇拉奶奶说。 面包师的女儿回嘴道:“现在这成了大伙儿的事儿了!” 外公什么都没说。此刻天光大亮,隔了几小时短暂的睡眠,前夜的经历好像远在千年之前。他无法理清思绪。他猜想,就算面包师的女儿指责他介入此事,也不会有人当真知道来龙去脉。不过,还是可能有人站出来,说看到他昨晚溜出了村子;更糟的可能性是,他们会说亲眼看到他带着那个女孩回村里,看到他吃力地扶着她,在雪地里蹒跚难行;也可能,在子夜的落雪覆盖一切之前,他们就发现了他的足迹。 他躺在木头小床上,双脚冰凉,腿也不听使唤地抽搐,他费劲地克制因紧张而抽动的四肢,他几乎肯定薇拉奶奶都能隔着他的头发和皮肤听到那狂乱得直冲全身的心跳声,他容许自己相信他们已经侥幸逃过一劫。可是,现在不能不去想达里萨了─即便外公还太小,无法完全明白大熊出了什么事儿,但他这一生注定无法摆脱对此负有责任的想法。可惜事情只能如此,他才九岁,吓坏了,他能做的只是站在门口,眼巴巴看着村民们慌了阵脚,仅剩的理智都荡然无存。 “实在太过分了,”伐木工说,“她会把我们一个接一个了结的。” “我们非得把那臭婊子赶出去不可,”约沃说,“我们要留下来。” 外公在那群男人的态势里瞧出了端倪,他们渐渐有了一种新的目标。还不至于万众一心,但他们就快达成一致了,外公有种大祸临头的感觉,而且彻底无依无靠。 他只能确定一件事:她现在很需要他,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昨晚他们下山时,停在林中空地时,他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她跪在雪地里,他站在她身后,看着她呼出的气息细细长长显影在空气里,无论如何他都无法松开她的手。他感觉得到,不管她凭借什么长大成人的,不管她是为何如此沉静,无所畏惧,也不管她的肚子怎么会变得和月亮一样滚圆,都已被这一夜的恐怖尽数抹杀,过往的一切弃她而去,经过这一夜,只有他留下来陪她。仿佛他们已经失去了老虎,仿佛老虎已经抛弃了他们,只剩他们两人,外公和老虎的妻子。 昨晚,他扶着她迈上家门的台阶,虽然她听不见,他还是对她说他早上就会回来看她的。他会带来暖茶和水,还有早餐吃的粥,他一定会陪她的,会照顾她。但是现在,他突然明白那是不可能的了。离家,走过广场上的这群对他虎视眈眈的人,走过牧草地,走进她家门,那一定会挑起事端,乃至一发不可收拾。他不能那么做;他没有威仪,没办法昂首挺胸地抵挡外面这些人的愤慨,这些成年人的暴怒,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是大人啊。而她呢,老虎的妻子,完全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这个念头简直让他喘不上气来,比任何别的想法更伤他。 薇拉奶奶强拉着他进屋时,他想好好解释一番的。他想告诉她,昨夜发生了什么,告诉她那个女孩有多么冷,多么惶恐。但他想不出一条可以解释自己的理由。就在这个瞬间,他突然想到了,她其实纵容了他,让他回来睡一会儿,天亮了也没有喊他起床去做惯常的家务,八点钟也没有叫他起来吃早饭;马尔科·帕罗维奇手里拖着染血的兽皮蹒跚着冲出牧草地、经过屠夫家的门口、突然号叫起来的时候,她都假装忘了叫醒他。她让他睡,因为她分明知道他需要补一觉。不需要再告诉她什么了。她早就知道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她决定不干涉他,她的眼神在告诉他,只要不牵涉到她本人,她就无意在这场争战中划定立场。 外公无助地站在窗前望出去。昨晚的雪堆开始融化了,有一摊混了烂泥的稀雪水塘;村里那些又脏又乱的狗到处乱窜;栅栏柱和村里人大敞的屋门都湿漉漉的,冷冰冰的;在这一切景象的后面,是牧草地尽头的屠夫的家,那里的烟囱突然间仿佛遥不可及了。药师帮弗拉迪沙站起来,朝他的药铺走去时,外公奔出门去追他。 人们谈及戈林纳的药师时,很少说到他的外貌。根据我从马尔科·帕罗维奇那儿问出来的情况看,这是有原因的。他说起药师时,用一只手在自己脸上比画着:“很有威严,但奇丑无比。” 言下之意,纵然五官不正、美貌欠奉─也可能恰是因为这样─药师不仅让人信赖,也颇为自在,所以人们都乐于向他讨教。 不过,要揣测他到戈林纳之前的人生经历就没这么简单了。他第一次出现在别人的故事中时还是个十岁大的男孩子,人们发现他跟着一支夏积杜克游击队在圣佩达修道院焦黑的废墟里闲逛,那十二个游击队员骑着脏得透顶的老马,本想阻截奥斯曼军营的突袭,没想到晚来一步。土耳其人指控圣佩达修道院的僧侣们窝藏了一名造反派─几周前,这个人在一场酒馆斗殴中把营长的亲侄子打死了,于是,营长亲自挂帅前来复仇雪耻,一要报杀侄之仇,二要洗清污蔑那个年轻人是酒鬼的谣言─这比报仇更重要。围攻四天后,土耳其人大开杀戒;夏积杜克游击队员花了一上午把埋在礼拜堂煤渣堆里的死尸拖出来,然后发现了屈身躲在南墙根翻倒的马车下的小男孩,他俨然是蒙上帝恩赐才得救的。这孩子,他们可以随意差遣,但不知道他是谁,也猜不到他曾是修道院抚养的孤儿,也永远不会知道他的恐惧、憎恨和鲁莽─当他失去耐心、不能继续祈祷时,仿佛不再去管生死命运,冲出去孤身面对土耳其骑兵。一把军刀飞快挥落,打在他的胸腹,他倒在地上,在烟熏火燎的黎明天光里大口喘气,这时,那位营长─梅赫梅特大人─弯腰去问他姓名,以便他知道将要把什么人钉在刑柱上。并不是因为营长大人认为他勇气可嘉才饶他一命,而是因为他报出的名字:“卡西姆”。他被丢弃在修道院门口时这个名字就放在他身下─“卡西姆·苏莱曼诺维奇”,这也是他最后一次使用这个名字。这件事,他一直没有讲给游击队员听,戈林纳人也一直被蒙在鼓里。不知为何,营长大人突发善心,让他在烧成灰烬的废墟里自生自灭。名字救了自己一命,男孩却不指望这再救自己一回。当游击队员给他包扎伤口,问他叫什么时,他只说自己不记得了。 于是,游击队员给他起了个新名字:内奈德,“不曾希望得到的人”。但在药师看来,新名字没有任何意义:名字换过一次,就可以再换再变。不过,生来就有的那个名字,及其蕴含的意思将陪伴他一辈子,默默地不得声张。 “卡西姆·苏莱曼诺维奇”会跟着他度过和游击队员在一起的年月,他和他们一起吃一起住,就算不情愿,也得跟着他们去抢劫,就这样长到了十八岁。这个名字带着不确定性,隐含某种背叛的意识,一旦说出口,后果不堪设想,但都在他的预期之中。这个名字如同隐形的秃鹫,蹲伏在他肩头,令他和他们格格不入,让他清楚地看到游击队员们的种种破绽,那让他们显得十分荒谬:他们坚决想要回报穷苦百姓,但又大手大脚,连他们自己的经费都筹措不齐,寅吃卯粮;为了拼凑出必要的资源,他们摆出英勇姿态去抢劫;他们渴望胜利,但以败为荣,打败仗更能锻造品性,回想起来也更让他们高兴;要实现他们的伟大理想需要慎重大勇,可他们会突然放声高歌,一旦发现小酒馆里有人仰慕他们就忍不住歌咏自己的丰功伟业。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给他们准备茶水餐饭,为他们磨砺刀剑,照顾伤患队友,但他从没透露半点心里所想的,从没坦言他觉得他们成不了大气候:他们想当然地认定自己会赢,因此反而显得愚蠢而危险。他在游击队员们所有共有的癖好里归纳出了一种任性的企图:为了安全起见,他们总是先发制人。 当游击队被一群猎寻赏金逃犯的马扎尔人逮到时,这个名字也会跟着他。当他把唯一存活的队员─瞎子奥罗─从混乱后的营地残骸中拖出来、逃进森林时,这个名字依然紧跟他不放。他俯身察看奥罗,给他开裂的脑袋绑上绷带,不断清洗被子弹擦伤的腓骨,奥罗的右腿因感染肿成了两倍粗,一连数周都跳痛不止,这名字也一直紧随着他。那年冬天冷得刺骨,药师让这个老人尽可能待在室外,让敷上药膏的腿保持冷度,他就怕哪天早上醒来发现那条腿一夜之间烂成了黑色。 瞎子奥罗伤病痊愈后,药师本可一走了之,找寻新的生活。但他觉得对这位眼盲的同伴负有某种责任,便留了下来;唯有这种解释才是最好的理由,不用承认他害怕进入新世界,一个逼迫他承认自己立场不清的新世界。在他生命的第一个阶段,僧侣们保护了他;之后的十余年,游击队成了他的护卫者,他不知如何才能割舍这种确凿的兄弟情意。没了兄弟,他就一无是处了。 在瞎子奥罗身边,药师学到了最基本的欺诈术,日后他将对此深恶痛绝。那以后的很多年,他跟随瞎子奥罗在不同的村镇里走街串巷,瞄准老实巴交的乡下人的迷信头脑,尽情误导他们并以此为生。他们在每个村镇表演的把戏都如出一辙:瞎子占卜师和一脸苦命相的同伴;对外人来说,瞎子奥罗能用茶叶、骨头、骰子、内脏、吞咽的动作进行占卜,他的盲眼为种种预言增添了可信度。但他仰仗的所谓天意无非是药师用无声的暗号转述的信息,后者已学会从围观人群嘴角眉梢的细微线条、双手的小动作、言语间的犹疑和矛盾,以及他们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手势去揣测那些人的渴望和恐惧。瞎子奥罗不过说了些他们想听的话。 “你的庄稼会长得很好。”他会这样对手上长满老茧的农夫说。 “你满脑子想的都是邻村那个英俊小伙。”他会这样对姑娘家说,她带来了新鲜的鸽子,正隔着粉色的内脏盯着他。“别担心,他也想着你呐。” 药师的工作就是担当瞎子奥罗的眼目,他已学会看穿别人善意的谎言,看到秘密情人之间鬼鬼祟祟的眉眼交流就能猜到不久之后的婚讯,在篝火边听人聊起哪家和哪家的世代恩仇就能预见必有冲突、争斗,有时甚至会是谋杀。他也学到了,当人们遭到生命中的重创而惊慌失措的时候,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世人总是率先求助迷信的手法,以求找到对策;把不相干的事情强拉硬扯到一处,只为理解眼下发生的事。他领悟到了,不管秘密有多重要,不管人们怎样对天对地发誓绝不泄密,总会有人忍不住要说出来,而被泄露的秘密拥有可怕的力量。 就在药师掌握欺诈手法的那期间,他非常无意地发现自己有医术才能。一开始,这种才能是用作辅助占卜的,进展得很缓慢:给偏头痛的人抓草药,给不孕的人贴符咒,给阳痿的人灌药酒。但是,很快就发展成给骨折的人做夹板,为肚子疼的人揉捏腹部,用他的手指抵在肿大的淋巴节上就能判断患者得了流行性感冒。还有一次,他为镇警取出了深埋在肩部的一颗子弹,之前也没有进行医术训练。不管他走到哪儿,人们都夸他有天赋,人们没见过这么沉稳、可靠并且富有同情心的年轻人。人们仿佛得到了天赐,药师本人更是有如天助:身为医者,他看到疑难就去解救,看到恐慌就加以平息,他是重整秩序、带来稳定的人。当然,瞎子奥罗也有其威慑力,凭借他的谎言能把别人唬得团团转;但药师明白了,真正的力量来自确实无误、货真价实的本领,预言要有切实的证据来支撑;假如你声称能救活一个人,他必须活下去才能证明你有能力;假如你宣判一个人必死无疑,他只有真死了才能证明你所言不虚。 当然,药师也好,瞎子奥罗也好,谁也无法解释他们的冒险是多么难以预料,世事难料,世人亦是不可靠的,稍有疏漏,局面就会大相径庭,以至超出想象。这可能不是他们第一次犯下大错,但要付出惨重代价的失误唯有这次。斯帕森小镇上,他们给一个富有的商人做了一次占卜,商人正在考虑扩张事业版图,但不知道一个颇有野心的年轻门生是否能担当重任,毋宁说,很怀疑他的能力。 “给这孩子一个职位吧,”瞎子奥罗说,“青春自会重振精神。” 当然,他和药师怎么都没猜到,那年轻人重振的精神竟是属于商人太太的;更猜不到,商人有天晚上回家时,发现主妇已然和年轻门徒私奔了,还顺手带走了他藏在家族礼拜堂洗礼池里的一整罐钱币。商人以酒浇愁,喝了三天三夜,一杯接一杯,然后,用油擦了枪,等瞎子奥罗和药师从磨坊主家吃完晚饭回来,一枪毙了奥罗。 药师几周后才知道,这个被妻子抛弃的商人一不做二不休,已悬赏一笔钱征求药师的人头,罪名是欺诈,赏金不多,但也很诱人;躲得了和尚躲不了庙,这就逼得他逃得越远越好。药师为死去的同伴感到哀伤,这是他和过往生活的唯一牵连;不过,到了这时候,药师已经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了:他要有归宿感、安分守己的、稳定的生活。又过了许多年,他才在北方山区的一个偏僻小村里找到了理想的归宿,起先他只是路过那里,有个母亲病倒了,她有四个孩子要养活,于是他留下来照顾她,从此再也没有漂泊。 药师来到戈林纳,开起自己的药铺,慢慢经营,稳扎稳打。那时候,马尔科·帕罗维奇还没出生,但他说起药师初来乍到的时候,好像他亲眼所见似的:马车上堆了好些不知名的小玩意儿,几十个瓶瓶罐罐装在十几只箱子里,小心翼翼地被搬进废弃的修鞋铺里,柜台是村里的男人们帮忙搭建起来的,关在鸟笼里的朱鹭出现时,村民们无不倒吸冷气、惊叹不已。许多年里,村里的孩子们都以朱鹭为乐,使出浑身解数想教会它说话;药师也从不试图纠正他们的做法,当然,那是出于纯粹的欢喜之心。许多年里,药师索取的酬劳只是柴火,只要点燃他家的壁炉就够了;你只消从柴火堆上取一根圆木头,就能得到特权,单独坐在药铺里涂了漆的木椅子里,向他吐露你的烦恼,不管你有怎样的头痛和噩梦、吃了什么东西不消化、房事如何不振,药师都会耐心聆听,频频点头,还做着笔记,好像他拥有所有时间一样不慌不忙,他会让你张开嘴,凝视你的眼底,摸摸你的脊柱骨,然后推荐这种或那种晒干了的草药。 马尔科·帕罗维奇不曾意识到自己无法企及药师的早年回忆,也就无法告诉我任何药师的感受:在那些幸福的年月里,药师终于赢得了村里人的信任,得到村民的信仰的卫护,他有能力治好他们的小病小痛,为他们及时阻止死亡的降临,这让他们心醉神迷,也让他的力量得到公认。他肯定感到舒坦了,经过了暴力的半辈子,终于在这个只有一杆枪的小村里发现人们求助于他,让他化解日常的地界纷争、买卖不公引发的争执。马尔科·帕罗维奇自然无法告诉我,卢卡的聋哑新娘刚刚露面时,药师有何感受;她是个穆斯林,和他一样,看到村民们那样对待她,他肯定感到越发需要保守自己的秘密,要继续拉拢村里人,不能让他们对他起疑心,而这势必让他感到羞耻,因为他选择漠视她,不肯挺身帮她说句好话。 他几乎不记得卢卡小时候的样子了,但屠夫的儿子一回村他就警觉起来:卢卡,看过了大世界;卢卡,残忍却不愚蠢,无法解释的矛盾体;卢卡,尽管村里人不信任他,却曾在两年前的某个深夜面无血色地站在药铺门口,眼里充满血丝,声音嘶哑:“你最好来一下─我觉得她死了。” 到了卢卡家,他终于看到了证据,几个月来他一直怀疑的事水落石出了:女孩在角落里,蜷身倒在一张被推到墙角、已然迸裂的木桌下。他无法想象那张桌子怎么会跑到那儿去的,也想不出她怎么会被压在下面。他不能冲动地把她拖出来。看起来,她的脖子垂下来了,好像断了,如果她还有一口气,他动她一下反而会要了她的命。所以,他把桌子搬到房间的另一边去,这当口,卢卡坐在厨房地板上,拳头抵着眼窝在抽泣。他几乎认不出女孩沾满血污的脸孔,她的头发纠结地耷拉下来,头皮上渗出的血流到了地板上。她的鼻骨断了,他不用碰她就能肯定这一点。他把双手摊放在地板上,跪下来,弯腰低头去凑近她,隔了很久终于发现了有呼吸的迹象─漫出她唇间的带着血块的浓稠口水里,有了一个微细的气泡。 他在心里清算了一下伤势:膝盖骨粉碎;头皮被某种陶器的尖利碎片扎破了;左手变形,逆向手臂扭折,手腕上方有一根断骨刺出了皮肉。一开始,他以为她掉了三颗门牙,但伸手探入她口中后才发现,牙齿都在,但被推向了上颚。他用一只勺子去扳动牙齿,随着一声濡湿的轻响,牙齿退回了一些,他的指尖可以感觉到。这些牙齿永不会回归原位了,但至少她没有完全失去门牙。他把她脸上的血迹擦去,用绷带包扎她的头,尽可能为断骨做好夹板,再固定剩下的受伤部位,下巴敷上伤药,用绳带扎紧,就像给死尸封口那样,所以,她就那副样子躺在前屋的木床板上,四天过去,她才睁开那只没有被打伤的眼睛。药师每天上门两次,用冰块敷她的脸和肋骨,给她头部的创伤涂药膏,他总以为她会在两次上药之间不告而别,因而,每当她看着他时,他总感到强烈的震惊。 最后一次路过屠夫家进去看望她时,药师对卢卡说:“这种事再发生,我就把你赶出镇子。” 他说这话是当真的;那时候,他在村里举足轻重,是能够办到这种事的。但紧接着就爆发了传染病,夺走了村里很多孩子的性命─包括外公的儿时玩伴杜尚、做夹竹桃叶汤的米里察─他要和病魔进行漫长和恐怖的拉锯战,眼看着孩子们一个接一个丧命,他抓也抓不住。那之后,药铺门口排队的人少了;病人们会来两次、三次,反复确认他们会康复,追问他给他们配了什么草药方子。他曾有非凡的魔力,掌管去下一个世界前的最后的歇息地,村里人抬举他,甚而牧师都难以企及,但魔力到此为止,恍如停顿在双面刃的刀锋上。他是个外人,一直都是,随着他的可信度下降,他觉得自己对这个小山村的把握也渐渐无力了。他曾下定决心要捍卫那个女孩,但这诺言基本上只是对他本人有效,紧接着遭遇那样的失败,他无法再获得村民的信任,无法重建他们的信仰并归顺于他,他已无力追行当初的决意。在他看来这一切努力都白费了,这是越来越明显的了。 村里的男人们在广场上升起一小堆篝火,火舌吐出的黑烟飘荡在街巷里。有些男人穿过牧草地,去山脚下搜寻达里萨的营地,去找他的牛车和私人物品,他们半信半疑地觉得那些东西都会消失的,就像达里萨本人一样。几个男人在屠夫家门口停下来,没有再往下走;约沃壮足了胆,跑上台阶朝窗户里瞅了瞅,但是什么也没看见。 外公穿着湿透的靴子站在药铺的门口,看着门檐上的冰柱化成一滴滴冰水,滴在扶栏和树木上,敲打出柔和的音调。药师打开门时,外公只是说:“求求你。”他说了一遍又一遍,直到药师把他拽进屋,拿了一杯热水蹲到他身边,强迫他喝下去,非常慢、非常慢地喝。 接着,药师把垂在外公眼睛上的头发捋开,问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 她家门外的台阶上轻雪微积,药师走上台阶,停在门口。他手里的瓶子装着他经常为孕妇调配的药饮,通常是用白垩、糖和水调出来的。他屈指敲了敲门板,先是轻轻敲,以免这动静飘过牧草地;但她没有回应,他只能用力拍门,拍了很久才想到,她是个聋子啊;于是他傻站在那里,感觉自己有点蠢。然后,他尝试去推门,门果然开了。他停了停,等了片刻,还想起了那杆枪─本来是铁匠的枪,卢卡把它带下山后,村里人就没再见过,他在想,她是不是还留着枪,他是不是应该想办法表示自己的到来。他把门拉开,四下望了望,再敞开一点,迈进门内。 老虎的妻子坐在壁炉前的地板上,手指在炉灰里画着什么。炉火把她的脸照得亮堂堂的,头发垂在眼周,他看不清她的表情,他走进屋来,把门关好,她都没有抬头去看。她裹在自己的土耳其绸布里,紫色、金色和红色的布缕像流水一样绕在她的肩头,她的腿赤裸着,瘦骨嶙峋,屈折在膨大的肚子下面。最让他惊诧的是这个家里的陈列是如此简陋:只有一张桌子,桌上有几只壶和碗。看不到枪的影子。 她还没有看到他,他也不想吓到她,但眼下真的无计可施。他向前蹭了一步,又蹭了一步,她才突然转过身来,看到了他。他赶忙举起双手,想让她知道,他赤手空拳,不会伤害到她。 “别害怕。”他说道,欠了欠身,用手指碰了碰自己的嘴唇和额头。差不多有四十年了,他一直没有用过这个手势。 她很利落地转身站起来,搭在肩头的绸巾滑落下来,就那样站着,面容紧绷且有怒容,药师半弯着腰,动也没动。老虎的妻子十分瘦小,肩骨凌厉,脖子细长,还能看到蜿蜒的汗渍。她的肚子滚圆,像绷紧的鼓,她的骨架似乎很难支撑那重量,不得不把臀部向前挺才能保持平衡。 “孩子。”他说着,指了指她。他捂着自己外套下的肚子轻轻摇了摇,又举起另一只手里的瓶子。“给孩子的。” 但她抗拒他,他看得出来─她记得他,记得他的药铺,记得他曾把她带回卢卡身边─她的表情和姿态显示出强烈的反感。她的整个身子都在颤抖。 药师试图解释。他又摇了摇瓶子,露出微笑,高高举起瓶子,为了让她看清楚。瓶子里的液体有点浑浊。 “为了孩子好。”他又说了一遍,指了指她的肚子。他把双臂拢起,做出怀抱婴儿的动作。但她的脸色没有丝毫改变,直到他朝她跨出了一步。 其实,他希望自己能和她稍稍互换一下。在那么短的时日里,她竟把所有村民吓得魂不附体。在一点上,他嫉妒她,欣赏她,尽管这样想有点轻侮他自己。他不知道她是否看得出他的心思。她不费吹灰之力,甚至没有潜心经营就办到了;他怀疑她甚至至今不知自己有多大能耐。 老虎的妻子肯定看出了他的神色中闪过的犹疑,因为,在那个瞬间,她龇出上排门牙,鼻梁耸挤向眉眼,发出嘶声低吼。他第一次听到她发出声音,在此之前,哪怕她周身上下骨断皮裂充血淤青时都是一声不吭的。这声音令他周身震颤,呆立在原地无法动弹。她赤裸着,暴怒着,他突然明白了,她学会发出这种声音是因为模仿了不属于人类的表情。他没有放下瓶子,不敢转身用背对着她,而是一步步往后退,摸索着门,把门打开后,他甚至感觉不到冷风突然吹进来了。他走回来的时候,屋子里的热气一直如同面具一般笼罩着他。 牧草地再过去一点就是溪流,黑色的急流闪现在冰面下,药师看得到约沃在等他,便对他说:“回家去吧。” “她在里面?”约沃说着,往前走了几步。 药师停下脚步,转身说道:“回家去。”然后他等,等到看不到约沃的身影。 外公和朱鹭都在等药师回来。 “她还好吗?”外公问。 药师一言不发地看着外公,看了好半天。他出门前,外公已经把来龙去脉都告诉他了,他也保证会帮她一把,然后,外公看着他点上柜台上的灯,从架子上搬出瓶瓶罐罐、药勺和一只空瓶子。外公站在一旁,闻来闻去,盯着药师那双滚圆的大手捣杵研磨灰浆;擦拭瓶子的内壁;取出金色的小天平;称量粉末。他看着药师把热水灌进瓶里,加入糖、白垩粉和薄荷叶。他看着药师用手掌摁下瓶盖,晃动瓶子里白雾似的溶剂,最后用一块抹布擦了擦瓶身。洗手。 现在,药师回来了,手里依然攥着那瓶子,瓶子依然是满的,他对外公说:“她不认识我。”他把瓶子递出去,“所以,你必须再跑一次,亲自把这个交给她。她需要的。” “大伙儿会看到我的。”外公说。 “大伙儿都走了。” 于是,外公穿过广场,带着如有朦胧白雾的玻璃瓶,不断地回头张望,广场上空无一人;是我的外公笑吟吟地走进屠夫家;是我的外公抓着她的手,看着她把瓶口对准自己的嘴巴,并帮她擦干净下巴。 那之后,没花多少时间。 外公童年的小山村外有一条小溪,溪水源自戈林纳河,溪边有一棵巨大的树。每逢冬季,红色的树枝拱伸在树干上方,像髋骨一样光秃,像祈祷时的双手曲折相握。大树矗立在种满麻花辫似的玉米田的栅栏边,马尔科·帕罗维奇告诉我,戈林纳人不惜一切代价要避开这棵树;他说,那些枝丫张开了一张网,当死灵升天的时候,树网就牵绊着死灵,将其困住,栖在枝头的渡鸦就像叼虫子一样把那些魂灵从枝丫间捡拾出来。 就是在那里,六十多年前,马尔科·帕罗维奇目睹了戈林纳的药师之死。马尔科带我下山,走到村子的尽头指给我看,用他的拐杖敲打树干:想象一下,南边哪个村里有个绿眼睛的年轻人投奔了横扫低地、入侵本国的军队,当上了绞刑吏,他们从这个村到那个镇,要求─而非逼迫─当地人执行绞刑。他们要手脚麻利地消灭领袖人物:煽动造反和抵抗的人,或是有忠诚追随者的名人。比如药师,他重新有了拥趸,因为大家都知道了─甚至不用说出口─是他把大伙儿从她手里救了出来,也是他一手制造了她的死亡。 “那么丑的一个人,”马尔科对我说着,伸手在自己脸上比画,“丑归丑,但了不起哇。”就是这个药师,脚搭在玉米田边的栅栏上,脖子上套着绞索,心里纳闷他们为什么不枪毙他,并始终盼望他们能那么做。马尔科对我说,在进村的六十个人里面,德国人数出了十二个人,但这十二个人没有去监督绞刑。他们去了小酒馆,喝酒,把烟头掐在泥地里,冬雪初融,光秃秃的土地露出来,他们正是走着这样的土路来到这里的。那天下午在大树下的那几个人说的语言是马尔科·帕罗维奇听得懂的,而药师更懂得他们言语间的仇恨,他们把村里所有人都纠集过来,来看药师吊在绳索下痛苦地扭动挣扎,好像一种动物被开膛剖肚了。在他之后,他们还做了更多同样无意义的杀鸡吓猴的事。 马尔科不记得在围观绞刑的人群里看到我的外公,他当然可能就在现场,眼睛瞪得大大的,完全无助,他已经猜到了事情的真相,知道自己是一场背叛的受害者。那天早上最后一次去她家,接着,人们发现她死在自家门口,那之后他几乎没再讲过话。那天,他痛哭了几个小时,当他想求助于人,想得到赦免时,他看到的那张脸依然慈祥,却很坚定。薇拉奶奶说:“事已至此,剩下的事就留给上帝吧。”她向他保证,等战争结束他们可以离开这个村子,到别处开始新的生活;因为有这个承诺,外公才挺了下来。薇拉奶奶去世的那个夏天,外公已经成为医生了,做了他想做的事。 但是,马尔科却还记得,在新兵把药师的腿从栅栏上踢开之前,药师是如何固守静默,他的眼神沉稳,透着顺从之意,仿佛有什么把他推出了各种冲突,当时,谁也不能完全理解那究竟是一种什么力量;后来,每个人都将之归结为责任感,认定那是出于高贵的自我牺牲精神。 “他们甚至没有把他葬在教堂里。”马尔科说着,窝着身子倚在拐杖上,用空闲的那只手指了指远处的教堂。“我们不得不把他挪到那儿去,等到仗打完的时候。” “那个女孩葬在哪里了?”我突然想到,这事要问问他。 “什么女孩?”他说。 “那个女孩,”我说,“老虎的妻子。” “那有什么关系呀?”他说。 13 溪流 走到半山腰,那个人影停下歇息,我也停下来,借着一棵被风吹乱、枝条倾覆路沿的低矮小树作掩护,闻到的尽是薰衣草和鼠尾草的香气。他站在山路中央,左右摇摆了几下,好像在环顾四周,我觉得他是在回头看我,他知道我跟着他,想决定怎么对付我。万一他转身走向我、和我对峙,我真的不知道如何是好,也第一次后悔依然披着白大褂、背着窸窣作响的双肩背包。那个男人在徘徊,身体的重心从左脚移到右脚,仿佛在演绎某种缓慢、沉滞的舞步,弓着肩背,胸腹在暗影里起伏,而我呢,一动不动地站在树影里,突然发现自己想到了所谓的魔罗,便忍不住默默取笑自己。 接着,月亮出来了,在整片山坡上投下明确的光影,路边的树木、舒缓起伏的山石在明暗间如浮雕般凸显,我看到他又走了起来。很慢很慢地,他攀上了山坡。我等他消失在一个弯道后面才拔腿去追。好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有一种被抛在谷底的错觉,陡峭的山坡在我面前耸起,走得越近,山就越高,现在我到了弯道,山路拐向右面,看起来像是延伸进了一片干涸低浅的河床,听起来也像,少量的溪水流经轻风微抚的平缓山坡,渐渐远离小镇。现在,我可以俯瞰到沙滩被冰激凌店和饭馆露台上的霓虹招牌照亮,海水倒映港口的灯光,泛出彩虹般的斑斓,也能望见安通神父的修道院花园里空无一人,四周黑寂。 那人稳稳地走上河床,涉过细流,朝树林小坡走去,那片树林在我们眼前骤然开阔起来,我尾随其后走进那片无遮无拦的空地,只希望他别再回头寻找我,因为现在我们正斜穿山坡,我没处可躲。风停了,蝉声似乎也停了,万籁俱寂,只有我脚下的河床上偶尔发出石子摩擦、背包搭扣和拉链拉头轻撞的轻响,偶尔,草丛里会传来什么东西快速跑过的动静。 那人在前面挺远的地方,走得高一脚低一脚,吃力地涉水而行。从后面看,那剪影有点古怪,身子前倾,一双大脚悄然踏进土里,脑袋上下左右地晃动。这个人身上看不出鼓励的意味,没有任何迹象表示跟着他走是个好主意。我停了几分钟,鞋子完全浸湿了,我看着他在前面渐行渐远,很想就此放弃,掉头回去。 就在我的前方,那人突然沉了一下,摇摇摆摆地矮了一截,然后才直起身,继续走。我把我们之间的距离拉大了一些,也不得不在黑暗中费劲地观望前面的动静。那儿有什么东西阻断了他的前进,等我再走近一些才能瞧出个大概,那东西在夜色中渐渐显形,我突然意识到那是锁链,一段生锈的金属链子横贯在河床上,两头吊在岸边的两棵树上。链子轻声磕响,等我走到跟前才看到,锁链间挂着一块司空见惯的红色三角形标牌,上面写着:小心地雷。就算之前有过犹疑─怀疑过外公的故事、怀疑过我自己是否神志清醒、怀疑这样在黑夜里尾随他人的行为─此刻也全都烟消云散了,我敢肯定,肯定我正在跟着不死人,肯定自己疯狂地跟来就是为了和他相遇,正是同样的疯狂驱使外公把一大块煤块绑在一个人的脚上、再把他沉入池塘,此刻的我也借着这疯狂的力量,把背包扔过锁链,四肢着地弯腰爬过,爬进了雷区并站起来,继续走。 那人走进了树丛后,我稍有退缩,不知道该不该跟他进去。我想,他可以藏在树后,看着我在黑暗里瞎摸索,等我自以为踩中什么无害之物,眨眼间就被炸得血肉模糊,他就可以去十字路口把我也召走。我也可能在林子里迷路,在什么地方绕圈子,一直绕到天明。但我已经走到这一步了,岂有放弃之理;于是我进了林子,进入彻底的黑暗,走进密集林立、针叶如刀的松柏间彻底的寂静。我知道自己在喘着粗气,因为山坡有些地方很陡,刚才涉水而行也拖垮了利索的动作。我试图让自己安静,以免那人在林子里听到我在追踪。溪流蜿蜒而上,在松林间流淌,我的双脚时不时在湿漉漉的溪岩上打滑,那些石头上堆黏着很多松针,鞋头也总是踢到松果,碎裂声简直响得刺耳。我满心期望,只求别一抬眼就发现冷不丁撞到他,或是发现他停下来只等我撞上去。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森林里,我什么都看不到,但可以清楚地幻想出他的模样:他戴着帽子、手捧小罐站在那里,有点不耐烦地看着我,他斜着脑袋,鼻子又挺又大,眼神里透着无情,还带着外公曾一再提起的微笑。 等我走出林子才发现,我跟丢了他。溪流的河床已变成一条干涸的小路,土里冒出零星的野草,顺着山坡陡然上升,我逼着自己爬上去,两只手乱舞着以保持平衡。到了山坡最高处,土地平整起来,好像是田地,溪床之上有一座低矮的石桥,我跨上河岸,过了桥。站在桥拱上时,我看到了房屋的轮廓,荒弃的农舍挨着干涸的河床两边而建,时常被茂密的、沙沙作响的树冠阻断,那些树木和刚才我走过的林子里的松树截然不同。我想起来了,这儿准是安通神父提到过的老村,二战后,村民们决定离弃此地,搬到离海更近的地方。我经过的第一栋房子在左手边,和别的房子隔了一段路,正面看有圆弧线条,二楼的屋顶已经没了,但依稀可见狭长小窗的痕迹,玻璃被人从外面砸光了,田里的野草蔓延上来,几乎掩住了三四扇百叶窗,铰链还在,窗页耷拉在窗框上。我一路跟到这里,那个男人可能已经躲进屋里,站在没了窗户的黑洞后观望我。我根本看不到屋子里面的情形,极慢、极慢地走过这第一栋房子,一边走一边回头看。房子的部分围墙倒塌了,有一块区域铺着地砖,引向看似花园的场所。不死人也可能藏身于此,我心想,但如果他真的藏在那里,我甚至不想去找。 第二栋房子在我的右手边,在一棵大树的遮掩下。我看出来那曾经是两层楼的小旅店。房子外面有一段呈Z字形的宽宽的石头阶梯,扶手栏杆下面至今还吊着放花篮的长方盒,里面空空如也。二楼的长条形露台上搭起了木栅格,原来肯定爬满了葡萄藤,现在只剩两三根锈透的铁棍颤颤巍巍地翘出来,衬着半坍的屋顶渐入黑色虚空。 还有几栋房子挤在溪畔,黑影幢幢,我斜行其间,先沿岸走这边,再跨到另一边,走过碎木坍落的拱门,迈过堆积在地的碎裂的百叶窗,经过一堆堆的草垫子,水桶和园艺工具散落在荒废的庭院里,所有的工具都因长年不用、重度锈蚀而显得笨重,任由杂草将其淹没。我走过一条露天走廊,看似从属于一个窝在两栋房子的角落间的小饭馆;石头地面上随意地放着一些桌椅,让我惊讶的是,竟然还有一把塑料椅,椅面上有一只大猫在睡觉,安安静静,一动不动,月光下的猫毛是灰色的。 我拼命地去回想─好像那时候我非常需要那种想法似的─有关山鬼幽魂的那些民间故事,它们住在田野里、林木中,其存在只为了以捉弄、误导愚蠢的行路人为乐。外婆曾经讲给我听,有个萨若波人跟着羊群上了山,有一个头戴白帽的小女孩给他指路,结果他发现自己和一屋子的死灵一起大吃大喝,而那根本不是什么小女孩,而是遇到一次就再也忘不掉的邪恶之物,它会改变他、死缠着他,直到他死。 我面前的河床转入陡峭的斜坡,极其曲折地扭向下面的山谷。最后几栋房屋拥簇在溪流的弯道口,再往后只见野生植物一片葱茏,我斜穿过去才不至于滑下山坡,就在杂乱的树叶间,我看到一间非常玲珑的石屋,门槛高高的,绿色的门开得很低很低,在这个完全空落的废村里,只有这扇门还安好地扣在门框里,门框和木门的缝隙间有光亮,我看到了。 换是别的时候,我肯定掉头就走,怎么来的就怎么回去。但换作别的时候,我根本不会走到这一步。我对自己说,我跟着的男人进了这栋屋,除非他已经站在我身后,除非他一直看着我进了这座废村。光是这么想,就足以让我爬上满是裂缝的石阶。开门耗费了一些时间,但最终还是推开它了,迈步走了进去。 你是迦沃·盖乐,我打算这么开门见山。之后就随遇而安吧。

“大夫,你好。” “是你。” “当然是我了。请进,大夫。进屋来吧。你在这里做什么?进来呀─把门关好。大夫,请坐。这事可有点糟。你可能受伤,或是迷路的呀。我不知道你一直跟着我。” “我在葡萄园里看到你了。” “是这样啊,我没注意到。我没留神─要不然我肯定停下来,让你回去的。来火边烤烤吧。过来坐下,我腾点地方给你。” “没关系的,我站着好了。” “你肯定累坏了。请,请坐下─就这儿,坐这儿好了。我把这些东西挪开。我想过要把这地方收拾一下,但总没时间。一磨蹭就太晚了。过来坐下吧。别在意那些花,把它们推到这边就行了,坐下吧。” “我不想擅自闯进来的。” “你可以把花放得近一点,大夫,离炉火近一点。有炉火烤着,它们干得更快。” “对不起。” “花干得越快,味道就越小。你看到了,我不会把它们随便扔掉。你冷吗,大夫?” “我该回去了。” “那怎么行。你得等一等。我们必须忙完这儿的事再走。” “我犯了个错误。” “但现在已经不要紧了,会好起来的。你在这里很安全。我们一起走回去。来吧─帮我把这些硬币放进桶里。” “我的天。这有多少钱?” “以前,比这些还多。” “有些钱币我认都不认得。” “有一些是战前的。还有一些年头更久呢。” “这个呢?” “那个是罗马铜币─这片山上有好多这样的古钱币。对你来说大概没什么意义,但仍会用作给死者的祭品。” “你要怎么处理这些东西?” “送走。这不是个好差事,把给死人的钱拿去给活人用。但把它们留在这里也太可惜了,它们毕竟还派得上用场。” “你或许要解释一下我才能明白。” “你踩到那些画了,大夫─我来把它们挪开。” “对不起。” “我必须另找个地方放画,不能靠壁炉太近。不能溅到火星。有些画很古老呢。瞧,这幅,留下这幅画的人都已经死了。去年开始,我要把他墓里的钱币也带回来。” “你就是魔罗。” “不是一直都是我。魔罗在世已有上百年啦。然后,战争打响,他们什么都不信了。我太太什么也不信,我们的儿子死后,她信不成了。她会去他的墓地,回家后说,人们放在墓前的画都被打湿了,颜料流得到处都是,那些花也枯萎了,脏兮兮的,也不好闻了,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为了让我感觉好一点吗?土里有个坑,我儿子埋在里面。水,大夫。” “你说什么?” “水,在你身后。请你递一下。我的手太脏了。有天夜里,我清扫了坟头,把花和画都带到这里来。没人来这里。大部分地雷都被扫清了,但他们说还是很危险的。我不能把亲生儿子墓前的供品都扔掉─我可能还是信的。我妻子第二天夜里回到家,就好像有人跟她吐露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她问我有没有去看过墓地─那儿又干净又空旷了,她站在墓边,感到我们的儿子终于安息了。她说,清除墓前供品的事一定不是凡人的双手,是魔罗。她打骨子里相信这一点。后来,她又回墓地去,放下了钱币,我又能怎么办?只能统统收好,带过来。” “但这些不都是一个墓里的东西。” “是的。没过多久,人们都开始在亲人爱人的墓里放钱币。留下更多的花束,衣服,也经常有食物。他们指望死者安全又温饱,要什么有什么,那样做是为了宽慰他们自己。我经常带着大包小包爬上山来,走起来挺累的。他们说这里是圣土。在这里,给你死去的亲人留下一些东西,他们就能在那边收到。魔罗会送过去的。” “有人知道吗?” “总是有人知道的,大夫。但如果只有你知道,只有一个人,我会很高兴的。” “村里没人知道吗?你儿子也不知道吗?” “如果有人知道,必定是那些守得住秘密的人,所以很难把他们和那些自以为无所不知的人区分开来。到如今,肯定有人是知情的。或许,不知道是我,但他们一定知道什么。况且,他们也不打算说出来。所以我可以继续把这些东西带到这里来。你不会告诉我妻子吧,大夫?你不会的,对吧?” 其实他根本不必问。早就有人教导过我,有些事情,你应该完全留给自己。 尾声 曾经谈论外公之死的人们,现在谈论的是兹德拉夫克夫的男孩,地雷碎片飞进他们的腿,从里到外炸裂了他们的身体。我听说,在医生们的午餐会上,上了年纪的老医生们对我外公表达了赞许和尊崇之意,说这位皮肤发灰、憔悴苍老的老人不让别人知道他病入膏肓,仿佛那是某种羞耻,但他自己却没有被吓倒,而是放弃一切,赶了四百英里的路,去挽救那些男孩的性命。正如我无数次跟佐拉强调的那样,那些男孩没有幸存,和外公的事并没有关系。说起佐拉,后来她总是从苏黎世神经病学会慌乱地给我打电话,不管是深夜几点,她的儿子长大了,把东西摊在他眼皮底下,他就能明白。 医生们知道很多,但不包括我外公那一袋遗物,他们也不知道那只袋子在客厅桌子上放了整整三十天,好像外公的一部分仍然和我们生活在一起,安安静静地坐在客厅桌边,除了葵花籽,别无所求。为了留出充裕的时间─毕竟,我们有可能算错了他去世的时间─外婆在第四十天打开了从医院里取回的遗物袋,然后才从她旁边的枕头下面取出他的丝绸睡衣,再收好他的木拖鞋。那天晚上,我从医院下班回家时,第一次看到身为寡妇的外婆,外公的寡妇,静静地坐在他的绿色扶手椅里,搁在膝上的饼干盒里摆好了他的遗物。 我在她身边的脚凳上坐了一会儿,看着她慢慢审视那些物件。妈妈早就坐在她身边了。很久很久都没有人说话,目光都落在外婆的手上,指节光滑,戴了几枚大戒指。然后,外婆开口了:“我们喝点咖啡吧。”妈妈起身去煮,好让外婆有的好唠叨,尽情纠正她的手艺,指出一些显而易见的错误:“别把壶搁在那儿─用块垫板,看在上帝的分上。” 可想而知,我从没告诉任何人,废村里有一间点着炉火的小屋,有断裂的木桌、堆满钱币的小桶、厚厚的干花像地毯、一排又一排的小罐和瓶子─有的是陶土的,还有玻璃的、石头的、封口有蜂蜡的,木塞和瓶盖丢的丢、破的破,祭品空了,瓶口罐口上的蛛网丝丝连连。炉火在瓶瓶罐罐的侧面和边缘之间投下圆形的光影,所有的瓶瓶罐罐仿佛在共鸣,毕斯的画像靠墙堆放,像纸莎草古轴,还有我,保证不说出这个秘密,也要求对方同样保证不说出我的事,我跪在地上,偷偷地打开那只袋子,这是一间对外界来说不存在的房间,这让我感到无罪也无愧了。 我在袋中找到了他的钱包、他的帽子和手套。我找到了他的白大褂,整整齐齐地对折起来了。但我没有发现《丛林之书》,怎么找也找不到,为此我在布莱加维纳山上那个暖烘烘的小房间里深感哀恸。我用了很久才肯承认,书不见了,无踪无影,不会再出现在他的外套口袋里、我们的家里、他办公室的抽屉里和我家起居室的搁板上。 每当想起外公和不死人的最后一次见面,我的脑海里总会浮现出一个画面:他们在闲聊,面对面坐在兹德拉夫克夫那间酒吧的门口,作为起誓物的《丛林之书》搁在他俩之间的桌面上,没有摊开。我的外公穿着他最好的套装,不死人带他出来不是为了喝咖啡,而是喝啤酒,一通畅快大笑后,他们才一起前往十字路口。在他们相识相知的漫长历程里,这还是第一次,除了他们还有别人在场,也没人注意到他俩,就像你在大街上随意经过、不会看第二眼的两个路人。他俩的谈吐举止透露着老朋友才有的熟稔和舒服,好像他们已相伴共处了一辈子。对不死人而言,一辈子是不止的了,但你绝不可能从外表上看出来。根据外公的描述,他是个九十五岁的年轻人,即便外公去世四十天,乃至过后很久,乃至等我死后很久,他仍然是个年轻人。 有些医生可能嗤笑我外公总在兜里揣一本书,他们可能猜测那本书丢了,或是在兹德拉夫克夫被偷了,或是在垂死之人的最后旅途中被放错地方了。但是,那本书是消失了─不是丢失了、被偷走了,而是消失了。对我来说,这意味着他不是死于恐惧─像他当年对我说的那样─而是死于希望,像个孩子:知道他将再次遇到不死人,并肯定自己将还债,把起誓时所用的物件交给对方。但是,无论如何,他也知道我会去找的,并找到他留给我的暗示:在白大褂的口袋里有《丛林之书》的残片,从书上撕下来的,一张对折起来、泛黄的纸页,里面夹着一根粗砺的短毛。戈林纳,外公的手迹出现在老虎的儿童画的上下方,老虎像把弯刀,柔软弯曲地横跨整个页面。他写了这个词─戈林纳,我便知道该如何去找寻他,在戈林纳,在他不曾告诉我却希望让我知道的往事里,我会重新找到他。 关于外公的童年,最终我会获知足够的内容。但我仍将无法解释发生在外公和老虎的妻子之间的一切。我觉得,那可能是解释得通的。为老虎的情结找到理由再简单不过了:它是半野生的动物,它怀念城堡动物园里按部就班、不乏陪护的生活,也无法理清驯服和天性的异同。自打出生,它身为老虎的生活面貌就已被改写,但是,它轻而易举地就适应了那种改变;或许,外公信奉的那个伟大的、致命的老虎谢尔汗早就不存在了。因环境所限,它本性中的凶狠早已被磨钝,屈从饲养员的喂食确实更轻松。你可以把老虎的心结简化为可预知的天性变异,莫名其妙地让它变得更像是在一堆倾倒的垃圾桶里翻翻找找的熊;但那不是外公的老虎,不是他这辈子每一天在口袋里揣着的《丛林之书》所指涉的老虎,不是他在战时、在就学期间、和薇拉奶奶在本城苦苦挣扎的漫长岁月里始终带在身边、如影随形的老虎;也不是他遇到外婆、在大学里教书、遇到不死人的时候随身携带的老虎;不是他带去兹德拉夫克夫的老虎。 有人会说,那个女孩又年轻又愚蠢,但一度很幸运,幸运得简直不可思议。她遇到了一只并不算真正老虎的老虎,这是她的大幸运,哪怕这概率是如此之小,第一次迎面相逢时,它就觉得她身上的气息和以前的看护人十分相似,她唤起了尘封已久的某些回忆。但是,这么解释恐怕太单纯了吧。 或许仅仅这么说就够了:它享受着她的手搁在额头抚摸时的触感。当她蜷身倚在它侧腹入眠时,她也喜欢闻它的味道。 到了最后,我也没法告诉你她是谁,她是怎样的人。我甚至不能肯定卢卡的结局,尽管我和戈林纳的那些人抱有相同的看法:他们说,他把那女孩绑在熏肉屋、等着老虎去吃她之后,他一觉醒来,发现她跪在床脚,手腕血肉模糊,手里攥着铁匠的枪,枪口抵着他的嘴。 如果事态有所不同,如果戈林纳的村民对他们短暂的与世隔绝有更透彻的理解,如果他们早点知道战事很快会蔓延到他们这里,他们对老虎和老虎的妻子的态度说不定会更放松一些。他们可能这么说:多奇怪呀,咱们这儿有了一段特殊的爱情故事。继而,流言飞语的重点也可能和现在截然不同。然而他们将自身焦虑的悲伤全部倾注在那女孩身上,因为,如果不这么做,他们就必须忽略她、专注于迫近的未来。她死后,和她共处的岁月成了他们的集体回忆,众口一词;当春天来临、德军入侵,他们背负着同样的往事;德军带来了卡车,后来还有铁路,虽然铁轨是德国人逼迫村里人铺设的;最后到来的是火车,车轮和铁轨隆隆作响,害得他们整夜不眠,乃至更糟(每次听到车声,他们都在心里默念:别在这儿停,别停车)。 今天,当你问起戈林纳人:“为什么你不让孩子天黑后出门?”他们的回答都很含糊,透着不安的感觉。他们会说:天黑后出去有啥意思?你什么也看不到─除了麻烦,什么也没有。一大早就有活儿要干,我们干吗让他们在街头巷尾游手好闲,只为了抽香烟、玩骰子?但事实是:不管他们有没有想到老虎,它始终存在,在他们的言谈举止里,在融入他们日常生活的预警般的姿态里。当马鹿沿着山坡跑散开来,老虎也隐形存在,整片山谷弥漫着恐慌的气息;当他们发现牡鹿被撕裂后吃掉的尸体,鲜红的胸肋触目惊心地翻出皮肉,他们就闭口不言,拒绝谈论,仿佛老虎也在场。他们始终都牢记着,老虎从未被发现,也没被杀死。男人们决不单独去伐木;处女不得在满月之夜横穿牧草地,虽然谁也不知道那样做会有怎样的后果,但这已然是村里人明令禁止的事。 老虎死在山里了,他们如此推断,安慰自己。它孤苦伶仃,忍着饥饿徘徊在山崖上,只为了等到她,等到形销骨立,终于无力支撑,瘫软下来,望着乌鸦聚集着坐等它死。直到今天,到了夏季,小男孩们还会把羊群赶上山崖,指望羊脖子上的铃铛响能诱使老虎从藏身地走出来。当他们走到一片林中空地,看起来像是他们要找的地方,他们就用双手捂住耳朵,大声呼喊,想模拟出一种不像人声、更像兽吼的声音,但呼喊只是男孩的呼喊,别无可能。 不过,戈林纳山里始终有那么一块宽敞的空地:树木稀疏,小树苗扭曲着绕到别处,斑驳的光影落在雪地上。那儿有一个山洞,洞里有一块平坦的大石头,总能晒得到太阳。我外公的老虎就住在那里,在山林中的小空谷里冬天永不消失。它猎食牡鹿和野猪,和野熊搏斗,让猞猁们惶惶不可终日,并时常出神入迷地观赏五彩斑斓的鸟群。它已然忘却了城堡,忘却了大火冲天的那些夜晚,也忘了自己经过如何漫长而艰险的跋涉到达这座山间。在它的回忆里,一切已死寂,唯有老虎的妻子还在,在好多夜里,它会不停地呼喊她,声声陡急,声声萦绕。那呼声孤零而低沉,再也无人听到。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